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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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药材市场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10.7. 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前建立测量控制网。对建设方提交的基线、基点及高程点进行复测,并办理签证手续。
2.补充施工需要的道路中线桩及水准点。
3.对基线、基点及高程点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并定期复测;主要控制桩标志均应稳固可靠DB34/T 3701-2020 复合有机水硬性材料沥青路面沉陷处理技术应用指南.pdf,并保留至工程结束。
4.使用的测量仪器、器具必须在检定的周期内,施工中定期进行自检校验。
5.道路施工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应在道路附近适当位置设立加密控制点,使用前应先进行复测,闭合误差在规范容许的范围之内,控制点须加以保护。
6.施工过程应做好测量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复核测量数据。
7.工程完工,对施工过程的测量数据进行整理,绘制测量总平面图。
1.模板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组合模板。
2.模板的设计应做到在松动和拆卸时不对混凝土造成损坏。任何模板的固定装置或支撑物除内拉杆以外都不允许留在完成的混凝土中。
3.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形状、强度、刚度、不漏浆和表面平整光滑。
4.模板中所有的接缝都应按一致形式位于水平或竖直平面上,接缝应严密,不漏浆。
5.模板安装完毕后,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等进行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不得浇筑混凝土。
① 每批使用的钢筋应附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书,并标示批号和出厂检验的有关力学性能试验资料。
① 钢筋应存储在高于地面0.5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物上,并尽量保护它不受机械损伤和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的环境中。
② 所有存储的钢筋都要按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材料的可追朔性标识。
③ 钢筋必须按图纸所示的形状弯曲,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许可,所有钢筋均应冷弯。
①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等清除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
② 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由在工地的加工场进行。
③ 钢筋的加工成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
① 钢筋的绑扎与焊接应应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采用其它方法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② 每当改变钢筋的类别、等级、直径时,应检查已确定的焊接参数,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① 钢筋应按图纸所示的位置准确地安装,并用标准的支承将钢筋牢靠地固定好,使其在浇筑过程中不致移位。不允许将钢筋放入或推入浇筑后尚未凝固的混凝土中。
② 任何构件的钢筋安装后应如实填写质量检验表,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
10.7.4混凝土工程
① 在混凝土浇筑开始前至少28天,应作好试配拌和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根据施工条件在试验室中试拌,作抗压强度试验。试拌所用的材料应与批准所用的材料相同。
② 所有立方体试件的制作、浇筑、振捣、养护及试验均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按照JTJ053-94标准进行。
① 混凝土只能按工程当时需用的数量拌制,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不允许用加水或其他办法变更砼的稠度,浇筑时坍落度不在规定限界之内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② 在炎热的天气,应采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措施,设法降低拌和后的混凝土温度,防止砼在浇筑过程中过早硬化和出现裂纹。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适应砼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使浇筑工作不间断,并使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时保持均匀性及规定的坍落度。如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发生离析、严重泌水或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第二次搅拌。这次搅拌时不得任意加水,必要时可同时加水和水泥以保持其原水灰比不变。
A、冲孔桩桩芯混凝土浇筑
① 下导管前认真检查导管的圆度、平直度和密封性能,下导管时控制导管底部离孔底50cm,使隔水塞能够顺利排出,隔水塞应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顺利通过导管。第一斗灌注应保证埋管0.8m以上。
② 水下砼灌注过程中,应及时测量砼面上升高度,埋管深度控制在2~6m,灌注要求连续进行,中途不得停顿。设专人详细记录灌注时间、砼用量、砼面上升高度与灌注量的关系。
③ 灌注过程中拔管时,要缓慢提升,防止导管提升时碰刮钢筋,不可提升过猛,严防钢筋笼上浮现象。
④ 为保证桩顶砼强度,终灌方量必须保证砼面高度满足规范要求高于桩顶标高0.4m。
⑤ 灌注过程中,每桩做一组试块,标明桩号及日期,置于20°C水中养护28天后送检。
⑥ 各部位混凝土的浇筑日期、时间及浇筑条件应保持完整的记录。
B、支撑梁、围凛混凝土浇注
①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对模板、钢筋、预埋件等进行检查,清除杂物和积水,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② 到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核对混凝土供应商出具的收货单,并检测混凝土坍落度,符合要求方能卸料浇注。
③ 从混凝土搅拌车卸出的混凝土不得发生离析现象,否则需重新搅拌合格后才能卸料。使用混凝土泵泵送混凝土(必要时用串桶、溜槽或吊罐辅助)至浇筑混凝土面下料,防止混凝土离析。
① 混凝土捣实一般应在内部用机械振捣,混凝土构件表面、薄板结构或其他特殊地方可在外部用机械振捣。
② 振捣应保持足够的时间和强度,以彻底捣实混凝土,但时间不能太长以免造成混凝土离析,不允许在模板内利用振捣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
③ 振捣时,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及其他预埋件,对已经捣实并初凝或经试验不能重塑的混凝土区段或层次,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振动。
①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立即对混凝土养护,养护期应最少保持7天。
② 洒水养护包括对未拆模板洒水和在混凝土无模板表面盖上保持湿润的最少25mm厚的湿砂或覆盖麻袋等能延续保持湿润的吸水材料以及直接向结构物喷水。气温低于5℃时,应覆盖保温,不得向砼面洒水。
11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成品保护的保证措施
§11.1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1.1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保证体系图如下:
A.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B.精心安排施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②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A.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负责人。
B.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③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A.项目安全员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B.负责本项目所管辖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C.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D.深入工地勤巡、勤检,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采取排除隐患的有力措施,对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或即令停工。
E.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及时将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上报。
11.1.2安全保证措施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制订具体可靠的规则、办法,切实予以执行。严格遵守《广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国家、部、广东省、广州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对之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认真落实。
(4)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5)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使之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上级主管、驻地监理及监理总部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复延的有效措施。
(8)所有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技术复杂的专题方案必须严格执行审核批准手续和程序。
(9)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来进行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11)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机械安装要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后,才允许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及安全运作。
(13)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必须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后方能使用,且每季要复测一次,并切实做好记录。
(14)对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等技术复杂又涉及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总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1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平面布置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
(16)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洞口盖板、防栏、防护罩等。各种限制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18)施工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颁发安全合格证,让工人持证上岗。
(19)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对新进工人(含民工)、变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新进场的职工(包括民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才能进行作业。
(21)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的教育,应进行必要的防治知识和技术的安全教育,同样须经考核,合格者方能获证上岗。
(23)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等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24)安全检查应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做到奖罚严明。
§11.2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2、施工现场大门口要悬挂施工标牌,标牌上应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姓名、施工许可证号码等。
3、工地外墙标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记、工地名称等,树立新形象。
4、施工现场大门内在明显位置标明“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的警句标示和“施工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工地上的所有人员均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或工作)的胸卡。
5、现场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有序,在内墙上张贴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岗位分工网络表、晴雨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责任制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保卫和防火制度等有关图表。
6、工地要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规定,做到四个方面标准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的10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7、施工现场内设置专门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现场淤泥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排放,做到整个工作面整洁,工完料清,无乱堆乱放现象。
8、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保持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障碍物,无积水。
9、施工现场要完善各项安全防保设施,特别在暴雨、台风、雷雨后,要立即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修整。
10、现场要认真做好对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使用,并要对油料、氧气、乙炔瓶、废料等都要按照平面布置图要求定点堆放。
11、为避免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在施工场地围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槽,不让场内的泥污带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撒。
12、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和生产设施必须做到整齐统一,符合安全防火要求。明火施工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3、污水排放,基坑排水,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排到指定的地点。
14、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实行文明施工。施工中机具配备,劳动力布置,材料堆放,施工管线,施工道路等,按照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5、工地现场机具设备及材料堆放应合理有序,现场的废料应及时清运,场地在干燥大风时应注意洒水降尘。
16、搞好工地及四周的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生活,施工卫生条件。
17、做好电器设备的防雨防雷措施,定期对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阴进行测试,以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
18、配电箱底高度离地面不小于60cm,防止因外壳老化或其他原因在雨天发生短路事故。
19、在车道易滑段做好防滑工作,避免雨天车辆行走出现意外事故。
20、监督夜间施工操作人员特别注意安全,保证夜间照明亮度,避免因光线不足或疲劳困倦等因素而出现意外事故。
2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避免噪声产生。对一些施工噪声较大而又不可避免的工序,应遵循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并安排在白天施工。交通和其它噪声,也按规定办理。
§11.3 环境保护措施
(2)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一名副经理主管,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做好环保管理资料。
(3)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环境保护内容,对路面沉降、大楼沉降进行跟踪观察。
(5)对地下管线精心保护,不明管线应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
(6)对空压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围蔽加消音等措施,降低噪音污染,控制在《施工场界噪音限值》的标准内。
(7)尽量不在夜间施工,如需在夜间施工,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能进行施工。在施工时尽可能使用噪音小的机械设备,尽量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噪音影响。
§11.4 成品保护措施
(1)认真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加强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
①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自觉保护成品的思想意识。
②经常进行自检DL/T 1635-2016 耐热导线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发现被破坏、损坏、污染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减少成品损坏。
①编制成品保护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完成工作采取保护措施,一旦发生成品损坏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
②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装卸或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被撞或被刮。有效地采用对成品保护的护、包、盖、封等措施,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
③防止地面水流进场地,控制施工用水跑冒滴漏。
④浇注混凝土时,操作人员不准直接站在钢筋上振捣DBJ50/T-295-2018 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标准,未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的混凝土面不准堆放材料、机具。
(3)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