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北村企业与公产建筑拆迁与垃圾外运工程公开招标.doc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供参考
陶北村企业与公产建筑拆迁与垃圾外运工程公开招标.doc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策,以及廉*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北京市城镇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约定及本章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在计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参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计算报价。
1.5规费和税金的取费标准: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6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国家和青海省颁布的有关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报价时单例。
1.7材料价参考青海省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有关2017年《青海省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西宁地区第五期材料指导价信息,并结合市场价确定材料价;
1.8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量按实调整;
1.9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生增减,量差在±5%(不含本数)以外时按监理工程师核定后的数量调整。
1.10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内。
1.11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包括材料涨价因素)、*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工程量清单规范用词说明
2.1 为便于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1本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2.1.1质量:合格;
2.1.2施工工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2.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调剂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建设单位确认。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和标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后,负责加工订货,建设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修)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质量缺陷,由订货单位负责。
2.4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和抽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
2.5突出抓好施工过程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施工节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现场管理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检和复检,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应健全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查和检测制度。
2.6承包人必须*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7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9-99)》,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
2.8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工程建设应执行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1)且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的,我方承诺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即可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的规定,从应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中扣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周口联盟新城1#地二期砌体工程施工方案注:一、投标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清单中“投标总报价”的金额一致。
二、投标报价中含: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计人民币: 元;
2、人工费合计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