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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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河东分院门诊住院楼建筑节能施工方案二、保温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四、施工阶段与质量控制主要内容1建筑节能各分部施工要点2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3验收监督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市人民医院河东分院门诊住院楼工程地址 市高新南路结构类型 框架 建筑类别 公建建筑层数 地上9层 地下1层 建筑高度 44.8m2建筑面积 地上7198m2地下2885m2 建筑总面积 19086m2开工时间 2007年3月 结构使用年限 50年预计竣工时间 2007年6月施工许可证号
DB15/T 1428-2018 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pdf二、保温工程施工时间计划分部工程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屋面 2007年11月 2007年12月门窗 2008年1月 2007年2月墙体 2007年11月 2008年1月
三、工程节能设计说明(一)屋面做法:1、20厚1:2水泥砂浆面层;2、40厚C30UEA补偿收缩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压光3、点粘一层350号石油沥青油毡;4、50厚挤塑保温层(KPa不小于150,导热系数λ不大于0.29W/m•k);5、4厚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6、刷基层处理剂一遍;7、30厚防收缩C30细石混凝土找坡2%。(二)外墙做法:水泥砂浆(20mm)+聚苯颗粒保温砂浆(10mm)+粘土砖渣砌体(190mm)+石灰水泥砂浆(25mm)(三)玻璃门窗做法:门窗为PVC塑料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4.9W/(m2•K));所有玻璃为大于6mm厚单层吸热玻璃(自身隔热系数不大于0.83)四、施工阶段与质量控制主要内容1建筑节能各分部施工要点(一)粘土砖渣砼砌块填充墙砌体工程1一般要求1、砌块,其龄期应超过28天。2、砌块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现场堆置高度不超过2m。3、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天浇水湿润。4、底部应现浇混凝土坎台,高度不低于200mm。2施工要点1、工艺流程:弹线定位→构造钢筋绑扎→拉结筋焊接→圈梁下砌体砌筑→圈梁、构造柱钢筋、模板、混凝土→圈梁上部砌体砌筑→顶部斜砖砌筑。2、施工工艺:(1)弹线定位:根据建筑图纸和楼层轴线位置,在板上放出隔墙及门洞的位置线,构造柱、门洞抱柱位置线;然后用吊线的方法,将底板上的位置线引至顶板上;最后沿墙体位置线的外侧,弹出墙体施工50控制线。(2)构造柱、门口抱柱钢筋绑扎:按线调整结构预留构造柱、门口抱框柱钢筋位置,并预先按箍筋的数量,将箍筋套入构造柱上;绑扎竖向钢筋并与顶部预埋钢筋或预埋件绑扎(或焊接)牢固,然后绑扎箍筋。(3)焊接拉结筋:在墙、柱上剔出预埋贴模筋或预埋钢板,按拉结筋的间距(不大于500mm),焊接拉结筋,长度不小于1000mm。(3)圈梁下部砌体砌筑:①立皮数杆:根据砌块的高度、砂浆的厚度,设置皮数杆,每面墙体两个,用以控制水平砖缝、门洞口高度、圈梁位置。○2撂底:砌筑前,根据砌块的尺寸和墙体长度进行排砖,确定每层砖的数量及半砖的位置。 ○3砌筑:根据皮数杆的控制线拉通线,砌筑形式采用梅花钉,砌筑方法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一灌缝;砌筑时,先从构造柱脚开始,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得超过30cm;上、下砖缝错开;空心砖灰缝控制在8~12mm。(4)圈梁、构造柱钢筋、模板、混凝土:砌筑至圈梁底以后,绑扎圈梁钢筋,圈梁主筋与主体结构用预埋钢板或用膨胀螺栓固定钢板焊接牢固,并做隐蔽验收。(5)圈梁以上砌块砌筑:待圈梁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开始砌筑上部砌体,接近梁、板时,留一定的空间,用以砌筑斜砖。(6)顶部斜砖:墙体砌筑7d后,用粘土砖斜砌,将顶部挤紧。3、质量要求1、砌块不应于其他块材混砌。2、填充墙灰缝厚度、宽度应正确。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灰缝厚度应为8—12mm。3、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4、质量验收1、检验批划分填充墙砌体工程按每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2、技术资料检查(1)砖或砌块、水泥出厂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砂浆试块试验报告。(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4)构造柱、圈梁、拉结筋的隐蔽验收记录。(5)构造柱、圈梁混凝土试块报告。(6)检验批验收记录。5、外观质量检查(1)砌体所用材料品种、规格、强度及砂浆的强度,构造柱、圈梁的钢筋规格、数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砌块错缝搭接,搭砌长度满足要求,竖向通缝不大于2皮。(3)墙体灰缝饱满,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80%,对于空心砖砌体,其竖缝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4)顶部与梁(板)的接缝紧密,无松动。(5)构造柱、圈梁混凝土表面质量符合混凝土验收规范要求。6、砌筑尺寸允许偏差项目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3建筑节能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2)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3)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建筑节能分部进行验收。(4)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b、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c、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d、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5)、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符具备以下条件:(6)、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复报告;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d、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e、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f、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g、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h、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和系统功能检验报告。(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8)、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另外,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应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9)、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