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5.67M
标准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属性:
下载资源

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某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8.3.2 参建单位在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 元。

18.3.3 为规范现场临时设施,各参建单位在修建临时设施之前,其方案需报项目部审批,并按项目部统一规定的图牌尺寸挂牌施工。

18.3.4 所有机具设备进场后,应将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报项目部,并按程序报审。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报审。

18.3.5 项目部工程例会土建工程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00 召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定于每周二、四、六下午1:00 召开,严格考勤,迟到一次考核50 元,缺席一次考核200 元GB 50037-2013标准下载,安全例会定于每周二上午9:00 召开。会议地点定于项目部会议室。

18.3.6 各参建单位的周施工计划每周三之前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汇总后,于周五到项目部领取周施工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3 日前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核汇总并报监理、业主审批后月末下发。

18.3.7 施工方案需在收到施工图一周内报项目部审批,方案的编制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相关的措施部分应明确,以便收取措施费用,否则,后果自负。同时,准备好重要施工的方案演练工作。

18.3.8 为确保工程质量,力争“优质工程”,所有工程施工验收执行项目部统一编制的施工验收企业标准(9 月底出台)。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资料必须做到与施工进展同步,项目部每月对各单位的资料抽检一次,不合格者给予考核。

18.3.9 为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项目部每月对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面进行检查评比,平时检查占总分的40%,综合检查占总分的60%。总分第一名奖励500元(得分不低于80 分), 倒数第一名考核300 元,倒数第二名考核200 元(得分均超过80 分不考核)。施工期间需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的、受有关部门通报的、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加重处罚,情形恶劣的另行处理。(评分标准见后附表,2003 年10 月起执行)

18.3.10 为作好本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树立企业形象,项目部每半月出版一期工程简报,各参建单位每月需完成稿件2 篇以上,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一定的稿酬,未完成稿件任务按每篇50 元考核。

(2003 年9 月执行)

18.3.11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宿舍、现场物资的管理,作好防火、防盗以及治安管理等工作。

18.3.12 凡受到监理、业主考核的参建单位,项目部将对其追加同等数额的考核。

18.3.13 进场单位在进场一周内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以便报市质监站备案。同时将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交项目部以便报监。

18.4.1 三大材:

18.4.1.1 每月23 日前由各分项目部向项目部材料员报送次月三大材(钢材、水泥、木材)月计划。未按时报送的考核100 元。

18.4.1.2 材料计划需注明图号、数量、品种、规格及到货要求时间。未按要求注明的考核50 元。

18.4.1.3 项目部材料员及时汇总、完成询价、采购和供货计划安排,并报送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执行。未按规定完成考核50 元。

18.5.1 其他询价材料,各分项目部按月计划编制,并填写询价材料表,报送项目部,经业主造价部门审批、共同询价,由分项目部自行采购。

18.5.2 地方材料可不询价,按市造价信息价格下浮后执行。

18.5.3 所有材料进场后,按图号、名称、型号、生产厂、数量、进场时间逐项填写《材料进场入库确认表》,报送项目部材料员统一编号,再向监理报验,并返回一份给项目部材料员存档。未按规定执行造成材料混乱考核责任人100 元。

18.5.4 材料的内在质量按规定报验,进行抽检或检测,检测报告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存档。

18.5.5 库管员对进场材料的凭证、合格证、质保书及实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并填写入库台帐。将合格证、质保书交质检员保管存档。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 元。

18.5.6 材料实行定置管理,储存按型号、品种分区存放,并作好标识。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 元。

18.5.7 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加强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18.5.8 周转材料、工具,实行租赁管理。

18.5.9 材料管理程序:

18.6.1 物资设备组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设备需用计划,项目经理审批。

18.6.2 由项目部综合部负责租赁或采购。

18.6.3 对进场的设备建立设备维护检修保养记录台帐,并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和维修。

18.6.4 工程部负责进场设备的安装验收,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8.6.5 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在使用过程中全程受控管理。

18.6.6 设备管理程序:

18.7.2 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应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

18.7.3 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技术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和规程、强化技术文件管理等),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工艺管理、材料试验与检验、计量工具与设备的技术核定、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处理等),技术开发管理工作(四新技术的采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

18.7.4 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内部审核,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写出意见报质检员汇总。

18.7.5 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委托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图纸会审,就设计问题与设计院洽商。

18.7.6 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写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由专业负责人编写,技术负责人组织会审,项目经理审批。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当事人50 元。

18.7.7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具体向各专业施工负责人交底,施工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必须贯彻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谁交底谁写交底资料,并报质检员归档整理。未按要求办理考核当事人50 元。

18.7.8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问题或因其他原因(施工条件变化、材料换代等)由各分项目部提出书面资料,技术负责人签字,质检员送达监理工程师。同时,并作好来往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未按要求办理考核当事人50 元。

18.7.9 质检员要及时填报工程报检资料,做好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建立技术资料台帐。未按要求完成考核当事人50元。

18.7.11 技术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质量控制严格按2000 版GB /T19000 族标准的要求进行。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负责按质量体系的程序进行运行。

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PDCA 循环,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质量控制的分解: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来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质量控制满足质量标准和合同确定的要求。

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三检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由每道工序施工负责人负责。以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

严格对人、机、料、环、法进行质量控制。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技术资料、文件准备的质量控制,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核的质量控制,采购质量的控制、质量教育和培训。

(2)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②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各区域负责人认真编制测量控制方案,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记录及时归档保存。施工中对测量点要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③材料的质量控制。选择合格的供方,对材料的搬运、储存符合现行的要求,做好定置管理,不合格品不投入使用,建立材料台帐。

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当事人50 元。

④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合理进行配置,满足施工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建立设备台帐。

⑤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⑥工序的质量控制。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对不合格品的控制,认真填写施工日记、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收集、整理技术、质检质料,质料作到与施工同步。

⑦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各专业应设置质量控制点,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⑧工程变更的质量控制。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⑨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⑩组织开展QC 小组活动,主控项目(单位工程)不得少于1 项QC 成果。

(3)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①单位工程竣工前,要及时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按竣工资料归档规定的要求,搜集、整理质量记录。

②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合同要求内容进行全面的验证。对专业的质量隐患,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③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制件、质料员按合同要求及时编制竣工文件,并做好工程的移交准备和工程交、竣工验收。

④工程交工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做好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工作。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填写资料并归档),并检查、验证。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图:

18.9.1 项目部根据一级网络编制二级网络计划,项目部施工计划组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

18.9.2 各分项目部每月23 日向项目部提交次月的进度计划,项目部施工计划组每月25 日前审核汇总,项目部经理审批,报送监理、业主。

18.9.3 施工计划组每月30 日提交当月进度分析报告及采取的措施。

18.9.4 分项目部每周三交下周进度计划,项目部施工计划组审编后于周五下发。

18.9.5 项目部每周定期召开分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内部平衡例会。

18.9.6 施工计划组负责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18.9.7 施工计划组绘制进度前锋线并做好记录,及时调整阶段性网络节点(包括:施工内容、工程量、起止时间、持续时间、工作关系、资源供应等),以确保工程总工期的完成。

18.9.8 施工计划组应及时做好每一节点进度控制总结,对进度控制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网络计划的应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18.9.9 施工计划组应及时对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18.10.1 综合组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

18.10.2 项目信息包括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18.10.3 项目信息的收集应随工程的进展进行,保证真实、准确,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18.10.4 施工项目信息结构。

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8.11.1 项目部全体职工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凡发生迟到、早退者,按下列规定处罚:

1)迟到、早退15 分钟内,罚款30 元;

2)迟到、早退15~30 分钟内,罚款50 元,每超过15 分钟加扣10 元,累计计算;

3)迟到、早退4 小时以上,记旷工,按旷工规定处罚;

4)一星期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解除上岗合同。

18.11.3 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工休息的,凭医院病假证明,病休证明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休息。

18.11.4 职工因工负伤需治疗、休息的,凭安全部门工伤证明,项目部予以准假。假期待遇:基本工资,资金按当月平均奖计发。

1)违犯规定一次罚款30 元,以此类推。

2)经三次教育不改,解除上岗合同。

18.11.6 项目部全体职工严禁酗酒肇事、打架斗殴,违犯规定者,罚款100 元,所产生的治疗费用自理,解除上岗合同。

18.11.7 非工作原因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18.11.8 项目部全体职工,严禁饮酒上班和上班饮酒。如有违犯,按下列规定处罚。

1)第一次违犯规定,罚款100 元;

2)第二次违犯规定,罚款200 元,当天作旷工处理,并立即解除上岗合同。

18.11.9 项目部绝不允许旷工发生,凡旷工一天者,罚款100 元,并通报警告;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立即解除上岗合同。

18.11.10 旷工的界定范围

1)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包括病假)而不上班的;

2)伪造、涂改假单或虚构事实骗取病假的;

3)酗酒上班或当班饮酒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经教育仍不服从的;

6)迟到、早退在四小时以上的。

18.11.11 凡是违犯上述规定,被解除上岗合同的,回原单位报到。

18.11.12 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按项目部规定佩戴好胸牌、袖标,违犯规定者,按以下条款处罚。

1)第一次违犯规定,罚款30 元,批评教育。

2)第二次违犯规定,罚款50 元,通报警告。

3)第三次违犯规定,罚款100 元,解除上岗合同。

18.11.13 为加强管理,严格考核,项目部将不定期地对分项目部

进行检查,一经查处,扣罚该部门负责人相应罚款。

为保证项目部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明确各类财产的保管、使用及维护责任,确保项目部在工程管理中向“高效、创新、一流”迈进,特制定本办法:

18.12.1 管理办法:

2)项目部的电脑归所在办公室人员操作、管理和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更不允许在办公电脑上进行与工程无关的操作。

40 项目部的一切财产均不得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并自觉形成保养的良好习惯,为公司节约每一个铜板,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正常损坏,应及时修复,保证使用。

18.12.2 考核:

1)请各专业组明确本室所有办公设备的管理责任人,由陶蕾对财产及责任人进行登记,项目部进行检查。

2)凡非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项目部按财产现价格的80%对责任人进行索赔。

18.12.3 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本办法与公司有关办法不一致之处,按公司有关办法执行。

配电室运行操作管理办法

18.13.1 责任人(操作人)每天对配电装置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运行中的缺陷,以便处理。

18.13.2 进入配电室操作搭接施工电源必须到项目部办理有关手续,避免超负荷运行,发生设备及线路事故。

18.13.3 严格持证操作制度。

18.13.4 进入配电室操作必须两人以上,作好监护工作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8.13.5 合理规范线路安全隔距及走向,不准任意搭接、摆放。

18.13.6 配备适用电气设备火灾的灭火器材。

1)发生起火首选切断电源,先操作磁力启动器,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2)如需剪断电线,非同相电线应在不同部位,防止短路。

3)剪断空中电线,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支持物附近,以防电线断后掉下,造成接地短断及触电事故。

为推进本工程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按计划目标顺利实施,确保工程按一级网络计划总工期的实现。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18.14.1 会议制度

1)凡会议决定的一般内容:分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或在执行中敷衍了事,没有达到要求,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 元。

2)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分公司未认真执行,一经监理、业主、集团公司指挥部提出批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5000 元,现场负责人200~500 元。

18.14.2 进度控制

1)项目部负责周计划的制定,分项目部认真落实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保证按程序组织施工。

2)各参建单位必须按周计划做好安排,项目部每周组织检查分项目部的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检查中如发现未完成的单位,考核2000~5000 元。

3)检查中如发现关键部位或重要工序严重滞后,严重影响了下道工序施工,打乱了整个网络计划的安排,造成工期拖延,并在时间上无法挽回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20000 元,分项目部主要负责人2000 元,现场责任人500 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18.14.3 质量资料控制

1)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宗旨,坚决贯彻执行质量管理文件、规定和相关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决不交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和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造成异议,考核责任单位10000~50000 元,单位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分别考核500 元和300 元。

2)如工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检查中又未及时发现,造成工程不合格,或因此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按公司有关管理文件和办法处理。

3)各单位在施工的同时,及时做好资料的签订,完善*续。如未及时完成按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考核。

18.14.4 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由于大型设备吊装多,交叉作业多,危及施工安全的因素多。因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执照执行相关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2)凡参加本工程的各参建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的人员,**必须保持畅通,因工作**不上或不回电者考核50元/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目标:无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无中毒、中暑事故;无重大设备、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18.15.1 安全*构、职责及权限

1)组长:负责项目安全管理。

18.15.1.2 根据专业分工:

18.15.1.3 职责及权限:

项目安全组对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参与施工方案的审定,参加工程管理和完工验收,调查处理各类施工安全问题;负责对职工、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及教育;负责每日检查监督各施工单位的高空、交叉、多层及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安全人员必须穿戴背心(或袖标)上岗。

18.15.2 凡参加本工程的各级负责人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制止各类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8.15.3 凡参加本次工程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服从安全组的管理,自觉遵章守纪。

18.15.4 参加施工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就是该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进场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安全规章,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时间不得少于4 小时;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工艺操作规程交底及培训;制定、落实所承担项目的安全措施,完善有关*续;外用工使用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进场前必须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章,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18.15.5 在工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组;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超过4 小时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15.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实行挂牌施工和定置管理;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牌。

2)凡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3)凡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4)现场搭设的通道,架板必须牢固可靠,施工现场的“四口”等临边有防护措施,用标识或红色灯做警示。高空、多层危险作业要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重叠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掉物或焊花伤人。

5)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专人对口**,做到确认、确信、确实,施工需要用电必须先**,征得同意后在指定电源上搭接,严禁私拉乱搭电源。施工电源的搭设必须规范、架空,必须按三级使用电器设备的要求安装开关箱,并配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照明用电(行灯)不能大于36 伏。

6)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必须按照“电气安装、调试规程”进行,严格按断电、放电、验电、接地保护和挂牌操作,任何人不得乱动牌子,乱动电闸。

7)做好*具、设备的检查和校验工作,起重*具在每天使用前要检查、维护,起吊时捆绑、挂钩、指挥信号要符合要求,起重指挥人员必须佩戴起重红袖标,作业中只能专人指挥,*势要正确,口哨要响亮,起重区域要拉警戒线,设专人看守,杜绝闲人进入。

8)参加施工的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9)现场使用的压力表必须校验后方可使用;氧气和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 米,离明火10 米以上,严禁使用无回火装置的乙炔表,电焊*外壳必须接地,一次进线处防护罩齐全,焊线每个接头必须绝缘。

10)各单位要进行高空、爆破等危险作业时都必须事先申报,并履行有关*续,同时制订有效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公路要保持畅通,汽车运输物资进出现场要先鸣笛,慢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不允许客货、氧气乙炔瓶混装;底边车、翻斗车严禁载人。

12)*械、电气设备安装完工后,需试车时,项目部必须拟定试车方案,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派专人对要试车的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具备试车条件后方可试车,试车时该单位指派专人监护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3)施工中的废弃物品要及时运走或按要求堆放,严禁堆放在通道内,随时保持通道畅通。

15)各单位临时工棚的搭设必须规范,不允许用易燃材料搭设。

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做好火源控制,严禁现场用明火烤火。

16)各单位必须在进场前到项目部安全组办理有关*续,并缴纳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 元。

17)进场单位施工用电作到“一*一闸一漏电保护”。

18)现场用电时需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及用电功率,由项目部指定搭接电源。

18.15.7.1 对事故的考核

1)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人为险肇事故、考核事故责任单位:200 元~1000 元。

2)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人为险肇事故,考核事故责任单位:500 元~2000 元,对责任人员考核:300 元~1000 元。

3)每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考核事故责任单位:1000 元~3000元,对责任人员考核500 元~1500 元。

4)每发生一起因工死亡责任事故,考核事故责任单位1 万~2 万元,对责任人员考核500 元~2000 元。并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

18.15.7.2 对违章违制的考核

1)对违反安全规章,每人每次考核50 元,违章3 人以上(含3人),除考核违章者外,另加考核单位每次100 元。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未建立,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具体,项目部下达整改不及时落实、反馈,考核单位每一次200 元~500 元。

3)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记录。否则,考核单位200 元~500 元,并责令限期补课。

4)安全台帐未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以及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者考核单位100 元~200 元/次。

5)安全工作会议迟到、早退。考核个人50 元/次,无故缺席考核个人200 元/次。

6)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考核单位500~2000 元。

7)对项目部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

考核单位300~1000 元。

8)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以及提供伪证、弄虚作假的,考核单位500~2000 元。

主要负责人200~500 元。

18.15.7.3 文明施工考核

1)施工现场各种临设的搭设安装,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严格按总平面图的要求搭设,否则除无条件拆除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 元罚款。

2)施工期间作业人员无论何种原因损坏“三通”(水电气)设施,除无条件修复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 元罚款。

3)进入施工现场的河沙、石子、砖、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必须按要求堆放在各硬化好的堆码场。钢材各种型号进行分类堆码整齐,便于作标识、标牌,违者处以100~500 元罚款,并整改。

4)施工现场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有长流水、长明灯、设备无人空转等现象,处以每次100~500 元罚款。

6)施工区域严禁随便大小便,每发生一次大便罚款50 元,小便罚10 元。

7)对打架、斗殴、发现喝酒上班者罚500~1000 元。

18.15.7.4 消防管理考核

1)现场要有明显的消防、防火宣传标志,对进场的职工必须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2) 必须在住宿、食堂、库房、办公室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 元罚款。

3)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干燥、无腐蚀气体的场所。

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库房内对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单独存放,违者处以100~500 元罚款。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个人100~500 元。单位500~1000 元。

1)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个人。

2)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

3)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个人。

4)文明施工坚持得好,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经项目部多次检查都能坚持的。

5)个人或集体的奖励由项目部安全组书面奖励意见提出,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兑现。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考核办法

18.16.1 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所着工装必须整洁,并按规定佩戴本单位胸牌标志。若发现未佩戴胸牌标志者处以50 元/人考核罚款。

18.16.2 参加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进场一周内将进场人员登记造册,交项目部安全保卫组。未上交花名册的单位将处以1000 元考核罚款。

18.16.3 各参建单位必须抓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0~1000 元考核罚款,对单位处以100~1000 元考核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8.16.5 进入现场施工的单位GB/T 51167-2016标准下载,必须派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的物资、设备、器材、备品、备件等进入看守值班。若未派专人看守、值班,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100~200 元的考核罚款。

若发生被盗情况将视被盗损失轻重处以该单位500 元以上的考核罚款。

18.16.6 值班看守人员严禁饮酒上班,严禁脱岗及上班睡觉。若经发现将对值班看守人员按当日旷工处理。并处以100~200 元的考核罚款。由此造成物资、设备、器材、备品、备件失窃被盗,将按被盗物品的原值赔偿。

18.16.7 值班看守人员监守自盗DB41/T 1832-2019标准下载,内外勾结偷盗施工物品,一经发现,移交公安*关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8.16.8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项目部。

注:每序项最多扣分不得大于该序项应得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