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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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自觉地遵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3、自觉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按时巡回检查TDZJN 78—2022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等级及限定值(第1部分)采用电驱动水冷式冷水机组的机房系统.pdf,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争当文明工人,搞好文明生产。
第十条 供应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本公司施工建材的采购工作,为保证施工质量,供应部门对三无产品不允许进购。
2、各类施工建材,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格进行采集,不符合建材质量标准,坚决退货,严把材料质量关。
3、进购施工建材必须事先编制计划,密切与工程进度配合,保证供应,不因建材采集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
4、进购的施工建材的堆放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部位,插入标签,分类堆放,做到大宗材料堆放整齐,工完料尽。严禁盲目进料,乱堆乱放,维护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的施工环境。
6、采集、转移体积大的建材,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一条 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劳务公司行政第一负责人(经理)为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劳务公司应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部门,在劳务经营活动中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各项劳动经营活动在安全环境中正常运转。
3、劳务公司安全责任人应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做到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班组建立正常的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前三交,即交任务、交安全、交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工会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法令,督促生产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3、对各级生产行政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用劳保用品、保健用品的配置发放,以及按规定员工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
4、参加单位年度建安工作计划的审定,并监督实施。
5、参与重伤以上的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经济文件,负责本公司招、投标工作,努力开拓市场。
2、负责本公司各项工程的预、决算工作,保管好公司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及编制工程技术资料,建立工程技术档案。
3、负责本公司对外签订承接或发包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条款,对发包工程我公司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对本公司工程技术机密不得外泄,深入工地,验证设计图纸与施工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确保预、决算的科学性、准确性,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对新进单位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民工)的审查、签订合同工作,并登记入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根据企业发展,人力资源部门要不断引进高、新、尖技术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3、对在职员工加强素质教育,对技术人员编制技术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给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充电”,开拓人才资源。
4、负责劳保用品、保健食品的审查核定,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
5、会同公司质安、工会等部门共同做好员工伤亡鉴定,对因工伤残和职业病患者及时安排适当工作。
6、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伤残员工福利待遇等有关问题。
第十五条 水泥构件预制厂厂长安全职责
3、针对水泥构件预制厂的生产特点,订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对制作水泥构件所使用的电器线路参照施工安全用电规范执行,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确保用电安全。
5、手持小型电动工具必须给操作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小型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测,必须保证100%的完好率,不允许小型电动机具带病作业。
6、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前三交工作,即交任务、交安全、交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食堂、办公室、房产、厕所及其它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禁止使用危房。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4、负责做好本单位建筑维修,新建工程发包,外单位承包的,应事先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监督计划开支。
2、对安全生产的奖惩经费,提出合理使用意见。
4、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置红外线报警器,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措施,确保财务室安全。
第一条 安全工程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要结合我公司施工任务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科学管理知识的教育。
第二条 对新职工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负责企业概况,安全生产特点、方针、政策、规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规章制度的教育。施工队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工具、设备特点及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方法,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教育。
班组负责本岗位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预防用品的使用,现场讲解岗位机械、工具结构、性能、操作要领;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正常情况的判断和处理,预防事故的方法教育,坚持班前三交活动,即交任务、交安全、交操作规程。
第四条 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和复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坚持定期的每周一次安全例会,结合典型事例,总结经验教训,班、组应坚持班前“三交”;轮班交换,查安全、交安全情况的制度。
为使安全生产能顺利进行,杜绝重大工作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为: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对公司检查或项目经理部自检中有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按规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事故造成的责任者或将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者将交给司法部门处理。
五、公司年终对所有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评比,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者为安全生产达标项目部,无重大伤故者为安全生产基本达标,有重大事故发生者为安全生产不达标。对安全生产达标的项目部给予奖励,对不达标项目部除给予惩罚和上报有关部门外,下年度将重组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便更好地保证安全生产。
公司根据生产任务变化,季节变化以及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要害部位,重要设备,组织例行或专题的安全大检查。
对重点工程和结构复杂工程,有必要组织预先安全检查活动。在开工前准备,施工高峰期查措施,尾期查管理,有情况随时查,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 公司各基层施工单位对各工种生产事故的预防应坚持以自检自查为主,工地与工地、队与队之间互检互查,以交流经验相互促进。
第五条 作业班组要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进行安全跟踪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为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经济承包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将给予一次性人民币500元奖励。
(1)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年安全无事故者。
(2)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有坚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种台帐齐全,使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多次受到局以上表彰的。
(3)在工艺改进、技术改造、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卓越成绩,为单位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的。
(4)被评为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的。
2、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单位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
(1)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齐全有力,各种台帐齐全,多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
(2)全面完成各种经济指标,安全保卫目标,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的。
(3)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
(4)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的,防止避免了人身伤亡事故,及国家、集体财产免遭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的。
(5)被评为市安全生产标兵称号或省级以上表彰的。
3、凡有下列表现的,给予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人民币2000元。
(1)对在检查救灾中,挺身而出,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特殊贡献的。
(2)连续三年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安全保卫目标,连续三年无任何责任事故的。
5、凡瞒报各类事故的,经查实按事故等级视情由公司对责任人及有关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缓报各类事故参照瞒报各类事故处罚。
7、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报,又未采取任何措施,经检查后指令整改的,对责任人及有关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实发生事故高一等级处罚。
8、对上述情况,除经济处罚外,由行政上对责任人及有关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名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构依法惩处。
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隐患,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无正常现上未进行整改,又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的,对责任人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10、对无证驾驶、操作者,每检查发现一人次,对责任人及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11、对制止违章指挥,违者作业人员采取打击报复者处以100元罚款。
12、对有意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处以100元罚款。
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有抵触时,应以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一、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编制预先分析,针对危险部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且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编制必须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工程特点、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机械设备、不同的作业环境,制定不同的安全技术交底措施。
三、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措施要贯彻施工的全过程,做到全面、细致、耐心向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全方位的积极投入,结构复杂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
四、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经审批后,由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现场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进行详细交底,做好记录。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各班组进行分项工程的安全书面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底。
六、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审查,并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
一、伤亡事故发后后,负伤者或现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企业要用快速办法向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站、劳动、公安、检察院、工会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心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由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拒绝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结果后的处理。
根据国家计委经委《关于安排落实劳动保护技措经费》通知精神。我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措资金的管理制度。
三、财务部门必须每年从财务报表中反映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支出情况,向公司法人汇报,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
1、现场成立消防保卫小组,制定消防措施,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
2、施工现场及加工区域禁止动用明火,确因需要,必须向工工负责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用火后,方能用火,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使用电焊,所焊时要发证并派人看火。氧气乙炔等集中管理室,使用时要登记,易燃易爆物品,要按安全要求存放,并派人具体保管。
4、合理布置消防器材,并派人定期检查,保持有效,消防栓周围禁止堆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5、现场不准乱堆放材料等物,以保持效能循环。
6、在施工过程中,进入现场的易燃性材料,应按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7、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明显标志。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在门卫值班登记,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进入现场。
8、现场实行消防保卫值班制度,作好消防保卫记录。
1、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特种机械设备,如起重械,场内运输设备及电、气焊的操作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并实行定人、定机制度。
2、一切机械设备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传送带、明齿轮、砂轮及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等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
3、各种机械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制动、信号装置等应齐全有效。
4、机械不得“带病”运转、不能超负作业、不得在运转中维修。
5、操作必须平稳,起动与停止应缓慢进行,不得越档操作,起重臂回转应采用逐级减速不得使用包闸制动。
6、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了解吊物的实际重量,严禁超载,不得将吊装物和起吊埋在地下或冻住的物体,不得在运行中维修保养。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一、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又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二、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三、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批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牌。
五、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六、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公司直接发包的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必须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项目经理审核,报安全质量部、总工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2、常规的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由安装、拆除单位按作业指导书或(施工工法)组织施工。
3、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由总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现场查看,提出安装、拆除方案,由安装、拆除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装质量部和物资设备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并由编制单位送相关方及安全质量部备案。
4、特殊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较重要的结构吊装及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均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写安全技术方案,报总工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并由编制单位送相关主及安全质量部备案。
5、各下属项目部施工的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组织设施 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写,项目经理审批,并送本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备案,特殊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在施工前5日内报送公司总工办公室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并由编制单位送相关方及安全质量部备案。
6、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编制人必须在施工前5日内送达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应在2日内审核完毕,总工程师应在3日内审批结束,并由审核部门通知编制人取回送相关方。
1、施工现场应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小型工程可以用办公用房兼做保健卫生室。
3、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
4、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公司及职工医院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的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3、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4必须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归、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和原料,施工现场的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2、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工作环境编制本单位、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
3、对识别的危险源要采取预防监控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按危险源的等级、特点。定人定岗,层层负责;
5、根据本单位、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集中保管,由专人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
1 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劳动卫生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加强日常安全巡检,并做好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 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情况。检查所属各项目负责人、安全机构人员对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新工人、转岗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督促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周检查或旬检查工作。
3 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工作场所的生产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宿舍环境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4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操作者是否违章作业。对有关违章人员给予教育、批评,对违章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5 对检查中发现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隐患和问题,要求所属各项目部限期整改,单位同时应建立隐患的登记、检查、整改、消案制度。凡属已经发现而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均需逐项登记,进行专门检查和技术鉴定,制定整改计划、定负责人、定措施、定经费来源,定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从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6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任务。
1 施工现场所使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2 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要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规范的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盖章。
经项目部复验,单位安全设备部门验收后,报国家有关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取得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后,到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在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情况下使用以上机械设备。
4 安全防护用具在购置时,必须应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材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
5 安全防护用具在使用时,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规范的使用说明。转场再使用时,必须按行业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性能可靠有效,
6 施工机械和防护用具在使用过程中,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对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单位安全设备部门报告,如发现人为破坏将进行经济处罚,酿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将向公安部门汇报,追究其刑事责任。
7 施工机械和防护用具要定人操作或安装使用,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格,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件。
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参加学习,考核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核验,严禁他用。
3、线路上禁止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接触,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于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电器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米,在潮湿和易触电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的有关要求,确保三级配电,二级防漏电保护。
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工必须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焊机必须接地或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电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雷雨天,应停止露天焊接。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接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碰撞或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8、操作工在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及戴皮手套,戴防护眼镜。
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或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3、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作业中钢丝绳在滚筒中最少要保留三—五圈。
2、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准顺地拖。
3、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不准他人乱开机器。
4、工作中要听指挥人员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操作待弄清楚情况后方可继续操作。
5、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电闸,并将运送物料放下。
6、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做到信号准确、宏亮和清楚。
7、起吊物件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低放,防止倾倒。
8、所有人员严禁在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9、作业人员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4、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架子工应参加专业安全操作学习,考核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书,方可上岗,工作时应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带),穿好防滑鞋DB34/T 1930-2013标准下载,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安排。
3、严格执行JGJ130—2001、J84—2001等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安全文明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自检依据JGJ59—99标准。
4、架子在搭设时,要使用合格匹配的钢管、扣件等构件,严禁¢48mm与¢51mm的钢管或扣件混用。
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并及时铺设(挂设)完好合格的脚手板(踢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外架达到一定高度时外侧应张设安全平网。
6、架子离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12~15cm,严禁与卸料台或其它工程机械相连接,连墙构件(筋)应牢固有效,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7、杆件接头应错开,并控制在主接点1/3以内距离,及时搭设剪刀撑、填芯等杆件,架体要实用、美观、牢固。
8、外架架体高度要超过建筑物150cm以上,有女儿墙的应高出100cm,确保建筑物顶部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操作中严禁向下抛物等违章作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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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