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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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春雨二区高层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5.3.2.4、检查门窗洞口尺寸及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3.2.5、铝合金门窗表面粘贴保护膜,安装前检查保护膜,如有破损,应补粘后再行安装。
5.3.3、门窗工程施工工艺
5.3.3.1、沿建筑物全高用经纬仪或大线坠引测门窗,在每层门窗处弹线标记。并逐层抄测门窗洞口距门窗边线实际距离,需要进行处理的应记录和标识。
5.3.3.2、门窗的水平位置应以楼层室内+0.5m的水平线为准向上反量出窗下皮标高TCAS 431-2020标准下载,弹线找直。每层必须保持窗下皮标高一致。
5.3.3.3、墙厚方向的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窗台板的宽度确定。
5.3.3.4、门窗洞口偏位、不垂直、不方正的要进行剔凿或抹灰处理。
5.3.3.5、安装铝合金门窗时,采用安装的的金属零件要为不锈钢件。
5.3.3.6、根据划好的门窗定位线,安装铝合金门窗框,然后用木楔临时固定。
5.3.3.7、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的固定用固定片连接,固定片位1.5mm厚的镀锌板,长度根据现场需要进行加工。
5.3.3.8、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洞口的连接要牢固、可靠,固定点的间距应不大于600mm,距框角的距离不应大于180mm。
5.3.3.9、铝合金门窗安装固定后,先清净缝隙中的杂物,然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充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的缝隙。
5.3.3.10、推拉门窗在门窗框安装固定后,将配好玻璃的门窗扇整体按入框内滑槽,调整好与扇的缝隙。
5.3.3.11、五金配件与门窗连接用镀锌螺钉,安装的五金配件应结实牢固,使用灵活。
5.3.4、门窗工程的质量验收
5.3.4.1、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保温填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5.3.4.2、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5.3.4.3、同一品种、类型、规格和厂家的金属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3.4.4、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3.4.5、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3.4.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5.3.4.7、主控项目
a、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露点、玻璃透过率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要求。
b、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验报告和实体抽样检测报告。
建筑门窗玻璃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和遮阳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技术性能报告。
中空玻璃的中空层厚度和密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
凸窗周边与室外空气接触的围护结构,应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保温材料厚度。
特种门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5.3.4.8、一般项目
门窗扇和玻璃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对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定。密封条安装位置正确,镶嵌牢固,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确保密封作用,不得脱槽。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性能报告,观察及启闭检查。
5.3.5、门窗工程的成品保护
5.3.5.1、铝合金门窗装洞临时固定后,检查四周边框和中间框架并用规定的保护胶纸和塑料薄膜封贴包扎好,再进行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的填嵌和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施工,以防止水泥砂浆、灰水、喷涂材料等污染损坏铝合金门窗表面。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能破坏门窗表面的保护材料。
5.3.5.2、应采取措施,防止焊接作业时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合金门窗型材、玻璃等材料。
5.3.5.3、严禁在安装好的铝合金门窗上安放脚手架或悬挂重物。经常出入的门洞口,应及时保护好门框。严禁施工人员踩踏铝合金门窗,严禁施工人员碰擦铝合金门窗。
5.3.5.4、交工前撕掉保护胶纸时,要轻轻剥离,不得划破、剥落铝合金表面。
5.3.6、门窗工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3.6.1、门窗框不正
安装前弹线找正,照线立框;正式固定前,应检验门窗框是否垂直。
5.3.6.2、铝合金门窗面层污染
铝合金门窗施工时要贴保护膜进行保护,施工中应注意不得损坏保护膜。
5.3.6.3、铝合金门窗渗水
铝合金门窗与墙体连接处要用合格的聚氨酯发泡剂;推拉铝合金门窗应设置排水孔;外窗台抹灰层应低于内窗台,避免倒坡。
5.3.6.4、外表面颜色不一
铝合金门窗进场要严格验收,避免色差过大;施工时注意保护面层,防止损坏,如有损坏应使用与门窗生产厂家一致的染色液体进行修补。
5.3.6.5、保温浆料宜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在24 小时以上,每遍厚度不宜超过20 mm,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保温层表面应平整,阴阳角方正。
5.3.6.6、保温浆料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搅拌,搅拌好的浆料必须在允许时间内用完。抗裂层施工应待保温层固化干燥后进行。
本工程所用卫生洁具均采用陶瓷制品,颜色由业主或装修设计确定。卫生洁具采用:住宅:坐便器选用节水型,产品配件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相关标准。水龙头采用陶瓷芯片。卫生洁具给水及排水五金配件应采用与卫生洁具配套的节水型。
5.5、建筑电气节能工程
1、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镀锌铁丝或钢丝:应顺直无背扣、扭接等现象,并具有相应的机械拉力。
3、护口:应根据管径的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护口。
4、套管:有铜套管,铝套管,铜铝过渡套管三种,选用时应采用与导线材质,规格相应的套管。
接线端子(接线鼻):应根据导线的根数和总截面选择相应规格的接线端子。
焊锡:由锡、铅和锑等元素组合的低熔点(185~260℃)合金。焊锡制成条状或丝状。
焊剂:能清除污物和抑制工件表面氧化物。一般焊接应采用松香液,将天然松香溶解在酒精中制成乳状液体,适用于铜及铜合金焊件。
辅助材料:橡胶(或粘塑料)绝缘带、黑胶布、滑石粉、布条等。
钢丝钳、尖嘴钳、剥线钳、压接钳、放线架、放线车。电炉、锡锅、锡斗、锡勺、电烙铁。一字改锥,十字改锥、电工刀、高凳、万用表、兆欧表。
配管工程或线槽安装工程配合土建结构施工完毕。
高层建筑中的强电竖井、弱电竖井、综合布线竖井内,配管及线槽安装完毕。
配合土建工程顶棚施工配管或线槽安装完毕。
5.5.4.1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穿带线→放线与断线→导线与带线的绑扎→管口带护口→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摇测
5.5.4.2选择导线:
1应根据设计图规定选择导线。进出户的导线宜使用橡胶绝缘导线。
2相线,中性线及保护地线的颜色应加以区分,用淡蓝颜色的导线为中性线,用黄绿颜色相间的导线为保护地线。
5.5.4.3清扫管路:
1清扫管路的目的是清除管路中的灰尘、泥水等杂物。
2清扫管路的方法:将布条的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两人来回拉动带线,将管内杂物清净。
5.5.4.4穿带线:
1穿带线的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管路的走向及盒、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图的要求。
(1)带线一般均采用1.2~2.0mm的铁丝。先将铁丝的一端弯成不封口的圆圈,再利用穿线器将带线穿入管路内,在管路的两端均应留有10~15cm的余量。
(2)在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可以在敷设管路的同时将带线一并穿好。
(3)穿带线受阻时,应用两根铁丝同时搅动,使两根铁丝的端头互相钩绞在一起,然后将带线拉出。
(4)阻燃型塑料波纹管的管壁呈波纹状,带线的端头要弯成圆形。
5.5.4.5放线及断线:
(1)放线前应根据施工图对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核对。
(2)放线时导线应置于放线架或放线车上。
公用导线在分支处,可不剪断导线而直接穿过。
5.5.4.6导线与带线的绑扎:
1当导线根数较少时,例如二至三根导线,可将导线前端的绝缘层削去,然后将线芯直接插入带线的盘圈内并折回压实,绑扎牢固。使绑扎处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
2当导线根数较多或导线截面较大时,可将导线前端的绝缘层削去,然后将线芯斜错排列在带线上,用绑线缠绕绑扎牢固。使绑扎接头处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便于穿线。
5.5.4.7管内穿线
1钢管(电线管)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和破损,均应补齐和更换。
2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量的滑石粉。
3两人穿线时,应配合协调,一拉一送。
4穿线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
(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a.标称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
b.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特殊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c.同一花灯的几个回路;
d.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的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3)导线在变形缝处,补偿装置应活动自如。导线应留有一定的余度。
(4)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当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加以固定:
a.截面积为50mm2及以下的导线为30m;
b.截面积为70~95mm2的导线为20m;
c.截面积在180~240mm2之间的导线为18m。
5.5.4.8导线连接:
1导线连接应具备的条件:
(1)导线接头不能增加电阻值。
(2)受力导线不能降低原机械强度。
(3)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
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在导线做电气连接时,必须先削掉绝缘再进行连接,而后加焊,包缠绝缘。
2剥削绝缘使用工具及方法:
(1)剥削绝缘使用工具:
由于各种导线截面、绝缘层薄厚程度、分层多少都不同,因此使用剥线的工具也不同。常用的工具有电工刀、克丝钳和剥线钳,可进行削、勒及剥削绝缘层。一般4mm2以下的导线原则上使用剥线钳,但使用电工刀时,不允许采用刀在导线周围转圈剥线绝缘层的方法。
a.单层剥法:不允许采用电工刀转圈剥削绝缘层,应使用剥线钳。
b.分段剥法:一般适用于多层绝缘导线剥削,加编织橡皮绝缘导线,用电工刀先削去外层编织层,并留有约12mm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结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3)斜削法:用电工刀以45°角倾斜切入绝缘层,当切近线芯时就应停止用力,接着应使刀面的倾斜角度改为15°左右,沿着线芯表面向前头端部推出,然后把残存的绝缘层剥离线芯,用刀口插入背部以45°角削断。
3单芯铜导线的直线连接:
(1)绞接法:适用于4mm2及以下的单芯线连接。将两线互相交叉,用双手同时把两芯线互绞两圈后,将两个线芯在另一个芯线上缠绕5圈,剪掉余头。
(2)缠绕卷法:有加辅助线和不加辅助线两种,适用于6mm2及以上的单芯线的直线连接。将两线相互并合,加辅助线后用绑线在并合部位中间向两端缠绕(即公卷),其长度为导线直径10倍,然后将两线芯端头折回,在此向外单独缠绕5圈,与辅助线捻绞2圈,将余线剪掉。
4单芯铜线的分支连接:
(1)绞接法:适用于4mm2以下的单芯线。用分支线路的导线往干线上交叉,先打好一个圈后以防止脱落,然后再密绕5圈。分线缠绕完后,剪去余线。
(2)缠卷法:适用于6mm2及以上的单芯线的分支连接、将分支线折成90°紧靠干线,其公卷的长度为导线直径的10倍,单卷缠绕5圈后剪断余下线头。
多芯铜导线的连接共有三种方法,即单卷法、缠卷法和复卷法。首先用细砂布将线芯表面的氧化膜清去,将两线芯导线的接合处的中心线剪掉2/3,将外侧线芯做伞状张开,相互交错叉成一体,并将已张开的线端合成一体。
(1)单卷法:取任意一侧的两根相邻的线芯,在接合处中央交叉,用其中的一根线芯做为绑线,在导线上缠绕5~7圈后,再用另一根线芯与绑线相绞后把原来的绑线压住上面继续按上述方法缠绕,其长度为导线直径的10倍,最后缠卷的线端与一条线捻绞2圈后剪断。另一侧的导线依次进行。注意应把线芯相绞处排列在一条直线上。
(2)缠卷法:与单芯铜线直线缠绕连接法相同。
(3)复卷法:适用于多芯软导线的连接。把合拢的导线一端用短绑线做临时绑扎、以防止松散,将另一端线芯全部紧密缠绕3圈,多余线端依次阶梯形剪掉。另一侧也按此方法办理。
(1)缠卷法:将分支线折成90°紧靠干线。在绑线端部适当处弯成半圆形,将绑线短端弯成与半圆形成90°角,并与连接线靠紧,用较长的一端缠绕,其长度应为导线结合处直径5倍,再将绑线两端捻绞2圈,剪掉余线。
(2)单卷法:将分支线破开(或劈开两半),根部折成90°紧靠干线,用分支线其中的一根在干线上缠圈,缠绕3~5圈后剪断,再用另一根线芯继续缠绕3~5圈后剪断,按此方法直至连接到双根导线直径的5倍时为止,应保证各剪断处在同一直线上。
(3)复卷法:将分支线端破开劈成两半后与干线连接处中央相交叉,将分支线向干线两侧分别紧密缠绕后,余线按阶梯形剪断,长度为导线直径的10倍。
7铜导线在接线盒内的连接:
(1)单芯线并接头: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12mm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其连接端缠绕5~7圈后剪断,把余头并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
(2)不同直径导线接头:如果是独根(导线截面小于2.5mm2)或多芯软线时,则应先进行涮锡处理。再将细线在粗线上距离绝缘层15mm处交叉,并将线端部向粗导线(独根)端缠绕5~7圈,将粗导线端折回压在细线上。
5.5.5电气安装节能验收
5.5.5.1、主控项目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注:λ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下表中规定的允许值。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5.6.1、质量控制
5.6.1.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应技术资料个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5.6.1.2、采暖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景象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a、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b、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统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5.6.1.3、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b、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
5.6.2.1、基本要求
a、所有进场材料、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标志清晰,外观检查合格。必要时应抽样进行相关检测。
b、对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绝热材料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做好验收记录。
c、保温材料严禁雨淋和浸泡,露天存方时应上盖下垫。堆放处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堆放场地平整、无坚硬杂物。
5.6.2.2、施工要求
5.6.2.2.1、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前应对管道和散热器进行清洗;
b、内置式恒温阀严禁架设在散热器罩内。
5.6.2.2.2、热计量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热计量表安装的前后直管段长度应满足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
b、热计量表前应设过滤器;
c、热计量表的检定标志应完整清晰,不应有破损或缺失。
5.6.2.2.3、采暖管道采用框纤预制管壳(玻璃棉)绑扎保温施工时:
a、管壳保温材料纵向接缝应设置在管道的西侧。绑扎保温材料应将横向接缝错开。
b、用镀锌铁丝绑扎时,间距不应超过300mm,每块预制品至少绑扎两处,每处绑扎的钢丝不应少于两圈。
c、绑扎钢丝接头应放在预制品的纵向接缝处,并将接头嵌入接缝内。
d、包扎在管壳外的玻璃丝布,圈与圈间的接头搭接长度应为30~50mm。
5.6.2.2.4、采暖管道采用橡塑保温材料粘接施工时:
a、橡塑本身应保持清洁,如被污染应用清洁剂去除。
b、采用保温管时,应在端部切口处的保温管内表面及相应的管道外表面涂刷胶水,涂胶宽度不应小于保温材料厚度。
c、胶水涂抹后应进行自然干化,“干化时间”不少于2min,胶粘两端接头或平面接缝时,不应强行拉伸而应推压粘接。
d、保温材料接缝处应加设密封胶带。
e、保温材料安装36h后方可投入系统运行。
6、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与验收
6.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见下表《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
6.1.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当上述规范未明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方案相关章节确定,
6.1.2、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6.1.3、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照本规范进行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6.2、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6.2.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6.2.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6.2.4、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6.3、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6.3.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6.4.1、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6.4.2、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6.4.3、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
7、节能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7.1.1、建立安全责任制,进入现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对施工机械操作进行培训,安全员作好安全检查工作。
7.1.2、严格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7.1.3、阳台周边、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 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7.1.4、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7.1.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7.1.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1.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1.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1.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1.10、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7.1.11、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7.1.1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1.13、配电箱要做到“六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1.1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需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7.1.15、进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时,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7.2.1、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至竣工验收。
7.2.3、现场保持清洁,机具、材料码放整齐。
7.2.4、搅拌机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及时清扫杂物。对所用的袋子及时捆好,用完的塑料桶码放整齐,作好袋子、桶等包装物的清还。
7.2.5、外墙脚手架(或吊篮)保持清洁。
7.2.6、楼内不准住人,并做到工完场地清。
7.3.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7.3.2、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7.3.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7.3.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7.3.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3.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3.7、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7.3.8、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3.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3.10、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还建小区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7.3.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7.3.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7.3.13、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7.3.14、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7.3.15、大批量的装修材料需进行切割时,应搭设封闭的加工棚JJG(皖) 24-2008 溶出度仪.pdf,集中进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