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立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市政立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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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立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项目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县建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月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住宅门窗及栏杆供应及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含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doc,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月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2个学时。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三级安全培训时间为24个学时。

(6)、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各为5学时。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1、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的特点等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2、安全培训记录,项目部对安全培训教育必须进行记录。要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记录并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一般事故: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的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项目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负责将事故情况通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轻、重伤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为组长、公司安全管理科、事故发生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公司工会成员为组员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整顿,对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经当地建设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整顿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并按《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三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就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项目部主管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2、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负责。工长或施工员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3、班组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施工班组交代该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

5、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6、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安全员处,由安全员负责整理归档

为了确保工地安全,严禁火灾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除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监督各施工现场,消除消防隐患。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及消防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消防器材,以及各种警示标牌。

3、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的消防管理小组,落实项目消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防火检查。

5、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防火器材,增添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建立消防软件资料。

6、各班组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7、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除医务室可使用电炉外,其余一律不准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烧煤油炉者,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方可使用。

8、严禁在工棚内自搭电线,灯泡最大不得超过40W。

9、严禁在工棚内抽烟,乱丢烟头、使用电炉和生火。

10、指派电工全面负责现场线路安装,并负责工地的电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用电现象,确保安全。

以上各项条款,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伍佰元,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失职者从严处罚。

第五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项目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不得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声明作废,进行补发证工作。

8、外单位来本项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本项目部的管理。

9、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节、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2、检查方式、安全检查分为以下几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及其它检查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从公司开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各项在施工程进行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项目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业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业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项目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业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这样既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1)在公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3)公司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4)对大型机械、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5)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6)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7)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工程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七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每次例会各班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罚款。会议内容;

(1)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班组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2、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3、每月1日、15日下午3:00时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安全员负责提前通知。

第八节、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安全生产是加强劳动保护,推动生产的一种重要手段以达到防止安全事故为目的,班组安全生产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安全活动。

1班前组长检查全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2班前进行安全讲话,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班前进行签发当天的安全技术交底。

4班后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5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学习人员)。

第九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实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和发展安全达标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在施工生产中,有下列违反法规者给予罚款:

1、对个人违章罚款项目

凡违反下列规定,视情节轻重:一般工作人员罚款50元,班长100元,负责人300元。

(1)酒后上岗操作者;

(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

(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不挂安全带者;

(4)特种作业不经培训,无证上岗,不持上岗证者;

(5)穿拖鞋、高跟鞋、硬底带钉易滑鞋、赤脚等;

(6)在工棚宿舍内生火、乱丢烟头者;

(7)在易燃、易爆场所抽烟、引火者;

(8)在宿舍工棚内私自用电者(没收用电设备,手机充电器除外);

(9)损坏或未经许可拆除施工安全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和一切安全消防装置者;

(10)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者。

第五章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第一节、路基工程施工安全

1、路基开挖施工前必须了解地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及文物、古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拦。现场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

2、路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均视为高处作业,应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

3、在靠近建筑物、电杆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车辆运输土石方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两车间距不小于10m,并注意来往行人。

1、桥墩台基础开挖时,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2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放坡。

2、在开挖的基坑边沿1.0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在基坑边沿停置车辆、振动机械的距离不小于4m。

3、箱梁支架搭设时,应对支架承载力进行验算和支架基础处理及检测。

4、钢管脚手上不得乱搭、乱拉施工电线,必须经过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5、墩、台、箱梁混凝土浇筑时,振捣棒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赤足操作带电设备。

6、预应力施工时,张拉端沿张拉方向2m处设置防护挡板以防张拉时滑丝伤人。待孔道压浆施工完成后方可拆除。

第三节、管网沟槽施工安全

1、开挖沟槽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放坡。

2、在开挖的沟槽边沿1.0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在沟槽边沿停置车辆、振动机械的距离不小于4m。

3、沟槽边防护栏杆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搭设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用十字扣固定。

4、搭设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当在沟槽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埋入地面50-4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挖孔时对孔壁及吊具设备经常检查,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1.0m范围内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1.0m以外如果堆积土渣,其高度不能超过井口高度1.5m;

2、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相临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混凝土护壁浇筑完成后必须等到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方可进行下部的挖孔作业。

4、挖孔时应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CO2含量大于0.3%时或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应采取通风和换班作业等措施。

5、在非施工期间井口必须采用木板等覆盖,覆盖物要有足够的强度,严禁非施工期间井口空置。施工现场采用铁丝网在四周围戒,并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夜间设警示灯。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现场安全。

6、挖孔深度超过10m以后,增加机械通风。孔内照明采用低压防暴灯具,电线完好无损,不得有接线口或线皮破损等现象。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保安全可靠。混凝土搅拌机开动时、不准将工具伸入卷筒,停产、换班或定时维护时,应切断电源,锁住开关箱。

2、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运混凝土时车辆间距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车停稳后方可卸料,车箱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3、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绝缘良好。

4、混凝土浇注或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第六节、坡面防护喷射混凝土施工

1、启动喷射机时,先送风再开机,在机械运转正常后送料。

2、作业结束时,先停止送料,待罐内余料喷完,再停机,然后关风机。

3、施工中注意喷嘴不对人,以免喷射伤人,喷射前先进行清理浮石、危石等必要的排险作业;

4、喷射砼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等,操作喷头和注浆管的工人佩戴防护眼罩,穿工作服、长筒乳胶手套等。

5、喷射机工作风压一般控制在0.2~0.4MPa;

第七节、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电缆,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扎在脚手架上。

3、一般220V灯具室外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铭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三、架空线: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2、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箱内应设置总熔断丝、分熔丝、分开关,漏电保护器,零接地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5、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同一个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四、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两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公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应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2多股芯线;手持式民用电器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2的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

2、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质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许可证。

2、在施工过程配备专用洒水车,随时对施工区域和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粉尘污染。

3、水泥、机制砂、细颗粒散体材料等,应尽可能在库内存放或用篷布覆盖,运输时要采取防遗洒措施。

4、土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出场时清洗轮胎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5、采取隔音、降音措施,使机械设备噪声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防止噪声扰民,并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6、对施工机械的油料应集中贮放,废油不得随意乱倒,以免污染环境。场区内材料,工具应堆放整齐、美观,砂石料混堆要界限分清,其它设备材料按现场的布置进行存放,做上标识。

8、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9、施工及生活污水排放采用明沟加盖板引流,并集中排入市政管网内。

第七章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1、因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

3、重大机械事故和各种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节、安全事故的预防原则

为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全面的综合性措施,实现系安全,预防事故和控制受害程度的具体原则为:

1、降低、控制和消除潜在危险、提高安全系数的原则;

2、封闭原则(自动防止故障的互锁原则);

4、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6、避难、生存和救护原则。

第三节、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一、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作业行为和作业条件安全化。彻底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作业行为安全化。

1、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安全知识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3、注意劳逸结合,使作业人员保持充沛的精力,从而避免产生不安全行。(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实现作业条件安全化

1、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技术的研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部位。

2、加强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具。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定期对作业条件(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病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病员以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神志、气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防止休克、包扎伤口等措施,固定、保存好受损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状和伤残率。

二、施工现场具体急救方法

1、一般伤员的现场救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素脱离接触,以避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用清洁布裹盖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不要在创面上涂任何有刺激性的液体或不清洁的粉和油剂。因为这样既不能减轻疼痛,相反增加感染机会,并为进一步创面处理增加了困难。

2、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到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严重创伤出血伤员的现场救治创伤性出血现场救治要根据现场条件及时、正确地采取暂时性的止血,清洁包扎,固定和运送等方面措施。

3、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法、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弹性止血带止血法。

4、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棉纺制品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即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二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

5、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痛,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时应注意:

(1)在肢体受伤后局部出现疼痛、肿胀、功能障碍或畸形变化,就表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固定后再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振动而移位,加重疼痛,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2)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有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输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带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震荡。

三、创伤救护的注意事项

1、护送伤员的人员,应向医生详细介绍受伤的经过。如受伤时间、地点,受伤时所受外力大小,现场场地情况。凡属高处坠落致伤时还要介绍坠落高度,伤员最先着落部位或间接击伤部位,坠落过程中是否有其他阻挡或转折。

3、胸部受伤的伤员,实际损伤程度比胸壁表面所显示的损伤面更为严重,有时甚至完全表里分离。如伤员胸壁皮肤完好无伤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还伴有外伤性气胸和血胸,要高度警惕,以免误诊,影响救治。在下胸部受伤时,要想到腹腔内脏受击伤引起内出血的可能。

4、引起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创伤后的剧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软组织坏死后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而中毒。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0mm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四、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致使肌体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症。在施工现场如一旦发生,应尽快确诊,并迅速给予紧急的处理。并积极的分秒必争地给予妥善的现场处理后,及时转送医院。从而提高中毒人员的抢救成效率。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1)、轻度、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①、皮肤污染、外表接触毒物:如在混凝土施工现场接触、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②、吸入毒物(有毒的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施工;二氧化碳过量。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施救人员在抢救时要佩戴防毒面具或给氧面具,并在抢救和救治时加强通风及吸氧。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1)、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取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着口鼻,腰系安全绳由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2)、常见食入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应尽可能送往设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3)、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呼吸、心跳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急救。

触电是人体触及带电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电弧波击人体时,电流流过人体而与大地或其它导体形成闭合回路。触电事故发生得十分突然,往往在极短时间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及时迅速抢救。

(一)、触电的急救细则

1、发生触电事故时,首先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根据不同的触电事故,采取不同的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或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或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跳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后仰比肩膀低,并保持呼吸道畅通,以免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3)、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4、触电急救的注意事项

(1)、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CS系列防水建筑构造---L15JT57.pdf,作好自身防护,避免再触电。

(2)、在送伤者去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因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的。

(3)、对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避免因搬运和移动不当导致再次伤害。

第五节、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负责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或地方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快速反应,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件,并进行拍照或录象。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安排人员看守事故现场等,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GBT 19286-2015 电信网络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pdf,由企业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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