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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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坪北坪玉城小区室外装修施工方案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最终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详见质量保证体系图(附表)
8.3施工主要技术措施
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材料、人力资源,施工机具及现场的准备工作。
必须采用流水施工的网络计划技术,确定施工顺序、流向、方法、劳动力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CJJ6-2009标准下载,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1、施工过程的技术管理
1)图纸交底,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重要部位的构造和要求等,以便掌握设计关键,做到按图施工。
2)施工组织交底,要将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的全部内容向施工人员交待,以便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等。
3)设计变更交底,将设计变更的部位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讲明变更的原因,以免施工时遗漏造成差错。
4)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是施工工艺,规范和规程要求,材料使用,质量标准及技术安全措施等。
5)技术交底要在工程施工前进行,必须以书面形式,字迹要清楚,要有交底人和接收入签字。
1.2技术交底的方法和要求
1)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工长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交底并做好记录,施工工长向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2)专业技术人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4)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交给项目资料员归档。
1)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2)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办理,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1.4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各级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或抽查。
1)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2)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3)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4)项目经理部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5)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
6)根据项目人员的分工,制定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的质量职责
7)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将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8)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各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9)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等,在执行前应对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10)工程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采购前,应审查出厂合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必要时应进行材料产地或生产厂家的质量调查,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
11)材料进场后,由项目试验员会同材料员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取样时材料员应向试验员提供如下资料:出厂合格证、批量、生产厂家、品种、规格等。
12)抽取的样品由项目试验员负责送检,检测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由试验员取回试验报告。
13)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用于工程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对项目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15)施工工长应根据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随时检查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16)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进行整改,做好相关记录,并重新组织验收。
17)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8.5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应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规范规程,随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3)每半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落实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整改情况。
4)制定各项目标,组织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推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实现各项目标。
5)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2、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
2)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学习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操作要领等,督促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解决。
4)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存档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6)协助项目经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7)积极组织全面质量管理,指导QC小组开展攻关活动。
8)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9)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质量返修加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0)因主持制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不当或技术交底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负直接责任。
3、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制
1)根据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单项施工方案。
2)管好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鉴定,严把试验检验关。
3)关键或重点工序,抓住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懂得如何操作,交底后要有文字记录。
4)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返修和加固处理方案。
6)组织资料员作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工作。
7)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和定期的质量大检查。
4、专职质量检查员质量责任制
1)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把关的责任。
2)认真学习质量验评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工艺和有关政策法令。
5)协助施工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6)随时检查操作人员的工序质量和操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工程的质量情况,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法令、法规、指示、办法、质量标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3)开展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和实施。
1)必须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提供材料证明或合格证。
2)保证按施工生产计划提出的要求(数量、品种、半成品、成品、规格、时间等)供应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严防混装、混供。
3)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一旦发现变质材料,立即停止供应,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作处理。
4)凡由于采购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5)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
2)组织班组严格按图纸、方案、规范组织施工。
3)坚持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组织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评定表。
4)不管发生大小质量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违者必重罚。
5)积极组织参加全面质量管理。
6)对指挥错误造成事故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应负直接责任。
8、操作工人质量责任制
1)操作工人是施工工程的直接操作者,要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因此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技术水平,确保操作中的工程质量。
2)要做到“三懂四会”即会识图、会操作、会维修、会检测。
3)要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图施工,做好自检记录。
4)施工操作中要爱护原材料、构配件等半成品或成品。
5)严把操作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
6)凡不按施工图、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施工者,对操作过程中所造成的质量低劣或返工的要负具体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预防质量问题发生,实现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制定。
第四条任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职质量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并提出质量量化标准。
第五条班组长是贯彻质量标准的实施责任人。
第六条任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后,必须先由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复验,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工整改。
第七条返工和停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班组负担,停工后复工要有书面报告,经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八条专职质量检查员有权对班组质量工作进行奖罚,奖罚必须实事求事。
第十条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尽职尽责,公正严明。
九、确保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3‰以下。
9.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详见安全保证体系图(附表)
9.3确保安全生产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4)项目经理部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检举和控告。
6)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
7)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8)项目经理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9)项目部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10)施工前要选择或制定施工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员主持进行,交底对象是施工班组长及有关专业人员。
11)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12)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13)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1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
15)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
16)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设置夜间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和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3)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保护DB34/T 2233-2014 预制混凝土砌块护坡工程技术规程,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
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有安全技术交底,使每道工序有安全措施。
9.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标准图目录(附结构专业).pdf,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第一方针、四个原则。
第二条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结合现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安全生产。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定最佳的安全措施来组织立体交叉和平行流水作业。
第三条制定施工现场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半月一次,施工工段及专业班组实行日检、日查制度,同时加强节假日工地值班及巡查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