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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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湛线铁路湘桂线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
10.1.1.创建文明工地规划
10.1.1.1.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文明工地建设的标准、规定,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争创文明工地。
10.1.1.2.现场布设,严格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做到布置合理,道路畅通,围栏标准,厨厕卫生,宿舍和办公室规范,排水良好DB22/T 5009-2018标准下载,场地平整洁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美化周围环境。
10.1.1.4.执行现场管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工班长对现场文明施工负责,立牌公布,实施现场标准化管理,欢迎各界公开监督和指导。做到现场标牌齐全,显示明确,道路平整通畅,材料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停放有序,场内清洁干净;道路及作业部位整洁。
10.1.1.5.施工基坑,设立明显标志和防护,施工完毕及时回填和恢复地貌。
10.1.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0.1.2.1.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0.1.2.1.1.把“以人为本”、坚持文明施工,作为强化企业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内容。
10.1.2.1.2.按环保要求精心设计,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设施要布局整齐划一,并确保安全牢固,满足防风、抗震要求;临时便道合理规划,尽量减少占地,路面坚固平整,两侧排水沟通畅。场区内管线布置整齐,安装牢固,卫生清洁。混凝土拌合站、空压机、发电机等高噪音设施尽量远离宿营区设置。
10.1.2.1.3.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保包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做到突出重点,分批落实,规范施工,注重实效。
10.1.2.1.4.施工作业人员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现场施工统一着装。
10.1.2.1.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标牌,包括:现场总平面图、施工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
10.1.2.1.6.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晴雨无阻。对扬尘地段,经常洒水,减少扬尘。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蓬布覆盖严密,且装料不得超载;车辆轮胎及车体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保证道路清洁。车辆通过住所、村庄时减速慢行。
10.1.2.2.现场机械设备、物资管理文明施工措施
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定人、定机负责,明确管理责任,司机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擅自操作。对进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对运进场内的工程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并挂牌标识,加强防护。
10.1.2.3.隧道文明施工措施
10.1.2.3.1.隧道施工做到管理有序,运转协调,施工进展安全快速。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10.1.2.3.2.隧道洞口场地布置合理,并在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使用工具等。并注意美化营地,保护生态环境。
10.1.2.3.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靠近宿营区,夜间不使用噪音大的机械施工。施工必须采用隔音、缓冲垫等措施减少噪音。
10.1.2.4.施工营地建设
10.1.2.4.1.对施工营区及道路进行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10.1.2.4.3.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条例。员工外出必须请假;天气变化有恶劣的迹象时,不得远行;车辆行驶应礼让三先,文明驾驶;途中因故出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10.1.2.4.4.主动同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签订“共建文明社区,支援铁路建设”的合作协议,所有施工人员办理驻地暂住证,服从管理,严禁三无盲流人员串入,同时作好防盗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10.1.2.5.施工协调措施
10.1.2.5.2.对于在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因素,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自行与有关各方进行协调和解决,减少可能对甲方造成的压力。同时在施工中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2.5.3.与甲方、设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为工程能够顺利进行,配专人负责与甲方、设计院联系,及时掌握甲方及设计院的工程意图,及时反馈施工的信息,做到甲方、设计、施工三方的密切配合,尽量减少失误。由于本标段地质条件复杂,施工中不可预见性大,施工单位及时将地质补充勘测资料和开挖暴露的实际地质情况及时向甲方、设计单位反馈,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积极协助设计单位做好动态设计,以便采取积极稳妥的施工方案顺利完成本工程的施工。
10.1.2.5.4.协调与地方政府及当地居民的关系。本标段工程跨越S217公路,由于施工机械车辆较多,施工对公路行车造成一定的影响,在交通运输和安全防护方面必须与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协调,以保证行车安全、畅通和施工的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在施工用水、用电及用地等方面需取得当地政府和人民的大力支持。因此工程上场后,主动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取得联系,搞好关系,宣传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争取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10.1.2.5.5.与相邻标段的协调。在工程测量和界面接口管理方面与相邻标段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并服从甲方协调,对中线控制桩点和水准点的贯通测量和检测相互闭合,避免测量事故的发生。
10.1.2.6.廉政建设措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措施
10.2.1.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10.2.1.1.目标
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全面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水保标准。
10.2.1.2.环保、水保工作原则
10.2.1.2.1.依法行事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依照本项目的设计环评大纲完成环保、水保工作内容。
10.2.1.2.2.“三同时”的原则
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
10.2.1.2.3.“同一尺度”的原则
环保、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验收采用同一尺度的原则。
10.2.1.2.4.一把手负责的原则
项目经理对环保、水保负总责,各施工队队长负主要责任,环保水保出现问题,第一找队长,第二找项目经理。
10.2.1.2.5.预案在先的原则
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环保、水保预案,并经多方论证,确保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作用。
10.2.1.3.环保、水保组织措施
10.2.1.3.2.人员配置
10.2.1.3.3.环保、水保措施规划
优化施工场地、营地选址,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少占地和少占好地;施工便道充分利用既有道路;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地方有关要求;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节约材料,控制废弃物的产生,废弃物分类存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率;扬尘控制符合地方要求;运输基本无遗洒;控制化学品泄漏;防止机械、车辆停放、维修以及油品存放时的油品泄漏;提倡节约能源资源,降低材料消耗;隧道弃碴控制在指定的弃碴范围内。确保实现环保、水保总体目标。
10.2.1.4.环保、水保措施及方案
10.2.1.4.1.污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池处理,且PH、BOD、COD值必须达标后排放,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在洞口、和生活区设冲水厕所,污水入化粪池。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等经处理后排放。
蒋家隧道地下水丰富,为了确保水环境不受污染,计划在隧道进出口处设隧道污水处理池,污水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10.2.1.4.2.植被保护
严禁破坏施工区外的植被和树木,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恢复绿化覆盖。
10.2.1.4.3.大气和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隧道施工采取湿式钻孔、湿喷混凝土、喷雾降尘和通风机安装集尘器等方法,减少扬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对隧道施工产生的废气和隧道内排放的有害气体,限定时间强力通风,使洞内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到正常范围内。洞外旱季施工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更加注意;
弃碴、工程用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撒漏,并加遮盖防止扬尘;水泥尽量采取罐装或袋装,石灰尽量袋装运输,否则加棚布遮盖。对临时道路安排专人进行养护,晴天安排专人洒水,防止粉尘对环境污染。对拌合站、碎石加工场、砂加工场设防尘和降尘设施。
10.2.1.4.4.施工噪音控制
做好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尽量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对作业辐射强、噪音大的施工机械设置隔音棚。
10.2.1.4.5.振动控制
桥梁桩基施工钻机冲击和隧道施工的爆破作业要控制振幅和装药量,减少振动冲击波,避免引起坍方和周边人员的不安全感。
10.2.1.4.6.场地清理
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场地,在批准的场地范围内布置临时工程,不随意砍伐树木,不侵占规划场地以外的场地,确保既有的生态环境。
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场地在使用完毕后立即进行清理,恢复原貌,有条件的进行复垦或绿化处理。
10.2.1.4.7.路基施工环保及水保措施
取弃土场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先围护后弃土、再造地,禁止乱取乱弃、挤占农田。
对顺层段及易滑坡段,必须先整治后开挖,先抗滑后施工,保证山体稳定。
爆破必须防护,防止飞石伤人,预防飞石损坏房屋建筑,采取措施使爆破不引起滑坡、坍塌等灾害发生。
路基边坡要绿化,土边坡要植被绿化,岩石边坡也用人工生态土喷播植草。
经过居民区时,做好防尘、防危岩落石、防噪声的屏障,保护人民利益。
10.2.1.4.8.桥涵施工环保与水保措施
桥涵基坑弃土、钻孔桩弃碴弃于不影响行洪的弃碴荒地,按要求合理堆放,并增设弃碴挡墙,对弃碴进行防护处理,以减少占用耕地和对行洪的影响,避免造成污染和水土流失。基坑要及时回填,并平整桥墩周围,达到与原地貌基本一致。
对跨河、跨沟的桥梁,围堰等施工完后要及时清除,施工中做到不堵塞河道,确保河道在雨季能行洪,并做到行洪时不对下游造成威胁。
涵洞排水上对沟、下对渠,不能造成积水,也不能直冲农田。
桥墩位于边坡上的要加固防护边坡,保持边坡稳定。
钻孔桩施工时设置泥浆池、沉淀池,防止泥浆外漏。
工程完成后,要恢复植被或绿化。
10.2.1.4.9.隧道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0.2.1.4.9.1.施工弃碴的处理
隧道弃碴除部分用作路基及站场填料,满足建材要求选作建材外,其余尽量弃于荒山坡地,并设置必要的挡护工程。严禁向江河及桥涵上游弃碴,以避免堵塞河道。
施工中产生的废碴、废液应按有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排放。
施工期间保证弃碴无外溢,运输途中不遗洒,弃碴完成后平整场坪和碴顶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防止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源。
10.2.1.4.9.2.洞内作业环境保护
隧洞内施工要采取跟踪监测烟尘浓度及通风效果,开挖面爆破后及时通风保持洞内施工环境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隧道施工中,坑道内粉尘、气体浓度或含量等应按下列标准进行控制:
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低于20%。
粉尘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6mg;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含有毒物质的矿物质和动物性的粉尘≤10mg。
有害气体含量: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30mg/m3;二氧化碳浓度按体积计,不得超过0.5%;氮氧化物换算成NO2浓度为5mg/m3以下,H2S浓度小于6PPM。
隧道内气温不得超过28℃。
10.2.1.4.9.3.洞顶水、地下水环境保护
为确保水环境不被破坏,采用超前预测方法,确定出水点位置、储量和压力后,针对性地编制治水防水方案,采用帷幕注浆法,将水封在开挖洞体外侧,尽量维护既有的水环境。
对地下水较大,而地表居民较多的隧道,隧道内防排水采用“以防为主,堵排结合”的原则,尽量减少地下水流失对地表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0.2.1.4.9.4.岩溶水的处理
洞身开挖揭示有水溶洞后,及时向监理和设计院报告,并拿出处理方案,用洞内涵洞,过水桥或引流等方法,不改变水的流向,不随意封堵岩溶水,尽量维系岩溶暗河既有通道。
10.2.2.文物保护措施和方案
开工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文物保护法,教育全员树立保护文物、爱护文物的主人翁意识。
施工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管,同时报甲方及当地文物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教育职工不私自占有文物,一经发现私自占有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要交当地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工作,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保护文物和发掘文物作贡献。
10.3.1劳动卫生保障目标
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
10.3.3劳动卫生管事内容
根据本标段工程情况,劳动卫生保障工作主要从施工安全和职工职业健康两方面开展,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的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氛围。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防病治病方面工作,项目部设医务室,隧道洞口设救护室,并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药品。
10.3.4.劳动卫生保障措施
10.3.4.1.体格检查
10.3.4.2.健康教育
10.3.4.3.卫生学勘察
10.3.4.4.劳动强度及作息时间
10.3.4.5.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标段主要是隧道施工的粉尘、爆破引起的有害气体、混凝土添加剂等因素对人体产生影响,引发职业病。主要监测对象是针对上述几种因素,测量其浓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果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主要措施如下:
进行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侵人体内。对接触生产性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岗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合理安排轮休,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测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3.4.6.隧道施工卫生监测
10.3.4.6.1.隧道施工作业段卫生标准
隧道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标准,其中有害气体最高容许浓度:CO最高容许浓度为30mg/m3;CO2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NO2为5mg/m3以下。
在爆破作业时,爆破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0%;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SiO2的粉尘不得大于2mg;噪声不大于90dB。
隧道内气温不得超过28℃;空气中的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隧道施工通风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供应新鲜空气3m3/min,供风量不小于3m3/min;隧道通风的风速,全断面开挖时不应小于0.15m/s,在部分开挖的坑道中不小于0.25m/s。
10.3.4.6.2.检测方法
隧道内的空气成份,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采用粉尘收集仪收集取样洞内气体,进行成份分析;利用瓦斯检测仪和配备自动报警装置的自动测定设备对瓦斯进行监测。气体测定仪器的选定要充分考虑到可燃性气体的种类、性质、作业条件等,设置固定式和便携式两种测定仪器进行测定。
10.3.4.7.劳动保护
10.3.4.7.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责任制,执行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作特点、气候特点配齐相应的劳保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0.3.4.7.2.重视劳动保护,加强行政管理
对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对在有噪声、强光、幅射热的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分别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对经常站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对参加双液注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的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对电气操作工人,应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对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晒、防雨的用具。
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场所,备有防毒救护用具。
10.3.4.8.食品卫生管理
采购新鲜蔬菜和有效期内的食品,选择合格、有信誉的供货商集中采购,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严格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严禁购买、加工腐烂变质食品和带有传染病、有毒食品。
10.3.4.9.生活区卫生
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减少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在食、宿等条件方面制定生活管理细则:
10.3.4.9.1.职工宿舍
作业人员临时宿舍牢固,宿舍内整洁通风,不得设通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定时供应热水,并设集中洗澡堂。
10.3.4.9.2.饮水
饮水水源和水质必须经过防疫部门检验,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对水源、水井加盖防护。
10.3.4.9.3.食堂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设计符合卫生标准的职工食堂,并经防疫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书,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0.3.4.10.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病
10.3.4.10.1.医疗保障
项目部设医务室,隧道洞口设救护室,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医疗器械、药品和救护车辆,并与当地医院取得联系,达成医疗救助协议。确保一般伤病员能够就地治疗,重伤病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护和住院治疗。
10.3.4.10.2.卫生防病
10.3.4.11.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预工作。
10.3.4.11.1.防治目标
10.3.4.11.2.防治主要措施
针对现场卫生学勘察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病知识培训。开展讲卫生、保健康的爱国卫生活动。对进入辖区人员注射疫苗,食用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不准捕食野生动物,不采购、食用病死的动物肉食,防止感染流行病。
10.4.1.签订劳动合同及责任状
在工程开工前与农民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及责任状,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使得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都有障可循,有法可依,从法律的角度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伤害。
10.4.2.加强宣传
竖立“农民工须知”公示牌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5月).pdf,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的宣传。
施工现场将竖立“农民工须知”公示牌,让农民工对自己的权利清清楚楚。使农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就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公示牌将和工程公告牌并列放在一起,在农民工进入现场前竖立。内容包括: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不得向农民工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的规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标准、方式、周期以及加班及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办法;定期在公示牌上公布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10.4.3.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的改善。
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农民工加强身体保护。做好农民工的防暑防疾工作。尽量改善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加大对农民工业余生活娱乐设施的投入,为他们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人行钢天桥施工组织设计10.4.4.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制度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责任制。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全面负责。及时发放劳务工资,确保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