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二明窦排涝泵站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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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二明窦排涝泵站施工组织设计

1.根据工序检验点及不合格的性质,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1)一般不合格(附属结构中的工序检验点)由项目部质检员在《质量整改处置记录表》上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公司质安科设置台帐。

(2)重要部位不合格(主体结构中的工序检验点)出现不合格时,由公司总工室组织召集有关工程技术部门开会评审,在《施工过程重要部位不合格评审处置记录》上提出处置意见,由公司质安科设置台帐。

(3)涉及工程设计质量的问题JT/T 1322-2020 港口内燃机驱动起重机能源利用效率检测方法.pdf,由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公司总工室、施工管理科及质安科,再由公司施工管理科报知顾客(或监理部门)和设计单位。

2.项目部按评审意见对施工不合格进行处置,处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对施工工序一般应用这种方式

(2)不经返修或返修后让步接收,但应向顾客(或监理)提出申请;

3.重要部位发生不合格情况,应查明不合格的产生原因或潜在原因,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登记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公司质安科负责整理、归档不合格的判断、检验、标识、评审和处置的记录。

9.2.11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管理

各部门对收到的投诉、不符合情况和内、外审核出现的问题,根据其责任范围,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使不符合情况不再出现。不属于本部门责任的,应立即交由体系办转送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处理。

各部门收到适当信息后(见信息交流控制程序),应开展调查研究,对潜在不符合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3.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以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其内容包括:与人、机、物、法、环有关的失误、失效或故障;文件不当或未执行文件的行为;其他。建议人应填写“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报告”,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体系办进行汇总后交由总工室交管理者代表作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实施。

9.2.12仓库管理制度

(1)各种产品、零部件进出仓,手续要齐全,有单据凭证,严格按质按量、验收、验证,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的控制管理规定》处理。

(3)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仓库周围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以急需时充分发挥其效能。

(4)对易燃、易爆物品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杂物及禁止在其20米内烧割焊,严禁一切火种靠近。

(5)仓库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内。

(6)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对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部门汇报。

(7)露天堆放设备材料必须按区堆放。

a.必须凭随货同行单和/或有关单据上所标明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验。

b.对钢板、型钢、焊材、涂料等需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如缺少有关资料则应取样复检。

c.产品经验收无误后,应填写入库单。

产品的检量可采用点数、过秤、量方、换算等方式进行,产品的检质可采取观察、检查、化验、试验等方式进行。

(1)生产用料必须根据发料计划表,按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填写发料单并注明材质保证单或合格证等材质资料,可以追踪、查阅。

(2)钢材发料时,材料员应核实材质证明单,专用不得擅自给其他方面使用。

9.2.13施工质量记录管理

工程项目质量形成全过程中必须的或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质量记录:包括投标文件;设备检验及验收记录;过程安装与试验记录;试运行记录.

属《档案管理制度汇编》中规定的存档资料,按规定及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整理、编目,并归档。

(1)质量体系质量记录的管理

a.各生产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人员按期收集、整理本单位的质量体系质量记录,并保证质量体系质量记录的清晰及完整性。

b.所有质量记录不得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且不得任意涂改,需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仍能清晰可见)在原数据旁填上正确数据,并由修改人签字。

(2)工程(产品)质量记录的管理

a.质量记录按《档案管理制度汇编》中规定进行保管、归档。

b.所有质量记录不得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且不得任意涂改,需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仍能清晰可见)在原数据旁填上正确数据,并由修改人签字。所有的技术文件的计量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计量标准执行。

9.2.14服务管理制度

(1)工程总体移交投产(使用)后,在三个月至一年单位将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并由技术科、施工科或制造/安装单位等部门参加对业主进行主动回访;如业主投拆,则在最短的时间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到业主单位调查、了解情况,并解决问题。

2.产品、工程的回访制度

(1)对单位负责制造、安装的工程总体移交投产(使用)后,在三个月至一年内由单位组织人员到现场回访或以专用表格信访。现场观察检查中应虚心听取使用单位对产品的意见,收集用户信息,详细进行记录。

(2)填写好的质量回访登记表或信访收回的登记表,原件由经营科保管并按《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归档管理;经营科及负责实施回访的单位保留复印件。

(3)如回访发现产品质量上存在缺陷,其原因是我单位造成的,由原安装单位派人处理,在使用一年内,一般免费返修,尽可能达到使用户满意为止。

9.3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9.3.1环境因素识别

1.本施工项目的活动、产品、服务所排出的水、气、声、固、废等以及资源能源的消耗给本单位、周围居民、地区等造成的影响。

2.工程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等的供给者、废弃物处理者等相关方的活动场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3.施工过程以及可合理预见的情况或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伴随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

4.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以及施工过程、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更时。

9.3.2确定环境评价对象

项目经理部使用《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清单》确定对应环境评价对象的输入及其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

1.输入主要有:原材料、周转材料、能源、消耗品、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及其他(如维修、保养等)。

2.环境影响因子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固体、废物、资源消耗、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臭氧层破坏、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恶臭及其他因子。

3.输出栏对应环境影响因子填写相应的产品、排放物、废弃物、能源的消耗等。

9.3.3环境管理规定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界限之外的植物、树林,尽力维持其原状。不使用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允许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弃渣等)污染土地、河川。

2.采取各种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其利用或占用的土地上发生土壤冲蚀,以及工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并防止由于工程而造成开挖料或其他冲蚀物质对河流、水库的淤积。将工程开挖料按规定分选运至专门指定的存弃渣场堆放。

4.对于噪声及振动的防治要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振动源(如加工车间、搅拌机、料场等)相对集中布置,必要时增设隔、挡噪声的板、墙等装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重型运输车辆运行的时间,减少或避开噪声敏感时间、地段;尽量在环境噪声背景值较高的时段内进行高噪声、高振动的施工作业;教育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不得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音。

6.对于水污染防治的要求:施工废水、泥浆经预处理(如沉砂池)后排放,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废水、泥浆的运输;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入指定的受纳水体。

7.对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对应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作业点,由项目部将其设置为环境控制点(按施工组织设计内的《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执行)。

8.施工现场的仓库负责易燃易爆品(氧气、乙炔等)的贮存和使用,执行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对施工过程的污水、粉尘等环境影响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9.对施工设备、环境监控设备以及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见《施工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9.项目部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对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等噪声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防止施工场界噪声超标(具体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于漏、滴油现象采用导油槽、油桶予以收集等。

11.在购置新设备时,应充分评估其噪音的影响,在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音设备;当员工工作岗位的噪音超过85dB时,应当佩戴劳保防护用品(如防噪声耳塞等)。

12.要求将可回收利用及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分类放置,由环境管理办统一进行处理。

13.严格依据相关的要求,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4.注意对环保的管理与宣传,要任命专职人员,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工地的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污染、扰民而引起的投诉和通报。同时加强宣传工作,以获得市民和行人的理解和支持。

15.柴油发电机组环保

(1)机组废气经喷淋洗涤装置除尘净化;

(2)机房天花及机房四周内墙壁装置听声设施;

(3)设一个防火隔声门,一个隔声观察室;

(4)排烟管扎隔热材料,室内部分并设膨胀接管;

(5)通风系统:强迫进出风,进出风管均设置消声设施;

(6)环保噪声处理验收。

9.3.4卫生、环境保护措施

1.在工地现场设置临时卫生设施,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定期清扫处理。临设场地设置连续、顺畅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排水沟用砖砌,流水面用M5水泥砂浆抹面。排水沟穿越道路用埋管或加盖板。在建筑物内施工采取有效的截水措施,防止对施工区以外建筑物空间、设施的影响。

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设沉淀池和冲洗槽,做到所有的生活或其他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可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3.在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应制定计划、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4.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

6.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临时排水设施,且不允许使用业主采购的设备,应另备专门的水泵。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保持环境清洁。

7.设立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备有必要的医疗器械和适当数量的药品。作好防病治病工作,开展医疗卫生宣传。

9.4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

9.4.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9.4.1.1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1.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

2.达到中山市规定文明工地“合格”标准。

3.避免发生负同等级及以下责任的交通事故;

4.按工种、岗位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对员工健康有影响的岗位配备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率为90%。

9.4.1.2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职责

(1)对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建立管理制度。

(2)在组织施工应同时提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要求与安全措施,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

(4)下达施工任务时,生产和安全两个指标要同时下,两项工作同时抓。在生产调度会上,要重点讨论解决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正确安排施工作业计划,保持均衡生产,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5)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确保施工安全。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查出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及期限。

(7)主持对死亡、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9)对在安全生产上有显著成绩的班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的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主管生产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职责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布置、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监促各专业施工组按工艺和安全技术操作实施。

(3)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制止违章作业。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5)对改善劳动条件的施工项目纳入施工计划,视同施工任务单先安排,在检查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实施情况。

(6)主持和组织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3.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指示,保证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标准,同时认真执行有关审批、竣工验收方面的规定。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负技术审定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工作规划、计划、标准、措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引进项目和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6)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和职业危害因素,提出处理意见。负责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7)参与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负责制定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制定的措施负责。

(8)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审查治理隐患的措施,批准治理隐患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4.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认真履行职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规定,模范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本单位作业班组和职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研究和布置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并可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5)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工人上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检查、指导作业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活动。

(6)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经常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教育。

(7)经常进入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违纪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处罚。

(8)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命令停止工作,必要时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9)发生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保护现场,及时组织进行抢救受伤害的职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分析、总结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11)主持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的治理情况;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隐患的治理情况。

(12)按时填报各类安全生产月报表,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

(13)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维护职工权益,坚持原则,敢于同漠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作斗争。

(14)因失职或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追究事故责任。

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总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组织本班组全体成员学习安全知识,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生产(施工)任务、劳动环境和班员的思想状况。安排工作时要具体布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本班组执行安全操作的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活动。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和开展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尤其是新工人教育、对他们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树立“生产(施工)越忙,安全不能忘”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7)定期分析班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不安全因素来研究对策措施。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使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3)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工作完毕,应养成顺手收拾工具、作业场所、拉电掣切断电源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和爱护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和操作工具、消防器材。

(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爱护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和操作工具、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协助做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7)有权维护受伤职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遭受侵犯行为可向有关部门申诉,请求仲裁。

9.4.2安全保证措施

(1)危险源辨识应考虑所活动及办公室、施工现场,从办公区、工作区域布置、建(构)筑物、物质、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公用工程)、作业环境几部分,分别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源,列表登记,综合归纳,从而列出系统中存在哪些种类危险源及其分布状况的综合资料。

(2)由各基层单位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划分作业活动调查、辨识危险源,汇总后报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评审。

(1)对有重大危险源相关的运行有活动,进行重点控制,对其中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作业点,将其设置为安全控制点,列入“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总清单”明确控制要求。

(2)对原材料使用或施工工艺可能到引起的职业危害进行分析;提倡采用无害化的工艺技术,提倡使用无毒无害的材料并减少其用量。

(3)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或安装作业,并按照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有关设备;

(4)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如对噪声采取隔离、吸声等措施防止噪声超标,或给员工发放耳塞等。

(5)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和使用场所,应防止其倾倒泄漏的发生,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执行。

(1)执行安全教育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分工到人责任分明。

(3)对新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员工由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保存相关记录。监督有关部门为员工做好职业病防治及卫生保健工作。

(4)对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进行体检,若发现职业病患者及职业病追踪对象应给予系统治疗,严重职业病患者和不适宜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调离岗位。

(5)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如加强宣传教育和卫生用品的发放及使用指导)做好职工的卫生保健工作,具体按《员工健康管理规定》执行。

(6)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有安全管理及督导员,负责班组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员工消灭“三违”即: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发生事故,坚持以“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这一原则要求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之中。针对事故隐患苗头,制订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把整改项目责任落实到个人。

(8)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发给相应的劳保的用品,施工人员施工时应配戴好防护品。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不得穿裙子拖鞋、高跟鞋或光脚。在3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有防护措施,并且5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应设安全网。起重、搬运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9)电工进行操作和检修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临时照明要可靠,并具有足够的亮度,应装设漏电开关。

(9)在地下工程施工中应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具(如防爆灯、防毒面具、报警器等)。一旦发现毒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疏散人员。同时立即把情况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过慎重确认处理按防洪预案实施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以确保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及保证施工按计划有序进行。

9.4.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1.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安全保卫小组。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门卫,白天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对来往车辆和运送物资进行登记,晚间负责巡场,消除火灾隐患。

2.在合同履行期内,配备消防人员和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除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请予协助外,还应在施工现场的油库、器材库、车间、生活住房区及施工机械、车辆上配备适当的有效灭火器,并承担一切费用。

3.消防器材必须配备齐全无损,周围不准堆放易燃品,道路要畅通。

4.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数量应满足现场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在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递交一份包括上述内容的消防措施和计划的报告文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5.电、气焊作业时注意防火,焊前检查周围有无易燃物,焊后详细检查和排除隐患。

6.设备开通调试前,厂房内要设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7.在洞内施工动用明火,采取审批措施,对现场的消防器材及危险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有效的管理。

8.生产临时设施设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生活临时设施设有一消防水池。

9.施工现场设专人值班,无证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需经保卫部门批准,凭批条入内。

9.4.4现场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及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用电、防火、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管理等。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安全规程和施工中的一切事故隐患,

凡属雇佣的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并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在各施工区、生活区设置照明系统。

5.防洪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重视业主和设计单位提供的水情和气象资料,应根据气象特点应制定防洪预案。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工程和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立即按防洪预案实施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以确保人参、工程和财产的安全及保证施工按计划有序进行。

6.安全会议和安全防护教育

(1)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进行安全作业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准进入工作面作业。

(2)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并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工长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违章不安全行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缺陷等情况做好记录,用书面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将隐患消除。

(3)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4)对危害作业,应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安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5)全体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持教育考核合格证上岗。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位。

(1)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遏制特、重大事故的发生。

(2)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规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活动记录。

(3)针对生产的不同情况,施工前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勘察工作,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施工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的内容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施工。对安全保证计划中没有履盖的施工项目,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大型设备的安装,另行编制安装方案。

(4)施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电路及登高构架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有隐患的严禁带入施工现场使用。

(5)施工时,现场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窒息、防塌方、防高空坠落、防车辆碰撞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及现场纪律。严格按照地铁施工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特别是施工轨行区的工程时,必须按照执行轨行区的施工方案施工。

(7)用电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布置,使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装在碰不着的地方,否则必须设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乱拉电线。

(8)整个施工现场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进行施工期间用气、用电情况,交叉及高空作业及防火的监督工作。安全生产的各级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对本管理范围负全责。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如有危及安全的指令施工人员可拒绝作业。

(9)对玩忽职守的责任人和违章作业者事故责任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给予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

9.5安全度汛与雨季施工保护措施

9.5.2.制定防洪抗灾措施

当工程区域遇到洪水袭击时,工程建设发生重大意外时,按应急状态进行控制。项目经理部在平时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措施,事先拟定处理方案。准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调动一切力量进行应急抢救。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和和工程的安全。该工程的防汛措施如下:

(1)完善防洪抢险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做到有备无患。

(2)汛期季节,专人负责收录天气预报,及时掌握天气状况。

(3)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采取协调行动,确保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

(4)项目经理部研究制定防洪抢险应急处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5)汛期来临前,根据水文气象情报,结合实际条件,做好防汛渡汛安全准备。防汛渡汛期间,防洪抢险人员和物资均不准调作他用。

(6)未竣工工程及临时设施工程,应分别根据情况进行抗洪加固,在汛期间应对其加强观察或实施紧急安全措施。

(7)汛期间,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撤离低洼、淹没地点。撤离、停机后,应进行维修保养,并对停机地点进行观察,防止洪水上涨淹没。

9.5.3.雨季施工措施

1.大风大雨天气时宜避免焊接施工。

2.雨季施工,各种设备应安全接地,以防触电。

3.雨季经常疏导地面排水沟,防止积水漫入工作面。

4.与本工程土建单位一起成立专门的,与当地气象台、水文站建立正常联系,台风、雨季24小时值班监控。

5.制定防洪防风责任措施,从项目经理到每个职工,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旦出现台风、洪水,项目部各部门、班组人员有条不紊、各负其责地完成抢险任务。

6.做好物资的防潮及防浸工作。及时采取转移或垫高,确保物资、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10章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及售后服务

10.1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计委、档案局及省建委关于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须按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整理方法,填写程序,纸张规格等,作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3.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土建和安装均应同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院、质监站、建材生产厂家等密切配合给水管道过河基础专项施工方案,使各类资料能及时、准确、完整的按规定完善归档。

4.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内业技术人员作好工程施工各类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并按归档资料的规定,必须字迹清楚,图样清晰。施工中的隐蔽、技术核定、材料代换、通知等应及时办理并签字。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由专职质检员逐项填写,并有质量评定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质量保证资料由内业逐项核查填表后,经工程负责人签字。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验收同步进行,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立卷,交有关部门审核。

1.工程竣工移交一年内,对于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达不到设计标准要求的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无偿修复。

2.竣工满一年后公司进行工程回访(以后进行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收集使用单位的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处理,保证用户满意。

3.非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DB29-164-2006 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pdf,若业主需要,我单位将组织力量给与优质的有偿服务。

4.工程移交前,我单位将对使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5.业主对施工质量不满意。可向我单位经营科投诉,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服务,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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