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璐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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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璐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3)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凡因整改不力以致造成事故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必须经常检查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2)集团公司实行月检制,即每月检查一次施工项目安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落实工作。

(3)项目部实行月检制36.沟槽支撑专项施工方案1,即每月检查一次施工项目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4)班组实行“三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别检查一次。班前根据生产任务对作业区域使用机械工具、电器进行细致检查,将不安全问题处理后,确认安全时再进行作业;班中检查作业中安全情况的变化,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班后检查交班时交清的安全检查事项与存在的问题。

7.8.3、定期性、季节性检查

(1)集团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安全大检查。

(2)集团公司检查必须按建设部评分标准逐项认真评分考核达标与否。

(3)根据季节性特点,需进行下列检查:

春季以防塌陷、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夏季以防暑、防洪、防雷电等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

冬季以防火、防冻、防爆、防滑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队、班组停工三日以上,在开工前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生产。

(5)因风、雨、雪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停产后恢复生产和逢法定假日后开始生产前也要进行安全检查。

7.8.4、专业检查和临时性检查

(1)易燃易爆品除日常、季节与定期检查外,还应组织专业检查,试验验收。

(2)集团公司负责人根据本单位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可分别决定临时性安全检查。

第八章、材料管理及节约措施

保证进入现场的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委托加工材料及顾客提供的产品能够妥善的保管,达到安全、完好的交付工程使用或安装。

8.1.1、对分供方的评价

经由项目部技术、材料、质量有关人员对推荐的分供方进行初评,并上报公司材料部,审核确认后,方可购进其提供的材料。

⑴验收:公司材料管理人员在验收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委托加工材料及顾客提供产品时,执行公司相关条款。

⑵标识、贮存:保管员应根据采购计划核对入库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直至无误后,完成入库手续。

⑶物资的贮存中应做到:按物资的性质、类别分库、分区码放并进行标识,库房内物资做到四号定位,五五码放,库房内要保持通风,库区的消防通道要畅通,消防用具灵敏有效,不准挪作它用。

⑷露天存放的物资要分类码放,对有垫盖要求的,应做到下垫上盖,有码放要求的,要按规定的方法、高度进行码放。材料管理人员负责随时对物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⑸做好自检,及时发现物资在贮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不损坏、不锈蚀、不受潮、不过期、不腐烂。对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单独保管。

⑹发放: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下达材料限额领料单,使用材料的人员持限额领料单到发料处领料并签认。物资的发放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施工员、材料员按规定时间结清限额领料单,进行材料消耗的整理、填报。保证物资的合理和准确使用到各个工程部位。

8.2、材料节约及降低成本措施

8.2.1、制定严格、认真、有效的施工计划,使各道工序间的施工形成流水作业,杜绝返工,加强人员、机械、材料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窝工、机械闲置的现象。

8.2.2、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及材料计划上料,对暂不能使用的材料,尽量避免占据有效的施工场地,尽可能减少材料的二次搬运。

8.2.3、管材的使用,应调配其长度,避免材料短缺现象,施工前技术人员要认真计算,充分利用下脚料。

8.2.4、施工从拆除到外运,要尽量采用机械化施工,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加强机械管理和人员的落实。

8.2.5、严格执行材料限额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培养施工人员以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主人翁意识,对能够重复利用的材料,必须收回。

8.2.6、加强技术管理及内业资料管理,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等相关资料要做好记录,加强保管,杜绝缺页、内业资料不全的现象。

8.2.7、搞好消防保卫工作,防止集体财产的损失。

第九章、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企业素质的体现,它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内部施工环境,并对树立企业形象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⑴配备水车和临时上水,根据情况对施工现场、周边道路定时不定时洒水,保证全天现场不出现灰尘。

运输土方和运输其它松散材料的车辆要控制装载量并符合要求,场外运输要覆盖,在车辆出入口设专人清扫轮底,对于运输线路要安排专人负责清理与检查。

9.3、施工现场按有关要求设置围挡和标志牌。

9.4、施工现场定时喷水湿润,减少土体的暴露及透风扬尘。

9.5、现场堆料码放整齐,完工后对现场及时清理恢复地貌。

9.6、开工前根据现场情况将交通疏导方案,报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设置主要标志灯,并安排专人疏导交通。合理安排施工,保障社会交通畅通,对于制约工程的不利因素要及早做好准备,避免造成大的损失。对影响社会交通及周围居民出行地段设专人疏导,设立显著的施工告示牌,红色标志灯以及加设围拦。

9.7、施工现场进出口附近设专人专职清扫,洒水。

9.8、爱护临近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材料等,爱护附近居民的财产。

9.9、做好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素质,遵纪守法。

9.10、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及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 9.11、施工噪音的治理

对现场职工,操作人员进行教育,消除人为噪音,施工中对产生噪音的工序,安排在白天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要选择噪音小的机型,对于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大的机械,在现场搭设减噪棚,减噪棚用通体泡沫砖砌筑,顶棚采用石棉瓦。

第十章、消防与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动火应有动火申请和动火监护,动火申请要有安全科审批签字方可进行,明火作业由专人看护。

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现场焊工均应接受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上岗证。

现场木材堆放不宜过多,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门口不应堆放杂物。

10.2、环境保护措施

10.2.1、防止扬尘措施

凡进行砼、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时的污水经沉淀,PH试纸检测达标后再排放或再利用。

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凡进行强噪音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尽量控制噪音的超标排放,做好周围群众安抚工作。教育职工施工、休息以及在院内禁止大声喧哗、聚众起哄。教育职工操作时轻拿轻放,拆除钢模尽量用撬杠,少用榔头,拿放钢筋钢管做到低拿低放,把施工噪音降到最低限度。为减少施工噪音,采取密目网全封闭措施。零星砼搅拌机棚全封闭搭设,避免搅拌噪音影响他人的休息。本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一般在22:00前结束施工。

4)、防止施工现场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灯光不射入周围居民家中,采取遮光措施。

5)、废弃物的排放措施

6)、水、电、能源的节约使用最大限度地节约水、电能源。水、电消耗量降低0.5%。

7)、一些其他防止影响环境的措施防止抗冻剂中氨气的挥发,冬期施工中禁止使用含有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1211环保型灭火器的使用,逐步替换。化学危险品设置专人保管,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废弃物。

建立急救小组,小组成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健全保健医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1.1、砌筑砂浆中掺双灰粉

建议砌筑砂浆中掺加双灰粉,有利于节约水泥,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施工费。双灰粉是在粉煤灰中加入适量生石灰、石膏和外加剂磨细而成的一种硬性胶凝材料,可提高抹灰墙面的光洁、平整度,而且可以节约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施工费用,即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每立方米砂浆可节约材料直接费用约0.3元。

11.2、管道新型弯管机

第十二章、执行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措施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同时考虑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贯彻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涉及到质量和安全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按受社会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确保强执行规范的贯行落实,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采取以下施工措施。

12.1.1、总经理负责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

12.1.2、质量安全部负责强制性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质量安全部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制定强制性规范标准执行计划。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的培训。学习掌握设计、防火、抗震、结构签定和加固,尤其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评比、奖罚。

12.1.3、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制性规范的具体实施。

12.1.4、项目部应认真学习强制性规范标准。

12.1.5、认真识读图纸,熟悉施工规范,对涉及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重点针对性的研究学习。

12.1.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施工方案。

12.1.7、施工过程中,技术交底应包括强制性规范的技术交底,并做为交底要点,进行认真、详细的交底。

12.1.8、操作过程中,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使其熟知强制性规范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并检查评比、进行奖罚,以提高落实的力度。

12.1.9、涉及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材料,采购供应部采购有质量保证的合格产品,公司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进场材料应进行验证,检验和试验。确保其材料的质量。

12.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12.2.2、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12.2.3、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2.2.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2.3.1、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2.3.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12.3.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2.3.4、钢筋迸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12.3.5、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12.3.6、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2.3.7、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13.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3.2、拟投入的检测设备表

13.3、劳动力计划表

中建国际大厦桩基础钻孔灌注桩压浆施工方案.doc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13.4、主要材料用量表

13.5、资金使用计划表

注: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2)施工进度计划;(3)投标预算书。

13.6、施工总平面图(附页)

13.7、总进度计划横道图(附页)

2016年江苏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13.8、总进度计划网络图(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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