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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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第3条 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 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 检查试验(试验前, 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 ,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
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发出信号后, 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 应立即发
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DB3301/T 0308-2020标准下载,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 工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 联系信号要清晰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 信
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8条 信号发出后, 不得离开信号机旁, 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 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
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9条 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 . 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第7条”外,还必须做到弯道严禁站人。
第10条 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 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必须与绞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
2 . 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 严禁再上、下人员, 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1条 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 不得私自
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
第12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 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 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
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3条 在岗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 需离岗时, 必须请示领
第14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1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
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第2条 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 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 开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把
第3条 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 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放车时, 方准
第4条 超过120 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第5条 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6条 上岗后, 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 连接装置, 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 头与钢丝绳的连接) 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
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7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 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
作,如有, 则应及时处理消除, 应通知那些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确认安全无误后, 方可提升。
第8条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9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10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方准提升。
第11条 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如果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高度不得超过矿车,否则严禁运送。
3 .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 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4. 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第12条 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第13条 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 .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1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 . 在单道操作时, 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 . 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
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
5 . 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
第14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 严禁蹬绳操作, 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
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15条 挂人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特别是人车所带的防坠器)、保险绳、 连接装置确认完好, 灵活可靠,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它人员禁止乘车。
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6条 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
超宽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17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
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18条 每次挂钩完毕, 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 看是否 完好正确、牢固可靠, 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 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
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19条 车辆运行时, 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 发现异常或事故, 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
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1、工作前线检查现场,排除易燃、易爆等物料和事故隐患。
2.做好个人防护。焊工操作时必须按劳动报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绝缘鞋和防护手套,
3、焊接工作前, 应先检查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
4、焊工在更换焊条是一定要带电焊手套, 不得赤手操作。再带电的情况下, 不要把焊
钳夹在腋下而去搬动焊件或将电电绕挂在脖颈上。
5、在特出情况下,(如夏天身上打量出汗,衣服潮湿时),且从靠在低矮点的工作台、
或接触焊钳等,以防发生事故。在朝湿地点焊接作业时,地面应铺设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6、 焊工推拉闸刀时,要侧身向着闸刀,防止电弧烧伤面部。
7、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开关后才能进行: 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换二次线路、
移动工作地点、检修焊机和更换熔断丝。
8、焊机安装、修理和检查应有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拆修。
9、焊接前, 应将作业现场 10m 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或妥善处理, 以防止发生火灾和
10、工作完毕离开现场时须切断电源,清理好现场,防止留下事故隐患。
11、使用行灯时,其电压不带超过 36V。
12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带超过 4 欧姆,工作未完成不得拆除。
【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机件、用具、导管、要求准确灵活, 不漏气, 不能沾有油
2、乙炔瓶附近严禁吸烟或燃火,与明火距离应在 10m 以上, 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 5
米以上,如因条件限制不能保持距离时,应采取高效隔离措施。
3、氧气瓶严禁与一切油类, 可燃气体货物存放在一起, 氧气瓶应直立, 不可冲击, 不
可被日光直晒,严禁在地上滚动。
4 胶皮导管两端要保证严密不漏气。
制止回火,应立即将乙炔气门关闭。
7 开启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动作要缓慢,禁止用锤子敲打, 要用专用工具,气压表要
求准确,用两个气压表对照。
8 焊接地点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准焊接受力和由压力的容器。
9 储存或使用乙炔和氧气瓶的地方应挂上“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10 乙炔和氧气瓶附近应备有沙土和粉质灭火器等防火设备,以便发生火灾时急用。
11 工作完毕后,应将各处开关关严,并把胶管盘好,把工具收拾干净。
机电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安全质量目标、措施
的落实,对所管业务内安全质量业务保安责任。
2、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及时解决机电运输安全运转中发生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4、负责组织业务内的安全质量检查, 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日、周、月检查制度的落实,组织编制、
审查矿检修计划。抓好全矿供、用和节电工作。
5、参加抢救和处理业务有关的事故。
【机电队队长、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队设备管理、安全运行负责, 完成提升运输、排水任务。
2、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 消灭失爆,消除隐患,制订防范措施,保证机电设备“三率”
3、组织编制机电工作计划、规划,审查报表, 布置、安排、检查、总结工作。
4、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制订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做到奖惩分明。
5、负责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GB 50690-2011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分析事故,不违章指挥, 制止违章作业,实
7、深入现场, 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完成矿井下达的任务。
【司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 按时上下班,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按规定开停泵。
3、开泵前应按规定检查电器设备及排水泵,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泵, 运行中做到四检查, 三观察, 一听,一保
证,停泵做到三及时,一汇报云南省建筑、市政、岩土勘察施工图技术审查补充要点.pdf, 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