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414.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37414.1-2019 工业机器人电气设备及系统 第1部分:控制装置技术条件4.6.5视觉反馈控制功
置宜具有结合机器视觉进行作业和运动控制的
4.6.6声音识别功解
JC/T 2236-2014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桩用硅砂粉应用技术规程控制装置宜具有以语音作为信息源进行识别
4.6.7力觉(触觉)反馈控制功能
控制装置宜具有结合力(触觉)传感器进行作业和运动控制的功能。
4.6.8挤压力反馈功能
4.6.9滑动力反馈功能
4.6.10感应融合功能
控制装置宣具有通过机器人外部感应器获取来的信息并衍生
控制装置应具有GB11291.1一2011规定的急停功
4.7.2保护性停止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GB11291.12011规定的保护性停止功角
4.7.3限位保护功解
4.7.4关节软限位设定及报警处理功能
4.7.5奇异点保护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奇异点保护功能
4.7.6限速运行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GB11291.1一2011规定的在手动操作方式下,默认为低速运行模式(运动速度不 得超过250mm/s)等的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通过设定工业机器人工作监控区域和障碍监控区域,以及报警处理、禁止工业机器 人在其指令有效时离开或进人这一区域的功能
4.7.8机械锁定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通过设定机械锁定有效而所 无效的功能。
4.7.9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对不同的用户进行功能使用、参数设置和密码设置等权限限制的功能。
控制装置应具有对不同的用户进行功能使用、参数设置和密码设置等权限限制的功能
4.7.10故障诊断功能
4.7.11原点设置的安全功能
GB/T37414.12019
有通过各种信息对机器人故障进行诊断,并进行
控制装置应具有在进行原点位置校准前,不充许对机器人进行示教和再现操作的功能,以防止
4.7.12碰撞检测和处理功能
控制装置宜具有碰撞检测和处理功能,即当 任何外部传感器,在瞬间检测出并且使机器人停止,使由碰撞造成的损害降低的功能。 在示教模式及再现模式下,检测出碰撞时工业机器人均会紧急停止。
4.8.1多工艺模块支持功能
针对工业机器人在不同工业领域的应用,控制装置宜具有专用工艺模块支持功能,比如:焊接 码垛、打磨、跟踪、视觉等
4.8.2二次开发接口功能
视检及功能测试,按不同类型控制装置所具有的功能进行逐项测试
控制装置安全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1的规定。
5.1.2检验(试验)
视检,功能检查和/或检查信息,应符合5.1.1的规定。 控制装置安全的检测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2的规定。
检,功能检查和/或检查信息,应符合5.1.1的规定, 控制装置安全的检测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2的规定
5.2.2检验(试验)
装置试验,应符合5.2.1的
安全确保原则中一个基本条件是重要的地方不允许软件介入。例如,主电源开关就不允许通过软 件来接通。紧急停止电路的任务是切断动力源,是处理故障的最后手段。因此,紧急停止电路应直接与 动力源用接线相连接,以保证发生故障时能够可靠地切断动力源。 如采用总线控制,在总线连接断开或总线发生故障时应保障连在总线上的I/O恢复到安全电平状 态,或考虑使用允余系统
5.3.2检验(试验》
软件测试,应符合5.3.1的规定
软件测试,应符合5.3.1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耐电压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6
控制装置的外壳防护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2013中5.7的
控制装置的外壳防护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7的规
5.9防火保护及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
控制装置的防火保护及非金属的阻然性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7的 规定。
6.1.1 存、运输的耐干热与耐干冷
控制装置的存与运输的耐十热与耐十冷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4. 现定
6.1.2高温及低温运行
控制装置在高温及低温气候条件下运行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4. 规定。
6.1.3温度变化运行
GB/T37414.12019
控制装置的振动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4.2.1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自由跌落(带制造厂包装)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4.2.3
3.1工作电源条件范围
控制装置对交流输人电源抗3次谐波电压的适应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 4.3.2的规定
6.4特殊工作环境条件
7.1.1产品与安全标识(标志)
控制装置与安全标识(标志)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1.1的规定。
7.1.2示教盒与接口的标识
控制装置示教盒与接口的标识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1.2的规定
7.1.3元器件的标识
7.2.2控制元件的颜色
装标识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
控制装置的控制元件的颜色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2.2的规定
7.2.3指示元件的颜色
控制装置的指示元件的颜色要求
控制装置的指示元件的颜色要求 一2013中5.2.3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导线的颜色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2.4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控制元件的位置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4的规
控制装置的功能接地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5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导线连接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6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维修方便性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5.9的规定。
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发射分为辐射干扰及传导干扰。 控制装置的发射要求与检验(或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9的规定
8.2.1静电放电抗扰度
GB/T37414.12019
控制装置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0.1的规定
8.2.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控制装置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0.2
8.2.3浪涌(冲击)抗扰度
8.2.4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控制装置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
8.2.5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控制装置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0.5 E
8.2.6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控制装置的射频场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 规定。
8.2.7工频磁场抗扰度
控制装置的射频场场感应的传导抗扰度要求与检验(试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3中7.1 规定。
8.2.8抗扰度性能判据
置的抗扰度性能判据应符合GB/T29482.1一20
控制装置的可靠性要求主要用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来评定,MTBF应≥10000h,具体指标 由具体类型控制装置确定 控制装置的可靠性测试与评定按GB/T29482.1一2013中附录A的有关规定进行
控制装置随行文件包括使用文件、质量保证文件及包装文件,其要求与检验应符合GB/T29482. 3中第9章的规定
装、贮运要求与检验应符合GB/T29482.1一201
在符合控制装置运输、贮存、安装、调试、维修及遵正常使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控制装置的用户 自收货之日起一年内(以发货凭证为据),因设计、制造或包装质量等原因造成控制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 使用时,制造厂(含销售商)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 当用户有需求时,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
13试验条件与检验规则
13.1.1正常试验大气条
所有试验如无特殊规定,均应在下列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强.86kPa~106kPa(海拔高度2000m及以下)
13.1.2仲裁试验大气条件
如因气候条件对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则以下列条件的试验结果为裁定产品的依据: 环境温度:(20±1)℃; 相对湿度:63%~67%: 大气压强:86kPa~106kPa(海拔高
13.1.3基准的大气条件
作为计算依据的基准条件如下: 环境温度:(23±1)℃; 相对湿度:48%~52%; 大气压强:101.3kPa(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
13.2.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定型检验及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要求如下: 产品出厂时,每台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装箱出厂; b)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 c) 检验中出现任意故障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要求如下: a)产品出厂时DB63/ 959-2011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工作规范.pdf,每台均应通过质检部门的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装箱出厂; b)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 c 检验中出现任意故障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GB/T37414.12019
d)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质检部门应提交合格证明书(当用户需要时,应提交检验报告)
定型检验要求如下: a)产品在设计、生产定型(或产品鉴定)时,应通过定型检验; b) 定型检验的项目见表1; 定型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其抽取数量为3台; d) 检验中出现故障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检验; e)检验后,检验部门应提交定型检验报告,并按本部分的规定对检验结果作出评定
型式检验要求如下: 批量生产的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连续生产时产品定期(一般为半年一次)检验: 2)更改重要设计和主要工艺QX/T 232-2019 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更换主要元器件和材料; 3)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其抽取数量为3台; 1 检验中出现故障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检验; 检验后,检验部门应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并接本部分的规定对检验结果作出评定
表1检验(试验)项目
GB/T37414.1—2019表1 (续)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试验)定型检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18工作电源条件范围6.3.16.3.100019电压谐波6.3.26.3.20020产品与安全标识(标志)7.1.17.1.100021示教盒与接口的标识7.1.27.1.200022元器件的标识7.1.37.1.300023包装标识7.1.47.1.400024标志的颜色7.2.17.2.100025控制元件的颜色7.2.27.2.200026指示元件的颜色7.2.37.2.300027导线的颜色7.2.47.2.400028外观及结构7.3 7.300029控制元件的位置7.47.400030功能接地7.57.5 00031导线连接7.67.600032元器件质量7.77.700033维修方便性7.87.800034发射8.1 8.10035静电放电抗扰度8.2.18.2.10036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8.2.28.2.20037浪涌(冲击)抗扰度8.2.38.2.30038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8.2.48.2.40039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8.2.58.2.5*40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8.2.68.2.60041工频磁场抗扰度8.2.78.2.70x042可靠性第9章第9章0*43产品随行文件第10章第10章00044包装、贮运第11章第11章000注: 0检验项目,X不检验项目,*选择检验项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