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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306-2013 电力调度数据网技术规范电力调度数据网技术规范
DL/T13062013
DL/T 1306 2013
为规范电力调度数据网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起草规则 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6)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华东电力调控分中心、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湖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 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新南、卢长燕、张思拓、魏畅、黄伟、韩水保、向涛、张赛、张斌、李昭桦。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100761)。
为规范电力调度数据网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GB/T 26332.8-2022 光学和光子学 光学薄膜 第8部分:激光光学薄膜基本要求.pdf,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起草规则 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6)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华东电力调控分中心、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湖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国网 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新南、卢长燕、张思拓、魏畅、黄伟、韩水保、向涛、张赛、张斌、李昭桦。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 条一号,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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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力调度生产服务的专用广域数据网络,是电力调度生产部门之间及电力调度生产部门与发电 站之间计算机监控系统等实时和准实时激据通信的基础设施。
DL/T 1306 2013
DL/T13062013
5.2.1电力调度数据网应根据调度管辖关系、网络规模等因素划分为多个自治系统,各自治系统应具 有唯一的自治系统编码。 5.2.2自治系统内采用分层结构组网,应采用核心、骨干/汇聚、接入三层结构或核心、接入两层结 构,应符合DL/T5364的相关规定。 5.2.3网络拓扑应采用网状结构、星型结构、环状结构或混合型结构。 5.2.4自治系统内,核心层、骨干/汇聚层节点间互联,任一节点应不少于两条不同方向的互联链路。 5.2.5接入层节点应不少于两条不同方向的链路接入核心层节点或骨干/汇聚层节点。 5.2.6自治系统间互联应不少于两条不同方向的互联链路CJJ281T2018桥梁悬臂浇筑施工技术标准,互联节点应设置在各自治系统内两个及以 上异地核心层节点或骨干/汇聚层节点。
.1电力调度数据网链路应采用电力系统专用传输资源,宜优先采用SDH或OTN光通信通道 3.2自治系统内,核心层、骨干/汇聚层节点间互联,任一节点应至少具备两条相互独立的物理
与其他节点互联。接入层节点宜通过两条相互独立物理路由链路接入核心层节点或骨干/汇聚层节点。 5.3.3自治系统间互联,应至少具备两条相互独立物理路由的链路。 5.3.4核心层与骨干/汇聚层节点间互联链路宜采用带宽155Mbit/s及以上的电路通道。 5.3.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厂站接入层节点接入核心层节点或骨干/汇聚层节点时,单条链路带宽不 宜小于2×2Mbit/s;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厂站接入层节点接入核心层节点或骨干/汇聚层节点时,单 条链路带宽不应小于2Mbit/s。
控制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其功能模块是电力生产的重要环节,直接实现对电力一次系统的实时 控制区的业务系统数据传输实时性为毫秒级或秒级,其数据通信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V
的必要环节,在线运们但不其备控制切能GB/T51379-2019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与控 制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其功能模块联系紧密。 非控制区的业务系统数据采集频度是分钟级或小时级,其数据通信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非实时VPN。
9.1电力调度数据网应采用IPv4地址, 且可扩展支持IPv6地址 9.2IP地址规划应满足唯一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并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