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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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大楼、公寓及办公楼工程水电施工组织设计c埋地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中间接头处、转角处、进入建筑物处,应设置明显的电缆标志桩。
d埋地电缆进入建筑物应有钢管保护,管口宜做成喇叭形,保护管室内部分应高于室外埋地部位,电缆敷设完毕,保护管口应采用沥青麻密封。
e埋地电缆在回填土前,应作隐蔽验收转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4〕54号$2004年12月29日,验收通过后方可覆土。
②电缆桥架(托盘)敷设
a电缆桥架(托盘)在吊顶内安装时,应预先与装修专业及空调、给排水等其他专业互相仔细核对空间位置,以确定其标高及路径走向。
b桥架(托盘)的固定支、吊架安装应牢固,其固定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不大于2m,桥架(托盘)的起、终端和转角两侧、分支处三侧应有支、吊架固定,固定点宜为300—500mm。
c桥架(托盘)连接板处螺栓应紧固,螺栓应由里向外穿,螺母位于桥架(托盘)的外侧。
d桥架(托盘)转角和三通处的最小转弯半径应大于敷设电缆最大者的最小弯曲半径。
e桥架(托盘)跨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处或桥架(托盘)直线长度超过30m应有补偿装置。
f电缆在桥架(托盘)内宜单层敷设,排列整齐,不宜交叉。电缆在每一直线段5—10m、转角、电缆中间接头的两端处应绑扎固定。
g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在桥架(托盘)内敷设时,中间应用隔板分开。
①电力电缆当有铠装钢带护层时,在进入建筑物处和终端处应可靠接地。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电缆截面在120mm2及以下的不应小于16mm2;截面在150mm2及以上的不应小于25mm2。
②金属桥架(托盘)连接处应做可靠接地跨接。镀锌金属桥架连接处可不作跨接接地,但连接两端应不少于2处的固定螺栓且应有防松件。
③金属桥架(托盘)的全长和起、终端应与接地干线进行多处可靠连接,或在桥架(托盘)内全长敷设接地线。接地线可采用绿黄绝缘导线、裸铜线和镀锌扁钢,其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④电缆支、托架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一般可采用热镀锌圆钢或热镀锌扁钢与支、托架焊接。其截面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圆钢宜为Φ10mm,扁钢宜为25mm×4mm。焊接后应及时清除焊渣,并进行防腐处理。
3.1.1灯具固定应端正牢固,位置正确。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一个螺钉或螺栓固定。在任何结构上安装灯具,严禁使用木楔固定,吊链不得使用瓜子链。
3.1.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要求。
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mm2
3.1.3灯具不应安装在用电设备的正上方;吸顶灯不应安装在建筑物横梁的侧面;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或软包装饰上;室外路灯安装高度不宜大于3m,墙上安装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
3.1.4成排灯具安装应成一直线,偏差不宜大于5mm;阳台或楼梯上下层安装的灯具偏差不宜大于50mm。
3.1.5灯具安装时导线不得有外露现象,灯具上的污染物应清除干净。
3.1.6灯具的安全保护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灯具、开关和插座等用电设备应有国家3C安全认证标记。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在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时,应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用其他保护措施。
3.1.7台灯、落地灯的插头应是单相三孔型,以确保使用安全。
3.2.1一般灯具安装
螺口灯具的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零线接在外壳端子上;软线吊灯的软线应作保险扣,两端芯线应搪锡;当灯具重量大于1kg时,应增设吊链;当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其固定间的承载能力应与灯具重量相匹配;吸顶灯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有木台的应装在木台中,且不得漏光;链吊日光灯的灯线应不受力,灯线应与吊链编织在一起。双链平行,管吊灯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后不应小于1.5mm,吊杆垂直;弯管壁灯应装吊攀,吊攀统一加工制作,不得用导线缠绕掉在灯杆上;带软接线的灯具,应采用磁接头或接线端子连接导线,不应和电源直接连接;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应有单独的吊链,不得直接安装在平顶的龙骨上。灯具在吊顶上嵌入式安装时,由装饰专业确定位置、开孔,电气专业安装灯具,根据安装应牢固,紧贴吊顶面。任何灯具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3.2.2大型花灯安装
吸顶安装的大型花灯应牢固、可靠、位置正确,和装饰面紧贴无间隙;吊装的花灯,吊钩宜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作过载试验。吊钩严禁使用螺纹钢。
3.2.3投光灯、霓虹灯安装
(1)投光灯的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2)灯具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落地安装的泛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4)霓虹灯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短距离不宜小于20mm。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5)霓虹灯专用变压器所供灯管长度不应超过允许负载长度。专用变压器的安装位置适宜隐蔽,方便检修。但不宜安装在吊平顶内,并不宜被非检修人员触及。明装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在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6)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15kV的高压尼龙绝缘导线。
(7)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4.1.1开关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装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一般向下为开启,操作灵活,接触可靠,面板固定螺丝不应使用平机螺丝,切面板孔盖齐全。
4.1.2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间隙,且面板正确,紧贴墙面。
4.1.3当设计无要求时,从地面至开关面板下沿高度为1.3m,同一场所开关安装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5mm,并列安装时高低差不大于1mm。
4.1.4开关距门框应为150—200mm,开关不应装于门后,且在同一单位工程中应统一。
4.1.5当开关面板为二联及以上控制时,导线应采用并头后分支与开关接线连接,不应采用“头拱头”方式串接。
4.2.2交、直流或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内,应有明显区别,且插头与插座均不能互相插入。插座安装标高一般不宜低于0.3m。同一场所安装高度偏差应不大于5mm,成排安装高度偏差不大于1mm。
4.2.3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4.2.4在装饰工程中插座不得装在台度线和装饰板的嵌线条上;当原预埋插座接线盒与装饰面板不平时,应加装套箱接出,导线不得裸露在装饰板内。
4.3接地保护和插座导线分色
4.3.1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相序保持一致,且插座接地(接零)线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工作零线混同。接地线端子严禁和零线端子连接。
4.3.2单相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空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和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零线(N)应用浅蓝色导线,接地线(PE)应用黄绿双色。
5.1.1交、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照明回路应有编号。
5.1.2箱、柜应采用阻燃材料制作,采用木制板(箱)的,应经阻燃处理,且板面应平整,无明显裂缝。
5.1.3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板应装绝缘套。
5.1.4箱(柜)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
5.2.1安装高度和位置照明配电箱(电表箱)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底面距地面高度宜为1.5m,住宅分户配电箱已装在室内隐蔽处,地面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1.8m。
5.2.2箱、柜内导线的绑扎固定和排列箱(柜)内接线应排列整齐,绑扎间距应一致,回路编号齐全、正确。配电箱内汇流排上,导线均不应绞接,导线应分别接在汇流排上,螺丝上宜接一根导线,最多不应超过2根。2根导线间应用平垫片隔开,防松装置齐全;多股导线应与接线端子压接后和设备或汇流排连接。
6.1变压器安装前应根据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土建施工结束,门窗齐全,道路、场地及附属设施符合变压器进场安装条件。
6.2变压器进场后根据国家规范、设计图纸要求及设备随机资料会同业主、设备制造商共同对变压器本体及附件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查验收记录签认,附件需按要求妥善放置和保管。
6.3变压器安装前应进行电气测试,并根据规范要求会同业主和设备供应商共同确认变压器是否需要干燥和器身检查,如需要进行器身检查,则必须进行吊芯检查后方可进行安装。
6.4变压器进场前,应在变压器室门前搭设一枕木平台或将变压器安装轨道引伸至室外。
6.5变压器器身检查利用吊车进行吊芯,在变压器旁设一枕木平台放置器身,器身检查内容及要求按国家规范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6.6变压器附件安装应注意瓷套管的保护,气体继电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气体继电器安装前须先经试验合格。
6.7变压器就位安装利用卷扬机或手拉葫芦牵引至室内就位,并用卡轨器固定好。
6.8变压器就位后,用净油机添加合格的补充油,注油时应排放气体。
6.9进行绝缘油循环过滤,直至耐压合格。然后调整油位至要求位置。
6.10变压器静置时间不少于24小时,静置时应多次放气,以排尽油箱内残留气体。
6.11.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6.11.2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6.11.3检查变压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应与铭牌标法一致。
6.11.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
绝缘电阻不低于出厂试验的70%;35KV电压侧不低于400MΩ(20oC)
6.11.5对1600KVA以上油浸电力变压器要进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6.11.6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10KV侧试验电压为10KV,1分钟。
6.11.7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10KV等级耐压值35KV,1分钟。
6.11.8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冲击合闸试验,进行5次,每次间隔5min无异常现象。
6.11.9检查相位应与电网一致。
7.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选定接地网的建筑基础底板梁中的钢筋,互相焊接连接,在有些地方焊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或互相来完全搭接处,采用等截面的辅助钢筋进行搭接后焊接。
7.2将选择的用作屋面防雷引下网的柱内主钢筋与构成接地网的底板钢筋网互相焊接连接。
7.3在引下钢筋地面以下1m处,另用Φ12热镀锌园钢与其焊接连接后,,引出至室外1m处(用作满足接地电阻不符要求时,另外补打接地极的连线)。
7.4在土建进行砼框架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在各楼屋的规定处,设置与接地引下钢筋相连的埋设接地板,另外还应根据建筑幕墙和铝合金窗的情况,设置必要的接地埋铁件,以用作幕墙和铝合金窗的接地用。
在外部金属管和金属安装电缆入户时,也应设置接地预埋铁件,以便这些管线在进入建筑时进行接地。
7.5按标准和安装图集,在建筑物上应设接地电阻测试箱。
7.6屋面防雷网施工应严格按标准的施工图集施工,应注意避雷网与各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规范。屋外上凡突出的金属构件,都应用Φ12镀锌园钢与避雷带相连接。
7.7屋顶的各种灯具的电源线应穿钢管后连到电源箱。
7.8屋面安装的空调等设备金属应有不少于2处避雷网相连。
7.9照明装置中导线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齐全。核查设计要求和质保资料记录。
8、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系统安装
8.1火灾自动报警安装总体部署
8.1.1火灾自动报警的施工应在土建专业结构和建筑砌筑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时,在工序上和空间位置上,要充分考虑建筑二次装饰工程的施工,互相密切配合进行。
8.1.2控制系统管线需在砼中预埋时,宜与本工程强电、弱电系统统一安排进行排管。
8.1.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施工结束,调试合格后,经市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8.2设备、材料的现场检查
系统组件、管件、探头、各种模块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8.2.1系统组件、管件、探测器、各种模块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8.2.2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8.2.3管材、管件、电线、电缆、金属线槽(电缆桥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
(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金属丝槽(电缆桥架)喷塑层不得有脱落、翘皮等现象;
(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GB@T50479-20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柜(屏)工程技术规范》.pdf(6)电线、电缆表面不得有划伤、破裂和扭结、松股、交叉折叠、断裂等缺陷。
8.2.4喷头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