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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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压实施工工艺7.1.1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土质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7.1.1的标准。
土质路堤压实度标准表7.1.1
注:①表列压实度以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②对于铺筑中级或低级路面的三、四级公路路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营技术规范(试行).pdf,允许采用表9.7.4.1轻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路基压实标准;
③其他等级公路,修建高级路面时,其压实标准,应采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规定值;
④特殊干旱地区的压实度标准可降低2%~3%;
⑤多雨潮湿地区的粘性土,其压实度标准按9.7节规定执行;
⑥用灌砂法、灌水(水袋)法检查压实度时,取土样的底面位置为每一压实层底部;用环刀法试验时,环刀中部处于压实层厚的1/2深度;用核子仪试验时,应根据其类型,按说明书要求办理。
7.1.2路基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以及其他指标应在路基修筑半个月前,在取土地点取具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击实试验操作方法按现行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进行。每一种土至少应取一组土样试验。施工中如发现土质有变化,应及时补做全部土工试验。
7.1.3土质路基的压实度试验方法可采用灌砂法、环刀法、蜡封法、灌水法(水袋法)或核子密度湿度仪(简称核子仪)法。采用核子仪法时,应先进行标定和对比试验。
7.1.4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否则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补压。检验频率每2000m2检验8点,不足200m2时,至少应检验两点,检验标准,必须每点都符合表7.1.1的规定,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7.1.5填石路堤(包括分层填筑岩块及倾填爆破石块)的紧密程度在规定范围内,以通过12t以上振动压路机进行压实试验,当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时,可判为密实状态。
7.1.6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应进行弯沉检验。检验汽车的轮重(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检验频率应为每一幅双车道每50m四点,左右两后轮隙下各一点。路床顶面的检测弯沉值在考虑季节影响之后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提供为路基回弹模量时,则应采用设计规范规定的换算公式,计算设计要求的弯沉值。
7.1.7对填石及土石路堤如设计规定需在路床顶面进行强度试验时,应按照设计规定办理。
7.1.8土质路床顶面检验的压实度和弯沉值均满足要求。如仅有一项满足要求时,应找出原因,予以处理。
7.2填方地段基底的压实
7.2.1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路堤基底的压实度不应小于85%;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
7.3压实机械的要求与选择
7.3.1路基工程应采用机械压实。压实机械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场地大小、填料种类、压实度要求、气候条件、压实机械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7.3.2各种土适宜的碾压机械参见表7.3.2。
各种土质适宜的碾压机械表7.3.2
6~8t两轮光轮压路机
12~8t三轮光轮压路机
25~50t轮胎压路机
最宜使用于含水量较高的细粒土
用于狭窄地点,机械质量800kg的可用于巨粒土
注:①表中符号:A代表适用;B代表无适当的机械时可用;C代表不适用。
②土的类别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的规定划分。
③对特殊土和黄土(CLY)、膨胀(CHE)、盐渍土等的压实机械选择可按细粒土考虑。
④自行式压路机宜用于一般路堤路堑基底的换填等的压实,宜采用直线式进退运行;
⑤羊足碾(包括凸块式碾、条式碾)应有光轮压路机配合使用。
7.4.1细粒土、砂类土和砾石土不论采用何种压实机械,均应在该种土的最佳含水量±2%以内压实,当土的实际含水量不位于上述范围内时,应均匀加水或将土摊开、晾干,使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进行压实。运输上路的土在摊平后,其含水量若按近于压实最佳含水量时,就应迅速压实。
7.4.2当需要对土采和人工加水时,达到压实最佳含量所需要的加水量可按式(7.4.2)估算:
式中:——所需加水量(kg);
——土原来的含水量(以小数计);
——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以小数计);
——需要加水的土的质量(kg)。
需要加水的宜在取土的前一天浇洒在取土坑内的表面使其均匀渗透入土中,也可将土运至路堤上后,用水车均匀、适量地浇洒在土中,并用拌和设备拌和均匀。
7.4.3各种压实机具碾压不同土类的适宜厚度和所需压实遍数与填土的实际含水理(在7.4.1条规定的范围内)及所要求的压实度大小有关,应根据要求的压实度按照3.5节所作试验路段的试验结果确定。
7.4.4用铲运机、推土机和自卸汽车推运土料填筑路堤时,应平整每层填土,且自中线向两边设置2%~4%的横向坡度,及时碾压马鞍山康城花园2#楼屋面施工方案,雨季施工时更应注意。
7.4.5压路机碾压路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7.4.5.1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7.4.5.2压实应根据现场压实试验提供的松铺厚度和控制压实遍数进行。若控制压实遍数超过10遍,应考虑减少填土层厚。经压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处应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一直达到合格为止。
7.4.5.3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基填土压实宜采用振动路压路机或35~50t轮胎压路机进行。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且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
7.4.5.4各种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开始时宜用慢速,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0.4~0.5m。对三轮压路机一般重叠后轮宽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碾压区段之前的平整预压区段与其后的检验区段)宜纵向重叠1.0~1.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 3920-2020)》新旧比较.pdf,确保碾压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