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424.23-2021 光缆总规范 第23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光缆元构件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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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424.23-2021 光缆总规范 第23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光缆元构件试验方法.pdf

图7析油和蒸发试验装置

GB/T7424.232021

称量清洁十燥的烧杯质量,记录为M,。称量装配起来的试验装置(烧杯、锥筒和锥筒支架)的质 量,记录为M2。把大约10g试样加到锥筒内(上表面应是平滑的凸面,以使流体不停留,并且应在网子 的网孔中不聚集)。称量装配起来的试验装置和试样的质量,记录为M3。 将装配起来的试验装置和试样放人热老化箱内,其加热温度和持续时间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然后 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重新称量装配起来的试验装置和试样的质量,记录为M,。仔细地移出锥筒 支架和锥筒,重新称量烧杯和其中试样的质量,记录为M5。根据式(3)和式(4)计算析油量和蒸发量, 关报生冬重复就验结里的平均值

式中: B—已流进烧杯的复合物质量与试验前复合物质量的比值(析油量); E一一从系统中流失的复合物质量与试验前复合物质量的比值(蒸发量) 注:以百分比(%)表示。

DL/T 5782-2018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后评价导则报告的平均结果应不超过详细规范中给定的最大值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试验环境温度; b) 试验加热温度; c) 试验持续时间; d) 所用的锥简类型; e) 受试试样数。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试验环境温度; b) 试验加热温度; c) 试验持续时间; d) 所用的锥简类型; e) 受试试样数

12方法G10:光纤可剥离性

12.1方法G10A:已成缆光纤的剥离力稳定性

本试验通过测量光纤暴露到特定环境条件后可剥离性的变化来确定已成缆光纤涂覆层剥离力的稳 定性。

12.1.2.1试样长度

光缆或光纤试样的长度应满足规定的试验

12.1.2.2试样制备

从光缆中抽出光纤之前,光缆应按详细规范中的规定作预处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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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应在两段(最小2m)光缆试样中的光纤上进行。一段用于试验,另一段用于参考测量 应提供足够的试样,使试验在10个按详细规范中规定处理过的光纤试样上进行,并且与参考光缆 段的光纤试验结果做比较。 光纤抽出之后,应小心地去掉粘在光纤上的所有填充复合物(例如用柔软的纸巾擦净)

预处理设备(当需要时)和光纤可剥离性设备(依

按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试样预处理和恢复时间之后,应按照GB/T15972.32规定测量光纤涂覆层剥 离力。同样应按照GB/T15972.32规定对取自参考光缆段的光纤试样测量光纤涂覆层剥离力,比较两 者的试验结果来确定剥离力的变化, 另一选择是,试样可按照GB/T7424.22一2021方法F9取自老化后的光缆

剥离力的变化应满足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要求

12.1.6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光缆预处理; b) 光纤预处理: 恢复时间和预处理; d)剥离力的允许变化。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光缆预处理; b)光纤预处理; 恢复时间和预处理; d)剥离力的允许变化

12.2方法G10B:光纤带的可剥性

试样应是受评估光纤带总体的代表。 可以沿着一条光纤带依次取多个试样,但应排除先前在剥离工具中受夹持的光纤带部分。 试样应足够长,能容许每个试样最多10次最少5次的剥除,剥除长度最少25mm。 试样预处理的要求应由用户和供方商定。

12.2.3. 1 概述

台光纤带剥离设备和处理设备(当需要时)。

12.2.3.2剥离工具

试验结果很大程度取决于剥离工具的设计,工具设计导则为: 机械剥离工具应提供一个加热面,其工作温度范围为十70℃~十140℃。在设定的温度下 行剥离操作时,加热面的温度波动应维持在土5℃以内。加热面应在剥离刀片后并定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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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热的待剥离的光纤带部分, ·工具的加热时间和保温时间可能很重要,应遵从工具制造商的建议; ·工具加热温度的设定应遵从光纤带制造商的建议。 b)剥离工具或加载夹具应保持一个足以完全剥离的恒定压力。应注意在剥离期间不要打开 工具。 C 应知道两刀口间的间隙尺寸。这个尺寸及其公差应确保刀片切穿光纤带树脂材料和光纤涂覆 层而不损伤光纤包层。 d) 刀片的状态会极大地影响剥离力峰值和剥离功能。在使用之前和之后,应目视检查刀刃有无 缺口和毛刺。 e) 当刀片损坏或变钝时,或者每当磨损到足以影响试验结果时,应替换刀片

12.2.3.3电机和滑块(当采用时

电机和滑块应容许低振动、快加速地可重复移动。它们应能对受试光纤带或剥离工具无颠簸地传 递匀速运动 如果采用手动工具,剥离动作应遵循这些同样的要求

12.2.4定位和夹持装置

试样应牢固地夹持固定,不得发生滑移(推荐卡具)。光纤带试样上的光纤应在剥离工具移动时 或垂直、或水平、或旋转)与其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责适当酒精溶液的非磨损性布料或纸擦拭剥离后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环境条件应符合GB/T7424.20一2021中宽松试验条件的规定。剥离长度应 不少于25mm,剥离速度应按照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在100mm/min和500mm/min之间)。 接通试验设备,使工具的温度稳定。 确保剥离工具的两力片附近的区域没有先前使用后的残留物,确保力片清洁。 遵从工具制造商推荐的加热保温时间之后,剥离光纤带。 在剥离之后,用酒精擦拭已剥离的光纤,并在至少放大2倍下目视检查它们。 按照表2所示评估剥离后光纤的洁净度和完整性。 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次数进行剥离,计算各试样的平均洁净度等级,修约到最接近的整数

表2洁净度等级评估表

平均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值 光纤应无断裂

12.2.8待规定细节

GB/T 7424.232021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剥离设备的类型; b) 平均保温时间; c) 剥离工具的温度; d) 剥离速度; e) 剥离长度; f) 试样预处理; g) 要求的平均洁净度等级; h) 光纤带芯数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剥离设备的类型; b) 平均保温时间; c) 剥离工具的温度; d) 剥离速度; e) 剥离长度; f) 试样预处理; g 要求的平均洁净度等级; hy 光纤带芯数

12.3方法G10C:被覆光纤的可剥性

本试验确定被覆光纤的剥离力的稳定性。 包括评价两类被覆层的试验:紧被覆光纤和松被覆光纤,紧被覆光纤的被覆层和光纤的外涂覆层 紧密接触,松被覆光纤中的被覆层可以抽动并不完全接触光纤涂覆层。

设备应符合方法G10A的要求。 光纤剥离设备应有足够的间隙以容纳将要剥离的被覆层。 在松被覆情况下,光纤剥离设备的切割面尺寸应使被覆层里面的光纤涂覆层不被切割,或者不因 操作而受损害。

遵循方法G10A的程序。 如果比较未老化和老化后的试样,则遵循方法G10A的意图,执行如下的程序: a)为以后的试验留出未老化的对照试样; 按照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对被覆光纤老化,老化时被覆光纤可处在光缆中或具有代表性的实验 室环境(适当填充)中,按照GB/T7424.22一2021方法F9进行老化; 老化之后,从光缆或实验室环境取出试样; 按照方法G10A剥离对照试样和老化后的试样

被覆光纤应满足详细规范中的可剥离性或可剥离稳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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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 光缆预处理,如果有的话; b) 光纤处理; C 恢复时间和预处理: d)剥离力的允许变化量或最大/最小剥离力。

13方法G11:松套管和微管的拉伸性能试验

13.1方法G11A:松套管和微管的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品(例如未经过老化处理),以及一种或多种加速老化处理(当需要时),试验条件在相关光缆产品规范中 现定。 当按照GB/T2951.12一2008要求对制备好的试样进行老化处理时,需老化处理的试样应取自紧 靠未老化试验用试样后面一段。老化和未老化试样的拉力试验应连续进行。 注1:本试验包含在GB/T2951.11—2008中。 如有必要,为了增加试验的可靠性,推荐由同一操作人员,使用同一种测试方法,在同一个实验室同 台机器上对老化和未老化试样进行试验。 注2.在13.1.2到13.1.5中.松套管的描述也包括微管

13. 1.2. 1概述

从母段受试松套管 个老化前拉伸试验用试样和至少5个按要 交进行各种老化处理用的试样。应注意制备每个试样的取样长度要求100mm 有机械损伤的任何试样应不能用于试验

13.1.2.2试样处理

13.1.2.2试样处理

13.1.2.2.1高温处理

试样在高温下的处理应按如下方式进行: 对于亚铃试样: ·将松套管从光缆上取下后,在冲切成哑铃型之前进行处理; ·当试样需要磨平(或削平)以得到平行表面时,则在磨平(或削平)之后进行处理, 一对于管状试样,取出光纤和任何填充复合物(如果有的话),在试样上标上拉力试验测量用的标 记线之前对试样进行处理。 当有关光缆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更高温度处理时,其光缆产品标准应规定处理的温度和时间。在有 美问需要重新试验时,试样应在70℃土2℃下或者在低于光缆最高工作温度下放置24h。 注:高温处理不是老化处理。当需要时,它被用作确保试件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一种方式。在a)相关光缆产品规范 中要求试件在高温下处理时;或b)对试验结果有疑问时,需要重复试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高温处理只适用 于在任何后续处理(老化、兼容性测试、浸矿物油等)之前从光缆上取出的试样

试样在高温下的处理应按如下方式进行: 对于亚铃试样: ·将松套管从光缆上取下后,在冲切成哑铃型之前进行处理; ·当试样需要磨平(或削平)以得到平行表面时,则在磨平(或削平)之后进行处理, 一对于管状试样,取出光纤和任何填充复合物(如果有的话),在试样上标上拉力试验测量用的标 记线之前对试样进行处理。 当有关光缆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更高温度处理时,其光缆产品标准应规定处理的温度和时间。在有 可需要重新试验时,试样应在70℃土2℃下或者在低于光缆最高工作温度下放置24h。 注:高温处理不是老化处理。当需要时,它被用作确保试件稳定性和一致性的一种方式。在a)相关光缆产品规范 中要求试件在高温下处理时;或b)对试验结果有疑问时,需要重复试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高温处理只适用 于在任何后续处理(老化、兼容性测试、浸矿物油等)之前从光缆上取出的试样

13.1.2.2.2室温处理

13.1.2.3试样制备

13.1.2.3.1哑铃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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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有的试件应避免阳光的直射,并在23℃土

哑铃试样的制备按如下要求进行。 a)应尽可能使用哑铃试样。将受试松套管轴向切开,制取哑铃试样。 b 每个受试松套管应切成适当长度的条形试样,在条形试样上标上记号,以识别取自哪个受试松 套管及其在原始受试松套管上彼此相关的位置 C 条形试样应磨平或削平,以便在下面提到的标记线之间具有平行的表面。磨平时应注意避免 过热,削片机的实例见13.1.3。对于PE和PP材料松套管,应只能削平而不能磨平。磨平或 削平后,包括毛刺的去除,试条厚度应不小于0.8mm,不大于2.0mm。如果无法制得厚度满 足此范围的哑铃试样,则应使用管状试样。如果管状试样也无法制备,则可以使用厚度小于 0.8mm的哑铃试样,但是拉伸速度应为25mm/min。试验报告中应注明不符合规定厚度范 围的哑铃试样的情况及其测试结果。 d)对于某些试验,可能需要最小厚度。 注1:例如按照GB/T2951.21一2008进行的耐臭氧试验和浸矿物油试验。 e)然后应从每个制备好的条形试样上冲切如图8所示的哑铃试样,如有可能,应并排冲切两个哑 铃试样

f)为了提高试验结果的可靠性,推荐采取下列措施: 1)冲模宜非常锋利以减少试样上的缺陷。 2)在条形试样和底板之间宜放置一个硬纸板或其他适当的垫片。该垫片在冲切过程中可能 被冲破,但不会被冲模完全切断。 3)宜避免试样两边的毛刺。 对于冲出带毛刺的哑铃试样的材料,可采取下列方法: 1)冲模两端应有一个2.5mm宽,2.5mm高的凹槽(见图9); 27 冲制的哑铃试样两端仍与按b)要求制备的条形试样连接在一起(见图10); 采用13.1.3的设备,则可切掉多余的0.10mm到0.15mm厚度,以除去由哑铃冲模引起 的可能出现的毛刺。上述操作结束后,应将哑铃试样的两端从条形试样上切开,取出哑铃 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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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当松套管直径太小不能用图8冲模冲切试样时,应用图11所示的小冲模从制备的条形试样上 冲切哑铃试样。 i) 拉力试验前,在每个哑铃试样的中央标上两条标记线。其间距离:大哑铃试样为20mm;小哑 铃试样为10mm。 j 允许哑铃试样的两端不完整,只要断裂点发生在标记线之间。 注2:在使用接触式引伸计的情况下,在所需间距处预先设定的夹持被视为构成了一个标记线

[10带凹槽冲模冲压的

13.1.2.3.2管状试栏

管状试样的制备按如下要求进行。 a)只有当松套管尺寸不能制备哑铃试样时才应使用管状试样。 D 受试松套管应被切成约100mm长的小段,抽出光纤和任何的填充复合物,注意不要损伤松套 管。每个管状试样应标上记号,以识别取自哪个受试松套管及其在受试松套管上彼此相关的 位置。 ) 拉力试验前,每个管状试样应在中间部位标上两个标记线,间距为20mm。

13.1.2.4截面积的测量

13.1.2.4. 1哑铃试样

GB/T 7424.232021

每个试样的截面积是试样宽度和测量的最小厚度的乘积,试样的宽度和厚度应按如下方式测量。 宽度: ·任意选取三个试样测量它们的宽度,取拉伸区域的最小值作为该组哑铃试样的宽度; ·如果对宽度的均匀性有疑问,则应在三个试样上分别取三处测量其上、下两边的宽度,计 算上、下测量处测量值的平均值。取三个试样的9个平均值中的最小值为该组哑铃试样 的宽度; ·如还有疑问,应在每个试样上测量宽度。 厚度: ·每个试样的厚度取拉伸区域内三处测量值的最小值; ·应使用光学仪器或指针式测厚仪进行测量,测量时接触压力不超过0.07N/mm"; ·该仪器测量厚度时的误差应不大于0.01mm,测量宽度时的误差应不大于0.04mm; ·如有疑问,并在技术上也可行的情况下,应使用光学仪器。或者也可使用接触压力不大于 0.02N/mm的指针式测厚仪; 如果哑铃试件的中间部分成弧状,可使用带合适弧形测量头的指针式测厚仪

13.1.2.4.2管状试样

在受试松套管中间制备试样,然后根据式(5)、式(6)或式(7)中任一种计算其截面积A: 方毫米(mm²)。如有疑问,应使用式(6)或式(7)计算试样截面积。 一根据截面积尺寸计算

1000m A d xl

中: m一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修约到小数点后三位; d一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修约到小数点后三位; l一一长度,单位为毫米(mm),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 其中,试样的质量宜用分辨力0.1mg的分析天平称量;试样的密度按照GB/T2951.13一2008 中第8章要求在同一受试松套管的另一个试样上测量;试样的长度宜用刻度千分尺或游标卡 尺测量,测量时尽量减小接触压力。 根据体积和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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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V一一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 l一一长度,单位为毫米(mm),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 其中,可用将试样浸入酒精中的方法测量体积。将试样浸入酒精中时,应小心避免在试样上产 生气泡,

13.1.2.4.3截面积和老化的测定顺序

等老化的试样,截面积应在老化处理前测量

13.1.2.5 老化处理

每一组要求进行老化处理的试样,应在相关光缆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按照GB/T 2008规定在最少5个试样(见13.1.2.1)上进行

应使用经过校准的拉伸试验机。 对于管状试样,为了避免夹持对试样造成的损伤,以及得到稳定的试验结果,推荐在试样夹持中采 用以下方式: 使用外径和松套管内径近似的刚性插人件; 使用和松套管直径形状接近的夹具。 注:由于松套管具有一种刚性特性,当使用普通夹具时,其结构很容易在夹持部分断裂,从而将导致从机械评估中 得到不一致的结果。 削片机实例见图12所示。 两个滚轮均是钢制成,一个局部有凹槽(1),另一个外面有一圈橡胶(2),推动窄条(3)朝一个非常锋 利的固定的或移动的刀片(4)(外科手术刀级)移动 窄条被轴向切成两部分:(5)部分被用来切取试件,(6)部分舍弃。 如有必要,(6)部分的厚度可以减小至0.1mm。为做到这一点,应考虑所制备的材料的性质和刀片 的维护。 如果窄条(3)有撕裂或擦伤的痕迹

说明: 钢制滚轮,局部有凹槽; 钢制滚轮,表面有橡胶圈 3——案条:

图12试样制备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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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步骤应按如下规定进行: a)试验温度 试验应在23℃±5℃温度下进行。 b) 夹头之间的间距和拉伸速度 拉力试验机的夹头可以是自紧式夹头,也可以是非自紧式夹头。夹头之间的总间距约为: 1)如图11的哑铃试件 34mm; 2)如图8的哑铃试件 50mm; 3)用自紧式夹头试验时,管状试件 50mm; 4)用非自紧式夹头试验时,管状试件 85mm。 拉力试验机的拉伸速度应为250mm/min士50mm/min,但PE和PP松套管除外。有疑问 时,拉伸速度应为25mm/min±5mm/min。 PE和PP,或含有这些材料的松套管,拉力机的拉伸速度应为25mm/min士5mm/min。但在 进行例行试验时,允许拉伸速度达到250mm/min士50mm/min。 C 测量 试验期间测量并记录最天拉力。同时在同一试样上测量断裂时,应记录两个标记线之间的 距离。 在夹头处拉断的任何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作废,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至 少需要4个有效数据,否则试验应重做,

13.1.6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如需要时,预处理松套管; b)哑铃试件和管状试件的尺寸 c)受试试样数。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a)如需要时,预处理松套管; b)哑铃试件和管状试件的尺寸; c)受试试样数。

13.2方法G11B:松套管和微管的低温伸长率

本试验目的是测定松套管和微管在低温下的伸长率。 注1:本试验包含在GB/T2951.14—2008中。 注2:在13.2.2到13.2.6中,松套管的描述也包括微管

每个受试松套管应取两根适当长度的试样

13.2.2.2试样制备

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测量

所有护层剥去后,应沿轴向切开受试松套管,然后取出光纤和任何填充复合物(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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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径大于12.5mm的圆形截面的松套管和扇形截面够大的松套管适合制备13.1.2.3.1中描述的哑 铃试样。而直径较小的松套管,在不可能制备哑铃试样时适合制备13.1.2.3.2中描述的管状试样来测 试性能。 若松套管内外表面均光滑,且其规定的平均厚度不超过2.0mm,则松套管不必磨平或削平。厚度 超过2.0mm的试样或者内壁有压痕或凸脊的试样应磨平或削平,以获得两个光滑的平行表面,其厚度 应不天于2.0mm,不小于0.8mm。如果从原始试样上不能获得厚度0.8mm的试样,则应充许最小厚 度为0.6mm。磨平或削平时应注意避免松套管过热和受到机械损伤。 所有条形试样应在23℃士5℃温度下放置至少3h。 然后,沿着每根条形试样的轴向冲切出两个按图8或如有必要按图11的哑铃试样;如有可能,应并 排冲切两个哑铃试样。 如果使用的设备允许在试验时直接测量标记线之间的距离,则应按13.1.2.3.1规定,在哑铃试样上 标出标记线,

试验可在带低温装置的拉力机上进行,或在置于低温箱内的拉力机上进行 如果使用液体制冷剂,则在规定试验温度下的处理时间应不小于10min。 当试验设备和试样一起在空气中冷却时,冷却到规定温度后保持时间应至少为4h。如果试验设 各已预冷,冷却到规定温度后保持时间可缩短至2h。如果试验设备和试样均已预冷,则将试样固定在 式验设备上冷却到规定温度后保持时间应不小于1h。 如用混合液制冷,则该液体应不损伤松套管

拉力机的夹头应是非自紧式的。在预冷的两个夹头中,哑铃试样被夹住的长度应是一样的。 如果试验时直接测量标记线之间的距离,则夹头之间的自由长度对于这两种哑铃试样均应为 omm左右。 若是测量夹头间的位移,则对于图8的哑铃试样,其夹头间的自由长度应为30mm士0.5mm;对于 图11的哑铃试样,其夹头间的自由长度应为22mm士0.5mm。 拉力机的拉伸速度应为25mm/min±5mm/min。 试验温度应符合相关光缆产品规范的规定。 伸长率应用拉断时标记线间的距离,或拉断时夹头间的距离来确定。 伸长率应用标记线间距离的增值与原始距离20mm(或若是图11哑铃试件时应为10mm)之比来 十算,以百分比表示。 如果采用测量夹头间距离的增值与原始距离之比计算伸长率的方法,则原始距离对图8的哑铃试 应为30mm,对图11的哑铃试样应为22mm。当采用这种方法时,应在试样从试验设备上取下来之 前进行测量。如试样部分地滑出夹头,则此试验数据作废。计算伸长率至少应有三个有效数据,否则试 检应重做。 除非另有规定,有效的试验结果均不得小于50%。在有争议时,应采用测量标记线间距离的方法

GB/T 41744-2022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松套管应满足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伸长率

13.2.6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如需要时,预处理松套管: b)试验温度; c)哑铃试件和管状试件的尺寸; d)受试试样数

GB/T 7424.232021

GB/T7424.232021

MH/T 5012-2022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7424.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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