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8-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03/T 18-2019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ICS29.200 k 81
DB4403/T18201
defortheconstructionofEVcharginginfrastructureontheroadside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JT50-053-2006 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工程验收规程DB4403/T182019
引言 TTT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规划及选址 供配电系统 3 充电设备 消防安全 监控系统 施工和验收
DB4403/T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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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划及选址、供配电系统、 充电设备、消防安全、监控系统、施工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侧电动汽车分体式非车载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施工验收,
GB/T18487.1、GB/T19596、GB/T29317、NB/T33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体式玄由机n i+ +w ahar
分体式充电机splittypecharger
DB4403/T18—2019 将功率变换单元与充电终端在结构上分开,二者间通过电缆连接的非车载充电机。 3. 2 充电终端chargingterminal 分体式充电机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由充电电缆、车辆插头和人机交互界面组成,也可包含有 通信等部件。 3. 3 自动充电 automatic charging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 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 3. 4 待机模式standbymode 当无车辆充电和人员操作时,充电机仅保留后台通讯、状态指示灯等基本功能的状态, 3. 5 待机功耗 standbypowerconsumption 充电机处于待机模式时的输入有功功率。 3. 6 恒功率输出 constantpower output 在一段或多段输出电压范围内,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能够保持恒定功率输出。 3. 7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 transmission control unit 通过软硬件接口与相应输入/输出组件连接,完成人机显示、计量计费、支付、数据加解密 充电设备启停、广告流媒体播放控制与管理、与电动汽车智能充电信息平台通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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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充电设施的规划应与城市申低压配电网规划、建设密切结合,以满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和 自动化的要求。 4.1.2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车辆的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和道 路侧停车位的布局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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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充电终端宜建设在交通畅通路段附近,全天准停的路边停车位,不宜选在交义路口。 4.2.2充电终端建设的路边停车位处宜有路牙且充电终端外廓的垂直线与路沿石之间距离不应小于 25cm,同时宜采取必要的防撞措施;宜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满足夜间运营需求。 4.2.3充电终端应建设在路边停车位中间,正面朝向道路。充电电缆及车辆插头应从充电终端侧面引 出。 4.2.4充电设施的选址应充分预留低压配电系统、分体式主机的安装位置,低压配电系统及分体式主 机可安装在绿化带等不影响公共安全及人员不易触碰的位置。 4.2.5充电设施的分体式主机的建设应远离居民小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噪音骚扰。 4.2.6充电设施宜考虑集中建设及管理,所选地点宜可建设6个或以上充电终端。 4.2.7充电设施的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点。 4.2.8充电设施不应建设在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4.2.93 充电设施不宜选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 的下风侧。
5.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966一2014、GB/T51313一2018的有关规定。 5.2充电设施接入配电网要求应符合GB/T36278一2018的有关规定。
充电设备应满足纯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需求,应选择分体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 充电设备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的要求
6. 2. 1通信功解
充电设备通信功能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的要求 充电机应具有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6.2.2绝缘检测功能
充电设施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能够相互配合,并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附 录B.4.1和B.4.2的要求,且实现以下功能: a)每次充电前应检测直流输出接触器(K1、K2)的外侧电压: 一若电压测量值超过土10V时,应停止绝缘检测流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一若电压值正常,则对内部(含充电电缆)进行绝缘检查和短路检查; b)当充电电缆损坏时,应能检测出异常情况,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JTS 320-2-2018 通航建筑物维护技术规范DB4403/T182019
6.2.3车辆插头归位检测功能
6.2.4综合控制管理单元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应实现以下功能: a)支持软加密应用; b)具备接入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信息平台的条件。
6. 2. 5 计量功能
公用型充电机应具有对充电电能量进行计量的功能,计量功能应符合GB/T29318的规定。 公用型充电机应按JJG1149一2018的要求检定合格 面向电网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设施的供配电侧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久
GB/T 51331-2018 煤焦化焦油加工工程设计标准6. 2. 6 远程启停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远程启停控制功能,能够通过远程控制启动和停止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