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浮山隧道(Ⅱ标)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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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浮山隧道(Ⅱ标)施工组织设计

竣工质量检验主要有现场测量和内部资料检查两方面。

3.4.1按要求放出中线,检查结构物各部份尺寸及平整度和高程,填写检验单,与“验标”标准和设计标准比较,评定质量等级。

3.4.2内部资料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可靠,能否满足竣工要求济宁凌云金都C1-7、8#楼施工组织设计,如:

3.4.2.1材料出厂证明书(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

3.4.2.2工序质量检验签证及报告,如: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石料检验报告单等;

3.4.2.3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质量评定表;

3.4.2.4工程施工记录(包括设计图、工程日志、施工图、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施工事宜纪要、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书面通知等);

3.4.2.5工程施工小结。

3.4.2.6根据测量的外观尺寸资料和内业资料,按照工程有关验收标准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3.5材料标准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见表)

4.1认真执行设计图纸会审和“三交底”(施组、合同与技术交底)制度,充分熟悉掌握工程设计图纸、文件精神,掌握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4.3把好工程原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经试验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4.4运用TQC方法,认真开展QC活动,从工序质量控制入手,把好质量关,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5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现场质量检查时出示原始资料。

4.6经理部设置安全质量检查部,配备质检工程师,建立内部质量监督检查系统,负责创优规划的具体实施。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

4.7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设计、施工方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手段。

4.9合理编制机械设备计划,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与保养,保证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4.10尊重和支持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工作,为现场监理工程师提供工作、生活方便。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和社会质量监督部门等人员参加质量征询会,认真吸取各方面意见,使工程质量不断总结、提高、完善。

4.11加强现场施工人员技术培训,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交流。

4.12加强施工测量、试验和监测,配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完整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和人员,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要求,随时对检测设备的校正,以确保其精度满足要求。

4.13作好现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提高办公手段,加快施工信息反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14主要材料质量管理点:

4.14.1.1水泥有生产厂家本批量产品的材质化验单,其各项技术性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抽样鉴定水泥的各项性能指标。水泥的使用时间,不超过出厂日期以后三个月,并按有关要求做水泥的复查试验,其检测项目不少于四项:水泥的细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强度。

4.14.1.2水泥品种的选择:混凝土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4.14.2.2砂的检测项目为六项:颗粒级配、泥土杂物、粉尘含量、比重、容重、压碎指标。

4.14.3.1粗骨料的岩石强度不低于60MPa,有害物质含量(重量百分比)限制为:针片状不大于10%、泥土粉尘不大于2%、SO3不大于1%,有机质含量颜色不深于标准色。

4.14.3.2钢筋混凝土用料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且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混凝土板厚的1/2和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

4.14.3.3粗骨料的检测项目为六项:强度、颗粒级配、比重、容重、空隙率、泥土杂质含量。

4.14.5.1外加剂由专门的生产单位负责供应。运到工地的外加剂无论是固体、液体或粘膏状态,均有适当的包装和容器。包装上标明名称、用途和有效物质含量,并附产品鉴定合格证书。

4.14.5.2早强、减水、速凝和缓凝等外加剂,在使用前经过试验,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溶液配制方法和最佳掺量。钢筋混凝土中氯盐掺量不超过水泥重量的0.2%。无筋混凝土中氯盐掺量不超过3%。外加剂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调拌均匀,并定期检查。

4.14.5.3掺入外加剂以后的凝结速度,适应混凝土运输和灌筑过程的需要。

4.14.6.1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在运输和进入工地时,均附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或试验报告单。工地试验室对运进的钢筋进行检验,填发“钢筋试验报告单”。

4.14.6.2每批钢筋由同一炉缸号的同截面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吨,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及尺寸(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磕砸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外观检查合格的两根钢筋,在其上各取一套(每套二根试件)试样,分别作拉力(包括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4.14.6.3经检查合格的钢筋在加工和安装的过程中,如出现某种异常现象(如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时,作化学成份分析,予以鉴定。如果试验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

检查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做强度和泌水试验。

4.15关键工序质量保证措施

4.15.1.1铺设土工布及防水板前必须认真检查洞壁表面的平整度,特别是一定要把浮在壁面易划伤防水板的异物必须清除。对超挖部份必须设置背板回填补齐确保与防水板密贴面洞壁平整。

4.15.1.2防水板接缝采用自动热融机进行双焊焊接,严禁采用手工焊。而且焊缝施工后一定要进行密闭性检查:检查充气压力0.2Mpa时保持5分钟以上压力降<5%,则说明粘合;否则用检测液找出未粘合部位,修复后再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4.15.1.3在防水板的固定时一定要安排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施工;杜绝弄破、划伤防水板的现象发生。

4.15.1.4施工缝的处理: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加强组织指导,认真对待,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缝处不漏水。

4.15.1.5引排水盲管就一定要用无纺布包裹,以防砂土粒侵入。

4.15.1.6环向渗水盲沟管仅在洞口加强段、软弱破碎带及复合衬砌与喷锚衬砌交接处设置。喷锚支护集中出水点设φ50弹簧软管引排水至纵向渗水管内。

4.15.1.7在施工聚氨酯喷涂弹性体时,安排富有经验的施工人员进行作业,确保喷涂均匀,不漏喷。喷完后认真检查,如有渗漏水,再次补喷,直至合格。

4.15.2.1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受力钢筋,长度小于或等于5m时,长度偏差不大于±20mm;钢筋弯起位置,偏差不大于±20mm。

4.15.2.2钢筋接头采用电焊焊接,并以闪光对焊为主。闪光对接焊时,在同条件下(钢筋的生产厂、批号、级别、直径、焊工、焊接工艺、焊机等均相同)完成的焊接接头,以200个作为一批(不足200个,也按一批计),从中切取6个试件,三个作拉力试验,三个作冷弯试验,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4.15.2.3电弧焊接,帮条焊的帮条与被焊接筋采用同直径、同级别的钢筋,双面焊帮条长度:Ⅰ级钢筋4d,Ⅱ、Ⅲ级钢筋5d。单面焊帮条长度为双面焊的2倍。帮条与被焊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平面上。搭接接头的搭接钢筋的轴线,位于同一直线上,双面搭接焊的搭接长度:Ⅰ级钢筋为4d,Ⅱ、Ⅲ级钢筋为5d。单面搭接长度为双面的2倍。

4.15.2.4钢筋绑扎,受拉区域内的光园钢筋末端做成彼此相对的弯钩,受压区光园钢筋末端可不做弯钩,在钢筋搭接部分的中心及两端(共三处),使用铁丝绑扎结实。绑扎接头的搭接最小长度,Ⅰ、Ⅱ、Ⅲ类热轧筋,在受拉区分别为30d、35d、40d(d为钢筋直径),在受压区分别的20d、25d、30d。

4.15.2.5同一截面(任意截面30d长度范围,并不得小于50cm)内的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符合下列规定:闪光对焊的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50%,在轴心受拉构件中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中可不受限制。电弧焊接的接头,可不受限制,但也错开。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超过25%,在受压区,不得超过50%。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不小于10d。

4.15.2.6钢筋骨架绑扎结实,并有足够的刚度,在灌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松动。安装钢筋骨架(网)时,保证其在模型中的正确位置,不得倾斜、扭曲,并不得变更保护层的规定厚度。在混凝土灌筑过程中安装钢筋骨架(网)时,不妨碍灌筑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此造成施工接缝。钢筋骨架安装就位后,妥善保护,不得在其上行走和递送材料。

4.15.3混凝土工程

4.15.3.1混凝土拌和工点配备拌制设备和计量装置,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各种拌合材料的配量偏差为:水泥不大于±2%,粗、细骨料不大于±3%,水和外加剂不大于±1%。

4.15.3.2混凝土搅拌均匀,颜色一致。本工程所需混凝土一律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拌和,最短搅拌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15.3.3混凝土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至现场后泵送入模,其搅拌、运输混凝土至全部混凝土卸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卸料时出料口与接料面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5m。

4.15.3.4使用插入式震动器时,混凝土灌筑分层厚度不大于40cm,振动时间20~30s,操作时依次垂直插入混凝土内,拨出时速度要缓慢,相邻两个插入位置的距离不大于50cm,插入下层混凝土的深度为5~10cm。表面振动器的移动距离,以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为度,分层厚度25cm。使用附着式振动器的分层厚度不大于30cm。人工捣固混凝土的分层厚度为20cm。路面砼施工采用振动梁进行施工。

4.15.3.5灌注混凝土连续进行。如必须间断,其允许间断时间由试验确定,间断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则按照施工接缝处理,并埋入接茬的钢筋或型钢,外露一半。

4.15.3.6混凝土施工间断后,需待前层混凝土获得1.2MPa以上抗压强度(防渗混凝土达2.5MPa以上)时,才允许灌注次层混凝土。接灌前先凿除施工接缝面上的水泥砂浆薄膜和表面上松动的石子及松弱混凝土层,并以压力水冲洗干净,使之充分湿润,不存积水。施工接缝处的混凝土加强振捣,使新旧层混凝土紧密结合。

4.15.3.7混凝土灌注完毕10~12h以内,用麻袋、湿砂等覆盖并浇水养护,养护期限不得少于7天。浇水以能保持混凝土湿润为度,当气温高于15℃时,最初三天,白天每隔2h浇水一次,夜间至少浇水两次;三天以后,每昼夜至少浇水四次。当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严密覆盖,保温保湿,不浇水养护。

4.15.3.8拆模时间,拆模时间试验确定。

4.15.3.9混凝土拌制时,按不同标号、不同配合比、不同工程部位分别制作试件。每灌筑50~100立方米混凝土,制作试件一组,不足50立方米者,也制作一组。混凝土28天抗压极限强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1.1本投标人若中标本工程,将本着“快进场、有秩序、早开工”的原则。加大资金、设备、人员投入,及时开展临时设施工作,确保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时间准时开工。

1.2组建“精干、高效、权威”的项目经理部,并授权经理部全权代表本投标人组织、管理本工程实施,在本工程范围内不论是对组织人事,还是物质资金、机械设备和作业队伍都具有高度的指挥、调整及建议权,从组织上确保经理部的权威性和政令畅通。

1.3按投标书中的人员表及时到位担任各级生产组织机构及主要部门的负责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4加强对全体参战人员的思想动员和教育,树立一个“干”字,立足一个“抢”字,确保一个“好”字,好中求省,好中求快。树立时间就是效益,进度就是信誉的思想。

2.1建全健立工期保证岗位责任制,签订工期包保责任书。

2.2加强和完善计划的考核兑现落实制度,实行与进度计划挂钩的工资制度,使全体员工的切身经济利益与工期密切联系,从而激发员工确保工期的积极性。

2.3开展以工期、质量、安全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劳动竞赛,每月评比一次,物质奖励与精神相结合,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2.4严格执行工地计划会制度,工地每天由施工作业队召开各作业班组进度计划会,项目副队长、主管领工员、班组长参加,落实当日的计划完成情况及确定第二天的工作计划,重大问题及时报经理部组织协调实施解决。

2.5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经理部每月中旬召开一次施工进度分析会,若有滞后,查找、分析原因,制订措施立即整改,每月月底召开一次施工计划会,检查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及落实下月计划,施工全过程按网络计划管理,确保关键线路上的工序按计划进行。

2.6配备与施工进度要求相适应状态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料具,储备足够零配件,配备相应数量的维修人员,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2.7根据施工计划的要求,编制每季的逐月物质采购流动计划,保证施工生产有充裕的物资作保证,防止发生停工待料。

3.1进一步深入进行工地调查,认真编制科学、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以其作为施工指导。施工中,实行施工组织动态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确保施工生产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均衡推进。

3.2按项目法施工,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严谨的网络计划,抓关键线路,严格按网络计划组织安排施工,根据总网络计划编制“月、旬、日”的作业计划,并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完成情况,及时与原计划进行对比,并采取措施修正调整。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进度滞后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做到“以日保旬、以旬保月”,确保总网络计划的实现。

3.3合理安排旱季、雨季的施工项目或工序,最大限度的减少气候引起的停工损失。汛期前,提早做好施工安排、防洪设施,汛期物料储备,把汛期对施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限度。

3.5根据总体目标和施工进度、施工难度、环境等特点,充分利用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提前预测有可能发生的工序间交叉配合不到位的现象,采取有效措施,抓住重点,优化资源组合,合理调配劳动力及机械设备。

3.6加强同相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谋求工程施工良好的外部环境,增进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联系与汇报。加强与交通、供电、供水、环保、市政、公安等部门以及工地邻近单位和居民的联系与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7提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确保按业主要求进场时间准时进场。队伍进场后,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抢先在一个月内完成施工便道、拌和站等临时工程的施工,为主体隧道工程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3.8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动态,以利指导施工。

3.9隧道施工作业工序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循环,减少工序之间的相互干扰,在满足质量要求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多工序平行作业,加快结构施工进度。

3.10加强工地的协调和指挥,保证工序间的紧密衔接。

八、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总目标:在施工期间,消灭责任性因工重伤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大交通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5‰以下。

分目标:作到六无、一杜绝、一创建,“六五”即:无职工伤死亡事故、无既有线行车险情以上事故,无重大交通、无航运事故和机破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

“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

“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防高空坠落事故防尘、毒气事故

防起重伤害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

防触电、雷电事故防机破、交通事故

防火灾、洪灾事故防边坡、隧道坍塌

安全保证体系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

4.1安全保证体系组成要素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方针和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实现安全目标,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本投标人以往类似工程的经验,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制度保证及经

济保证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

4.2思想组织保证措施

4.2.2.1.5班组长:教育并带领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按章作业;每天上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成员思想或身体状态反常,采取相应对策或调离危险作业部位;如发生工伤或重大未遂事故立即上报领工员。

4.2.2.2参战职工安全职责

企业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

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扔工具、材料等物品;

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石料吊装作业时,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2.3思想组织措施

4.2.3.1按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明确本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级机构或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安全工作范围,将施工经验丰富、安全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安全工作的各个层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

4.2.3.3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经理部、作业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注意安全、珍惜生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2.3.4定期、定时分层次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加强和保证各级管理、安全专检和群众监督作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充分体现安全工作是以“预防为主”为目的。

4.3.1施工准备阶段

4.3.1.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有安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在下达季度、月份生产计划的同时相应编制和下达安全计划及保证措施。

4.3.1.2根据实施工点的具体情况,从保证安全和生产的角度配置机械设备,杜绝因机械设备不符工程特点及性质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4.3.1.3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一些易发事故工点由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安全防护方案及措施。

4.3.1.4分专业组织作业层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工艺流程的技术交底。

4.3.1.5组织工人进行临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安排工作。

4.3.2施工过程阶段

4.3.2.1确保各个作业层及人员熟悉、清楚从事工作的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工艺流程安全注意事项。

4.3.2.2各工作岗位或现场张挂安全操作、警示牌。

4.3.2.3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分期分批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和保证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能够顺利执行。

4.3.2.4充分发挥党、团员安全监督岗的积极作用,实行安全否决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4.3.2.5确保周一安全活动、班前讲话和安全交接班制度的正常进行,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事故定时、定人检查整改情况。

4.3.2.6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把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评比、总结、表彰结合起来,形成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实行专群结合保障安全生产行之有效。

4.3.3竣工收尾阶段

4.3.3.2找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安全事故的原因,改进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下一工作中进行运用。

为了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承建的工程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以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执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4.4.1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本工程的各级管理人员从到生产工人按照国家规章制度和本投标人有关规定,逐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任。

4.4.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4.2.1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识培训教育,取得上岗证后实行队、班组安全教育,以师带徒,在实施过程中熟练。

4.4.2.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体或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对作业班组和工人上安全技术课。

4.4.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4.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4.5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的处理,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那些不遵守制度、违反纪律、工作失职,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找原因、总结教训、制订切实的防范措施,并通告全体职工,提出书面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4.4.6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针对施工中安全的难点和事故易发点,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使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

5.主要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风、防雷击、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安全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4378—84《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组建一个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8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得进行电工作业。

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电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

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钢筋模板和脚手架等铁器上,确有需要,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

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作好劳动保护工作,为所有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规定的劳保用品。

5.2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在严禁烟火。

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作业。

指挥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格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规程》(JTJ076—95)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利用人群密集的既有道运输时,必须轻载慢速运行。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尤其是刹车、照明车灯等部件的检查,以确保随时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高度超过2米的均属高处作业,凡进行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具。

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班,不得过度劳疲劳上班、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上班或进入施工现场。

在衬砌台车或其他架上施工等的人员均应拴好安全带,并要稳固可靠。

从事起重施工、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应符合《公路施工安全施工规程》(JTJ076—95)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

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上、下的顺序进行,禁止将杆件、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遇下雨、大雾、六级风以上恶劣天气时,停止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不宜夜间施工,必要时,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

5.4隧道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4.2爆破作业必须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验收炮孔参数,按松动爆破、周边孔预裂进行装药量计算,并对爆破原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技术总结。

5.4.3爆破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内的人、畜提前撤离,施工机具妥善安置后派专人警戒后方能鸣笛引爆。

5.4.4引爆线路的开关设专人管理,未经负责人许可严禁通电。

5.4.6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

5.4.7清除洞口危石,加强防护。

5.4.8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及大型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

5.4.9遇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5.4.10加强找顶工作,及时进行锚喷作业。

5.4.11加强地质超前钻孔探测,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预防措施。

5.4.12爆破按光面爆破设计,严格控制药量以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对欠挖部位严禁爆破处理,以避免对围岩二次扰动引发坍方。

5.4.13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洞内如发现有危险情况,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5.4.14洞内行车设置专职调度,统一行车管理,洞内行车规定限速并设置“缓行”标志,洞内严禁超车。

九、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2.1工程实施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并积极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2.2实行文明施工项目经理总负责制,各施工工点由项目作业队队长负责,项目副经理每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选,将文明施工与各作业队相关管理人员的奖金分配考核挂钩。

2.3场地围蔽设置施工标示牌,标明建设工程名称、规模及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以及工程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2.4施工现场场容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并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临时设施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标明:作业内容,简要施工工艺,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必须佩带证明其身份的有效标识牌。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设施,建立住地文明、卫生、防火、责任制,按规定布置防火设施,并落实相关负责人管理。

施工现场食堂按卫生标准设置并配备用具。现场临时住地、工地厕所设置三级化粪池净化后加盖的净坑中,施工完毕后覆盖埋置。工地范围内由保健医生专人负责定期消毒。

工地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得堆放于围蔽外,材料及半成品的堆码严格按本投标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标识清楚。施工车辆按规划位置停放整齐,场地确保清洁。

施工现场内道路平整畅通,排水出口良好,无人作业的沟、井、坑均加设护盖和安全防护标志或回填整平,与当地村、镇共用的施工便道要固定专门的维护小组定期进行维修加固和每天进行洒水防尘。

夜间施工时,采用噪音较小的机电设备,将施工噪音控制在规定允许范围值以内。

努力协调好地方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减少施工干扰。

3.1.1严格遵守国家和青岛市政府的环境保护法规,制订相应对策,保护工地周围的环境。

3.1.2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情况,设污水净化池,施工现场生活及施工污水设污水沟进行疏排至池中,污水净化池进行遮盖,并设有标志。各作业队均派两名后勤工人每天进行检查,并视其情况不定期对净化池进行清除,废弃物汽车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不得含有污染物质或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现有的灌溉系统中。

3.1.3散体物料及预拌混凝土运输等严格执行有关要求。混凝土灌注作业后,运输车必须将泥污冲洗干净后方得出场,作业场地也及时清除和冲洗,污水排入污水沟,进入污水净化池,以保证车辆和场地清爽。

3.1.4除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外,不得破坏和拆除任何构造物及设施,不得随意清除植被和树木。

3.1.5施工便道、施工现场、拌和站等设专人洒水养护,拌和站设置位置远离居民生活区并设置防尘围蔽,确保周围环境不受灰尘的影响,在其道口和交叉道路处,拟派专人负责防护和清扫。

3.1.6临时排水设施要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场地排水不得排入河流、农田灌溉渠、饮用水源等处,以防止污染自然水源。如需排入城市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3.1.7水泥、油料存放在防雨、干燥的库房中,水泥砂浆硬化地坪,并派专人看守、管理,溢漏油料采用铁桶回收。库房周围设置排水系统,以防在雨季或暴雨中物料随雨水径流入地表农田及河流造成污染。

3.1.9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现矿藏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汇报,不得私自处理。

3.1.10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工地构造物、安全防护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按要求恢复原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

3.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并根据《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和《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

3.2.2在隧道施工时,轮换安排人员高噪音的工作,以减少施工人员对高噪音的接触,同时采取防护耳罩或头盔等有效措施。

3.2.3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使其噪音降低到最低水平。

3.2.4工地备用的固定式发电机组设置砖砌围蔽,同时将消音管接长引至空中,以减少噪音扩散,避免噪音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2.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新施工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

3.2.6合理安排施工区段,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夜间施工时,要远离居民区,使用施工噪音较小的机械,把噪音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以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

3.3.1隧道施工,遇到地质条件较差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避免坍方造成山体植被损坏和水土流失。

3.3.2在隧道弃碴时,一定要用汽车运至监理或业主指定的位置进行弃置,不能损坏植被和污染农田。

3.3.3便道和其他临时施工场地修建时Q-CR 9202-2015标准下载,尽量减少对植被和原地面的破坏;并做好排水工作。

3.3.4作好机械保养工作,避免施工机械漏油后污染水源。

3.3.5设备清洗污水或未使用完毕的砼料采用容器进行回收并运至业主指定的地点,严禁直接排入或倒入灌溉沟。

3.3.6生活及施工污水要经净化处理后按要求排入污水排水系统,严禁乱排乱放。

十、缺陷责任期对工程修复措施

2.在工程交验后的缺陷责任期内,无论是什么工程的缺陷问题,也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缺陷问题,本投标人将立即组织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

3.在工程缺陷修复之前,本投标人将拟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工程缺陷修复工程中,本投标人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实施,确保所修复的缺陷达到监理及业主要求。

4.在工程缺陷期内本投标人将对标检查,将施工过程中和工程验收时未发现的缺陷问题准确找出钢管桩施工方案(消防天桥),并实施修复,保证完工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时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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