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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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1.2主要目的是强调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为竣工验收 及资料归档做准备。

3.1.2主要目的是强调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为工验收

如果进行系统调试时缺乏必需的资料和文件,调试困

3.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是致的DB37/T 3366-2018 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所以必须遵 守此条规定

3.2.2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H 50116一98中第10.1.1条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 和50V以下的供电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 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 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导线或铜芯电缆

3.2.2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H

敷线路若不清除杂物势必影响穿线。内有积水影响线路的绝缘。 有些施工单位对此条很不注意,有些工程在穿线时发生堵管现象: 造成返工。有些备用管在急用时也有此类情况发生。此条规定,

3.2.12本条规定目的是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及便于维护。

到线,影响调试与运行,为了避免上述问题,最低要求是把正极与 负极区分开来,其他线路不作统一规定,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 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

3.3控制器类设备安装

免运行时因墙不坚固而脱落,影响使用。

乱,无章法,随意接线。端子上的线并接太多,文无端子号,很不规 范。故制定此条,以便于维修。

3.3.4按消防设备通常要求,控制器的主电源应与消防 接,严禁用插头连接,这有利于消防设备安全运行。也为了 户经常拔掉插头做其他用。

地不牢固往往造成系统误报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发生。所以控制器 的接地必须牢固

3.4.1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一98的规定编写。

3.4.1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3.4.2本条目的是规范线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安装,确保系 统的可靠运行。

3.4.2本条目的是规范线型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安装,确保系

3.4.3本条目的是规范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在某些场所的

3.4.4本条自的是规范线型差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确保 靠运行。

3.4.5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很重要,为确保其能有效探 测,作此条规定。

3.4.6本条自的是规范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 装,确保其性能可靠。

3.4.7本条目的是规范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

3.4.8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牵靠固定,以免工程完工后出现脱落现 象,影响使用。焊接必须用无腐蚀的助焊剂,否则接头处腐蚀脱开 或增加线路电阻,影响正常报警。

3.4.9此条规定是为了便于维修

3.4.10封堵的自的是为了防止潮气、灰尘进管,影响绝缘。底座 安装完毕后采取保护措施的自的是避免因施工时各工种交支进行 而损坏底座。为满足这条要求,有些制造产的产品中自备保护部 件,在无自备保护部件时,尤其要强调满足此条要求。 3.4.11探测器报警确认灯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人入口,是为 广让值班人员能迅速找到挪只探测器报警,便于及时处理事故。 3.4.12探测器在调试时方可安装的理由是:因为提前安装上:易 在别的工种施工时被破坏;另一方面,施工现场未完工,灰尘及潮 湿易使探测器误报或损坏,故一定要调试时再安装。探测器在安 装前应要善保管。从一些工程中发现: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探测器 的不合格现象发生已有多起,故制定本条

3.4.10封堵的自的是为了防止潮气、灰尘进管,彩啊绝缘。底座 安装完毕后采取保护措施的自的是避免因施工时各工种交支进行 而损坏底座。为满足这条要求,有些制造广的产品中自备保护部 件,在无自备保护部件时,无其要强调满足此条要求。 3.4.11探测器报警确认灯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是为

5011698的规定编写。

3.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

牢固,有脱落现象,有的工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倾斜很多,既不美 观,也不便操作,故规定此条。

3.6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

3.6.1本条为一般原则要求,功能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安装使用。 3.6.2加端子号的目的是便于检查及校核接线是否正确, 3.6.3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

3.6.1本条为一般原则要求,功能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安装

备烧毁,这样的现象在以往的调试中发现很多。为确保设备的正 常运行与维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此条。

3.7.1模块安装在金属模块箱内,主要是考虑其运行的可靠性和 检修的方便

3.7.2本条是用于保障模块安装的牢固并防潮、防腐蚀。

3.8.1本条为一般原则要求。 3.8.2 本条主要是考虑发生火灾时,便于人员疏散。 3.8.3 本条主要是保障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能更好地发挥 作用。

.9.1本条主要是考虑使用方

3.10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

3.10.1本条主要考虑电池工作的安全性。 3.10.2本条主要考虑电池的特性。 3.10.3本条为安全性要求。 3.10.4 主要考虑到应急电源运行的可靠性和供电系统安全的完 余性,因为应急电源的容量加大,应急启动和运行的可靠性会下 降;且容量过大时一旦应急电源发生故障,会导致所有负载均无法

3.11.1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11.1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11.2按隐蔽工程要求,应及时测量,并做好记录。目的是为了 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按隐蔽工程要求,应及时测量,并做好记录。目的是为了 急蔽工程的质量,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1.1本条规定的依据是世界各先进国家的安装规范都有类似 的规定。同时我国多年来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工作也表明,只有 当系统全部安装结束后再进行系统调试工作,才能做到系统调试 程序化、合理化。那种边进行安装,边进行调试的做法,会给日后 的系统运行造成很多隐患。 4.1.2典型调查表明,近年来由于文件资料不全给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的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都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本条明确规 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开通前必须具备的文件,这些文件包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平面图。 3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1)安装尺寸图(包括控制设备、联动设备的安装图,探测器预 埋件,端子箱安装尺寸等): 2)设备的外部接线图(包括设备尾线编号、端子板出线 等)。 5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6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设计要求变 更); 7安装验收单: 1)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2)安装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包括电路图以及备用电源的充放电说 明)。

4.1.3调试单位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针对不同

项目制定调试程序,尤其对重大工程调试前一定要编写调试方案 (建议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工程师制),如根据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 明,在调试前作出“联动逻辑关系表”等。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调试 工作顺利进行,还可以使调试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规范的各项要 求,故本条对调试前编制调试程序作明确规定,

4.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非常

作,国内外不同生产广家的火灾自动报警产品不仅型号不同,外观 各异,而且从报警概念、传输技术和系统组成上都有区别,特别是 近年来国内外产品广泛采用广计算机、多路传输和智能化等多种 高新技术,因此,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需要熟悉此专业技术 的专门人员才能完成。所以本条明确规定了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 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由生产厂的工程师(或相当手 工程师水平的人员)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租任。

4.2.1本条规定了调试前应对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

数量和备品备件等进行查验。 从实际应用情况看,有的企业管理素质差,发货差错时有发 生,特别是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不齐全,给调试和正常运行都带来 了困难,甚至影响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所以,按本条规 定,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应齐备

2.2本条规定进行调试的人员,按本规范第3章的要求检查

从目前国内情况看,很多工程由于交接不清互相扯皮,耽误工期: 从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角度讲这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互检二 作,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运行会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

4.2.3本条规宽了火灾自动报整系统外部线路的检查工作,它的

4.2.3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部线路的检查工作,它的 必要性在于儿乎没有个工程不出现接线错误,这种错误往往会 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有很多工程由于施工中对外部线路接头未 按规定进行操作,或导线划伤等原因造成绝缘电阻小于20MQ,本 条也规定了应对其进行处理。应该注意的是,在查线过程中一定 要按厂家的说明,使用合适的工具,合理的方法检查线路,避免底 座或探测器等设备元器件的损坏。 4.2.4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98第5.2.1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作了具体规定, 不论选用哪一种系统都应按照消防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单机通 证

第5.2.1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作了具体规 论选用哪一种系统都应按照消防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单机 后才能接入系统。这样做可以避免单机工作不正常时,影响 中其他设备的运行

4.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

本节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4717的要求列出 了基本功能。这些功能是必备的,在调试开通过程中必须逐项检 查,应全部满足要求并记录。对产品说明书的其他功能,如产品说 明书有规定,在调试时就应逐一检查。

4.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本节规定系统正常后,应使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 方法对每只探测器进行试验。特别要注意的是:当采用模拟火灾 的方法对探测器进行试验时,不应使探测器受污染或使塑料外壳 变色而影响使用效果。对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用联动模拟 报警方法检查其报警功能,

本节规定系统正常后,对不可恢复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灰复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分别进行模拟火警或模拟火灾

办法使其发出报警信号,并均应在其各自的终端盒上模拟故障。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本节规定系统正常后,应首先对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 光路调节装置进行调整,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然后再用产 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各种减光率的减光片遮挡光路对探测器进行名 项功能试验

节强调在探测器蓝视区域最不利处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 的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

本节规定在系统正常后,对每只可恢复或不可恢复的手动 报警按钮均应进行火灾报警试验

本节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要求 列出了基本功能,这些功能是必备的,在调试时必须逐项检查,全 部满足要求。在调试开通过程中,应先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 报警控制器一个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消防 电器控制设备相连接。此时应注意:一定要将所有现场受控设备 的控制连线断开(如消防泵电机连线等),方可接通电源进行本节

第4.10.2~4.10.6条的客项检查,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在做上述 各项检查时使现场受控设备误启动或造成不必要的其他损失,当 第4.10.2~4.10.6条所规定的在一个回路上的各项检查全部满 足后,最后进行本节第4.10.8条规定的各项检查。 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电气控制设备的调试是一项复杂而 细致的工作,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第4.10.1~4.10.7条的步 骤进行调试,这样既可以满足规范要求,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 损失。

本节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GB17429一1998的要求列出了基本功能,这些功能是必备的,在 调试开通过程中必须逐项检查,应全部满足要求并对各功能检查 进行记录。 如果区域显示器的显示方式是数码管或数学液晶显示时,调 试单位应将区域显示的回路号地址号与实际显示的部位编制成对 照表提供给用户。

目前,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是按生产企业提供的调试方法进 行检查。调试时应逐项检查,并全部满足要求。如采用加人标准 气样法进行调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的规定进行。

本节规定了火灾应急户播的调试内容及要求,火灾应急产播 寓于火灾警报装置类,对人员疏散起看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筑 中火灾应急广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本节中规定的调试内容应逐 一检查并全部满足要求

本节规定强调了对系统备用电源的调试。国内近年来不少消 防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存在容量不够或充电装罩 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当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不能及时切换,或者 虽能切换但因备用电源容量不够或电压过低使整个系统不能正常 工作,故本节规定了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 量,并进行放电、充电试验,且均应满足要求。

4.17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

本节规定强调了对消防设备用的应急电源的调试。国内近年 来不少消防工程中使用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当主电源断电后应 急电源能及时切换保障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备应急 电源的调试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节 第4.17.1~4.17.5条的步骤进行调试,这样就可以满足规范要 求。特别是对应急工作时间的调试,要在应急电源接上满负载后

进行,才能保障应急电源的容量。

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调计

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节第4.18.1~4.18.5条的步骤进行 调试,以满足规范要求

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节第4.19.1~4.19.7条的步骤进 试,以满足规范要求

4.20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

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节第4.20.1~4.20.4条的步骤进行 调试,以满足规范要求。

4.21其他受控部件调试

本节规定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的其他受控部件,也应 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调试方法分别对其进行调试。

本节规定指的是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调,也就是说在系 统联调之前各项设备、系统均经过调试并已合格后,将这些设备及 系统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其进行联调,进行联调 的自的是检查整个系统的关系功能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 全面调试系统的各项功能 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正常后,应连续运行120h无 故障,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填写调试报告后,才能进行验收 工作。 这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元器件的早期失效和各安

装调试单位调试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规定,时间过长,往往影响验收 和建筑物的使用;时间太短,系统存在的问题未充分暴露,也会影 响系统的可靠性。120h是基于二者的折中。

5.1.1系统竣工验收是对系统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全面检查。消 防验收,主要是针对消防设计内容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系统性能测 试。对于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验收机构的,要求建设和施工单 位必须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取得技术测试报告,由建设单 位组织验收。

5.1.2本条规定了验收记录的格式。

收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高层民 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规范》GB501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等 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综合制定的。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有关的自动 灭火设备及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列入验收内容,这对保证整个消防 设备施工安装的质量是十分必要的。

5.1.4本条强调应验收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是参照一些发达国家的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国的经验而定。这次修 订时对个别条款作了完善和补充。如本条第3款规定:火灾探测 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分不同情况抽验。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 下者,抽验20只;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每个回路的 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只;被抽验 的探测器的功能均应正常。文如本条第2款,对火灾报警控制器 抽验的数量,条文中规定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

,1.6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结

于多方面的原因,可能出现一些差错。为了既保证工程质量,文能 及时投人使用,本条提出了个验收判定条件。如果抽验中的结 果不满足判定条件,则判为不合格。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验收机 构应在限期修复后,进行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时,对有抽验比 例要求的,应按条文规定的比例加倍抽验,且不得有差错;第二次 验收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本条规定了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准备的技术文件。施 程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提交,其内容应包括如本规范第3.1.2

条规定的隐蔽程验收记录、系统回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 阻记录等;调试记录及施工图纸资料均应由施工单位和参与调试 的产品广家提供,调试报告内容除按本规范附录规定填写记录表 外,还应包括调试、检验记录和消防联动逻辑关系表等;为了使当 地验收机构通过验收了解掌握工程中使用产品的类别、数量、生产 厂家等情况,建设和使用单位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其他 相关材料。 为了加强消防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在验收时,建设和使用单位 就应确定管理和维修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验收机 构提交验收文件资料。

5.2.2本条规定了系统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进个

的复查。主要是进行系统功能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抓紧整改,以便提高一次验收的合格率。在过去的验收中发现,有 的建设和使用单位急于开业或投入使用,往往是在施工未完或是 调试未完的情况下就要求验收,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时,因施工质量 不好,验收进行不下去或验收不合格。这样既浪费了时间,又不能 保证验收工作的质量,所以必须要求,没有经过复查或复查时消防 机构指出的质量问题没有整改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3.1布线和施工质量对整个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都极 为重要,因此其验收是非常必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与 其他电气系统的施工都是相同的,在施工和验收时均应执行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 定。

防系统的情况及用户对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都是必要的,验收部 门在验收时对这些文件要进行验收,且应抽查这些文件与现场具 体情况的对应性。

5.3.3~5.3.28这26条对整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 制、灭火设备的功能进行功能抽验的内容和方法作了规定。由于 这些设备功能在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一98中已有明确规定,本节不再赞述。

.1.1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重 充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管理主要是落实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美 设入运行后,操作维护至关重要。尽管设备先进,设计安装合 旧管理不善,操作维护不当,同样不能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 里、操作、维护人员上岗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训 作规程,以免由于知识缺乏操作不当或误操作造成设备损 音训和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各地其体的情况而定。 ,1.2系统正式启用时,使用单位必备的文件资料,其格式入 充一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使用单位应建立系 为技术档案,将所有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存档,由于火灾自动我 系统使用时间较长,资料的保存有利于系统的使用、维护、修 般存档的资料有: 1有关消防设备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2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3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6 系统竣工情况表; 安装竣工报告; 调试开通报告; 9 竣工验收情况表; 10 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 11 操作使用规程;

12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13 值班员职责; 14 设备维修记录等。 12A

6.1.3应建立技术档案,便于使用后的维护和保养。

6.2.1系统正式启用后不得因误报等原因随意切断电源JGJ/T 408-2017 建筑施工测量标准,使系统 中断运行。

6.2.2本条规定了每日应做的主要工作。火灾报警控制

关设备,如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是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日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因此,必须做到及时发现问 题,随时处理,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检查的方法可以根据报警控 制器的功能特点进行。

6.2.4此条是对每年应做的检查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又

6.2.4此条是对每年应做的检查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对影响建 筑内其他系统使用的项目在具体操作时,应做好妥善安排,防止造 成意外损失,

探测器投入运行后容易受污染,积聚灰尘,使可靠性降低,弓! 起误报或漏报,因此必须进行清洗。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方差别 很大,南方多雨潮湿,水汽大,容易凝结水珠,北方干燥多风,容易 积聚灰尘,这些都是影响探测器功能的不利因素。同时,同一建筑 内,因安装场所不同,受污染的程度也不尽相同。总之,使用环境 不同,受污染的程度不同,需要清洗的时间长短也不尽一致。因 此,在应用此条文时应灵活掌握。如工厂、仓库、饭店(如厨房)容 易受到污染,清洗周期宜短。办公楼环境较好,污染少GB/T 38176-2019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钢筋加工机械 安全要求,清洗时间 可适当长些。但不管什么场合,投入运行2年后都应每隔3年进 行一次清洗。在清洗中可分期分批进行,也可进行一次性清洗。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关键组成部分一一采样

管路如果不能被定期进行吹洗,将导致严重后果,探测器的灵敏度 将严重降低:并可能产生不报警的情况。 探测器的清洗要由该探测器的生产企业或专门的清洗单位进 行,使用单位(有清洗能力并获得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的除外)不要 自行清洗,以免损伤探测器部件和降低灵敏度。 清洗后要逐个做响应國值试验,只有响应间值合格的探测器 才可重新安装使用。因为只有响应值合格才能表明探测器的火 灾探测灵敏度符合标准要求,能够正常探测火灾的发生。若不合 格则表明探测器无法正常探测火灾的发生,故无法使用,必须将该 探测器统一交由探测器的生产企业集中进行处理。特别是离子感 烟火灾探测器,由于其有放射性探测源,处理不当容易造成一定的 环境污染,因此,必须由生产企业集中处理。 6本多顿定 空基然发点换洲熙悦腐家

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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