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山隧道二级安全技术交底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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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山隧道二级安全技术交底书.docx

中铁十七局集团大张高铁项目经理部

2、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NB/T 10372-2019 煤矿井下用钢塑复合防护网.pdf,做到尊章守纪,作业标准,行为规范,无违章违纪现象。

4、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5、现场管理有序,道路顺畅,管线布局合理,材料堆放整齐,防护设施按规定配置且完好有较,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

6、安全员持证上岗,佩戴标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后勤保障有力,文化、生活卫生等条件因地制宜,确保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施工生产。

二、各工序施工安全要求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洞口附近应及早修建天沟、截水沟。隧道排水沟与路基排水系统结合。洞口标高较低时应在洞口外适当位置设横向截水沟。

(2)边、仰坡上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要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天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采用控制爆破作业时,做好爆破设计与施工安全组织工作,并做好现场爆破安全警戒工作,特别要注意周围建筑物及行人安全。爆破后应立即清楚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然后方可施工。

(3)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立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等坠落。

(4)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5)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要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工作平台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隧道开挖应遵循“预支护、短开挖、少扰动、强支护、早封闭、实回填、严治水、勤量测”的原则。

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以机械开挖为主,必要时辅以弱爆破;弧形导坑应沿开挖轮廓线环向开挖;开挖后及时支护;其他分布平行开挖,平行施做初期支护,各分部初期支护衔接紧密,及时封闭成环;仰拱紧跟下台阶,及时闭合构成稳固的支护体系;施工过程通过监控量测,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变形情况,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平整好碴面,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施钻作业。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台架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不符合要求应修理或更换。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钻速由慢到快。同时在钻眼过程中要仔细监听钻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检查修理。

钻孔时钻头应适当压紧在岩石上,保持均衡压力,严禁用人的身体推压助力,以免断钎伤人。钻机下严禁站人。

(1)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其它物件倾倒被砸,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限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防止引爆,防止被吹起的石屑伤人。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装药区30m以外的地方。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双线半断面开挖时,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00米。

(3)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发现瞎炮存在,应指派原装药爆破工专人处理,必要的人员协助。其它工作一律停止,人员、设备撤离现场。

(5)只有在爆破监督员已经调查并确认爆破掌子面没有瞎炮,方能发出全部解除信号。

(五)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2)火工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每库必须选派3名以上看守员,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火工品管理必须建立台账,且帐、卡、物相符,做到对好发放和回收工作,认真履行各种签认手续,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

(3)火工品库房必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4)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技术措施。

(5)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放炮制度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刹紧车闸,开亮警灯且支垫好铁靴。非机动车辆下坡时严禁溜放,在坡道上停车时应加止轮器;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时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4)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5)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cm;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6)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弃碴场边缘应加高或设置挡车墩。卸碴时,碴场边坡不得有人员工作,防止弃碴溜塌伤人。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7)保证车况良好。凡是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包括尾气排烟达标,严禁带故障出车。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8)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9)人车要各行其道。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不准与机械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钢拱架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基础及主体结构钢筋加工技术交底,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1)衬砌台车、作业台架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

(2)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在2m以上的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够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4)施工台车上要满铺底板。

(5)台架严禁超载堆放物品,工作台上、跳板上和脚手架上严禁乱堆乱放,应在台架上挂牌标明载重量,防止超载堆放物品,防止物品坠落伤人。

(6)所有明火源必须与防水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某公司TDI项目锅炉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免引燃防水板。钢筋焊接设备必须的隔离防护板供电线路必须与防水板保持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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