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70.5-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第5部分:湿热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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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7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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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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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70.5-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70.5-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第5部分:湿热试验设备

1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GB/T5170.5—2016 代替GB/T5170.5—2008

DB13/T 5056-2019 高速公路桥涵预防性养护技术规范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Inspectionmethodsforenvironmentaltesting equipments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productsPart5:Dampheattestingequipments

GB/T5170.52016

本部分是GB/T5170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5170.5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湿热试验设备》,与 GB/T5170.5一200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范围由原来的“所用试验设备的首次检验/验收检验和周期检验”修改为“所用试验设备的检 验。”(见第1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GB/T6999—1986、GB/T16839.1、IEC60751,增加了GB12348 2008、GB/T2423.50(见第2章); 检验项目修改为以列表形式给出(见第4章); 检验项目“升降温特性”修改为“交变湿热特性”(见表1); 删除了检验项目“每5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 在“检验用主要仪器及要求”章节中,温度测量系统由原来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k二2)不 大于被检温度允许偏差的三分之一”,修改为“最大允许误差一般不超过士0.2℃”:湿度测量

GB/T 5170.5=2016

系统由原来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不大于被检湿度充许偏差的三分之一”,修改 为“最大允许误差一般不超过士2%RH”(见表2); 重新整理了检验方法章节的结构层次,并增加了检验温度值、相对湿度值的选择(见8.1.2); 增加了检验报告应至少包含的信息(见9.3); 删除了原附录A“检验项目的选择”; 将原规范性附录的附录B“干湿表法测量相对湿度”,修改为资料性附录的附录A“干湿球温度 计测量相对湿度的方法”,并修改了相应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五所环境仪器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 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 开究院、无锡苏南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伍伟雄、谢晨浩、黄开云、吕国义、刘世念、倪一明、谢凯锋、苏伟、蔡锦文, 籁文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170.5—1985,GB/T 5170.5—1996,GB/T 5170.52008

GB/T5170.5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

GB/T5170的本部分规定了湿热试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用仪器及要求、检 验负载、检验条件、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周期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对GB/T2423.3、GB/T2423.4、GB/T2423.16、GB/T2423.50所用试验设备的检 验。本部分也适用于类似试验设备的检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4E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12h 循环) GB/T2423.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J和导则:长霉 GB/T2423.50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y:恒定湿热主要用于元件的加速试验 GB/T2424.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温度/湿度试验箱性能确认 GB/T5170.1一201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检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12348一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本部分的检验项目见表1。

GB/T 5170.52016

检验用仪器及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仪器及要求

设备检验一般在空载条件下进行,如在负载条件下检验,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设备的检验负载应 满足以下条件: a 负载的总质量在每立方米工作空间容积内放置不超过80kg; 负载的总体积不大于工作空间容积的五分之一; C 在垂直于主导风向的任意截面上,负载面积之和应不大于该处工作空间截面积的三分之一,负 载放置时不可阻塞气流的流动。

检验负载的县体选择也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有关标准的规定

GB/T5170.52016

设备进行检验时的环境条件如下: a)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 气压:80kPa~106kPa 注:对大型设备或基于某种原因,设备不能在上述条件下进行检验时,可把实际气候条件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当有 关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时,可在该标准中另行规定

符合设备使用的电源要求。

合设备使用的电源要求

符合设备使用的用水要求

符合设备使用的用水要求,

设备进行检 设备周围无强烈冲击、振动、电磁场及腐蚀性气体存在; b)设备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影响

8.1温度偏差、相对湿度偏差检验

CNAS-AL06-2011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8.1.1测量点数量及位置

测量点数量及位置要求如下: )将设备空间定出上、中、下三个水平层面(简称上层、中层、下层),中层通过工作空间几何中心 点。将一定数量的温度、湿度传感器布放在其中规定的位置上,传感器不应受冷热源的直接 辐射; 测量点分别位于上、中、下三层,位置如图1温湿度测量点布放位置示意图所示; ) 温度测量点用A、B、C、D、E、F、G、H、J、O、K、L、M、N、U表示; 相对湿度测量点用Dh、Hh、Oh、Lh表示; e) 测量点E、O(O)、U分别位于上、中、下层的儿何中心; f 测量点A、B、C、D、K、L、M、N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遇有风道时,是指与送风 口和回风口的距离),但最大距离不大于500mm,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如果设备带有样 品架或样品车时,下层测量点可布放在样品架或样品车上方10mm处; 测量点F、G、H、J与设备内壁的距离分别为各自边长的1/10和1/2; 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2m时,温度测量点为A、B、C、D、O、K、L、M、N共9个,相对湿度测量 点为D、O、L共3个; 设备容积大于2m时温度测量点为A、B、C、D、E、F、G、H、J、O、K、L、M、N、U共15个,相对

测量点数量及位置要求如下: a)将设备空间定出上、中、下三个水平层面(简称上层、中层、下层),中层通过工作空间几何中心 点。将一定数量的温度、湿度传感器布放在其中规定的位置上,传感器不应受冷热源的直接 辐射; b) 测量点分别位于上、中、下三层,位置如图1温湿度测量点布放位置示意图所示; ) 温度测量点用A、B、C、D、E、F、G、H、J、O、K、L、M、N、U表示; 相对湿度测量点用Dh、Hh、O、Lh表示; e) 测量点E、O(O)、U分别位于上、中、下层的儿何中心; f 测量点A、B、C、D、K、L、M、N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各自边长的1/10(遇有风道时,是指与送风 口和回风口的距离),但最大距离不大于500mm,最小距离不小于50mm。如果设备带有样 品架或样品车时,下层测量点可布放在样品架或样品车上方10mm处; g 测量点F、G、H、J与设备内壁的距离分别为各自边长的1/10和1/2; h 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2m时,温度测量点为A、B、C、D、O、K、L、M、N共9个,相对湿度测量 点为D、O、L共3个; i) 设备容积大于2m时温度测量点为A、B、C、D、E、F、G、H、J、O、K、L、M、N、U共15个,相对

GB/T 5170.5=2016

湿度测量点为D、H、Oh、L共4个; 当设备容积小于0.05m或天于50m时,可适当减少或增加测量点,并在报告中注明; K 根据试验和检验的需要,可在设备工作空间增加对疑点的测量,并在报告中注明

8.1.2检验温度值、相对湿度值的选择

GB/T 37910.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验收等级 第1部分:钢、镍、钛及其合金图1温湿度测量点布放位置示意图

检验温度值、相对湿度值的选择如下: 用于GB/T2423.3试验时,选取标称的试验值30℃、85%RH(或93%RH),40℃、85%RH (或93%RH); D 用于GB/T2423.16试验时,选取标称的试验值29℃、95%RH; c) 用于GB/T2423.50试验时,选取标称的试验值85℃、85%RH; 用于GB/T2423.4试验时,选取GB/T2423.4规定的程序; 也可按用户要求选择检验的温度值和相对湿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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