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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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线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5.8做好工程所使用的计量测量工具的控制和管理
为保证对工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数据的准确、有效。在工程开工之前对将用于工程的经纬仪、水准仪、兆欧表等检测仪器进行全面的校验,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计量检验认证合格,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加强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对使用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测量和检验工作。
8.5.9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切实做到工程项目和工程物资在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防止误用,并具有可追溯性,以利于提高和改进工程质量。
8.5.10为消除产生质量问题(不合格、缺陷或顾客意见等)的实际或潜在原因,认真制定纠正的预防措施并实施,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和再发生。
8.5.11制定各工序的施工工艺措施。各工序操作一经试点及监理工程师鉴定形成标准化操作程序后,项目部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保证机构的人员及监理、设计代表,对施工全过程随时、随机地进行有效的监测检查,凡质量不合格者长条、拼花硬木地板施工工艺标准,除责令整改、停工整改外,还将按单基质量不合格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以求在本工程建立一个严格的质量保证秩序,一定要做到无监理代表在场施工操作和有监理代表在场一样认真精细。
8.5.12对于焊接、压接等特殊工序,应派具有合格证的操作者进行,进行连续的过程控制,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8.5.13控制技术资料数据的准确度
为确保工程施工所计算的技术数据准确无误,本工程所用的技术数据力争采用微机计算或可编程序计算器进行编程计算,以提高的准确性、可靠性。做到逐级校核、审查、批准汇签后方准允许下发使用。
8.5.14质量记录的控制
质量记录是反映质量体系运行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的证据,是证实工程质量的主要证据,因此我们将认真做好质量记录控制工作,做到原始数据的准确完整,及时填写各项施工质量记录,同时积累资料进行数理统计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提供准确清晰的质量记录。不论中间验收或竣工验收,凡发现质量记录与实际不符,均按不合格品项进行追溯和经济处罚。
8.5.15施工中的检查
施工队积极支持配合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接受现场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完成上一道分项(分部)工程,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签字后,再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工序施工流程图如下
项目部组织专门的质检人员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设计代表进行中间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检验手段及有关资料和器材,尊重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的意见。
8.5.1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是指基础坑开挖、制模、基础浇制、拆模、接地挖埋、导线和避雷线压接管的压接。隐蔽工程施工时人员现场检查开挖基础坑的尺寸、基础型号和各部位尺寸、基础地脚螺栓和钢筋数量及规格、基础浇制和拆模过程、接地线规格和埋深及和长度、导线和避雷线压管的型号和压接尺寸等。隐蔽工程施工须有甲方质检人员在场检查并及时签证。按招标书要求,项目部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甲方届时不参加,项目部可自行验收,但必须做好详细记录,甲方给予承认。验收不合格,项目部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8.5.18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处理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并及时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事故报告及处理方案。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制定本工程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在交付前得到有效防护。
工程完成并经全面检查,资料完整齐全,确认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验收交付的工作。
按建设单位要求,在竣工验收前7天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在竣工验收前5天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移交后一年的保修期内,按合同要求,按职责及时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满足用户要求,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满意的售后服务,使用户满意。做好工程移交后的质量跟踪和回访,及时反馈质量信息。
8.6关键项目及质量薄弱环节控制
对送电线路施工中主要关键项目及影响质量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如表8.2。
表8.2质量控制点和控制措施表
1、各材料购置点的材料要由取得检验合格证的专人按规定取样检验合格后再批量采购使用。
2、水泥的生产厂家和品种,采用中国水泥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证通过的产品,水泥出厂合格证书及质量检验资料具体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1、施工前对所使用的材料要按配合比做混凝土强度试验,并根据试验数据确定现场施工的合理配合比。
1、采用搅拌机搅拌,按砂-水泥-碎石的顺序下料,待充分混合后再加水搅拌。
2、按配合比用衡器控制各材料每板用量。
3、保证混凝土拌和时间,确保搅拌均匀。
4、经常检查下料搅拌质量.塌落度每班日或每个基礅应检查两次以上,配合比材料用量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上,其数值应符合规定要求。
1、检查各杆塔基础型号是否符合设计;
2、检查将使用的钢筋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应的杆塔基础型号。
3、检查钢筋绑扎安装后是否符合设计的布置要求,地脚螺栓是否按设计配置正确。
1、组塔前检查主材是否弯曲,弯曲超标不装。
2、组塔后检查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不得超过1/750,否则要及时处理。
3、铁塔结构倾斜按要求,一般塔3‰、高塔1.5‰为合格。
4、组塔、架线后应对螺栓紧固情况进行检查,一次验收不紧者应小于3%。
1、架线前进行压接试件试验,其试验数据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并根据试验情况制定相应的工艺措施。
2、压接施工前检查压接管质量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压接施工后检查压接管几何尺寸并记录,不合格的割断重压。
4、压接施工操作由有合格证的压接工进行,并按工艺的要求进行操作。
8.7质量管理文件及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8.7.1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各工序的《工艺设计》和有关质量文件。
8.7.2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放的工程质量文件。
8.7.3本工程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8.7.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会审通过的设计图纸。
8.7.5能源部电力研究所编的《送电线路施工质检工作及检查方法》。
8.7.6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7)其他有关的技术标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千人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
9.4安全工作的预防重点
爆破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杆塔、交通等事故及习惯性违章作业。
9.5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9.6.3安监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公司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制度,制定年度、月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安全规程、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培训、考试取证工作;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及现场安全监护工作;加强外用工的管理;进行安全用具、用品、安全设施的检查和认证;组织、参加定期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人身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9.7.2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9.7.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人员职责和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风险机制,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9.7.4项目部对施工任务安全和安全工作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审,即“五同时”。
9.7.5加强对职工、合同工、民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9.7.6加强特殊工种(如爆破、焊接、高空、机械操作、机动车驾驶)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训练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9.7.7工程各施工工序及特殊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或未经技术交底不准布置施工。
9.7.8坚持开好站班会,根据当天工作特点提出预防措施,并填写于工作票上。
9.7.9坚持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例会,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都要有组织、有内容、有要求,以总结安全施工经验,分析、查找事故隐患,并填写记录。
9.7.11随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改进安全工作。
9.7.12编制特殊的施工方案必须编制保证安全的施工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9.7.13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及处理方案或意见,处理方案经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或设计确认后实施。
9.7.14配备齐全的安全用具,定期检验;各种安全记录、台帐、报表、事故档案齐全完整。
9.8.1在本工程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到:宣传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
9.8.2工程项目总制定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按工程的安全监控点进行检查监督及抽检。
9.8.3项目部安监股全面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
9.9.7工地其他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9.9.1进入本工程的工器具,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检修维护和安全性级检验,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9.9.2必须制定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执行。
9.9.3重要的交叉跨越(如电力线、公路、铁路)等特殊施工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派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
9.9.4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9.5每个施工点均设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9.9.6特殊工种(如爆破、焊接)必须由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9.9.7车辆运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重、超载及带病运行,大型机具材料的转场运输,汽车队和汽车队安全员必须在场监护。
9.9.8加强安全奖惩制度的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9.9.9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个施工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充分认识,使每人有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各施工点和驻地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和标语,做到警钟长鸣。
9.9.10各施工队要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到活动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
9.10安全薄弱环节预测及预防措施
9.10.1长时间的施工使施工人员容易造成安全意识的麻痹,因此要长期坚持安全意识的教育,使安全始终在人的意识中占主导地位。
9.10.2临时工安全意识差,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对临时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时要有正式工带领,不准单独从事技术、危险工作,要纳入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9.11重要施工方案和特殊工序安全控制
9.11.1重要、特殊、危险的施工项目(如铁路、跨公路施工)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并以有关部门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认真执行《安全作业工作票》,并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9.11.2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安全用具进场时应进行检验,施工工作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施工机具性能、状况良好,安全系数应满足要求,安全用具合格后方可使用。
9.11.3对重要跨越施工,应按规定程序与有关单位联系,办好手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接到工作指令并按规定进行检查验证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工作。
9.11.4施工时需要联系停电时,应由已获得停电联系资格的施工人员进行办理。
200米内的民房及行人
200米内的高压线路及行人
坑上设监护人、按《规程》117、119、120条
按《规程》99至108条
按《规程》132、135条
组织有关人员对路段进行调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空车度行,并按《规程》第57条执行
必须有施工方案,以交通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通过前对加固桥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道路警界工作台,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
必须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并根据实地情况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选择工器具,严禁以大人小,对损坏超过规定的严禁使用。
必须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并根据实地情况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同基同时多层交叉高空作业杆塔
必须现场调查,统—指挥,专人监护。尽量减小交叉作业,上下的工器具、材料必须用绳索传递,严禁抛扔,作业区厂方不得有人
必须现场调查、检查杆根埋深。更换板线必须打好同面的临时拉线,更换时严禁人登杆作业。
编写施工方案,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技术交底,并熟悉施工方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严禁同基同时更换两根主材。
按《规程》238条至254条
搭跨越三级以上公路跨越架
按《规程》238条至254条
按《规程》310条至331条
平行10米内或穿过带电线路
按《规程》318条至331条
按《规程》318条至331条执行
按《规程》300条至307条执行
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公司总工审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熟悉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施工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
10.1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如下图。本工程项目经理对各自工程段的文明施工全面负责。施工队长对本队的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现场工序负责人同时为该工序文明负责人,有权制止妨害文明施工的现象和行为。
10.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0.2.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工业部电建(1995)534号文《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编制实施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10.2.2施工队进场施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职工、合同工、民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介绍施工现玚所属地区的风俗习惯。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尊重、遵守当地风俗及政府法规。
10.2.4施工驻地应合理安排,统一管理,安排人员定期整理,随时保证环境整洁。
10.2.5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材料站应按场地情况合理布局,各种材料堆放保管符合要求,堆放整齐、合理、标识清楚,并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10.2.6各施工工序施工应安排合理、衔接紧密、配合得当,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10.2.7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使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得到有效保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0.2.8施工图纸、施工措施、施工记录、质检资料,材料、工具设备台帐。应字迹工整、归类明确、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10.2.9文明施工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应健全。有关部门要坚持经常检查,定期评比,奖惩分明,使施工现场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文明施工水平上。
10.2.10开展各级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活动,要有实效,内容充实,并有详细齐全的活动记录。
第十一章环保和场地清理
11.1环保和场地清理管理机构
环保和场地清理管理机构图如下图。环保和场地清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建立环保清障保证体系,制定管理办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各自施工的日常工作,施工队设环保青赔员。环保清障人员全面、认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场地准备和施工障碍的拆除清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环保和场地清理管理机构图
11.2环保和场地清理措施
11.2.1在工程施工中,要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等法规,搞好环保、森林防火、森林植被保护、野生动物、古迹、文物保护等工作,不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
11.2.2林木砍伐、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青苗赔偿,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执行有关实施条例和办法。
11.2.3指定环保和清障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在工程中实施。
11.2.4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单位的合同、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房屋拆迁、林木砍伐、土地征用、青苗赔偿和施工作业,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保护生态环境。
11.2.5采用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污染、噪音等,保护工地及周围的环境。
11.2.6三线改造、通讯线干扰处理、房屋拆迁或跨越、林木砍伐、青苗赔偿及土地征用工作,都要线与当地政府联系,取得支持和协助,并在当地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开展工作,办理有关许可证,签订有关协议。
11.2.7在对植被破坏较大的施工点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11.2.8因施工影响到的农田、沟渠、道路和桥梁及其他公用设施,都要进行清理恢复工作。
11.2.9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措施,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11.2.10认真实施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每个施工点应做到工完料尽,回填好施工坑,及时清理好施工现场废弃物,保持施工场地、材料站、生活驻地整齐有序。
11.2.1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对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对存在问题采用相应整个措施。
第十二章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12.1计划、统计报表
计划、统计报表由项目部财务及统计管理人员负责DB31/T 1026-2017标准下载,指定专人每月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各类统计报表,各种计划、报表资料均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在提交书面资料的同时提供计算机软件
12.2.1信息管理目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力争全面实现信息微机网络化管理。
12.2.3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分项评审工作。
12.2.4在施工中用网络计划实时控制工期,定期根据实际进度修正网络计划。
12.2.5建立工程技术、质量、行政等各方面的文件和索引目录。
12.3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的移交
12.3.1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并认证执行合同有关条款要求。
12.3.2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的移交工作由质检部门负责T/CECS589-2019 钢管混凝土束结构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技术、供应、涉外等部门配合。
12.3.3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按合同、档案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