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某商品房电气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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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某商品房电气施工组织设计

4.6.1.6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4.1.1.7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4.6.1.8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GBT 24803.2-2013标准下载a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b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c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d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e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4.6.1.9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b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c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d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

e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接可靠;

f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4.6.1.10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4.6.1.11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b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c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d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4.6.1.12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b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c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d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4.6.2配电箱(柜)的施工工艺 4.6.2.1除落地配电箱外,配电箱的安装高度底面距地应不低于1.5m,箱内衬板应为难燃或阻燃材料,如采用木制作应作防火处理,配电箱开孔应与配管吻合,并应在订货时就明确提出敲落孔的数量及规格,否则应用开孔器现场开孔;不得采用电、气焊切割。 4.6.2.2暗装配电箱应配合土建将箱体同时按图纸要求安装于墙内,若预留洞口,应考虑需配管侧留置高度、宽度和应根据配管的直径、煨弯的倍数,比箱体应大300~500mm,不配管侧不宜大于80mm;配管必须到位,附件应齐全,在配管和接地线作好以后,并填好隐蔽工程记录,监理认证后,可将洞口周围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沙浆填实填牢。

4.7电线、电缆穿管敷设:

本工程电线采用耐火绝缘导线、普通绝缘导线及阻燃绝缘导线。电缆采用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耐火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和阻燃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4.7.1电线、电缆穿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4.7.1.1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4.7.1.2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4.7.1.3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7.1.4导线的预留长度应按以下四种情况考虑:

a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及灯头盒内导线的预留长度为15cm。

b配电箱内导线的预留长度为配电箱体周长的1/2。

c出户导线的预留长度为1.5m。

d公用导线在分支处,可不剪断导线而直接穿过,留有适当余量即可

电线芯线标称截面积(mm2)

绝缘层厚度规定值(mm)

4.7.2电线、电缆施工工艺

4.7.2.1导线的连接,采用绝缘螺旋接线钮连接时,导线应捻绞后旋紧;采用塑料压线帽连接时,导线应直接插入压线帽内,如填不实再用1~2根同材质同线径的线芯插入压线帽内填充,然后用压力钳压实,导线根数要与压线帽型号相匹配;采用包扎时,导线应捻绞焊锡,第一层用橡胶防水带,第二层用绝缘黑胶布

4.7.2.2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管内穿线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楼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4.7.2.2接线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导线连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纠正,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绝缘摇测。绝缘摇测选用500V、量程为0~500MΩ的兆欧表。线路绝缘摇测时,首先将灯头盒内导线分开,开关盒内导线连通。摇测应将干线和支线分开,一人摇测,一人应及时读数并记录。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应采用一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4.9开关、插座、轴流排气扇安装

本工程开关均距地1.3m暗装,轴流排气扇距地2.45m墙上安装,插座的安装按照图例进行施工。所有开关插座应按图纸设计安装在正确位置,面板的安装最好在土建地面完成后进行,这样可以确保面板安装高度的准确性,避免返工。按照验收规范规定及施工工艺规程要求,开关插座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4.9.1照明开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9.1.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4.9.1.2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的距离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1.3m;

4.9.1.3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

4.9.1.4暗装的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9.2插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9.2.1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

4.9.2.2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4.9.2.3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

4.9.2.4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4.9.2.5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9.3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4.9.3.1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尼龙塞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且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

4.9.3.2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4.9.3.3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4.9.3.4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无变形。

4.9.4本工程开关插座为明(暗)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4.9.4.1暗装:按接线要求,将盒内甩出的导线与开关、插座的面板连接好,将开关或插座推人盒内,对正盒眼,用机螺丝固定牢固。固定时要使面板端正,并与墙面平齐。面板安装孔上有装饰帽的应一并装好。

4.9.4.2明装:先将从盒内甩出的导线由塑料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再将塑料台紧贴于墙面用螺丝固定在盒子或木砖上,如果是明配线,木台上的隐线槽应先顺对导线方向,再用螺丝固定牢固。塑料台固定后,将甩出的相线、地(零)线按各自的位置从开关、插座的线孔中穿出,按接线要求将导线压牢。然后将开关或插座贴于塑料台上,对中找正,用木螺丝固定牢。最后再把开关、插座的盖板上好。

4.10、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4.10.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4.10.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4.10.3开关、插座安装完毕后,送电试运行前再按系统按单元按户摇测一次线路的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4.10.4各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通电试运行,通电后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漏电开关是否掉闸,插座接线是否正确,面板是否水平,是否被污染等。检查插座时,最好用验电器,检查时应逐个检查,如有问题断电后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

本工程包括变配电、电力、照明、控制及防雷接地等工程。电气主回路采用、YJV系列电缆、NHYJV、ZRYJV等,从地下室变配电室到地上各单体各层强电井至用电设备供电,地上各单体各楼层的线路采用镀锌及喷塑桥架、金属管线敷设。

4.11.1系统调试内容:

4.11.1.1照明工程包括一般照明、应急照明、疏散诱导照明和标志灯照明等内容,安装完毕后进行照明试运行。

4.11.1.2电力工程包括:电梯、通风、水泵等用电设备的配电和电力线路敷设,安装完毕后进行通电试运行。

4.11.1.3接地保护:本工程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凡正常情况下非载流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穿线钢导管及金属支架等均可靠接地。重要部位采用等电位连接。

a雍达设计院提供的电气图纸。

b设计院选用的有关标准图集。

e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颁发的文件《青岛市关于保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

4.11.3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4.11.3.1认真学习图纸,熟悉各系统运行方式和各项使用功能。系统调试前,调试人员应熟悉空调系统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图纸和设计说明书,充分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各种设计参数、系统的全貌。

4.11.3.2准备好调试用的各种仪器、仪表,并做好仪器、仪表的校验工作,确保测量的数据准确无误。

4.11.3.3对照图纸认真检查各系统是否按图纸要求施工,如有更改必须在图纸上标注清楚,以便对整个系统的查找和检查。

4.11.3.4全部安装工作完成,按质量标准检查合格。

4.11.3.5动力设备电气接线完成,每个回路绝缘电阻使用500V兆欧表摇测,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4.11.3.6不带电部分电气接地良好、可靠。

4.11.3.7测试用仪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确定在检定有效期内。

4.11.4.1测试和调整包括的主要项目

g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动试运转的调整测定

4.11.4.2调试及试运转顺序安排:

主干线系统设备单机试运转系统联动试运转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动试运转调试。

4.11.5测试的主要方法及要求:

4.11.5.1动力及照明主干线缆调试

电缆线路接线完整,标志清楚———用兆欧表对母线、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必需大于0.5兆欧;将母线、电缆芯线分别对地放电———试送电———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4.11.5.2动力、照明,控制器具单机(台)调试

检查配电箱(柜)的出厂试验记录,箱(柜)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配电柜与基础型钢间连接紧密,接地可靠,标志牌、标志框齐全、正确并清晰。抽屉式柜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触头接触紧密,调整正确。配电柜(箱)内器件及接线完整齐全,固定可靠,操作部分动作灵活、二次接线准确。拆除负荷设备进行空载送电试验———通过看、听、闻检查箱(柜)是否能正常断送电。

4.11.5.3动力设备单机(台)调试

设备通电后检查各箱(柜)的运行电压、电流及仪表指示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EPS,作双电源空载自动投入装置试验;成套配电箱(柜)的控制回路的手动电气操作部分与机械部分的转动是否协调一致。

检查电机应完好,不应有损伤现象。盘动转子要灵活,不得有碰卡声。电机的引出线鼻子应压接良好、编号齐全、裸露间隙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有固定转向要求的电机,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机与电源的相序应一致。

电动机空载情况下作第一次启动,空载运行时间宜为2小时——记录电机的空载电流及轴承的温度变化——该系统按每台电机为1个检验批做好试验记录。

4.11.5.4照明灯器具分层(系统)调试

检查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缺陷,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通电后灯具照度正常并连续试运行24h,无异响及灯光闪烁且每2h记录一次;暗开关、插座盖板紧贴墙面,灯具及其控制开关工作正常,与灯具控制程序相对应,配电箱引出回路接线正确。导线与器具连接,不伤线芯,连接紧密牢固;同样用途的三相插座接线,相序排列一致;单相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线接在正上方;检测插座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动作灵敏可靠并做好试验记录。

4.11.5.5防雷及接地装置

检查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避雷带安装位置正确,暗装引下线隐蔽工程记录完好。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小于1欧姆,防雷接地电阻测试安排:避雷接地干线一次,总等电位接地一次,局部等电位接地一次,并做好测试记录

5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5.1当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时,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室外电气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依据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不同划分;

5.1.2变配电室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有数个分变配电室,且不属于子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各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记录汇入所有变配电室有关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中;如各分变配电室属于各子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所属分项工程各为1个检验批,其验收记录应为一个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经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入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中。

5.1.3供电干线安装工程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依据供电区段和电气线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5.1.4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及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其划分的界区,应与建筑土建工程一致;

5.1.5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各自成为1个检验批;

5.1.6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检验批,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1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块划分成几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安装6层以下的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依均压环设置间隔的层数为1个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为1个检验批。

5.2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时,应核查下列各项质量控制资料,且检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应正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签章齐全。

5.2.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会审记录及洽商记录;

5.2.2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2.3隐蔽工程记录;

5.2.4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记录;

5.2.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2.6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记录;

5.2.7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5.2.8工序交接合格等施工安装记录。

5.3根据单位工程实际情况,检查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无遗漏缺项。

5.4当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实物质量的抽检部位如下,且抽检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4.1大型公用建筑的变配电室,技术层的动力工程,供电干线的竖井,建筑顶部的防雷工程,重要的或大面积活动场所的照明工程,以及5%自然间的建筑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5.4.2一般民用建筑的配电室和5%自然间的建筑电气照明工程,以及建筑顶部的防雷工程;

5.4.3室外电气工程以变配电室为主,且抽检各类灯具的5%。

5.5核查各类技术资料应齐全,且符合工序要求,有可追溯性;各责任人均应签章确认。

5.6为方便检测验收,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调整试验应提前通知监理和有关监督部门,实行旁站确认。变配电室通电后可抽测的项目主要是:各类电源自动切换或通断装置、馈电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PE)或接零(PEN)的导通状态、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性、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和由照明设计确定的照度等。抽测的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5.7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7.1电气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结果,查阅试验记录或试验时旁站;

5.7.2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结果,查阅试运行记录或试运行时旁站;

5.7.3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PE)或接零(PEN)导通状态及插座接线正确性的测试结果,查阅测试记录或测试时旁站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7.4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数据值,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7.5负荷试运行时大电流节点温升测量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抽测或查阅负荷试运行记录;

5.7.6螺栓紧固程度用适配工具做拧动试验;有最终拧紧力矩要求的螺栓用扭力扳手抽测;

5.7.7需吊芯、抽芯检查的变压器和大型电动机,吊芯、抽芯时旁站或查阅吊芯、抽芯记录;

5.7.8需做动作试验的电气装置,高压部分不应带电试验,低压部分无负荷试验;

5.7.9水平度用铁水平尺测量,垂直度用线锤吊线尺量,盘面平整度拉线尺量,各种距离的尺寸用塞尺、游标卡尺、钢尺、塔尺或采用其他仪器仪表等测量;

5.7.10外观质量情况目测检查;

5.7.11设备规格型号、标志及接线,对照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变更文件检查。

本工程我方紧对消防系统的预留预埋工程进行施工,消防系统的安装及调试由甲方委托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工法和施工工艺要求祥见《消防系统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单介绍。

6.1.1本工程的消防系统结构为:

6.1.1.1由火灾自动报警主控制器、楼层显示器、地址烟温、火灾探测器、地址编码、手动报警按钮、水流指示器报警、输入模块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1.1.2由联动控制器、单输入输出模块、双输入输出模块组成联动系统。其联动内容为:防火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非消防电源切断、紧急广播换切、消防水泵及喷淋泵的自动控制、电梯自动归底控制、防火卷帘门自动控制系统。

6.1.1.4由消防供水及消火栓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装置组成的消火栓及自动喷淋水灭火系统。

6.1.2消防工程施工工法、技术要求

6.1.2.1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6.1.2.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紧贴墙面。

6.1.2.3报警控制箱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6.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伏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兆欧。

6.1.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6.1.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时,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6.2.1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6.2.1.1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样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各类资料应齐全。

6.2.1.2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6.2.1.3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2.1.4缆线敷设时,两端应贴有标签、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6.2.1.5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4倍;

b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6.2.1.6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缆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6.2.1.7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跳线不应超过5m,光缆跳线不应超过10m。

6.2.1.8电、光缆测试仪表应具有合格证及计量证书。

6.2.2施工工序:器材检验→管线敷设→盒箱稳位→设备安装→线缆敷设→线缆终端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7、电气安装与各工种间的配合

7.1电气安装与土建工种的配合

7.1.1预留预埋配合,预埋人员按预留预埋图纸进行,预留中不得随意损伤建筑钢筋,与土建结构有矛盾处,由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协商解决。在楼地坪内错、漏、堵塞或设计增加的埋管,必须在未作楼地面面层前补埋,墙体上留设备进入孔,由设计确定或安装有关工种在现场与土建单位商定后由土建留孔;

7.1.2卫生间施工配合。在土建施工主体时配合进行安装留孔,安装时由土建给定楼地坪标高基准点,装好卫生器具及地漏后,土建把所有预留孔修补完再作地面;

7.1.3暗设箱盒及大理石墙面上的开关、插座安装配合。暗设箱盒安装,应随土建墙体施工而进行,布置在大理石墙面上的开关、插座,应配合大理石贴面施工而进行;

7.1.4设备基础及留孔的配合。设备基础应尽早浇筑,未达到强度的70%,不得安装设备。基础位置尺寸及留孔位置,由土建进行检查,安装复查,土建向安装办理交接记录;

7.1.5灯具、开关插座、面板安装配合。灯具、开关、插座盒的安装必须做到位置正确,施工时不得损坏墙面,若孔洞较大应先作处理,在修补后再安装箱盖面板;

7.1.6施工用电及场地使用配合。因施工单位多、穿插作业较多,施工用电、现场交通及场地使用应在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下协调解决,以达到互创条件为目的;

7.1.7成品保护的配合。安装施工不得随意在土建墙体上打洞,因特殊情况必须开洞时,应与土建协商,确定位置及孔洞的大小,安装施工中应注意对墙面、吊顶的保护,避免污染。通过总包与各施工单位协调,共同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土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扳动已安装好的管道、线路、开关、插座、阀门等,未交工的厕所不得使用,磨石地面作业时,不得利用已安装的下水管道排泥浆,不得随意取走预埋管口上的管堵。

7.2电气安装与装饰工种的配合

7.2.1对于在镶贴墙面上安装开关插座,应与装饰工作配合进行。

7.3电气安装与安装工种

7.3.1通风与管道、电气安装的配合,各工种本着小管道让大管道,电线管、桥架在上,水管在下的原则,风管应尽早安装,以便给其它安装工种创造施工条件;

7.3.1.1隔热保温施工,按施工作业分段、分系统,管道安装后及时试压,合格后进行保温施工;

7.3.1.2设备安装与管道电气的配合。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就位,为管道配管及电气接线创造条件;

7.3.1.3设备试运转与通风调试的配合,设备试运转应由电气专业先将单机调试合格,设备试运转时,以设备钳工为主,电气配合。通风调试以通风班为主,组成有关工种参加调试小组,项目部统一安排试车调试工作。

8、安装工程主要资源使用计划:

8.1、劳动力需用计划详见表

8.2、施工机械使用计划:

9、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措施

9.1.1、预留预埋措施

9.1.1.1为落实预留预埋工作,保证预留预埋质量,专门成立工程预留预埋组,配合土建工程主体施工,负责全部预埋工作。

9.1.1.2预留预埋必须弄清楚建筑轴线和标高,由各专业工长绘制预留、预埋图,以确保预留、预埋做到不漏不错,同时做好预埋件加工准备和预留预埋技术交底及质量、进度检查。

9.1.1.3结合安装设计图纸,复核土建留洞与安装是否一致。

9.1.1.4为防止预埋管堵塞,应确定专人巡护。

9.1.2.1各系统分段施工,应注意对分段管口作做防堵塞的保护措施。

9.1.2.2不同施工班组之间应做好衔接协调工作,确保系统的统一性。

9.1.2.3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和交工秩序安排,各管道系统应制定分段试压措施,试压排水应引至室外指定地点,不得影响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

9.1.4.1安装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入工地后,将施工队伍分成若干班组全面展开安装工作,从一开始就掀起施工高潮,以便给精装修单位创造施工条件。

9.1.4.2施工高峰期有条件的组织加班作业。

9.1.4.3因楼层高,配合单位多,为加快进度和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及时做好各种协调工作和提前解决好各专业交叉作业的矛盾。

9.1.5、质量保证措施

9.1.5.1层层落实各级(特别是项目管理班子)的质量责任制,建立在安装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指导下,以项目工程师为首,具有实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9.1.5.2项目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长做好开工前技术准备,各专业工长按本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规范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9.1.5.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严守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应按技术管理程序上报。未经技术部门和设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设计,严禁违章作业。

9.1.5.4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各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搞好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9.1.5.5加强预留预埋工作管理,指定专人组织和管理预留预埋工作,保证埋管和预留孔洞的准确性。严禁在墙、板、柱上随意开孔打洞,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必须打洞,要征得设计单位同意,且要落实补强措施。

9.1.5.6班组应做好各工序施工质量以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各施工工长应按分项工程向班组交代施工要求,项目质量员对各工序质量实施整体检查。

9.1.5.7项目工程师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公司质检和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9.1.5.8工程材料设备必须达到质量合格,且具有合格证或材质证书。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得发送现场,施工现场材料人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

9.1.5.9现场施工及作业人员必须虚心接受甲方、监理公司及各级质监人员的监督,及时整改质量问题。

9.1.6、设备及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9.1.6.1设备保护:设备一般在安装前一周内运至现场,并作开箱检查,安装后试车前设专人巡护。

9.1.6.2配电箱、柜安装后包扎塑料薄膜保护,柜箱钥匙交专人保管。

9.1.6.3电缆桥架安装后若有土建湿作业,应该用塑料薄膜包扎保护。

9.1.6.4对安装施工中的给排水管道、卫生器具、强弱电管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灯具、探头、广播、扬声器、摄像头等应在调试或交工前安装,对安装好的管道电气线路、风管、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表面污染措施。现场应组织成品保护小组,对安装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巡护。

9.1.6.5安装期间,建筑墙面、天棚、梁、柱严禁污染共板法兰风管施工工艺,并由现场施工员及质检员进行监督检查。

9.1.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9.1.7.2由项目施工班子抓好现场人员安全教育,搞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宣传,增加职工安全意识。

9.1.7.3由各专业施工员搞好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和交底工作,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及施工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1.7.5针对该工程配合交叉作业面广、时间长,现场必须抓好防物体打击及防高空坠落措施。

9.1.7.6该工程施工工期紧,夜间作业多,施工机具使用量大GB 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总则(附2017年第1号修改单).pdf,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用电安全及机械操作安全。

9.1.7.7建立安全现场保卫小组,落实防盗措施,并由公司保卫部门协助项目班子搞好质安、消防及保卫工作。

(现场应做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配合土建做好平面管理,保证施工道路畅通。管道、设备试压要有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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