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线换轨施工方案

金山线换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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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线换轨施工方案

a、送人轨道车由叶榭站延金山线既有线运行至阮巷站,再转入改建右线行驶至施工地点,送人员、机具到施工现场,施工结束后原路返回叶榭站。

b、长轨列车卸(收)轨由焊轨基地挂大运转机车开行至阮巷站,再由工程局租用机车牵引进入工程右线,卸(收)轨完毕后返回阮巷站,然后挂大运转返回焊轨基地。

5、施工组织及劳力安排(按照日进度1km配备)

所需人工总计157人。

110kv变电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策划6、材料供应与旧料回收

6.1钢轨、线上料、防爬观测桩由工程局统一采购供应,于5月20日前做好供料准备。

焊接用氧气可就近联系、采购供应;乙炔原则上由定点厂家提供,如在当地购买,使用前应做好焊接试验,确认能用后方可使用;砂轮片、油漆等定额料、劳保用品、易耗品,由大修段施工保障科采购提供,用汽车运送到施工队驻地。

线路旧轨回收后运送闵行焊轨基地解体,其它线上料回收后由队材料移交工程局,由工程局负责运走。

6.4加强现场新、旧料管理。料场堆放新料要整齐,旧料要圈定地片,不得随意散乱堆放。加强现场巡守人员管理,施工队应每日派材料人员到现场巡视,防止现场新、旧料成段丢失。

6.5线上料应成套供应,建立预警机制,确保材料及时供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材料员要认真负责,要做到工完料清。旧料回收要成套、精细,工完料尽,旧轨要堆码整齐,做好旧轨料交接工作。

1.1施工前做好各项开工准备:施工方案的报审;与相关单位签定好安全、配合协议;施工计划的提报;施工用料的采购供应;与大修段签定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

1.2施工前对大修段进行现场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地点和技术标准。

1.3施工(宿营车)车辆进入工程线前,必须与大修段进行实地确认满足进车安全条件。

1.4根据施工进度,保障施工用料的供应,所有线上料均送至叶榭站大修段驻地,双方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1.5施工时指定专人每日在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监控,每日施工完毕双方无异议即办理线路移交手续。

1.6涉及既有线施工时,按规定参加各种施工会议,负责驻站登(销)记,派驻防护员(含驻站防护及两端慢行防护,工地现场防护由大修段自行安排)。

1.7做好大修段施工车辆进出经过车站的协调工作,保证车辆正常开行。

1.8施工时需牵涉其他单位时,负责做好协调联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1.9协助大修段做好施工驻地的三通工作(通水、通电、通信)。

2.1施工需经过既有线车站时,值班员对施工驻站联络员、轨道车、路用列车的进出配合施工给予方便,路料的运、卸要给予协助。驻地接送人员的轨道车各站要给予支持和协助,及时与调度所联系,以确保人员及时送出和返回。

大运转机车运行线路实行定车次、定点、定线以满足施工要求,机调给与安排路用列车的开行。

4、施工安全协议:开工前工程局将与相关车务段(站)、工务段、电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给予支持配合。

六、施工技术标准(详见技术交底)

七、施工及人身安全措施

1.凡施工开工前,各相关施工队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规章和劳动安全“八防”等内容的补强培训教育。

2.新进场劳务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

3.各种机具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不准上道作业。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者不得上岗。

1.施工前必须制订规范、详细的施工组织策划、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与工程局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施工及安全管理主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3.段专业部门必须在开工前向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队必须于施工前进行内部交底,制订针对性的安全细化措施。

4.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天的施工交班会(碰头会)制度。安排施工计划、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预想,拟定安全防范措施,并明确安全责任。

5.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指挥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施工负责人的级别。

6.严禁无计划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项目、严禁随意变动作业项目。

㈢、加强宿营地安全管理

1.宿营车靠正线一侧的车门必须锁闭,并用铁丝等封闭,严禁人员从正线一侧车门上下车。

2.宿营地必须建立安全通道,并用警戒线隔开,设立醒目警示标志,作业人员上下班和生活必须在安全通道内行走。

3.作业人员需进出站或穿越线路时应走地道、天桥,严禁钻车底、爬车钩、跨越股道等行为。如无天桥、地道时,应按施工队设置的安全通道内行走。

4.乘坐交通车上下班时,车门必须由路工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作业人员在两线间上下车,或装卸机具设备。必须穿越线路乘坐交通车上下班时,施工队负责人或工班长必须指定专人防护,加强瞭望,在确认无列车通过时,指挥作业人员快速穿越线路,以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行车安全。

5.施工人员上下班应乘坐带棚平车,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伸出门(窗)外,严防机具设备掉落。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无棚平车时,平车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乘坐无栏杆的平板车。

6.车未停稳严禁作业人员上下车,严禁在两线间上下车。

7.轨道车、驻地宿营车、路用列车宿营车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醒目、易取位置,以便于应急使用。

1.牵涉既有线施工时,按规定要求建立好“三位一体”防护安全网络,各项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防护、后上道”的原则。无论开工、收工、作业地点转移,均应通知驻站联络员,施工未结束、作业人员未全部撤离工地前,防护网络不得撤除。

2.防护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

3.施工前,应由分管副队长负责将当日施工防护要求、注意事项布置给各工班长,工班长再具体落实到每个防护人员。队调度员应向驻站联络员详细交待当日施工作业项目、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4.各项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防护、后上道”的原则。无论开工、收工、作业地点转移,均应通知驻站联络员,施工未结束、作业人员未全部撤离工地前,防护网络不得撤除。

5.驻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开始前45分钟,将当日施工计划规定的项目、内容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上登记完毕。(“施工点”指:有前慢行的施工,为前慢行开始时间,无前慢行的以施工开始时间。)

6.施工作业中,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正确地发布列车来车的预报、确报信息,敦促现场防护员做好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工作。及时准确向工地防护员下达限速开始,信号标牌设立或线路封锁开始、线路开通等命令。根据施工负责人的命令办理线路开通事项。

7.防护员上岗前必须着装整洁,按规定佩带标志,携带好当日作业必须的防护用品(防护记录、喇叭、口笛、各类信号牌(旗、灯)、响墩和火炬等),慢行防护员还要携带夜间反光的限速标牌。到岗后应及时向驻站联络员报到,并告知作业里程、作业内容和防护位置,并严格执行防护员作业纪律和作业标准,加强防护员间的横向联控。

8.工地防护员必须按规定做好来车的预报和确报,及时督促作业人员在安全距离内下道。作业人员下道完毕后,应报告驻站联络员,并从驻站联络员处获取反馈密码。

9.慢行防护员、工地防护员必须按驻站联络员的通知要求设置各种防护信号和作业标等。

10.防护员必须严格执行信息传递、复诵制度,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必须每3分钟通话一次,按规定做好记录。

11.防护员在作业中严禁使用报话机进行闲聊。

12.严禁防护员站立在两线间或邻线上。工地防护员在作业中,应站立在距钢轨头部外侧3米的位置。

1、所有上道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有夜间反光的防护背心。严禁当班前饮酒、当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

2、施工人员上下班安全管理

2.1乘坐交通车上下班时,车门必须由路工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作业人员在两线间上下车,或装卸机具设备。必须穿越线路乘坐交通车上下班时,施工队负责人或工班长必须指定专人防护,加强瞭望,在确认无列车通过时,指挥作业人员快速穿越线路,以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行车安全。

2.2施工人员上下班应乘坐带棚平车,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伸出门(窗)外,严防机具设备掉落。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无棚平车时,平车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乘坐无栏杆的平板车。

2.3车未停稳严禁作业人员上下车,严禁在两线间上下车。

2.4作业人员步行上下班时,必须有工班长或路工专人负责防护,按规定在路肩(旁)整队面向来车方向走行,通过桥梁或横越线路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严禁行走道心、轨枕头,严禁抢越股道。

4、加强站场施工安全管理。进入站场施工前,施工队应做好事先调查了解,做好安全预想预防,制定专项安全卡控措施,并组织学习。进入站场施工后,工班必须根据施工队要求在指定的避车地点避车。横越线路时,必须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严禁钻车底、爬车钩、跳车,严禁在车底(车钩处)传递工具、材料等,严禁在车底、轨枕头、钢轨上坐卧休息。

5、非封锁时间,采用人力杠、抬方式在路肩上搬运机具材料、照明灯具时,必须在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到位后方可进行,来车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按规定列队接车、安全避车。

1、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安全

1.1施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详细布置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作业注意事项等。

1.2封锁线路前的列车慢行阶段,严禁超量准备,以免影响线路稳定。

1.3作业负责人及防护员不到位,严禁上道作业。防护员与驻站防护员加强联系,施工命令、列车运行预报复述准确,严格按照施工命令、作业内容设置防护牌,来车时及时组织人员下道避车。

1.4施工时所用机具和堆放石碴不得侵入限界。下道避车时,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应全面检查料具是否侵线。

2、封锁时间内作业安全

2.1工地负责人和防护员、驻站防护员加强联系,执行标准化作业,呼唤应答,准确清楚。

2.2同组作业人员应互相照应,避免工具碰伤。

2.3封锁施工中,邻线来车可不下道,但所有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面向来车方向,注意了望,防止列车坠物伤人,人员密集地段两线间设置黄色警戒线进行防护。

3.1严格按照封锁施工程序、标准设置防护,与驻站联络员加强联系,防止命令错报、误报。

3.2开通前,工班长要在各自施工地段对线路技术基本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线路几何尺寸及轨枕扣件、钢轨接头螺栓等状态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确认材料、机具不侵入限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施工负责人要复验确认后,达到列车放行条件后,还必须确认已撤除封连线,线路信号得到恢复,施工负责人方可通知驻站联络员办理线路开通手续。

3.3开通后及时组织人员回检整修,并做好整修的防护工作。

4.1作业使用的撬棍等较长导电工具必须加装绝缘套,并经常检查,确保无破损、绝缘性能良好;禁止在绝缘接头、引线等电务设施附近摆放撬棍、螺丝扳手、铁丝等金属机具、材料。

4.2列车限速Vmax≤45km/h时,线路状态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碴不少于1/3。

4.2.2枕底道碴串实。

4.2.3轨枕每隔6根可空1根。

4.2.4道钉或扣件。

⑴钢轨接头2根轨枕和桥枕上道钉、扣件齐全有效。

⑵半径小于或等于800m曲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1根拧紧3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6根。

⑶半径大于800m曲线及直线地段,混凝土轨枕可每隔2根拧紧1根,木枕可每隔1根钉紧1根。

4.2.5接头螺栓:每个接头至少拧紧4个(每端2个)。

4.2.6起道(含垫碴)顺坡率不小于200倍。

4.3施工结束前,应将各类机具设备堆放在路基一侧,小型工具必须用雨布遮盖,并固定牢固。

4.4夜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具。施工结束后,照明灯具必须集中堆放。

4.5气割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压力表、切割工具及回火装置。现场作业的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在使用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乙炔、氧气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气之间存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并安置在上风位置。在高温季节时,氧气、乙炔等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并采取遮蔽措施,防止在高温下暴晒。

4.6安全把关人员、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工班长应加强施工地段的检查监控,发现准备工作过头,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7对动态检测出的Ⅳ级偏差,应按照《上铁工函〔2009〕629号》关于轨道动态检测Ⅳ级偏差应急限速和Ⅲ、Ⅳ级偏差实施紧急抢修的通知要求,立即采取限速措施,并实施紧急整修。

5.9使用起拨道机安全要点:齿条式起道机只能在封锁时使用,利用列车间隔养护作业时必须用液压式起道机。起道负责人应认真掌握列车运行情况,保证在来车前起完成捣实并做好顺坡。起道机的速降装置必须良好,发生故障不准上道。

㈦、工程列车运行安全措施

1.轨道车运行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运行驾驶证,严禁非运行司机开车,严禁超速运行。遇天气不良、了望条件差和线路状态不良的地段,要按规定降低运行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执行各类小车“联系上道、专人负责、按章防护、用后加锁”的使用规定,禁止劳务工单独使用小车机具。一般情况下小车只准在封锁时间内使用,遇特殊情况需在无封锁时使用,应按《技规》第324条、《行规》第106条规定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随车移动、配备足够推运人员、装运轨料、机具,严禁抢推抢运。

5.路用列车、轨道车在封锁区间运行时,凡遇红旗、红灯显示,均不得擅自越过。通过其他作业地段时,必须按该处允许速度行驶。

6.封锁时,施工车辆进入封锁区间后,施工负责人应命令两端大门放置响墩进行防护。各作业区段、路用列车间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做好隔开防护。各作业区段内的动车,如需超出本作业区段移动时,必须由作业区双方施工负责人互相联系确定后,告诉车长移动距离及注意事项,方可指挥车长(轨道车司机)动车。

㈧、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管理

1.要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完善设备“管用修”职责,明确相关专业部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专业管理人员,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和使用检修检查制度。

2.对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对司乘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定期举办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自轮运转设备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能力、作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轨道车、轨道平车等自轮运转设备必须执行定厂、定点送检修制度,建立修程修制、检修工艺、验收标准、质量体系,把好轨道车和轨道平车送检出厂验收交接关,确保设备的检修质量。

4.严格按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轨道车运行监控装置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对轨道车监控设施运行揭示传达、运行记录监控数据转储、分析及考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要求执行和违规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按规定严格考核,确保轨道车运行安全。

㈨、加强季节性安全措施

1.根据气候变化,及时组织开展防雾、防胀、防洪、防雷安全学习教育,普及防胀安全知识,提高防胀处理的应变能力。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防胀工作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加强施工机具路料的检查管理,上道机具须统一编号,明确责任。严禁在两线间存放机具、路料。机具、路料不用时必须一律放在路肩上,不得放在碴肩处,确保不侵入限界。

4.在区间卸路料,施工队应指定卸车负责人,配备足够的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夜间卸车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卸车前,负责人应将卸车计划、地点、地面概况、联络办法、安全措施等事项向卸车人员、司机、车长详细交代清楚。卸车时,负责人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路设备及电务信号设备,笨重路料(钢轨、轨枕、片石等)禁止边走边卸,禁止在道岔区、无碴桥上、道口、信号机、站台处靠站台一侧、邻线来车时靠邻线一侧等地段卸路料。卸车后开车前,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余料无超限、偏载,所卸路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后,方可联系指挥动车。

5.旧料回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特殊情况来不及回收,须集中堆码并派人看守。

6.加强特种设备管理措施: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核对出厂资料、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和监督检验证明书。并持出厂资料、管理机构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书,向地方省市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队(车间)必须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坚决停止使用。对需上岗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所在队(车间)需向段劳动人事科申请,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八、质量控制及验收交接

1、控制重点:线路几何状态、焊接接头质量及位置、线路锁定、扣件状态、线路标志、道床外观等。

2、在铺设无缝线路前,应由工程局提前对线路进行整修,满足铺设条件。

施工时由工程局指定专人每日在现场进行安全、质量监控,每日施工完毕双方无异议即办理线路移交手续。

换轨大修的验收交接标准:

1.钢轨及配件质量标准按照《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6.4.1条执行。

2.轨距、水平、高低、轨距变化率、水平变化率等几何尺寸参数按照《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标准执行,各项指标超限率不超过4%,最大误差不超过经常保养标准。

3.胶结绝缘接头采用设计制式,外观尺寸、现场胶结螺栓扭力矩和绝缘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4.位移观测设施按规定埋设到位,位移观测资料齐全有效,观测记录真实,铺设5天后观测无缝线路纵向位移,伸缩区两端位移量不大于20mm,中桩处不大于5mm。

5.扣件齐全、有效,扣件的轨距挡板、挡板座顶严、密靠、压紧,不密贴(缝隙大于2mm)的数量不超过6%,扣件三点接触,不良者不超过8%,且无连续实效。

2.1待换长轨胀轨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措施二:加强防范力度,待换轨条必须有专人负责巡视(分3个小组共12人),每天8:00到18:00实行不间断测温;8:00~10:00,16:00~18:00,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 10:00到16:00,当轨温高于焊接轨温10℃及其以上时,对待换轨条要不间断巡查,其他时段每隔2小时巡查一遍。施工队要编制相应的巡查巡回图。

措施三:提高扒碴质量,扒碴时碴肩石碴不得高于承轨槽顶面,确保待换轨条不超高,增强轨条的防翻、防胀能力。

措施四:在焊轨收工前,焊轨班要对长轨条进行拨弯和加装枕木头作支撑,并向巡守接班人员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确认交接符合要求,方可下班。

措施五:巡守人员严格执行施工队制订的《无缝线路防止胀轨的措施》,巡查时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压机、撬棍、信号旗(灯)、响墩、轨温表等工具,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待换长轨胀轨应急处理方案

方案一:发现胀轨侵限,立即用随身携带压机、撬棍进行顶拨处理,把侵限地段的轨条拨出限界,并对长轨条进行拨弯和加装枕木头支撑牢固。

方案二:若侵限轨条因力量不足无法拨出且又严重危及列车安全,应按“宁停勿撞”的原则采取相宜的应急措施。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通过电台呼叫列车停车,呼叫用语为“**公里巡守发现险情,上(下)接近列车立即停车(如知道车次时呼叫**次),再通知两端车站扣发列车,并在现场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迫使列车在故障地点前停车,确保行车安全,并将情况及时汇报段值班调度,现场及时处理险情开通线路,如现场处理不了险情,施工队启动施工队相应的抢险应急预案。

2.2换轨小车掉道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措施一:清除线路上障碍物。认真检查换轨区段是否还有未松脱未取掉的轨枕螺帽、弹条、扣板及轨距杆,如有要及时清除掉。

措施二:拨顺既有旧轨,保持旧轨平、顺、直。小车运行前方的旧轨底不能垫有弹条等硬物,要把小车运行前方的旧轨尽量拨顺拨直。

措施三:轨道车牵引要平稳不超速。轨道车启动及停车要顺缓,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

方案一:对换轨小车单侧轮掉道,采用小车上备放的4~6台起道压机和若干枕木头同时起垫换轨小车掉道侧及待换轨条,使得掉道轮高离旧轨面,同时用氧焰割断车后旧轨,拨正并锁稳掉道轮下的旧轨,小车重新上架后运行。

方案二:若换轨小车双侧轮同时掉道且靠近旧轨,则采用方案一的作法,起好一侧拨正并锁稳旧轨放下压机落好轮,再起覆对側,直至完成方案一的后面步骤。

方案三:若换轨小车双侧轮同时掉道且离旧轨远,此时起覆难度大,必要时可用氧焰同时割断承载在换轨小车上的新旧轨,然后用轨道起覆器起覆换轨小车,拨正并锁稳掉道轮下旧轨,牵引走换轨小车回车站,及时恢复线路并开通线路。

DB23/T 2510-2019标准下载2.3防胀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2.3.1出现胀轨或胀轨迹象时应按《安规》第2.3.1条规定设置防护和进行处理

2.3.2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拦停列车。有条件时可采取浇水(或喷洒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钢轨温度,整正线路,夯拍道床,按5km/h放行列车。现场派人监视线路,并不间断地采取降温措施,待轨温降至接近原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正常行车速度。无降温条件或降温无效时,应立即截断钢轨放散应力,整正线路,夯拍道床,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并派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

4.3发现断轨,应按《安规》第2.2.12条的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立即用鼓形鱼尾板和急救器加固断缝,并及时在断缝两端各50m范围内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mm,限速可提高到15~25km/h;如断缝大于50mm,不得放行列车,应锯掉断缝前后各一段钢轨,插入长度不短于6.0m短轨,上好夹板和拧紧螺栓,才可恢复正常行车速度。

2.4防断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

发现断轨,应按《安规》第2.2.12条的规定设置停车信号防护,立即用鼓形鱼尾板和急救器加固断缝,并及时在断缝两端各50m范围内拧紧扣件并派人看守,限速5km/h放行列车;如断缝小于30mm,限速可提高到15~25km/h;如断缝大于50mm,不得放行列车,应锯掉断缝前后各一段钢轨,插入长度不短于6.0m短轨,上好夹板和拧紧螺栓,才可恢复正常行车速度。

附件:上海工务大修段金山线换轨施工计划安排示意图

某市污水处理厂施工组织设计(总体)叶榭站亭林站(新建)阮巷站金山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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