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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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第十一章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土地整理工程在野外,施工人员的集中居住与饮食会引发流行病及传染病的发生,所以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注射疫苗等进行卫生防疫。
由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产生的粉尘会对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DB33/T 1207-2020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pdf,对施工人员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进行劳动保护。
2、生产、生活设施布置按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方案进行,尽可能减少对道路、耕地、绿地的占用。对工地范围的原有植被、树木、耕地、水利设施做好保护工作,尽可能不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如确因施工需要使用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须征得当事人或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施工需要使用当地公共设施时,以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为原则。
3、经常对施工道路维修、养护,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完好、清洁。暖季晴天施工对施工道路洒水保湿,以防灰尘污染空气。施工生产污染物的悬浮质,在各施工点按指定点堆放并处理。
5、料场土方堆放整齐,在土方回填及开挖场地和运输道路用装有多孔洒水管的洒水车洒水,对于开挖的边坡进行必要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6、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在合同规定施工区外的生态环境,绿色植物、树木等尽量维持原状,保护和保持施工区以内林木、植被。施工中采取有利措施,保护本工程附近农田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免遭损坏。
7、经常进行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对场容场貌、材料堆放与管理、安全生产、机械动力、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六大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8、施工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尽快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二章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
1、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措施
在工地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系统。每一工地生活区备有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饮用水源、河流、水库、湖泊。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去向要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中,不得将有害物质和未经处理的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或其他水体,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去向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筑路材料、土、石灰等堆放地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和河流、水库等水域。必要时应进行遮盖,防止污染空气和水体。
水泥采用袋装或罐装运输,石灰应遮盖,并尽量采用袋装运输。土和砂等材料在运输途中采取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撒漏,并应遮盖防止扬尘。这些材料的运输车辆禁止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的道路通行,确保重点文物保护区的大气不受污染。
施工中摊铺、碾压、堆放、拌合或筛分应适时洒水,并减少粉尘污染,特别在居民区和水源地。
2、施工噪声、振动的控制
在旅游环境、村庄、学校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我们应采取适当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声、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期间,在村镇居民区附近不宜在夜间施工,施工用的油库、拌和站等地应远离居民区,距离不得小于1000m。
施工中堆料和运输便道等临时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田,当必须使用农田时,应将耕作表土集中堆存,施工结束及时清除残留物质,松土并覆盖耕作土复耕。
低洼地、沟壑地作弃土坑时,施工结束后尽可能的整平,覆盖耕作土,造田还耕,具体作业由监理工程师指示。
取土时将表土集中放置,妥善处理,完工后作为回填表土,以利于植被恢复。
临时性占地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恢复植被。
二、施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施工水土保持和环保保护保证体系框图附后。
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1、针对施工用水或生活用水水源在检验满足施工、生活用水条件后,做到合理保护,采用建房或栅栏的方式加以隔离。在使用中采用干净的水箱或水车等保存或运输,并对水箱或水车加以标识,以免它用。水源必须与各种燃油、化学制品隔离,水源50m范围内不允许存放任何污染物及施工机械,并对水源加以标识。
2、在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和液体污染物必须集中收集,由专人用专用容器运送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方,必要时用土加以覆盖,不能污染施工现场及生态环境。
3、施工中应保护所有的水域、水源、沟渠、排水沟等,任何污水、液体污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表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10.01—10.15
10.16—10.31
11.16—11.30
12.01—12.15
12.15—12.31
01.16—01.31
某国道先张法桥梁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02.01—02.15
02.16—02.28
03.01—03.31
04.01—04.30
05.01—05.15
06.01—06.15
06.16—06.30
注: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10日路基及路基附属工程施工方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