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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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堤湾畔二期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堆放的原则是:整齐合理堆放,既保证使用的方便,又保证现场的整洁美观,既保证使用的安全,又保证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先进先用”。
a)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材料分类、分批、分规格堆放整齐、清洁、安全。
b)钢筋房、木工房等均搭棚作业;砂、石料堆放全部利用混凝土地面,并设置砖砌围栏;塔吊位置设置合理,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堆放整齐。
强调“落手清”工作的意义,加强职工“落手清”意识,建立落手清制度和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GB 50688-2011标准下载,由专人管理负责;各区域包干到班组,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制定《标识、标牌、标语管理制度》。
标识、标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业形象识别手册》与《ISO900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与设置。
以上图牌均按中天集团CIS形象识别手册要求制作、设置。
B、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禁烟火;(4)禁止通行;(5)当心吊物;(6)必须系安全带;(7)当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C、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边、危险机械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二牌制,(即操作规程牌与验收合格牌),配置一机一保一闸一箱一锁。在箱门内侧设置线路布局图。
a)在进入工地大门,设置有“施工期间,诸多不便,敬请原谅,谢谢合作!”;“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锈钢文明标牌。在宣传栏内,有美观生动的建筑效果图,并以“今天的目标,明天的现实!”这一响亮的口号激励每一个中天人。
b)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施工楼层上,均张挂大幅宣传标语,如“立志中天,争创一流!”、“中天建设愿将至美产品奉献给广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与工作责任感,树立项目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一制作、发放。
管理人员——深黄色;班组长——浅黄色;一般职工——白色;
特殊工种——红色;机修工及安装班组——蓝色
(4)作业条件环境保护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大型过22:00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A、消防管理见相应章节。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
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
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
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
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对施工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和宏观控制作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土建结构、基础砼、水暖电气安装、雨季施工等施工均作方案设计,并对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搭设、塔吊安装、临时用电也编制较为详细的施工方案。内容要求充实,有针对性,有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任职前均作考查,要求执相应证书上岗。管理人员证书由公司统一管理并保留原件,项目部存放证书复印件,对无证的管理人员不予任职。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管理人员考核,对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本工程主体由7栋4层住宅和三栋商铺组成,工程量大,为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的安全,对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尤其显得重要。
(一) 建立消防组织和制度
2、在工地里建立消防教育体系,由专人负责对新职工进行消防意识和消防制度的教育,认真贯彻各项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如定期开展群众性、专业性防火检查,不仅可以及时消防火警隐患,更可以加强全员的消防观念。
3、工地消防组织要与地区消防组织挂钩,及时把工程情况进行通报,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可得到城市消防队的紧急救助。
(二)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消防水源,保证必要的消防水压与水量。
2、工地现场设置两路电源接口,除正常施工用电外,对起动消防水泵、安全电梯、安全扶梯、安全通道及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另备电源。
3、垂直安全通道选择栋号住宅中的楼梯间布设,通道内装设应急灯,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4、按施工现场的防火规定,在工地各区域设灭火机和太平桶,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和计算的数量设置。在建筑结构和装饰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与楼面上每层按面积大小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和太平桶。位置设在显眼易取的地方,各层都要设在相同的位置。
5、紧跟结构施工每二层或三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明确规定非吸烟室内不准吸烟。
6、消防设施及具体人员的配备如下;
①本工程的消防用水利用现场砖砌不小于2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进行蓄水,设置4台消防高压水泵供水。消防高压水泵设专用电缆。
②消防竖管管径为100mm,每2层设1只直径65mm消防栓,配两根50m长的消防带。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确保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③每层楼梯口处配4只10L灭火机,各楼层建筑面积平均布置6只10L灭火机,每层共配备10只灭火机(4只酸碱型,6只干粉型),灭火器定期检查药液的有效性。
④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⑤脚手架除了采用防火安全网外,脚手架上每步均配备2只10L以上灭火机。
1、对整个工地要划分禁火区和动火等级。对油库、油漆仓库等不准明火的区域要特别划出禁火区范围,事先挂牌明确,禁止一切可引起明火的火种进入。对其它施工区域要分别动火危险程度,按国家《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划分三级动火区域,在施工过程中按标准管理。
2、 建筑施工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护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3、建筑施工在结构与装饰阶段,要配专职的消防巡视员,三班制巡回检查,巡回线路要专门设计,保证一旦有火警,在可扑灭的时限内发觉和消除。
1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进入现场。
2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论结构和装饰施工,要及时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到可靠地点放置。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过专门审批。
5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况要建立焊割作业的安全规范,如《十不烧》的规定、使焊、割作业按规定进行。
6在装饰施工阶段,油漆等有散发可燃气体的作业,应注意及时通风外还应指定消防安全措施。
十五、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一)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杵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作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六)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广州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某游泳池施工组织设计.doc,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DLT1533-2016 电力系统雷区分布图绘制方法,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