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S464石台县香源公路改造工程安全总体施工方案7.1企业职工安全职责
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7.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NPENZHUANG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7.1.2三米以上高空作业,没有搭设跳板或平台时,系好安全带;
7.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扔工具、材料等物品;
7.1.4非专业电气和机械的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或乱动机电设备;
7.1.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7.1.6爆破及吊装区域内,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7.1.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2主要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7.2.1施工生产部门:在组织施工生产时,施工生产部门应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科学地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7.2.2技术部门:严格遵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企业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2.3机械电力部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早检查、早预防,严禁带病机械作业,严禁汽车“三超”;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7.2.4材料部门:保证安全设施、材料、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并达到符合安全生产的质量要求。
8.1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措施
8.1.1开工前即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开列危险源清单,编制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用电、支架、桩基、基坑支撑、模板施工、起重吊装等专项施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而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方案经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并报安全监理审核。
8.1.2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
8.1.3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其内容做到面广,突出重点。交底内容除基本的施工情况外,还有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治安保卫、防汛防台风、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在具体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工艺流程,分期向作业人员进行分部(项)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纳入内业台帐。
8.1.4施工现场有较浓的安全宣传气氛,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安全警告标志牌和指示牌,生活区内有黑板报和宣传栏。施工现场要按标准悬挂施工铭牌。会议室内挂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文明施工网络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现场有"七牌二图”。办公区有工程管理相关图,生活区有“两通三无五必须”、“七不”宣传牌,卫生包干图和消防器材分布图。大中型机具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必须穿戴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安全员巡视检查。
8.1.6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力作业。
8.1.7施工前,了解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情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做到不明情况就不盲目施工,以免造成重大事故。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到地下构造物、地面结构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8.1.8防暑降温、防寒保暖措施。
(1)工作或活动时,要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同时采取防晒措施:穿浅色或素色的服装,多喝水,特别是盐开水,随身携带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在高温作业场所,项目部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加强对工人降温知识的宣传,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还可以在饮食上加以调节,喝些绿豆汤、防暑凉茶,用莲子、薄荷、冰糖煮粥等,可以有效地降温,避免发生中暑。
(2)开工前与当地气象部门签订服务合同,及时掌握天气预报的气象变化趋势及动态,以利于安排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预防准备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施工需要采取防护的具体工程项目或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防寒保暖防护措施,并在物资和机械做好储备和保养工作。检查职工住房及仓库是否达到条件,及时按照防寒保暖保护措施准备好加温及烤火器件。当采用煤炉和暖棚时,作好防火、防煤气中毒措施,棚内必须有通风口,保证通风良好,并准备好各种抢救设备。
8.2施工机械的安全控制措施
8.2.1.1各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租设备)的进场,均要进行认其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损坏的设备待修复后方准使用,进场的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8.2.1.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劳防用品,做到持证上岗,每天要填写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8.2.1.3机具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凡己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8.2.1.4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8.2.1.5外借或出租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要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和安全责任。
8.2.1.6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其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手续。
8.2.1.7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8.2.1.8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8.2.1.9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8.2.1.10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8.2.1.11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8.2.1.12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到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8.2.1.13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8.2.1.14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8.2.1.1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作业时,应保持水平位置,行走机械予以制动;铲斗工作没结束时,不准旋转大臂和走车,进行装车作业时,铲斗应尽量接近车箱,但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汽车未停稳,司机未离开驾驶室时,不准装车;铲车装车升降时不能过猛。挖掘司机离开驾驶室时铲斗应放落在地面上。挖掘机禁止用来起吊重物。在有地下管线的区域作业时,必须先用人工将地下管线探明并采取保护措施时,方准使用机械。
8.2.3推土机作业安全
在斜坡上推土时,应先推土填平工作场地;坡道行驶时,要低档前进,并不得换档,也不准空档滑行;横向行驶坡度不得超过10度。沟槽边沿作业时,刀片不能超出沟槽边沿,并且要有专人指挥。在电杆附近推行时,电杆周围应保留一定的土堆,保证电杆的稳定。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现场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8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m。工作结束时,应将机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锁好门窗。
8.2.4压路机作业安全
作业中,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时,清理人员要站在两旁;禁止正面跟进,压路机工作时速不得大于5km/h。两台以上压路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作业中不得对其进行擦拭维修。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或妨碍交通的地方。
8.2.5平地机作业安全
平地机行驶的前方不得有坚实障碍物和人员行走或站立。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不得用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其斜放,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作业后应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动器。
8.2.6铲运机作业安全
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下机械或传递物件,行驶时应用低速档,并不得进行铲斗升降和翻转动作,严禁用铲斗载人,两台以上机械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保持不小于5m的作业距离。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中途不得换档,行驶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进行维修保养作业,不得进行转弯、倒车和停车,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起动行走。
8.3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8.3.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8.3.3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上班进入施工现场。
8.3.4在距基坑边缘1.2m处设置护栏并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m高,并要稳固可靠。
8.3.5从事架子施工的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模板施工高度超过5m的架子要由架子工去完成。
8.3.7作业用的料具应放置稳妥,小型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工具时,严禁抛掷。
8.3.8支架拆除时,应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禁止将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
8.3.9基坑周围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8.4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8.4.1各种设备要置于安全稳定的地基上。
8.4.2使用前要对钢丝绳、卡具等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时才能使用。
8.4.3要有统一信号,有专人指挥,下部人员要避在安全处。
8.4.4在吊装施工时,司机要认真操作,严禁与其它物体撞击。
8.4.5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遇有暴雨、大风、地面下沉等情况时,停止施工。
8.5安全教育管理与安全检查
8.5.1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如岗前教育,并建立好“三级教育卡"。外来劳务人员或转岗民工也要经过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作业。每逢节假日或根据气候(季节性)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的教育,教育的内容均记录在案。
8.5.2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施工特点合理安排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审证工作。
8.5.3建立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8.5.3.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每月对我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15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8.5.3.2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8.5.3.3专业安全检查
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8.5.3.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冬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8.5.3.5自检、交接检
脚手架、上料平台的搭设,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须经班组自检,企业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8.6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措施
8.6.1安全帽:安全帽质量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8.6.2安全带:安全带质量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后方能使用;安全带使用三个月后,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8.6.3安全网:网绳无破损,并扎系牢固、绷紧、拼接严密;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角度为45°;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8.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8.7.2建立电工、焊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工、物资仓库管理工、化验、加油站(油库)等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明火作业要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定动火级别,办理相应《动火证》,动火必须达到“二证、一器、一监护”的要术,严格管理。
8.7.3建立健全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炔气瓶等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管理。
8.7.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有严格防范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有隐患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8.7.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日期和责任人。
8.7.6木工间、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放置砂轮机、切割轮、焊机等,并悬挂禁火警告标志,制订相应防火措施。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
8.8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8.8.1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和安全监理审核,同时制定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电气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做好交接班、电气维修作业记录和接地电阻、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8.8.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均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46一S8),输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电线(缆)均按要求架设,不随地拖拉,各类电箱均符合市建委规定的标准电箱,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安装在适当位置,并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执行“一机、一闸、一箱”制。
8.8.3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均采用TN一S接零保护系统,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连接。
8.8.4变配电室符合“四防一遍”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8.8.5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夜间施工有二名电工值班,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
8.8.6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小型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电气设备进出仓库均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做好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不准带病运转。
8.8.7低压线路架设和使用均要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要求。食堂和浴室照明要用防潮灯具,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防爆电器。
8.8.8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电工作业严格贯彻“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夜间电工值班必须两人同时上岗。
8.9防止反送电措施
8.9.1机电处及相关人员要尽职尽责,和电力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对自备发电机要进行严格管理,发电机要设有完好的防止反送电装置,不符合要求不使用。
8.9.2加强管理。二个电源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有可靠的闭锁装置,严防反送电,防止反送电装置不能投入使用的,要立即整改,合格后才准许使用。
8.9.3备用发电机只用于应急时供给某一个专用设备用电,绝不允许与外部电网有任何联系。
8.9.4电工必须经过行业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进网电工作业证书,持证上网进行作业。
8.9.5教育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反送电事故的危害性,向工作人员强调,要做好自己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把可能来电的各方都封好地线,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8.10设立医疗保健站
在项目经理部设立医疗保健站,聘请专职医务人员,配备常用药品。保健站主要工作是处理平时施工时员工的轻微损伤及在发生重大伤害时的紧急预处理等。
8.11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8.11.1.1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8.11.1.2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8.11.1.3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8.11.1.4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8.11.2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8.11.2.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
8.11.2.2场内行驶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8.11.2.3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8.11.2.4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8.11.2.5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8.11.2.6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8.11.3.1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11.3.2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8.11.3.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8.11.3.4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8.11.5.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11.5.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8.11.5.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8.11.5.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8.11.5.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8.11.5.6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固壁支撑上下。
8.11.5.7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不加支撑时,按下表中的标准进行放坡。
8.11.6.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8.11.6.2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8.11.6.3模板提升到2m高以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
8.11.6.4混凝土浇筑,不得用大罐漏斗直接灌入,不得冲击模板。震捣时,不得震动支撑杆、钢筋及模板。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震捣。
8.11.6.5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摆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
8.11.6.6脚手架跳板应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经过设计,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8.11.7上部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8.11.7.1装配式构件(空心板)的安装,应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培训。
8.11.7.2吊装偏心构件时,应使用可调控偏心的吊具进行吊装。安装的构件应平起稳落。
8.11.7.3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有错台;
8.11.7.4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行进速度不得大于5m/min,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8.11.7.5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稳定;
8.11.7.6大型预制构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在运转中有无变形。
8.11.7.7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要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止轮木块跟随前进。当纵坡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8.11.7.8就地浇筑上部结构施工,砼或预应力砼就地浇筑时,应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8.11.7.9作业前,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施工工艺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细则等,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8.11.7.10在支架上浇筑砼,对简支梁、连续梁、悬臂梁的浇筑顺序,应严格按设计和有关规定办理。
8.12伤亡事故的上报与处理的管理措施
8.12.1施工现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管线事故等,均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建设单位和市政安监站。一般事故24小时内上报,死亡或多人伤害事故2小时内上报,同时上报指挥部。
8.12.2企业负责人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施工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并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8.12.3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好事故现场,若发生触电事故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中毒事故,要先摸清原因,切不可蛮干,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8.12.4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小组工作,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制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专职安全员日夜巡查,定期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设立专职交通管理机构,对内、外设专职人员管理,并采取如下交通组织与管理措施:
9.1.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交通管理组织机构,设交通协调管理小组。为使交通组织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到人,成立相应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由交警大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审查及批准交通组织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检查处理有关交通组织问题等。
9.1.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计划安排10人担任交通协管员。协管员应着反光衣,佩戴值勤袖章,手拿红旗。其主要职责是对施工工人违章作业,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听从交警指挥,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维护等工作。
9.2.1施工场地一定要有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标语。
9.2.2施工现场的标志要醒目,夜间配有安全警示灯。
9.2.3设置各路口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
9.3.1开工前做好宣传协调工作,设施及人员准备工作,做好交通组织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施工前要提前发布施工公告,提前过往车辆注意改道绕行,改道标语标志牌应醒目,夜间应配合安全警示灯。
9.3.2做好周边单位、居民车主的宣传工作,积极寻求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9.3.3完成交通标志的设置工作,完成整个交通组织系统的标牌、标线及交通维护设施的安装工作;完成临时路口的交通组织方案的实施,使整个交通组织体系完全形成。
9.3.4做好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大会、小会宣传,安全知识问答,张贴交通事故宣传案例等多种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切实落实交通组织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施工、交通两不误。
9.4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
由于本工程沿线既有道路交通繁忙,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主要是在平面上处理好交通与施工之间相互干扰的矛盾。工程一旦开工,就必须进场进行原有建筑物的拆迁与临时道路的修建,除保留沿线各道路、工厂出入路口与临时路的贯通外,施工范围道路进行封闭。
9.5.1施工前会同业主与交通管理部门一起协调,接受他们监督和指导。开工前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一套完整,详细的施工计划安排,内容主要为工程概况、施工进度安排、交通疏导及封闭施工安排等。
9.5.2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的安全。
9.5.3所有进出施工场地内车道口位置安置交通管制标志、行车标志、限制车速标志。
9.5.4施工车辆加以限制,在施工高峰期间,施工路段设专人进行疏导,防止道路堵塞。
十、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谷竹3标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影响,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0.1成立安全应急管理小组
组员:葛振友、舒志民、殷旭东、吴岩、吴进兵、柯长征、胡凯旋、余铨
守卫组由白天4人、晚上2人轮流24小时值班,时刻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由袁起浪负责。
10.2.2医疗救护组
石台县人民医院详细地址:石台县七里镇沿河路41号
负责指挥车辆、指挥项目部人员等,由余铨负责,具体人员设备如下:救援组5人,应急车辆2辆。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相关单位的衔接,如电力、消防等,由殷旭东负责。
10.3采取的应急措施
立即制止身体各部位严重处的出血,并进行包扎,向我急救中心或送就近医院医治,避免伤者挣扎,以免伤情加剧,用硬床板搬运GA/T 1154.5-2016标准下载,轻搬轻放。
迅速关闭机械电源,用各种方法止血,如压迫包扎、止血带等。
立即关闭电源或使其脱离电源,进行人工呼吸救治或其它复苏措施。向急救中心呼救或送就近医院医治。
10.4应急预案报警方式及要求
10.4.1当发生意外情况时,守卫人员及时向专职安全员报告,初步诊断、治疗、护理受伤的工人,并告知所有现场及附近的作业人员安全撤离现场GB/T 39825-2021 轻型输送带 基本性能及应用.pdf,守卫人员同时通知救援组和医疗救护组负责人组织救援人员赶往现场抢救,防止人员伤亡。
10.4.2所有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