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兴海县人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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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兴海县人民医院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doc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建立宣传、警示牌;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美观;减少对村民生活的干扰。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江苏某转塘污水泵站设备维修更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日降雨量大于80 的雨日超过 3 天;
(2)风速大于 10 5 ~6级以上沙尘暴强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38 ℃的高温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致使发包人增加额外费用,其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增加的工程监理费、质检费、临时征地补偿费等相应的一切费用),同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为每天10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0%。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无。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延期和费用责任。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 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混凝土试块、钢筋、水泥 、砂石骨料等。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的任何一项工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工程量,但该项工作或工程量的单价不予调整,以原单价增减费用。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由发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价格调整按下列规定执行。
16.2法律法规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所发生16.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监理人应根据法律、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17.1.1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单价子目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计量。
每月22前承包人*报施工统计月报表(包含上月变更签证)上报监理审核,监理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每月30日前审定(发包人将此做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并返至监理及承包人。
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10%。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总额的4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承包人主要设备、人员进场后支付预付款总额的60%。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30%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85%时全部扣清。
式中 —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五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 (4)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进度款支付方法: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审核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扣留质量保证金后,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质保期满(一年)后,付齐余款不计利息,且应扣除本保修期内因保修产生的所有费用,不足部分应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伍 份。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伍 份。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制提供的资料:竣工图、有关签证资料、变更通知单、最终结算清单等 。
18.竣工验收(验收)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府验收包括: 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18.2.2本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主持。
工程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4.2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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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公园景观水净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K1496 160(1-6)钢筋砼通道桥施工方案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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