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外环钻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西外环钻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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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外环钻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⑵接长导管,提高导管内混凝土高度。

⑶可在孔内加水稀释泥浆,并掏出部分沉淀土。

1、原因:测量不准确;桩头预留量太少。

2、预防措施:可采用多种方法测量,确保准确;桩头超灌预留量可适当加大。

3、处理办法:挖开桩头JGJ/T463-2019 古建筑工职业技能标准及条文说明,重新接桩处理。

第五章安全保障环保措施

一、做好书面技术交底,严格做到安全交底同步进行,保证一项一交底,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二、严格考察进场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记录,对施工队伍择优选用,并对所有参施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三、沟槽开挖后,开挖深度超过1m时,按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不满足放坡要求时,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扒梯。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缘设置两道不低于1.2m高的护身栏,并设专用人员码道,铺间距30cm的防滑条,坡度不大于300,马道周边用密木网封闭,槽底禁止人员坐、卧。施工路段进行可靠的围挡与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四、在吊装作业时,由专人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在吊装作业区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非施工人员谢绝进入;在吊装过程中,起重臂下及吊车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1、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1、钢筋切断机操作时,不得将两手分在刀片两侧俯身送料;

2、不得切断直径超过机械规定的钢筋;

3、钢筋弯曲机弯曲钢筋时,工作台安装牢固;被弯曲钢筋的直径不得超过弯曲机规定的允许值;

4、弯曲钢筋的旋转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锁子的一侧,严禁站人。

1、钢筋焊接场地干燥、平整、无杂物;

2、施焊作业不得在雨中进行;

3、焊机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易铺垫绝缘面层;

八、钻孔桩基础施工时:

1、钻机安装时,机架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弦;

2、钻孔时,钻速不得过快或骤然变速;孔内弃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3、停钻后,钻头应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四周用围挡围耗固定牢靠防止人员掉入孔内。

4、旋转钻机进钻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水龙头与胶管连接处用双夹卡住。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加接钻杆时,连结螺栓严禁用普通螺栓代替。

一、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器设备、临电线路进行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二、电工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严禁私接线路、动用电器。

三、配电系统采用分级配电、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配电箱内保证电器可靠完好,其线形、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标明用途,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满足防水、防雨、防尘的要求,统一编号,外涂明显色标,写明责任人,停用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厢。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禁止使用塑胶软线,严禁成束架空或沿地敷设。

四、各种电器设备及其电力施工机械与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位置。

五、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外壳作接零或接地保护,焊线保证双线到位,无破损。

六、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是设备断电,在施工设备送电前,通知有关人员。

第三节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施工。需要连续作业的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应集合整队,经工班长或安全员教育检查后才能上岗。

三、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四、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五、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看守。

第四节防火、安全用电措施

一、供电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建立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机构与班组的职责。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非电工拆除电器设备。

二、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施工用电完毕,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三、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及附近的居民加强联系,群策群力,共同防火。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四、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专库储存,设立警示标志,并远离生活区。施工中对这些材料限额领取,工序完成后,将剩余物品及时送还。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第五节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一、发现事故立即将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二、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地方政府、业主交管局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四、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按规定处罚。

第六节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措施

一、针对施工中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塌方等事故,对受伤人员就地进行简单处理后迅速送就近医院抢救治疗或拨打120请求医院支援。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分析事故原因。

二、发生工程运输及交通运输伤害事故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交通部门并通知业主代表,抢救伤员,恢复交通,分析事故原因。

三、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视火情大小拨打119请求支援,如有人员伤亡则应同时拨打120请求支援。分析火灾原因,明确责任事故。

四、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作好善后处理。

一、防雨设备的准备:准备充足防雨设备,如雨衣、雨布、抽水机等。组织好防洪抢险队伍。

三、做好原材料和设备的保护:钢筋和钢筋笼必须要用完好雨布覆盖,而且要垫出地面20~30cm。水泥要放在临时搭建的防水性能好的库房里面。

四、预报有雨的天气,不能灌注桩基砼。

第八节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4、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的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6、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7、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8、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9、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缴线路的带电部分。 10、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附带,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关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11、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12、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钻机施工噪声大,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应协调好关系。

2、泥浆应沉淀处理后排放,并符合环保要求,必须及时清运渣土,防止污染。

第十一节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1、悬吊法。一些暴露于基坑内的管线或因土体可能产生较大位移而用隔离法将管线挖出的,中间不宜设支撑,可用悬吊法固定管线要注意吊索的变形伸长以及吊索固定点位置应不受土体变形的影响。悬吊法中,管线受力、位移明确,并可以通过吊索不断诵整管线的位移和受力点。

2、对管线进行搬迁、加固处理对便于改道搬迁,且费用不太的管线。可在基础工程施工之前先行临时搬迁改遭,或者通过改善、加固原管线材料、接头方式、设置伸缩节等措施。增大管线的抗变形能力,确保土体位移时也不失去使用功能。

3、不保护方式。对一些不明无主管线,估计破坏后不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或经与有关部门联系,可暂停使用的管线,可采用不保护方式,进行突击施工,在几小时或几天施工完后再恢复管线使用功能。 第十二节地下管线破损后的急救措施 为防止管线损坏引起危害,施工前应准备紧急联络地址一览表,各种埋设物的系统图及了解最近一只控制阀的位置,备好煤气探测仪等,并在施工交底会通知有关人员。当现场露出埋设物时,应用标牌写明物件名称、类别、安全注意事项。如果管线发生或可能发生异常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立即与相关的专业公司及相关部门联络并采取中断施工、禁止动用明火、临时封闭交通、疏导附近居民等措施,并通报公安、消防、道路管理、市政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

第六章施工组织机构安排及职责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在该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是施工项目全过程中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

主抓日常具体施工生产,是安全质量生产直接负责人,在施工生产中严把安全质量关,抓好施工中安全质量工作。

对本项目工程技术、计量检验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检查。

4、管理职能部门按“五部两室”设立,具体部门和职责分工为:

财务岗位齐建文: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工作;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参与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和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成本核算工作。

质量岗位:负责依据项目部质量目标,行使质量监察职能。对工程质量负全面监督责任;负责检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负责复核质量技术资料;负责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质量抽检、联检,参与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落实整改情况;组织竣工工程回访,联系解决工程保修服务方面的有关事宜;负责特殊工种培训工作。

安全岗位:监督检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章制度的执行。

负责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负责项目部物资的进货检验,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采购程序,负责项目部物资的搬运、贮存、防护和标识;负责建设单位提供产品的到货检验、搬运,贮存、防护和标识;负责利旧材料的收集、分类、保管及成品保护;配合安质、实验岗位抽样检验。

主要处理项目部一切日常工作,负责党政、文秘、工作制度颁布、宣教、治安、后勤保障、接待及对外关系协调等工作。

负责本工程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验检验,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对实验检验结果负责,根据试验资料,提出各种试验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正意见。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在发生钻孔桩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做出响应,采取应急救援行动,控制事故,防止扩大,最大限度降低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及营业线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和北京铁路局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工程的钻孔桩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六局天津市政道路与津山铁路立交张贵庄桥加宽改造工程项目部范围内的钻孔桩安全事故,即在事故发生后,本项目部能够根据本预案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事故。

第三节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2)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6)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1)应急救援组:由安质部、工程技术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安质部。安质部是预案的主管部门,负责预案的编制、修改与演练的实施;警情判断,判别事故响应级别,查明危险源,提出应急和补救措施。

(2)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部、物资设备部、计划经营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物资设备部长。担负应急车辆、资金的调配以及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任务。

(3)治安保卫组:由综合办公部、项目部应急小组等人员组成,负责人:综合部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人员疏散。

(4)技术分析组:由工程技术部、安质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工程技术部部长。负责收集有关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工程日志和班前安全讲话等相关材料,对有关设备、设施、器具、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物体)、致害物(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伤害和中毒的物质、物体)、痕迹、现场遗留物等进行技术分析、检测和试验,提报事故报告。

(5)善后处理组:由工会、综合部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人:工会主席。负责指导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抚恤、丧葬等费用,协调善后处理各项事宜。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救护伤员。

2、其次,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向公司、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1)向内部报警,简述:出事时间、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

3、项目部接到报告后,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地段设栏防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保护现场,同时按应急措施进行抢险。

6、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应接受安全交底。

2、施工前应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上岗员工熟知该分项分部工程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验证应急准备工作和预案实施效果,提高实战中自防自救能力。

3、发生事故后,应急小组马上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指挥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同时组织人力、物力对处于危险状态的工人进行施救。

4、对受轻伤的员工,安排专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受重伤的员工就地实施抢救,等待医院救护医生到来处理。

第六节检查、教育和总结

1、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每月对钻孔桩施工进行一次大检查,安质部每天对钻孔桩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书写安全检查日志。

2、项目部、施工班组施工前应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上岗员工熟知该分项分部工程的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验证应急准备工作和预案实施效果,提高实战中自防自救能力。

3、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总结、学习,切实做到“三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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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190.1-2018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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