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AGHP 034-2018 泥石流泥位雷达监测技术规程石流泥位雷达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urfaceElevationMonitoringofDebrisFlowby RadarMethod
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 发布
T/CAGHP0342018
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DB62/T 2961-2018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操作规程.pdf,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4.1 监测目的 4.2 监测对象 4. 3 监测设备组成 监测设备技术参数 5. 1 量程范围 5. 2 灵敏度 5. 3 测量精度 5. 4 监测频率 5.5 环境适应性 5. 6 防水防尘等级 5. 7 避雷措施 5. 8 监测设备供电要求 5. 9 数据采集与处理 监测设备选址原则 监测设备施工标准· 7. 1 监测设备施工要求 7. 2 监测设备施工主要部件及关键步骤 7. 3 场地保护 监测设备运行维护: 8. 1 外观检查与维护 8.2 传感器检查与维护 8. 3 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 8. 4 线缆检查与维护 8. 5 避雷设备检查与维护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数据格式与传输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监测设备安装步骤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监测设备安装施工记录表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记录表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和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工作的公告》(国王 资源部公告2013年第12号)的要求,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牵头,中国科学 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科研院所组成编制组,经过广泛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泥石流泥位雷达监测技术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8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监测设备技术参数 监测设备选址原则、监测设备施工标准和监测设备运行维护
T/CAGHP0342018
泥石流泥位雷达监测技术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泥石流泥位雷达监测设备组成、监测设备技术参数原则、监测设备选址原则、监测 设备施工标准、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要求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雷达技术的泥石流泥位专业监测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测规范 DZ/T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泥位surfaceelevationofmudflow 泥石流运动过程中,流体的表面高程与沟道基底高程的相对高差。 3.2 雷达radar 利用电磁波探测目标空间位置的电子设备。 3.3 雷达监测radarmonitoring 雷达对泥石流液面发射探测波并接收其回波信号,通过计算回波时间差获得距离数据,由此获 得泥石流泥位数据。
T/CAGHP 0342018
通过对泥位的监测,获取监测点泥位数据
通过获取雷达传感器与泥石流液面的垂直距离,监测泥位的相对变化量,监测对象应符合《崩 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一2006)中关于监测任务的要求,
监测设备应由雷达传感器、数据采集 备、供电设备、固定防护支架组成。
应具备发射天线、信号接收器、信号变送电路3个组成部分,应通过电磁波获取泥位数据, 号应为标准模拟或数字电信号
4.3.2数据采集处理设备
应提供对传感器信号进行接收、解析、识别、计算的功能,并应能够按照指令要求控制监测 作,宜具备数据本地备份存储能力
4.3.5固定防护支架
正监测设备安装稳固,并具备防水、防尘、防腐蚀
监测设备的灵敏度应不低于1cm
监测设备的灵敏度应不低于1cm
JC/T 2451-2018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设备测量误差范围控制在土1%以内。
T/CAGHP0342018
未降雨期间设备最高监测频率应达到每10分钟1次;降雨期间设备应具备连续监测能力, 率不小于每5秒钟1次。
对野外工作条件应具有良好的适应 在符合规定茶件的安装地点,能止确、可靠、方便
设备外壳应符合《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一2008)中关于防护等级的规定,监测 防水防尘标准应不低于IP65。
监测设备应安装避雷针和避雷接地体GTCC-012-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设备防雷性能应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GB50343—2004)要求
5.8监测设备供电要求
a) 蓄电池应满足监测设备30d正常运行的供电要求,应配备充电装置,宜采用太阳能充电 方式。 b) 应安装充放电控制器对蓄电池实行过充和欠压保护。 C) 应具有多种电源管理模式。 d)供电电压可选择24V或12V.宜使用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