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doc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供参考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范本).doc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GB50318-2017标准下载监理单位: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
日期: 年 月 日 天气情况: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字):
项目安全总监(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见附件1),并按照填写说明及要求规范填写《安全日志》。
应当填写当日日期、天气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证件号等相关信息。
应当填写项目当日施工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面位置、工作班组、作业人数及进度情况等信息。
(1)安全“晨会”情况
应当填写受教育人员所在班组名称、各班组受教育人数、教育人姓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危险事项
各班组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填写提前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危险事项和安全隐患点。每日上岗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醒,让作业人员知晓当天作业有什么安全风险、做好什么安全防护等,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身安全。
(3)检查安全防护用品
上岗前,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当天所用的劳动用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接电线路等情况。
(4)检查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状况
检查当日拟作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并对身体状况不好或受酒精、药物的作业人员要有相应管理措施。如年纪过大,或有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病史,或身体状况明显不良的作业人员等,不能从事高空、高温、高湿、隧道、有限密闭空间等作业,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的工作。
(1)今日实施的危大工程
对项目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工程名称以及涉及部位、主要特征等内容。其中工程名称应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填写(见附件2);“涉及部位”应当填写危大工程施工的部位信息,如XX单体XX层或XX标高~XX标高、XX轴~XX轴等;“主要特征”应当填写危大工程的特征信息,如模板高度、跨度、荷载(设计值)和基坑深度等。
(2)各危大工程作业前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①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的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在危大工程作业前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的,应提出不得违规施工的意见,同时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对项目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并注明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在危大工程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应提出不得违规施工的意见,同时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3)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危大工程,应当对照相关标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的有关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提出不得违规施工的意见,同时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当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4)各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制止,同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如实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紧急情况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处置结果等。
(5)各危大工程第三方监测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如第三方监测单位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填写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报告的具体时间、异常情形和异常情况的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处置结果等。
第三方监测单位发现异常情况但未按要求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报告的,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6)各危大工程验收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应当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确认后方进入下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如有关人员未签字确认、未验收或未签字确认违规进入下一道工序、未按规定设置验收标识牌等,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等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1)今日现场实施的高风险作业
应当逐项填写当日施工现场实施的高风险作业。
(2)检查今日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措施情况
应当填写检查当日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措施。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今日排查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含已发现但仍未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对项目当日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逐项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形、隐患所处部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
其中隐患情形应当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的规定(见附件3);整改责任人应当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整改措施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结果应当如实记录。
对已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且在前期施工安全日志中有记录,相关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逐项每日跟踪记录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工作完成之日,确保闭环。
今日排查新发现的一般隐患治理情况(含已发现但仍未消除的一般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一般性各类事故隐患(不含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逐项填写隐患情形、所处部位,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整改措施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当日隐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对施工安全日志中已有记录,但仍整改未完成的隐患,应当逐项每日跟踪记录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工作完成之日,确保闭环。
项目当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应当填写以下信息:
(1)事故(险情)基本情况
包括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分钟)、施工部位、发生时的施工情况和作业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等。
(2)事故(险情)报告情况
包括施工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的时间(具体到分钟);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工程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和应急部门报告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包括施工单位是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急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如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等情况。
当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应急处置工作未完成”。
(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无证、持假证、持失效证书上岗等违法行为,应当制止不得上岗作业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记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并在当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中记录违法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持假证、持失效证书上岗等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同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记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融科东南海1#、6#、7#、8#土方回填施工方案,并在当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中记录违法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从业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危及施工作业安全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法人员信息和处理结果。
GB/T 18451.1-2022标准下载应当如实填写当日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请假情况及其他必要汇报的内容。
(一)本施工安全日志由施工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人每天亲笔记录填写。填写时应当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内容。
施工单位在同一个项目配备了多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其履职情况分别记录各自的施工安全日志,做到每人每天一份日志,签名后分别上报项目安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