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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0248.8-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安全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10248.8—2016 代替Q/GDW248.8—2008
JB/T 7664-2020 压缩空气净化 术语.pdf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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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基本规定.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1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2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 4.1变电(换流)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通用要求, 4.2变电站(换流)工程建筑施工: 4.3变电(换流)站工程电气装置安装施工 4.4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通用要求执行记录 4.5电力线路工程基础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4.6电力线路工程杆塔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4.7电力线路工程架线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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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车 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 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分为8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换流)站建筑工程施工; 一第4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变电(换流)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一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一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本部分为《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标准的第8部分。 本部分代替Q/GDW248.8一2008,与Q/GDW248.8—2008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变电站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1个,共19条,较原被替代规程减少35条; 一电力线路部分引用有强条内容的标准1个,共42条,较原被替代规程增加14条; 修改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记录表。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志刚、王已英、刘晓忠、温志勇、田海涛、李瑞芳。 本部分于2009年6月30日首次发布,2015年11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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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本部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检查、记录,明确了施工、监理、建设单 立职责。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
2.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施工 安全的事前、事中控制,实行动态管理,重在执行到位,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2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摘录需执行的施工安全强制性条 文,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2.3施工项目部应在项目施工准备及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并留存相应的执行记录。 2.4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预控措施中,施工项目部应明确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 求,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全员交底,严格执行落实。 2.5在重要设施投入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安全检查签证程序,将有关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列为检查内容,检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2.6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施工项目部应针对当月的施工内容,结合日常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专项检查,并留存相关检查记录。 2.7监理项目部应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施工前及施工中通过监理见证、巡视、旁站、安 全检查签证等方式,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每月的安全检查, 重点对各施工工序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留存相关检查记录。 2.8业主项目部应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执行安全强制性条文责任,每月至少对 工程项目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专项检查,并留存相关检查记录
3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1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1.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报监 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3.1.2变电(换流)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见表1。
3.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 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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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换流)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表2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热执行计划表
4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4.1变电(换流)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通用要求
4.1.1本条适用于变电 通用要求的执行、检查记录。
4.2变电站(换流)工程建筑施工
4.2.1本条适用于变电(换流)站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记录 4.2.2变电(换流)站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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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流)站工程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安全强制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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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0248.82016施工安全措施编号:3.1.11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交底记录编号: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号:安全检查记录编号:表6 (续)工程名称检查时间本月施工内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执行要素执行情况相关资料3.2.2材料及器材的存放和保氧气瓶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管《施工安全措施》编号:禁明火4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2守下列规定:《交底记录》编号:1)存放处周围10m内严氧气瓶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禁明火DB23/T 2883-2021 退耕重建臌囊苔草湿地技术规程.pdf,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同间存放氧气瓶库房重要设施安间存放,全检查签证记录编号:3)严禁与乙炔瓶混放在氧气瓶严禁与乙炔瓶混放在3安全检查记录编号:起。一起5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乙炔气瓶存放间与明火或散2)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发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10m。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10m。乙炔气瓶库房重要设施安全检查签证记录编号:严禁与氧气瓶同间存放7)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安全检查记录编号:易爆物品同间存放。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间存放危险品库房重要设施安6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必全检查签证记录编号:保管遵守下列规定:须密封1)容器必须密封。安全检查记录编号: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附近《危险品库房重要设施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查签证记录》编物品。号: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严禁安全检查记录编号:下曝晒。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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