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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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技术交底汇总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2、非吊顶内采取开槽暗装,墙面或棚面线槽深度不得小于40mm。设备分线盒与设备之间采用DN15金属软管连接小区住宅楼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金属软管长度不得超过1.5m。所有管线与分线盒之间均采用锁头连接件连接,且应加设护口。
3、感温探测器保护半径为5.7m,与灯具的距离为0.5m,手报布置间距为30m;扬声器布置间距为25m,且距离末端墙体不得大于12.5m。布置设备位置时应灵活考虑。
4、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
1)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构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否则向甲方报告,办理洽商。
2)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内积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滑石粉,以便线路滑行。
3)穿线、布线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电压等级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箱连接。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6)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7)管路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
8)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m。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
2、配管完毕后,要认真复查,避免漏配现象发生。
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工作。
2.1.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火灾报警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2.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无松动。
2.2.1电线管道敷设已经完成,并穿线满足安装要求。
2.2.2导线间绝缘电阻经测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编号完毕。
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安装→端子箱模块箱安装→模块安装→报警主机安装。
3.2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3.2.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2.2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有0.15m的余量,底座的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3.2.3探测器报警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3.2.4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3.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要求:
3.3.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3.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3.1端子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和机房里,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3.3.2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3.3.3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技术要求压线。
3.4输入模块、控制模块类安装:
3.4.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3.4.2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3.5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
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3)、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设置。
3.7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3.7.1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7.2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3.7.3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设备面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3.7.4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7.5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c、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d、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3.7.6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4.1探测器的质量验收:
4.1.1探测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2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1.2在探测区域模拟火灾,探测器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响应。
4.2手动报警按钮的质量验收:
4.2.1手动报警按钮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3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4.2.2施加适当推力或模拟动作时,手动报警按钮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质量验收:报警控制器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满足第3.8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尺量。
5.1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时,要特别注意保护装饰顶面和墙面整洁。
5.2探测器安装后,应采取防尘、避免受潮保护措施,点型探测器的保护罩可在调试前才拆除。
6.1探测器安装后距离墙壁、梁、障碍物、风口等的尺寸未能满足标准第3.2条要求,是由于线盒测量定位不准确或者综合布局考虑不周,应及时修正。
6.2探测器安装后报警确认灯未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是由于底座未找正,应及时修正。
6.3设备接地导线截面不够或未保护接地,对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6.4控制器内配线排列不整齐。应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卡内,做好回路标识。
7.1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证书。
7.2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3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哈尔滨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工程项目
热处理分厂辅助材料库及理化试验室
适用于建筑弱电和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1.传输部分:对绞电缆。
2.机房部分:交接箱、机柜、各类配线架、配线模块、跳线等。
3.终端部分:信息插座、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4.上述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并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CCC"认证标识等。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5.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
2.测试器具:万用表、兆欧表、铅笔、皮尺、小线、线坠等。
3.专用工具:剥线器、压线工具、切割工具、烘干箱。
1.线缆沟、槽、管、箱、盒施工完毕。
2.土建装修工程完工,线路全部贯通。
3.配线间、设备间的环境温度、湿度、照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良好,且室内无危险物品,消防器材齐全。
管路敷设(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线缆端接(系统调试(检查验收。
(1)线缆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线缆间不得缠绕、交叉等。
2)线缆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且与线缆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以免造成线缆的变形与损伤。
3)线缆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
4)对绞电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线缆
应分隔布放,且中间无接头。
5)线缆端接后应有裕量。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0.5m~lm;工作区为10mm~30m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6)线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8倍。
②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7)采用牵引方式敷设大对数电缆时,应制作专用线缆牵引端头。
(2)地面线槽和暗管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并做好带线。
2)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暗管敷设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3)地面线槽应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4)采用钢管敷设的管路,应避免出现超过2个90°的弯曲(否则应增加过线盒),且弯曲半径大于管径的6倍。
(3)安装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宜小于300mm,桥架内横断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2)电缆桥架、线槽内线缆垂直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将线缆固定在桥架内支撑架上;水平敷设时,线缆应顺直,尽量不交叉,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的两侧300mm处设置固定点。
3)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缆进行绑扎。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电缆应根据线缆的类型、缆径、线缆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绑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4)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线缆,应符合以上有关条款要求。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1)按机房平面布置图进行机柜定位,制作基础槽钢并将机柜稳装在槽钢基础上。
2)机柜安装完毕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2mm;成排柜顶部平直度偏差不应大于4mm。
3)机柜上的各种零部件不得脱落或损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4)机柜前面应留有1.5m操作空间,机柜背面离墙距离应不小于1m,以便于操作和检修。
5)壁挂式箱体底边距地应符合设计要求信号-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若设计无要求,安装高度宜为1.4m。
6)在机柜内安装设备时,各设备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间隙,以确保空气流通,有助于设备的散热。
1)采用下出线方式时,配线架底部位置应与电缆进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配线架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2mm。
某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大桥(实施)施工组织设计t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3)各类配线部件安装
1)各部件应完整无损,安装位置正确,标志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