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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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场平施工技术质量交底(4)辗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辗:2km/h羊足辗3km/h
(5)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辗迹重迭0.5~1.0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6)填方高于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7)在机械施工辗压不到的填土,应配合人工推土DB33∕T 1136-201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df,用蛙式或柴油打夯分层夯打密实(具体做法是人工回填土)。
(8)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9)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高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2)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现场应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3)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案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方边坡表层1米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填方上层应用未冻的、不冻胀的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气温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1—315的规定;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表1—315
注: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填方高度不受本表限制。
6)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其中冻土块体积不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其粒径不得大于150mm。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并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m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表1—316)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表1—316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轴线桩和标高桩,防止碰撞位移。
(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入基(槽)内。
(3)基础或管沟、挡土墙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受损坏时,方可回填土。
(1)未按要求测定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压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压;坑(槽)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检查发现后及时纠正。
(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对湿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换土重填。
(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土,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5)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应妥善处理基底的软硬点、空间、旧基、暗塘等。
(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场地等机械挖土。
2.1.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号铅丝和钢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
2.2.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2.2.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2.2.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程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2.2.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2.2.9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2.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槽)、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1.0rn。
3.2.1.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1.25m。
3.2.1.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3.2.1.4坚硬性粘土一2.0m。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15
1∶0.75~1∶1.00
1∶1.0~1∶1.25
1∶0.5~1∶1.00
1∶1.00~1∶1.50
注:当有成熟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做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3.2.5城市挖方因邻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护坡桩时,可以不放坡,但要有护坡桩的施工方案。
3.3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
3.3.1采用推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3.2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3.3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3.3.3.1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3.3.2侧向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3.4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4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
3.4.l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3.4.2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推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4.3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3.5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5.2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6.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6.3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
3.6.4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4.1.1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5.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l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6.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6.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6雨季施工时,基槽、坑底应预留30cm土层,在打混凝土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砖混和外砖内模结构的基础砌筑工程。
重庆至怀化线某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砖:砖的品种,强度等级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证明、试验单。
2.1.2水泥:一般采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2.1.3砂:中砂,应过5mm孔径的筛。配制M5以下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10%;M5及其以上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超过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2.1.4掺合料;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
2.1.5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防水粉等。
2.1.6主要机具:应备有砂浆搅拌机、大铲、刨锛、托统板、线坠、钢卷尺、灰槽、小水桶、砖夹子、小线、筛子、扫帚、八字靠尺板、钢筋卡子、铁抹子等。
2.2.1基槽:混凝土已完成11层剪力墙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并办完隐检手续。
2.2.2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并办完预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