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综合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30页.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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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综合管网改造工程EPC项目施工招标文件130页.doc按通用条款执行。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玛努尔厂区南路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共九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六份。
47.1违约赔偿、清退制度
47.1.1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周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且每天在现场不少于8小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保证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实际到场工作的标准为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计,其中在工地现场工作的工时数不少于70%)
47.1.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出2天以上需向监理、业主报告。
47.1.3业主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中发现有一次不在岗行为的,提出警告;有两次不在岗行为的,责令暂停施工,限期整改,并处以壹万元以内罚款;有三次不在岗行为的,业主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7.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47.2.1承包人保证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承诺的满足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到位。
47.2.2经监理、业主同意后,承包人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需要分批逐步到位机械设备。
47.3.1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本工程施工中的有效用工方案,规范用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须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47.3.3工程进度控制。承包人应落实经监理审批、业主同意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工期的措施和制度,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时予以补充、完善,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47.4 非法分包及转包等
承包人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任务、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及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业主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7.5月计量质量控制制度
47.5.1本工程价款支付采用按节点支付方式。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已完成工作量报告,该计量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确认,业主在三日内予以确认,待达到付款节的后,作为节点付款依据。
47.5.2承包人应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验收及签认。应指派专人对质量检查、隐蔽验收和工程签认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总,做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为及时工程量核定、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结账提供有效凭证及相关材料。
47.5.3承包人在每月25日申报工程计量月报时必须附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及监理要求所做的已完工程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现场签发的工程检验认可书、中间交工证书、承包人所列举完成工程项目的数量、单价及取费方法和标准等相关资料。
47.5.4业主收到承包人月计量申报资料后,在三天内完成工程量核实及质量检查工作。业主在审定过程中有权对计量的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施工现场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计量不予拨付工程款。
47.6.1 双方当事人应当就本合同的内容、双方之间的协商和包括从对方取得的文件资料(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当事人不得为除本项目所必需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向任何实体或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但为了获得相关的政府许可或执照和已经获得预先书面许可的情况除外,双方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第三方获得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47.6.2 从对方取得的文件资料只用于执行本合同的目的,交第三方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也仅仅是为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且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当承包人发生上述等违约行为时,发包人有权按约责成其限期清场退出施工现场,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如发包人发生上述等违约行为时,承包人有权按约责成发包人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7.7.1为配合本协议的执行,经双方同意而订立的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效力。
47.7.2 地基、沟槽湿土排水按实签证。
47.7.3 基础处理方案经发包方认可后,工程量由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签字认可。
47.7.4 工期根据雨季或其它特殊不利施工天气影响,经发包人和监理师工程师签字可顺延或确认承包人赶工措施费用。
47.7.5 根据承包人要求,所有工程回购款必须转入承包人指定账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鉴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的施工所有内容。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 年;
梁北选煤厂循环冷却水泵房及集水池工程水池施工组织设计.doc3、装修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以在承包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东田商务中心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讨。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