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大桥三期试桩施工组织设计(0702改)

苏通大桥三期试桩施工组织设计(0702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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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大桥三期试桩施工组织设计(0702改)

(3)对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试桩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技术合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实施要点:

1)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防护职员落实到人0007 UT斯达康(杭州)研发生产中心II段多功能厅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具体由现场办、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长负责操作。

3)工作平台应有搭设方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定期对施工平台,扶手立网进行检查,做好防滑及破损修补工作。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布置须符合防火、防爆、防高温、防雷电、防风、防雾、防坠江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符合安全规程。

3)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4.2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管理要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基本原则。

(2)建立健全机械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机械人员安全职责

1)督促有关机务人员(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做好机械例行保养工作。

2)负责机动车辆、机械、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周(日)活动。

3)负责机动车辆、船舶的年检工作。

4)办理机动车辆、船舶的年度保险、车船纳税、养路费运管费等证件或规费交纳手续。

5)调查处理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及保险车辆、船舶的出险索赔。

6)翻印、制定或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在运转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能启动作业.

2)作业时应精力充沛、思想集中,遵守有关法规,严禁酒后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作业中应认真监视机械运转。发现有异常情况(如剧烈震动、异响、异味及温度和压力突变等)应立即停止检查,排除异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5)机械运转部件未停止前,一般不得接触转动部分或对其进行维修。

6)驾驶员操作室应保持清洁,禁放易燃易爆品和其他杂物。

7)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8)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9)起重设备应严格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守则

1)机械进入现场后,有关管理人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该机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2)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指挥、配合施工,但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3)文明生产,保持机械、车辆及停车场所的整齐洁。在有危险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特定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船舶、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机械设备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4)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5)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7)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船舶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8)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做到持证上岗,做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9)大、中型机具设备,船舶和车辆必须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专人持证上岗。

10)租用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定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11)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工作。

(7)安全环保的检查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重点为

1)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水准或条件是否合格。

2)各种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合格.如制动装置、报警装置、限位装置等的技术状况。

3)机械的发动机排放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噪音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某些机械的电气安全状况,如搭铁装置,防护水平,各种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等是否符合规范。

5)某些机械运行中的排污、排废、粉尘及有害物质等危害人身健康和影响环保的危险源。如拌和楼排污、粉尘排放,修理车辆的废油处理等。

2)故无论大小,肇事者和肇事单位均应如实上报,并填写机械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报告单由肇事单位存查,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单应在三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机械事故发生后,肇事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

(9)事故统计是反映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依据,机械部统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事故统计报表,对隐瞒不报,少报,使事故统计不实者,从重处罚。

4.3施工期间水上安全管理

苏通大桥横跨南通海事局和常熟海事处的水域管辖范围,水域通航环境复杂,为保障拟施工水域正常的通航秩序和施工安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宗旨,按照大桥建设指挥部的要求和水上交通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据此应成立如下组织机构,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在施工期间应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现场安全工作组。

3)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小组

各施工船舶应成立以船长为小组长的船舶安全管理小组。

职责:负责施工船舶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按船舶报告制度向南通海事局VTS中心和常熟海事处报告本船动态,保证船舶有足够且称职的配员、随时处于适航状态,根据情况及时向现场安全工作组报告本船动态;服从施工负责人和海事主管机关的指挥;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按船舶应急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习,遇紧急情况时确保能迅速实施船舶应急行动。

各施工工地应成立以作业队长为负责人的现场应急救助组。成员必须经过专门应急培训。

职责:按照应急计划处置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尽可能保护设备和人员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有重特大情况时,及时向现场安全工作组和大桥现场指挥中心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负责施工现场所配备的各种应急器材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按应急计划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习。

由现场安全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成员包括车队、医护、食宿管理等人员。

职责:为工程施工能安全、顺利的进行,提供交通、医疗保健和食宿保障。

(2)施工船舶的定期签证

为加强施工船舶包括施工期间的交通船、运料船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员安全,施工船舶(包括交通船、运料船)应办理签证。施工船舶在港内航行和作业,应实行定期签证。未办理签证的船舶,不准航行和作业。

(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2)遵守水上作业施工纪律。水上施工必须手续齐备,先报告后施工,大型单项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桥址施工水域范围内或施工水域范围外的其他作业,在向航道及港监部门书面或口头报告征得同意后再进行。

3)对工程船舶、租用机驳和长期外协船队进行安全教育。

4)保持通航预留航道畅通、安全。按照我国内河有关水域通航管理相关规则要求,在通航桥孔设置航行标志,以明确航道及施工水域范围。

6)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长江水域乱抛乱卸装水泥、砂石、钢材等施工材料及其他施工设施时,散落水下对通航造成影响时,应及时打捞、疏浚;水中钻孔桩施工的泥浆及弃渣全部用弃碴船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7)加强与港、航监督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在施工中每天向港航监督部门通报施工进度安排及实施情况。

8)施工船舶航行和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

9)大型构件的起吊、拖运、安装施工前,要掌握当天的天气预报,选择在风浪较小的天气状态下进行作业。

10)大型预制件拖航与安装时,向当地港务局,航道管理局申请巡逻艇护航,安装作业时指挥航行船舶运离作业区航行,避免干扰大件安装就位安全。

11)各种水上施工作业前,需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绘制施工作业区平面布置图,在申请施工作业许可证时,提供给港航监督管理部门审阅。

12)各施工作业点按规定设置通航警戒标示,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建筑物。在显示灯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强光直射江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暸望。

13)对过往桥址水域的5000吨级以上船舶或船队采取引航或领航措施,避免船队不熟悉施工区域情况而造成直接撞击施工结构物。

(4)施工船舶安全管理

1)施工船舶进入作业区和离开作业区等有关详细情况报指挥部。

2)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范围在内的潮汐表、航行情况等通告。每日收听广播并作好记录,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等环境情况。

4)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每天与航道部门与本船适航情况,发现机损等意外情况须立即报告。

6)执行明火作业“两证制度”,清理周围易燃物品,配备消防器材。

9)拖运时选用大马力拖轮拖航。

(5)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

为加强对施工船舶技术设备状况、人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施工水域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污染水域,应对施工船舶(包括交通船、运料船)实施安全检查。对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由南通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施工船舶必须配有《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并应在办理定期签证时出示。《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有海事机关核发。

1)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

对施工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船员及其配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事故预防;一般安全设施;报警设施;系泊设备;推进及辅助机械;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染设备;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

对施工船舶的安全检查,于船舶在停泊期间进行。船长(驾长)应如实报告船舶的安全状况,并指派有关船员陪同海事人员检查。陪同检查的船员应按检查人员的要求,调试和操纵有关设备,回答有关问题。

对施工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后,检查人员应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填写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并签发《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注明所查项目、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内,一份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一份由海事机关存查。

经海事机关安全检查的施工船舶,一般6个月内不再检查,但下列船舶不受6个月的限制:新发现存在若干缺陷的;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被举报低于标准要求的;上级机关指定需要检查的。

4.5钻孔桩或打入桩施工安全管理

(1)按照最不利荷载情况,对平台进行设计,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2)对已沉钢管桩和平台,要做好防护措施,加强钻孔平台管理。

(3)安排监视船舶,进行必要的巡查、督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做好应急抢救准备。

(4)桩基础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图认真复核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清楚了解并掌握地质、水文资料的情况。

(5)在进行钻孔桩施工中,对钻孔施工平台的冲刷影响进行定期检测,并加强防护,确保其安全稳定。对已完成插打的钢护筒或钻孔桩作好孔口的覆盖,防止人员掉入。

(6)钢管桩焊接或切割时,搭设平台。

(7)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集。大风天气加强船只的锚碇,大雾天气作好航标警示,避免其它船只碰撞。

(8)灌注桩钻孔期间,要有防止坍孔的具体措施,必须有相关负责人值班和应急方案。

(9)及时清除堆集在平台周围的漂流物,减少阻水面积。

(10)在桩基施工平台上加强一些必要的临时措施;使用用信号灯、旗以明示,设若干浮标,配置限航标志设施,发布限航通告。

5施工期间加强航道维护管理的措施

本试桩施工具有水上战线长的特点,合理安排规划水面通航航道,制定保证航道通行安全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通航的相互干扰,做到施工、通航两不误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

由于苏通大桥附近码头较多,施工期间必将有大量的各类船舶通过施工区域,通航条件受到限制,各种水上施工设施侵占了部分水上通航区域,限制了船舶安全通行,因此必须加强航政管理,在桥址区内设立港航安全监督机构,配备巡逻艇,布设航行标志等,以免过往船舶误撞在建的或已建成的结构。

6抗台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本地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不良天气频繁,三期试桩施工期间主要影响的天气为连阴雨、台风、雾等。台风5月下旬至11月下旬都有可能遭受台风袭击,7月至9月是台风的多发期,特别8月份是台风影响最多的月份。为了安全地渡过台风季节,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洪水、台风对工程结构及施工人员和设备的伤害和损失,确保苏通长江大桥三期试桩施工的顺利进行,结合现场实际,制定以下防台施工安全措施。

6.2建立台风季节气象信息网

(1)与当地气象局联系,配备气象警报接收机,并落实专人,建立气象日志,坚持每天收听、记录气象预报。

10.6.3抗台准备工作

(1)备齐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零部件,备足缆风绳、铁丝和麻袋、草袋等物资。

(2)自备发电机组,解决短时生活用电。

防台的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内容:水中各类船舶、设施及早进入避风港;施工栈桥、码头吊机等设施加固;物资、设备、车间加固、材料转移等;生产、生活房屋的防护工作。

6.5台风袭击的善后工作

及时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检修施工设备,恢复水上设施,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生产,把台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生活用水及食物和生活区进行杀毒灭菌,避免意外灾害。

当台风来临之前,打桩船、拌和船和装载材料的驳船离开施工区,驶入避风港。浮箱、小型空驳停靠在码头和岸边设置的地垄。

7.1大临结构按容许应力法计算

端部承压应力(磨光顶紧)

节点销子的孔壁承压应力

注:①表列16Mn钢的容许应力与屈服点340Mpa对应,如按国标(GB)1591—79的规定,由于厚度影响,屈服点有变动时,各类容许应力可按屈服点的比例予以调整。

②验算紧密接触和自由接触的承压应力时,其面积取枢轴或辊轴的直径及其长度的乘积。其容许承压应力取两接触钢材中强度较低者。

③节点销子的孔壁容许承压应力系指被连接件钢材的孔壁承压应力;节点销子的容许弯应力仅适用于被连接构件之间只有极小缝隙的情况。

7.2大临结构中工作平台和钢梯均按均布荷载设计。

7.3地脚螺栓容许应力按钢结构标准设计

16Mn:[σ]=180MpaA3钢:[σ]=140Mpa

7.4地脚螺栓与混凝土粘结应力取[τ]=2.5MPa。

7.5混凝土抗压强度按下表

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和标准强度(Mpa)

注:①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边或直径小于30cm,集中混凝土的强度应乘以系数0.8。

②混凝土标号系指龄期为28天,尺寸为20×20×20cm的标准立方体试件测得的抗压极限强度,单位为Mpa。

TBT2710.2-2015标准下载7.6钢筋设计强度按下表

热轧钢筋的设计强度和标准强度(MPa)

钢筋抗压设计强度R'g

注:①II级钢筋当其直径等于或大于28mm时,其设计强度应取320Mpa。

热轧钢筋的弹性模量(GPa)

7.7高强螺栓联接设计采用摩擦抗剪(渝)15J01 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强度等级为10.9级。

7.8钢结构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设计。

滑轮直径、卷筒直径和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1和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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