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项目建筑工程水电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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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项目建筑工程水电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灯具——安装灯具——通电试运行

(1)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质保资料齐全,外观完好。

a、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b、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c、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水工隧洞高速过流面混凝土外观缺陷处理施工工艺(二),并应采取隔热措施。

d、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压在灯芯柱上;

普通灯具安装:把从塑料(木)台甩出的导线留出适当维修长度,削出线芯,然后推入灯头盒内,线芯应高出塑料(木)台的台面。用软线在接灯线芯上缠绕5~7圈后,将灯线芯折回压紧。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扎好的接头调顺,扣于法兰盘内,法兰盘(吊盒、平灯口)应与塑料(木)台的中心找正,用长度小于20mm的木螺丝固定。

1.3.1灯具、吊扇、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2.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b、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c、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2.1.3工序交接确认

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顶板、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涂料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才能安装灯具。

b、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1)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

(2)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b、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

c、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3.1木台固定不牢,与建筑物表面有缝隙。木台直径在150mm及以下时,应用两条螺丝固定;木台直径在150mm以上时,应用三条螺丝时成三角形固定。

3.2法兰盘、吊盒、平灯口不塑料(木)台的中心上。其偏差超过1.5mm。安装时应先将法兰盘、吊盒、平灯口的中心对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4.1灯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4.2灯具安装工程自检记录。

4.3普通灯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防雷及接地安装质量管理

1、工艺流程:接地体焊接——引下线焊接暗敷——避雷带安装焊接

1.1接地体安装工艺:

人工接地体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1.1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如下:

(1)镀锌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敷设前扁钢需调直,煨弯不得过死,直线段上不应有明显弯曲,并应立放。

(2)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敷设前扁钢需调直,煨弯不得过死,直线段上不应有明显弯曲,并应立放。

(3)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

(4)镀锌圆钢与镀锌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1.1.2利用柱形桩基及平台钢筋做好接地体,按设计图尺寸位置,找好桩基组数位置,把每组桩基四角钢筋搭接封焊,再与柱主筋(不少于2根)焊好,并在室外地面以下,将主筋预埋好接地连接板,清除药皮,并将两根主筋用色漆做好标记,便于引出和检查,并应及时请质检部门进行隐检,同时做好隐检记录。

1.2.1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支架必须牢固,灰浆饱满,横平竖直。

(2)支架水平间距不大于1m(混凝土支座不大于2m);垂直间距不大于1.5m。各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30mm。转角处两边的支架距转角中心不大于500mm。

(3)支架应平直。水平度每2m检查段允许偏差3/1000,垂直度每3m检查段允许偏差2/1000;但全长偏差不得大于10mm。

(4)埋注支架所用的水泥砂浆,其配合比不应低于1:2。

1.3防雷引下线暗敷设:

1.3.1防雷引下线暗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

(3)利用主筋作暗敷引下线时,每条引下线不得少于二根主筋。

(4)现浇混凝土内敷设引下线不做防腐处理。

(6)每栋建筑物至少有两根引下线(投影面积小于50㎡的建筑物例外)。防雷引下线最好为对称位置,例如两根引下线成“-”字形或“乙”字形,四根引下线要做“I”字形,引下线间距离不应大于20m,当大于20m时应在中间多引一根引下线。

1.3.2防雷引下线暗敷设做法:

利用主筋(直径不少于Φ16mm)作引下线时,按设计要求找出全部主筋位置,用油漆作好标记,距室外地坪1.8m处焊好测试点,随钢筋逐层串联焊接至顶层,焊接出一定长度的引下线,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做完后请有关人员进行隐检,做好隐检记录。

1.4.1避雷网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避雷应平直、牢固,不应有高低起伏和弯曲现象,距离建筑物应一致,平直度每2m检查段允许偏差3/1000。但全长不得超过10mm。

(2)避雷线弯曲处不得小于90°,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圆钢直径的10倍。

(3)避雷线如用扁钢,截面不得小于48mm;如为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

(4)遇有变形缝处应作煨管补偿。

(1)如为圆钢,可将圆钢放开一端固定在牢固地锚的夹具上,另一端固定在绞磨(或倒链)的夹具上,进行冷拉调直,将调直的避雷线运到安装地点。

(2)将避雷线用大绳提升到顶部、顺直,敷设、卡固、焊接连成一体,同引下线焊好。焊接处的药皮应敲掉,进行局部调直后刷防锈漆及铜油(或银粉)。

(3)建筑物屋顶上有突出物,如透气管、太阳能热水器等,这些部位的金属导体都必须与避雷网焊接成一体。

(4)避雷网分明网和暗网两种,暗网格越密,其可靠性就越好。网格的密度应视建筑物的防雷等级而定,防雷等级高的建筑物可使用10m×10m的网格,防雷等级低的一般建筑物可使用20m×20m的网格,如果设计有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2.1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2)当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设补偿装置;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1)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齐全,焊接部分补刷的防腐油漆完整。

3.1.1焊接面不够,药皮处理不干净,防腐处理不好,焊接面按质量要求进行纠正,将药皮敲净,做好防腐处理。

3.1.2利用基础、梁柱钢筋搭接面积不够,应严格按质量要求去做。

3.2防雷引下线暗敷设

3.2.1焊接面不满,焊口有夹渣、咬肉、裂纹、气孔及药皮处理不干净等现象。应按规范要求修补更改。

3.2.2主筋错位,应及时纠正。

3.3.1焊接面不满,焊口有夹渣、咬肉、裂纹、气孔及药皮处理不干净等现象。应按规范要求修补更改。

3.3.2防锈漆不均匀或有漏刷处,应刷均匀,漏刷处补好。

3.3.3避雷线不平直、超出允许偏差,调整后应横平竖直,不得超出允许偏差。

3.3.4变形缝处未做补偿处理,应补做。

3.4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3.4.1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3.4.2等电位联结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或其他金属部件、构件与支线连接应可靠,熔焊、钎焊或机械紧固应导通正常。

3.4.3需等电位联结的高级装修金属部件或零件,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4.1镀锌扁钢或圆钢材质证明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4.2重复接地(防雷接地)工程隐蔽验收记录DQ2.4。

4.3防雷接地系统布置简图DQ2.5

4.4防雷接地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4.5接地电阻测试记录DQ2.10。

4.6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Q3.7.1。

4.7接闪器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Q3.7.3。

4.8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DQ3.7.2。

1.1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1.1.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1.1.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1.1.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1.1.5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2、4完成后进行。

2.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3.1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3.2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DQ2.12

第七章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1.1材料、物资须在经考察确认合格的分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家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确保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是合格产品。

1.1.2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材料到场必须有相应资料,如备案证书、合格证、材质证明等,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退货。

1.1.3材料标识:材料经验收合格后进场,进场材料要分类码放,并做好标识,以便追溯。

1.2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1.2.1做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严格技术交底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原材取样及试验交底。做到先交底,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1.3特殊工种及上岗技术培训

1.3.1现场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

(1)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配备相应精度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来满足工程需要。

(2)对于进入工地现场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贴上检定标识,并注明有效期,禁止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使用。

(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设专人保管和使用,并提前做好保养及校验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精度符合要求且有良好的技术状态。定期对仪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重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立使用台帐,对于在检查中或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的设备,及时组织检定和维修。

(4)所有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读数,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计量数据有误的现象的发生,从而避免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2.1.1自检:班组完成施工工序后,组织自检;

2.1.2交接检:工长在自检完成后,对已完工序进行检查:

2.1.3专检: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对班组完成的工序进行检查。

“三检”完成以后,由工长填写检验评定表,专职质检员核定。最后请工程监理或甲方核查。

2.2.1隐蔽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检查员、工长、班组长参加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所有隐蔽项目,须在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3各分项、分部工程及最终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按有关控制程序处置后,再复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抓好交底、检查、验收环节,实行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监督,使每道工序均处于受控状态。

3.1项目经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资料员按照《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并符合扬州市质量监督站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注册、归档等日常工作,并了解施工质量及进度情况,及时督促资料的到位,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

3.2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原始资料的准确及时、真实可靠,并督促资料编制人员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资料的达标情况,确保资料优质。质检员负责质量审核,严把质量关,按验评标准核定等级,签证齐全。

3.3各单项工程师是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直接提供者,要做到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并保证所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准确、完整、连贯。

4.1由于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本工程安装施工与土建施工交叉较多,交叉时间较长,交叉深度较大。在进行交叉时,应主动地提交作业计划,会同监理、业主、土建、设备供货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出合理的施工工序,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4.2认真参加设计院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全面领会设计意图。对土建建筑物与安装施工结合部位,尤其要重点注意,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我方施工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4.3按时参加由业主、监理召集的现场协调会议,执行会议的有关调度及安排决定。

4.4主动配合和接受业主方有关部门和监理现场代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每一项整改要求应立即实施,并书面报告完成情况。

4.5主动配合检查现场有关施工单位的预留、预埋情况,确保预留、预埋准确无误。

4.6积极结合土建施工图对照核查,如发现影响安装的问题,应书面通知监理、业主,以便及时解决,避免和减少损失。

4.7施工中应注意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对正在施工和已完工的构筑物、管沟等,我方在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4.8及时对已完工的设备基础、预留孔洞、预埋套管等进行复测,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复测结果和存在问题。

4.9重要工序完成后,主动请业主、监理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应立即组织人员处理,直至符合要求。

4.10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工作,为监理检查创造有利条件,对监理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及时处理。

4.11设备到货后应会同设备厂家、监理单位、业主进行开箱检查,按装箱单进行清点、作好记录,及时发现设备是否有缺件、损件,并签字确认。

4.12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均应放置在指定地点,并作好标识。

4.13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解决办法的建议,确保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八章劳动力、材料设备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投入和计划

1、现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用量进场计划表

2、黄金住区14#地块瘦西湖新苑住宅楼工程劳动力计划表

二次结构及装修施工阶段

第九章、健康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十项技术措施,明确安全为了生产,生产保证安全的思想,遵循安全第一的方针。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严守法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努力营造环保、健康、安全的施工现场、工程产品和企业文化。”

认真贯彻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公司作业指导书编制小组编制的《环境/职业健康作业指导书》为指针,认真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控制。

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接受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我队配一名专职安全员,服从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正确指挥,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新工人和复岗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在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需持上岗证。

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箱,需持有上岗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按安全规定的要求实行“一机一闸”并加装漏电开关,所有电气线路采用一种线制,按临时用电规定,保证用电安全。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三宝四口”。三宝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为: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进料口、预留洞口。充分发挥三宝作用,严格把住四口的关,不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如确有施工困难,要与安全员做好安全交接手续,施工完成后,将各种“口”封堵好,做到万无一失。

强化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队安全员牵头组织交底,交底人和接收人签字,由安全责任制中的有关责任人执行和监督。

现场移动用电设备,移动前必须先拉闸,后移动。氧气、乙炔的现场放置,应满足安全距离,防爆晒,所有器具的安全配件齐全才能使用。

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针对本工程安装专业的施工特点,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防中毒。电焊、油漆/喷漆、电缆头制作、室外管道环氧树脂防

腐及给水PPR管的电热熔粘接等涉及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应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减少作业人员的连续作业时间,加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2、尘肺。在开槽作业、雨水斗制作等涉及金属打磨作业及管道设备

的保温施工前应作好尘肺病的知识宣讲及相关安全交底,提高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意识。

3、防振动病。做好安装施工中的电钻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及防护事

项,减少作业人员的连续作业时间,按要求发放使用防护用品。

4、防中暑。做好高温季节的防中暑工作,降低作业人员的工作强度及

连续作业时间,尤其是室外露天作业及密闭环境中的作业应重点宣传有关防暑降温的知识。

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目标与要求:

施工机械进场前全部清洗干净,并刷漆整新。

施工期间各班组要做到工完场清。

(5)工地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壁挂规定的图表。

(6)对污染或损坏成品、半成品及安全文明设施的行为,实行经济处罚。

冬期施工方案(中建六局最新版)(31P).doc(7)工人宿舍不得使用煤气灶、电炉、电饭煲等电热具。

(8)工人宿舍不得随地乱丢杂物,不得卧床吸烟,要保持宿舍通风良好,并定期消毒。

(9)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即实现“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

5.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网络

工程名称:淮北某小区A区启动项目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释义手册.pdf方案名称: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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