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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设计条款如何设定.docx一、设计内容和设计进度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等相关事宜见设计条款
1.2乙方在本项目中的主要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及交付设计文件事
1.3对于超出设计条款附件五规定的服务均属于额外服务, 如甲 方提出正式书面要求, 乙方将提供额外服务, 除另行约定外, 甲方须
按照设计条款附件六规定施工交底资料大全, 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
2.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需要的完整而可靠的数据, 并提供附件一列明资料、调查文件和报告。此外, 甲方同意及时指示 其人员与乙方合作,向乙方提供其在履行工作时可能不时需要的有关 项目之额外数据。甲方应指派一名项目代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 沟通协调, 并汇总相应意见, 以避免给项目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工作
2.1.2甲方应按照本设计条款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即设计费, 下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
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使用乙方已经提交的设计成果。
2.1.3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的确认
甲方应在收到该成果之日起十(10) 日内提出书面修改 要求和修改意见。甲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 视为甲方对于成果无异
乙方应按甲方书面意见要求完成对工作成果的修改并将 修改后的设计成果提交给甲方,对于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意见予以修 改后的设计成果(以下简称“修改后的成果 ”),如果不符合甲方的 书面意见, 甲方应在收到该修改后的成果的10日内, 以书面方式通知
乙方,否则视为该修改后的成果符合甲方的书面意见。
对于甲方书面提出的修改意见, 所涉及的工作量超过该 阶段总工作量的20%时,视为设计成果重大修改,乙方将向甲方收取
一定的额外费用,具体金额及工作时间视工作量由双方另行协商。
2.1.4甲方负责在各设计阶段向有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工作,乙
方应积极配合其工作,包括提供审批所需的相关文件、解答服务等。
2.1.5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的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
2.2.1乙方负责提供设计服务、设计汇报和设计成果等相关内容。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国国家规定及行
业标准, 没有相关标准的, 应当符合国际相关专业的通行标准。
2.2.2乙方收到甲方按照设计条款附件一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后, 应检查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如发现任何不明晰、失误或缺陷等可
能导致乙方不能开展设计工作的重大的瑕疵, 应在收到甲方资料和文
件后1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 视为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已经满足乙方设计工作开展需要。乙方对该信 息中存在的事实错误和没有发现的其他错误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合理 注意义务将发现的可能影响设计工作的错误及时告知甲方。甲方须对 其提交的资料和文件本身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对上述资料的理解的准 确性自行负责。如因对甲方提交资料和文件理解不清而又未向甲方提 出, 按照乙方自行理解进行设计而不满足甲方要求的, 责任由乙方自
2.2.3乙方应按照设计条款的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 成果(当出现有关交付文档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 性等成果的质量负责。如果成果中出现了遗漏或错误, 乙方负责修改 或补充。乙方仅对本设计条款3.2条规定的乙方应提交的成果或根据 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自身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甲方聘用或委托的第三方
的成果或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4乙方应指派一名项目代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沟通协 调, 以避免给项目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工作造成时间延误, 且项目代
2.2.5乙方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必须具 备承担本合同设计任务的能力,设计人员的资格也应满足设计服务的
2.2.6乙方应保障设计团队的稳定性,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
项目组人员不得调整。如甲方要求调整不合格的项目组人员, 乙方应
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
2.2.7合同履行期间, 针对本项目甲方另外聘请的顾问公司或设 计单位的相关工作,如需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给与全力配合, 此部分
配合费用视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2.8乙方保证其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系乙方自行设计完成,且 保证前述全部设计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 密权及其它知识产权。若有上述事由发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设 计成果、消除侵权情况, 或解除本设计合同, 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其由
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2.9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往来差旅、赴现场查看、勘验等,
应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应自行承担这类事故的法律责 任, 除非该等安全事故是由于甲方造成, 包括可全部或部分归责于甲
方员工、代理人的情况(甲方聘请的其他顾问公司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2.2.10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甲方进
2.2.11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 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 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 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 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 目尚未开始施工, 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 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
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三、 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3.1本合同项下设计人收取服务费用(即设计费) ,按国家计委、 建设部联合下发的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上浮 20%计取,其中已包括工作会议和现场服务(不超过20次)的差旅费; 但不包括额外服务费用或甲方应向甲方另行聘用的其它各方支付的
3.1 根据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 1.1 ,
复杂系数1.0,设计工程量 ;设计费(含税)为 【】人民币。
以上设计费仅指设计条款附件五规定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包括 工作会议和现场服务的差旅费, 不包括额外服务、变更、增加项目的
3.2 超出附件五规定的服务均属于额外服务, 如甲方提出正式书 面要求, 乙方将提供额外服务。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 甲方须按
照附件六规定, 向乙方支付额外费用。
3.3 付款进度: 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年度付款时,
一次性付清已开工项目全部设计费。完工结算后多退少补。
本设计条款3.1条规定的设计费, 仅为设计条款附件五所列服务
的费用。甲方如需要乙方增加设计服务范围, 则甲方应事前书面通知
乙方,有关增加的范围及费用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非乙方原因对约定的设计服务内容作出修 改或变更要求、提供的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 或者由于甲方的上级或 设计审批部门因非乙方原因对设计成果不审批、迟延审批或要求设计 内容作出修改等,造成乙方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服务成果时, 甲方应当顺延乙方工作进度,并在乙方交付了该阶段设计成果后的七 (7)日内,根据乙方实际进行的工作量增付额外费用。有关甲方应
当增付的额外费用金额,双方另行协商。
3.4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服务成果文档 时,合理情况下乙方应给予配合, 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另行向乙方
支付赶工费。有关赶工费金额,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5乙方根据设计条款附件五规定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成果后, 甲方应按照约定按期全额支付相应单项工程的设计费。若甲方逾期支 付费用, 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0.3%的逾期违约金; 且乙方
则有权暂停后续设计及现场配合等工作。
在提交阶段设计成果时, 乙方应提供成果演示文件格式的电子文 档、纸质文件。当乙方确认收到该阶段相关费用后7日内, 向甲方提 交该阶段成果的CAD电子文件(在甲方未付清款项时,若甲方需要乙 方可提供CAD总平的JPEG文件) 。如果甲方需要增加图纸的套数,则
应按增加的数量增付工本费。
3.6甲方同意为乙方报销附件六约定的设计费所含费用之外、根
据甲方要求而发生的费用,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
(名头以甲方书面告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销。
3.7每期请款时, 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供所付金额的合法有效发 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发票延迟而造成甲方付款的 延误, 甲方不承担责任。若发生甲方因遗失需重开营业税发票的情况, 则甲方有义务提供书面要求并另行支付重开发票金额5%的费用(以届
时国家税收政策为准)。
四、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4.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是,双方必 须就所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协议。若双方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书面协
议,或书面协议内容不明, 则视为合同内容未变更。
4.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有关设计
4.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设计条款目的;
4.2.2在设计条款义务履行完毕之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催告
后,在三十(30) 日内仍未履行的;
4.2.3甲、乙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催
JCT 984-2011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非正式版.pdf告后在三十(30) 日内仍未履行;
4.2.4甲、乙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设计条款目的。
4.2.5双方协商一致的。
4.3甲、乙任何一方根据本设计条款4.2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设计
约定时, 必须事前十(10)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合同中设计内容
的约束力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4.4合同解除后, 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 后, 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根据本设计条 款规定要求采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对方按设计条款第9条规定承
施工组织设计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