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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934-2014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R61/T9342014
表1银行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
GB 50160-2008(2018年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DB61/T93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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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1± 一般要求
6.1.2设计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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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1一般要求
a 摄像机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300Lx;在环境照度较低区域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或采用补 光措施,增设辅助照明后,监控区域的最低照度应≥5Lx。 6) 出入口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地辨别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及机动车号牌。人员面部的有效画 面宜大于监视器显示画面的1/60。 c) 在正常工作照明条件下系统图像质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模拟标清实时显示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应≥300TVL,信噪比≥36dB,其回放图像中心水平 清晰度应≥270TVL,黑白电视灰度等级≥8级。 2 数字标清视频图像单路画面像素数量≥704×576,单路显示基本率≥25fps,其回放图 像像素数应≥704×576,黑白电视灰度等级≥8级。 3 准高清视频图像单路画面像素数量≥1280×720(720P),单路显示基本顿率≥25fpS,实 时显示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应≥600TVL,其回放图像像素数应≥1280×720(720P),回放 图像中心水平清晰度应≥600TVL;黑白电视灰度等级≥11级 4 高清视频图像单路画面像素数量≥1920×1080(1080P/i),单路显示基本顿率≥25fps, 实时显示彩色电视水平清晰度应≥600TVL,其回放图像像素数应≥1920×1080 (1080P/i),回放图像中心水平清晰度应≥600TVL,黑白电视灰度等级≥11级。 5)监视图像主观评价应≥4级要求,回放图像主观评价≥3级要求。 d) 监视图像信息应具有原始完整性,记录的视频图像特征信息应连续、无丢失。 e 前端数据宜采用分布式存储,重要数据应能集中备份。 记录图像的回放效果应满足资料的原始完整性,视频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90d;经复核后的 报警图像应长期保存,重要图像应备份存储。 g 当报警发生时,系统应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 系统应具有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实现联动的功能。 i)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联网宜采用专用网络,利用其他传输网络时,应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各营业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监控中心联网,并宜符合GB/T28181的规定。 k 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与城市监控报警联网平台的联网应符合GB/T28181的规定。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GB50395的规定
6.2.2设计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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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设计安装要求
e)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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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巡查系统主要由信息标识(信息装置或识别物)、数据采集、信息转换传输及管理终端等 组成。 b) 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 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系统断电不应丢失所存储的巡查信息。 d) 识读响应时间应≤1s。 e) 采集装置存储巡查信息量应≥4000条。 f) 信息的存储应≥90d。 g 系统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的规定。
6.6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应符合GA/T761的规定。
应建立集中管理的监控中心,各营业场所应建立分控中心。监控中心和分控中心应支持多个、 多级的级联架构,各系统均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b 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应具有电子地图、信息共享、系统联动、预案设置、 权限分配、系统管理等功能。 应对营业网点的前端报警控制器状态实时监控,应在授权状态下支持对前端报警控制器的布、 撤防等远程控制,可支持辖区批量布、撤防控制,可按照时间、机构类型进行自动或手动布撤 防控制。 应能对营业网点的前端图像实时监控、支持对摄像机的远程控制。 e) 应具备与前端用户双向主动呼叫对讲、直接喊话等功能。 巧 监控中心和分控中心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进行内外联络的通讯手段。应设置可视对 讲装置,并留有向上一级接警中心报警的通信接口。 名 应具有将视频图像和报警信息转发属地公安机关的接口。 h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和防眩光措施。 监控中心的供电、接地与雷电防护设计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银行营业场所透明防护屏障应符合GA518的规定。 银行业务库的实体防护应符合GA858的规定。
6.8.2设计安装要求
银行营业场所的墙体为玻璃幕墙的,应采用以下至少一种防护措施: 1)玻璃幕墙上粘贴防爆膜,膜厚≥0.2mm。 2)安装金属防护栏,栏杆钢筋直径应≥12mm,间距应≤150mm×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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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3其他要求
a)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的规定。 防弹玻璃应符合GB17840的规定。 C 防弹复合玻璃应符合GA165的规定。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应符合GA576的规定。
银行业务库的安防要求应符合GA858的规定
6.10离行式ATM、CDM、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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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离行式自助银行
6.12银行自助服务享
银行自助服务亭的安全防范要求应符合GA1003的规定。 b) 应保证其整体与地面牢固连接,并隐藏连接装置。 安装地面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厚度≥400mm,面积不少于其占地面积的1.2倍。连接件埋 入深度≥300mm。
6. 13. 1一般要求
a)防护舱由舱体、舱门、锁具及报警、视频监控装置组成。 应具有进人自动锁舱功能。宜能远程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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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具有语音告知功能。 舱内宜具有与远程监控中心语音通信的功能。 远程监控中心应能看清舱体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舱内技防设施应具有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联网接口。 舱内宜具有电磁屏蔽功能。 防护舱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防护舱高度应≥2m。舱底应留有100mm200mm的空隙。 防护舱框架应与地面和墙体牢固固定。与墙体固定点≥2个,固定螺栓直径≥10mm,并隐 藏连接装置。 3 防护舱体框架应采用不锈钢、冷轧钢板等一次拉伸成型的型材,壁厚≥1.5mm。舱体框架 的宽度和厚度应≥60mm×60mm,舱门框架宽度和厚度应≥60mm×40mm,框架之间连接应采 用焊接方式。框架凹槽一次成型,凹槽中嵌入具有防暴功能的透明材料,嵌入深度≥15mm 并用防热胀冷缩密封灌胶固定。 具有防暴功能的透明材料选用夹胶玻璃时,单层厚度应≥5mm,框架凹槽宽度≥12mm
6.13.2设计安装要求
舱门应使用铰链与门框连接,由内向外开启,并安装自动闭门装置。 b) 舱门顶部框架应用横梁加固。 c) 舱门内外应安装开锁按钮。 d 应在防护舱体外端隐蔽处安装紧急开锁装置。 e) 防护舱应安装语音提示装置。 f) 舱内应安装与监控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 g) 室内安装的防护舱不宜封顶,封顶的防护舱应安装通风和照明装置
8 联网系统应能支持客户端/服务器(C/S)和/或浏览器/服务器(B/S)结构。 银行营业场所各网点的视频联网系统宜满足GA/T669.1的规定。 C 传输网络应符合GB50348和GB/T16676的规定。
6.14. 2 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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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按照指定通道进行视音频的实时调阅,自动或手动轮切换显示。应能根据时间段,自动 切换不同类型的分组视音频。 应能支持对显示视频的缩放、抓拍和录像。 上下级监控中心之间应支持双向语音对讲,监控中心与前端、用户端之间宜支持双向语音对讲 系统宜支持网络对讲。 k 应能同时记录多个监控现场的音频信号,并能按照指定设备、指定监控现场监听任意一路音频 信号。 1 应能支持语音广播功能。 支持多路视音频数据网络同放,并支持视频抓顿。 n 文件检索、回放与下载。联网系统监控中心应能按监控现场、日期和时间、报警信息等检索条 件对前端设备视音频数据进行检索。并能支持视音频数据的下载播放和在线播放,支持下载的 断点续传。
6.15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平台
6.15.1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6.15.2宜适用于多种操作系统。 6.15.3系统应支持多类型的数据库访问、多方式存储、视频分发、报警转发等功能。 6.15.4基本功能:
6.15.4.1系统管理
1) 应能对用户进行分类、分级、认证、授权和增删。 2) 不同的用户应设定不同的操作权限。 3 用户认证应采用密码,宜采用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 4 每个客户端应与用户进行绑定。 5)密码应设置有效期,有效期不得超过90d。
1)应能注册合法设备,监测接入设备的合法性,记录用户的访问和操作。 2) 应能在线检测联网系统内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定时记录日志。 3) 应具有设备故障报警、显示,故障诊断、定位等功能。 4)联网系统内设备的时钟应同步,24h内应校时1次,校准时钟应采用北京时间
1)联网系统日志应包括运行日志和操作日志,并具有日志信息查询和报表制作等功能。 2) 运行日志应能记录联网系统内设备启停、自检、异常、故障、恢复等状态信息及发生时间。 3) 操作日志应能记录用户进入、退出系统的用户名、时间、修改参数以及布、撤防、巡检 下载、接处警等主要操作信息。 4 宜具有对日志、报表和设备运行状态分类汇总和分析的功能。 5 日志应不可算改,应定时备份
6. 15. 4. 2系统应用
1)应有设置、显示报警处置预案的功能。 2) 应能实时接收报警信息,联动报警处置预案,将报警信息及时分发给相应的用户。 3) 应具有多种报警显示方式。 4)应能与视音频、出入口控制等子系统实现报警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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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系统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防雷接地设计
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7.1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7.1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7.2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要求应满足附录A的要求。
8.1安全防范系统完工后,系统应试运行,试运行正常连续运行时间≥30d。 8.2试运行正常后应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 8.3安全防范系统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GB 50348、GA 308的规定。
9.1建设(使用)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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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应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系统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规章制度,建立维护保养工作的长交 保证系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系统防范效能。 9.1.2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列支用于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的专项经费,确保系统维护保养工 利开展。
9.1.3应提供有利于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的技
a)工程峻工文件(设计方案、器材设备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 联动关系表、施工记录、系统验收报告等)。 工程竣工图纸(系统原理图、传输拓扑图、前端设备布防图、管线敷设图、监控中心布局、接 线图等)。 C 系统运行及维保记录(系统运行情况记录、系统检查记录、系统改造说明或记录、维护保养记 录、故障处置记录等。
9.2维护保养单位要求
9.2.1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2.2安全防范系统的维护保养单位承接维护保养项目时,应具有同类、同规模项目的设计施工或维 护保养服务经历,并具备协助建设(使用)单位建立、完善系统运行应急预案的能力。 9.2.3应组建专门的维护保养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业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a 对于从事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维护保养单位应坚持“先审查、后录用”的原则, 并登记备案。 b) 应参加省级(含)以上安全防范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方 可上岗。 9.2.4应配备与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相适应的器具、设备和仪器仪表等。 9.2.5应与建设/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责任与措施。 9.2.6应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服务体系,包括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维护保养服务规程、质量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要求等。 9.2.7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向建设/使用单位提出关于系统/设备升级、改造的 合理化建议。 9.2.8维护保养单位的维修维护次数、响应时间等应满足合同的相关规定
10.1系统管理、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培训、考核。 0.2系统管理和操作使用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防范业务培训,应能掌握系统运行的基本技能,宜取得 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0.3维护保养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防范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应取得技防培训合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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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应按照“设计任务书的编制→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论证 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正式设计)”的流程进行。 对于新建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应向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单位提供建筑概况、电气和管 由等设计资料。
A.2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A.2.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安全防范需求,提出设计任务书。
A.2.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安全防范需求,提出设计任务书。 A.2.2设计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任务来源。 b) 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c)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与要求。 d) 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功能需求、性能指标、监控中心要求、培训和维修服务等)。 e) 建设工期。 f) 工程投资控制数额及资金来源。
3.1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编制现场勘察报告。 3.2 现场堪察除应符合GB50348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了解防护对象所在地以往发生的有关案件、周边噪声及振动等环境情况。 b) 了解监控中心和/或报警接收中心有关的信息传输要求。 c 应仔细了解各受控区的位置及其出入限制级别。 d) 了解每个受控区各出入口的现场情况。 e) 执行部分需采用闭锁部件的还应了解被控对象的结构情况。
A.4.1初步设计的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 b) 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c) 设计任务书。 现场勘察报告、相关建筑图纸及资料。
A.4.2初步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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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区域的划分、前端设备的布设与选型。 中心设备(包括控制主机、显示设备、记录设备等)的选型。 d) 信号的传输方式、路由及管线敷设说明。 e 监控中心的选址、面积、温湿度、照明等要求和设备布局。 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供电、防雷与接地等的说明。 g 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关系(如联动、集成方式等)。 h) 系统建成后预期效果说明和系统扩展性的考虑。 对人防、物防的要求和建议。 j) 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应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培训承诺。 A.4.3 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器材清单和工程概算书。 A.4.4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A.4.4.1 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项目概述、布/设防策略、系统配置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A.4. 4.2 设计图纸应包括系统图、平面图和监控中心布局示意图及必要说明。 A.4.4.3 设计图纸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图纸应符合国家制图相关标准的规定,标题栏应完整,文字应准确、规范,应有相关人员签 设计单位盖章。 b) 图例应符合GA/T74的规定。 在平面图中应标明尺寸、比例和指北针。 d) 在平面图中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4 系统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要设备类型及配置数量, b) 信号的传输方式、系统主干的管槽线缆走向和连接设备关系。 ) 供电方式。 d) 接口方式(含各子系统之间、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关系)。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5 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应标明监控中心的位置及面积。 b) 应标明前端设备的布设位置、设备类型和数量等。 ) 管线走向设计应对主干管路的路由等进行标注。 d) 对安装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宜提供安装示意图等工艺性图纸。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6 监控中心布局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平面布局和设备布置。 b) 线缆敷设方式。 c 电源的供电要求。
a) 主要设备类型及配置数量。 信号的传输方式、系统主干的管槽线缆走向和连接设备关系。 c) 供电方式。 d) 接口方式(含各子系统之间、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关系)。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5平面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标明监控中心的位置及面积。 b) 应标明前端设备的布设位置、设备类型和数量等。 C) 管线走向设计应对主干管路的路由等进行标注。 d) 对安装部位有特殊要求的,宜提供安装示意图等工艺性图纸。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6监控中心布局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平面布局和设备布置。 b) 线缆敷设方式。 c) 电源的供电要求。 d) 主要设备器材清单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A.4.4.7按照工程内容,根据GA/T70的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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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初步设计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包括安全防范系统 初步设计进行方案论证。风险等级较高或建设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由行业 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论证。
A.5.2方案论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CECS 435:2016 烟系统组合风阀应用技术规程a)设计任务书。 b) 现场勘察报告。 c) 初步设计文件。 d) 主要设备材料的型号、生产厂家、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3方案论证应包插内容加下
5.3方案论证应包括内容如下: a) 系统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b) 系统设计的总体构思是否合理。 c) 设备的选型是否满足现场适应性、可靠性的要求。 d) 系统设备配置是否符合防护级别的要求。 e) 信号的传输方式、路由及管线敷设是否合理。 f) 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供电、防雷与接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g 系统的可扩展性、接口方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h) 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A.4.3和A.4.4的规定。 i 建设工期是否符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工程概算是否合理。 k 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其售后服务承诺和培训内容是否可行。 1 方案论证应对第A.5.3条的内容做出评价,形成结论(通过、基本通过和不通过),提出整改 意见,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A.6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正式设计)
A.6.1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初步设计文件。 b) 根据方案论证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设计单位所做出的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整改措施。 A.6.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工程预算书。 A.6.3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对初步设计说明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包括设备器材的施工工艺说明、管 线敷设说明等。并落实整改措施。 b 施工图纸应包括系统图、平面图和监控中心布局图及必要说明,并符合第A.4.4条第3款的规 定。 系统图应在第A.4.4条第4款的基础上,充实系统配置的详细内容,标注设备数量、编号,标 注管线敷设方式、管材规格及数量,补充接线图,系统内的供电设计等。 A.6.4 平面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前端设备设防图应正确标明设备器材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设备编号、探测器探测的距离及覆 盖范围等,并列出设备统计表。 前端设备设防图可根据需要提供安装说明和安装大样图。 C 管线敷设图应标明管线的敷设安装方式、型号、路由、数量,末端出线盒的位置高度等。分线 箱应根据需要,标明线缆的走向、端子号,并根据要求在主干线路上预留适当数量的备用线缆 并列出材料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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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管线敷设图可根据需要提供管路敷设的局部大样图。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4.6.5 监控中心布局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监控中心的平面图应标明控制台和显示设备的位置、外形尺寸、边界距离等。 b) 根据人机工程学原理,确定控制台、显示设备、机柜以及相应控制设备的位置、尺寸。 c) 根据控制台、显示设备、设备机柜及操作位置的布置,标明监控中心内管线走向、开孔位置; d 标明设备连线和线缆的编号。 e) 说明对地板敷设、温湿度、风口、灯光等装修要求。 f) 其他必要的说明:按照施工内容,根据GA/T70的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书。
e) 其他必要的说明。 6.5 监控中心布局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监控中心的平面图应标明控制台和显示设备的位置、外形尺寸、边界距离等。 b) 根据人机工程学原理,确定控制台、显示设备、机柜以及相应控制设备的位置、尺寸。 c) 根据控制台、显示设备、设备机柜及操作位置的布置,标明监控中心内管线走向、开孔位置; d) 标明设备连线和线缆的编号。 e 说明对地板敷设、温湿度、风口、灯光等装修要求。 其他必要的说明:按照施工内容,根据GA/T70的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书
DBJ/T15-88-2011 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A.6.5监控中心布局图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