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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486-2017 数据中心供配电设计规程由一个(或几个)转换开关电器和其他必需的电器组成.用
监测电源电路(失压、欠压、断相、频率偏差等),并将一个或儿个负 载电路从一个电源自动转换到另一个电源的电器。 2.0.17:模块化UPS modular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 由交流输入配电部分、交流输出配电部分、功率模块、监控模 块等组成。模块具有以下属性:机械上具有独立的框架结构、具有 完整独立的功能、模块之间应能协同工作
电力监控系统以计算机、通信设备、测控单元为基本工具DL/T 5161.10-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0部分: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质量验收,为 配变电系统的实时数据采集、开关状态检测及远程控制提供基础 平台
3.1.1数据中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划分为A、B、C三类级别。设计时应根据数据中心的 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其在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性确定所属级别。 3.1.2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包括:配变电系统、备用电源 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等。 3.1.3A级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宜按容错要求配置,B级数据中 心供配电系统应按余要求配置
3.2.1A级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供配电系统应付合下列规定: 1应由双路电源供电,并应配置10kV或0.4kV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可采用柴油发电机系统,也可采用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 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2低压配变电系统宜采用M(1十1)完余(M=1,2,3),系 统主接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并应设分段开关。 3低压配变电系统依据其工作特点可采用DR、RR系统 配置。 4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按2N或M(N十1)允余(M=2,3,4) 配置,当满足下列要求时,可采用不间断电源和市电电源相结合的 配置方式。 1)设备或线路维护时,应保证电子信息设备正常运行; 2)市电直接供电的电源质量应满足电子信息设备正常运行 的要求:
3)柴油发电机系统应能承受容性负载的影响; 4)电子信息设备向电网注人的谐波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 规定。 5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备用时间应不小于15min。 6机房设备用空调系统配电应由双路电源供电,冷冻水循环 泵及末端空调宜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7容错配置的配变电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等,应分别布置 在不同的物理隔间内。 8监控内容应包括:机房环境量监控、机房空调系统、供配电 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柴油发电机系统、主机集中监控和 管理系统。A级数据中心宜监控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内阻。
3.2.2B级数据中心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电宜采用双路电源,当只有一路电源时,应设置备用 电源。 2低压配变电系统宜采用M(1十1)余(M=1,2,3..)。 3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按N十1完余配置,也可采用N不间断 电源和市电电源相结合的配置方式,市电电源应满足本规程第3. 2.1条第4款中1至4项的要求。 4当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时,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电池 备用时间宜不小于15min。 5机房设备用空调系统电源宜采用双路供电。 6监控内容应包括:机房环境量监控、机房空调系统、供配电 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柴油发电机系统、主机集中监控和 管理系统。B级数据中心宜监控每组蓄电池的电压、内阻。
1应配置不间断电源系统。 2电池备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1.1配变电系统设计应根据数据中心工程的特点、负荷性质、
用电容量、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制订设计方案。 4.1.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配变电所的设计和电气 设备安装应采取抗震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 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规定。 4.1.3配变电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和《低压配电设计规 范》GB50054的规定。 4.1.4配变电系统功率因数和谐波量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 要求,
4.2配变电所位置选择
4.2配变电所位置选择
4.2.1数据中心配变电所位置选择,宜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1靠近负荷中心; 2 便于电源进线; 3设备运输、安装方便; 4不应设在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不宜设在有可能产生事 故排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设在上述场所相贴邻的地方,当贴邻时, 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 5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4.2.2数据中心的主配变电所不应设置在地下层的最底层,当数 据中心的主配变电所只能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且地下只有一层 时,应采取预防洪水、消防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淹渍配变电所的
4.2.3数据中心分配变电所的设置宜以靠近供电负荷为原则,当
4.3主接线及电气选择
4.3.1配变电所高压及低压的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 接线。 4.3.2配变电所高压电源进线开关和馈出线开关有继电保护要 求时,宜采用断路器,
接线。 4.3.2酉 配变电所高压电源进线开关和馈出线开关有继电保护要 求时,宜采用断路器。 4.3.3高压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的自动投入装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断开后投人备用电源; 2工作电源故障或断路器被错误断开时,自动投人装置应延 时动作; 3手动断开工作电源、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和备用电源无电 压情况下,不应启动自动投人装置; 4应保证自动投人装置只动作一次; 5自动投人装置动作后,如备用电源或设备投到故障上。应 使保护加速动作并跳闸。 4.3.4低压单母线接线分段断路器自动投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中断不是故障或人为操作造成; 2 自动投人侧电源正常; 3 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断开后延时自动投人; 4 应保证自动投人只动作一次。 4.3.5当备用电源接人配变电所相同电压等级的配电系统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备用电源与市电电源之间应有联锁:
4.3.3高压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的自动投人装置,应符合下列
1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断开后投人备用电源; 2工作电源故障或断路器被错误断开时,自动投人装置应延 时动作; 3手动断开工作电源、电压互感器回路断线和备用电源无电 玉情况下,不应启动自动投人装置; 4应保证自动投入装置只动作一次: 5自动投人装置动作后,如备用电源或设备投到故障上。应 使保护加速动作并跳闸,
2接线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并应满足在特殊情况下,为相对 重要负荷供电: 4.3.6当采用20kV供电且备用电源为10kV时,应设置变电装置。 4.4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2接线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并应满足在特殊情况下,为相对 重要负荷供电; 4.3.6当采用20kV供电且备用电源为10kV时,应设置变电装置。 4.4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4.4.1数据中心户内配变电所宜采用非充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 和非油浸变压器。当采用户外配变电所时,可采用油浸变压器。 4.4.2数据中心配变电所非充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非油浸变 压器和不间断电源设备等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具有不低于 IP2X防护等级外壳的非充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干式变压器,可 相互靠近布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 规范》GB50053的规定。 4.4.3A级数据中心容错配置的两组变配电装置应分开布置在 不同的配电室。相邻设置时,其之间的隔墙应采用防火墙,耐火等 级不低于二级。 4.4.4配变电所设备应考虑设置设备搬运通道、平台或孔洞,设 备布置应满足操作、维护的要求,安全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的规定。 4.4.5配变电所内宜预留发展用配变电装置的位置,低压配电装 置应留有备用回路。
4.5.1:两路市电引入的高压供电系统中的两个进线断路器和联 络断路器应具备联锁功能。 4.5.2当配电变压器容量大于或等于1250kVA时,高压侧应采 用高压断路器。 4.5.3高压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应满足当地供电电网的 要求。
4.5.1:两路市电引入的高压供电系统中的两个进线断路器和联
4.5.4高压导体和电器的动热稳定以及电器开断电流,应进行短 路电流校验。 4.5.5当采用高压发电机组,市电与发电机组在高压供电系统进 行转换时,在满足用电安全情况下,其转换应采用自动转换方式。 4.5.6有高压负载设备时,根据功率因数要求及功率因数补偿原 则,可设置高压无功补偿柜。 4.5.7:高压供电系统宜采用直流操作电源作为系统控制、保护 用供电电源。配变电所当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的断路器时, 宜采用11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操作电源;当采用永磁操动 机构或电磁操动机构时,宜采用220V蓄电池组作为合、分闸操 作电源
4.6.4线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保护:电和备用发用机批研载出 电流保护,发电机进线电流保护的灵敏度不够时,应装设差动保护。 2馈出线保护:应装设电流保护、零序电流保护
4.6.5母线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线开关应装设速断、过流以及零序电流保护,该保护由 各条馈线的保护来闭锁,构成简易母线保护,快速切除母线故障, 同时兼作出线和变压器的后备保护
2可配置弧光保护,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弧光保护装置技术 要求》GB/T14598.302和《弧光保护装置选用导则》NB/T42076 的要求。 4.6.6无功补偿装置保护应符合电流或电压不平衡保护、两段式 过流保护两段式零序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的规定。
4.6.6无功补偿装置保护应符合电流或电压不平衡保护、两段式
4.7.1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负荷情况及坏境条 件确定,并应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型变压器。 4.7.2配电变压器接线组别宜选用D,yn11。 4.7.3与其他设备同室安装的变压器应加装保护外壳,保护外壳 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
4.8.1低压配电装置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热稳定要求。对于 要求断开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其极限通断能力应大于系统预期 的最大短路电流。 4.8.2低压配电装置的电击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 设计规范》GB50054的要求。低压配电装置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 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规定的IP2XF 防护等级要求。 4.8.3低压配电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可采用电容或有源补偿装置 当存在容性负载时,宜采用有源补偿装置。 4.8.4低压配电系统中的谐波电压和在公共连接点注人的谐波 电流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的规定
4.9低压供配电系统保护
4.9.1低压供配电系统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电源箱的受电端设置具有隔离作用的电器; 2线路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电击保护; 3配电线路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 应能协调配合; 4不间断电源输入端和IT设备输入端不应选用带剩余电 流保护功能的装置; 5各级低压配电屏或配电柜宜留有不少于10%备用回路; 6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4.9.2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路保护电器分断能力应不小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 短路电流。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其分断能力宜选择额定 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 2当利用上级断路器的限流作用,通过后备保护来选择下级 保护电器时,其上下级短路保护电器应具有过电流配合,共同分断 其线路的预期短路电流。 3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最小短路电流应不小于断路 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4.9.3过负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电器应在过负载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绝缘、接 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物质造成损害之前分断该负载电流。 2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IgInSIz (4, 9. 31) I,≤1.45Iz (4. 9. 32) 式中:IB一 线路的计算负荷电流(A);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 (A);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A)。
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 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 断电流。 3过负荷断电将引起严重后果的线路,其过负荷保护不应切 断负载,可作用于信号。 4.9.4不同接地形式的配电系统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选择应根 据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负载特点及电击防护要求等确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交流电气装置的 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等规定
5.2低压发电机系统要求
5.2.1低压发电机组宜靠近负载中心安装。
5.2.4低压发电机组并机电流总容量不应大于配电装置母线的 输送能力。
5.3高压发电机系统要求
5.3.1高压发电机组应采用并机方式工作。并机系统的主控制 器应能实现对机组轻载减机运行、重载增机运行的控制。 5.3.2并机系统的主控制器应具备对油机并联系统中的所有设 备在线监测,异常时应能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5.3.3当发电机组并机控制由主控制器集中管理时,主控制系统 应具备模拟量显示及手动并机合闸控制功能。 5.3.4A级数据中心的发电机组并机系统控制器宜采用备份允 余配置。 用轴方式
5.3.5高压发电机组水箱风扇宜采用轴驱方式。
5.4发电机组容量配置
5.4发电机组容量配置
5.4.1发电机组容量的选择应满足数据中心实际使用环境中和 极端气候状况下的最大负载消耗功率,并且宜考虑连续运行的 状况,
5.4.2发电机组运行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规定
表5.4.2机组相对湿磨、凝露、需菌综合因素
注:①指该月的平均最低温度为25C,月平均最低温度是指该月每天最低温度的
月平均值, ②指该月的平均最高温度为40℃,月平均最高温度是指该月每天最高温度的 月平均值。 机组的电气零部件经长霉试验后,表面长霉等级应不超过现 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J及导则:长霉》GB/T2423.16规定的2级。 5.4.3发电机组功率修正应满足表5.4.3规定
表5.4.3紫油发电机功率修正
: 潮定勿标定费准 2Ten/Ta = 0. 95; 3r,/rm = 0, 9 i, e p = 0, 9pr; 47m 0. 8; 5 m= 0, 7,R1, 2, 5 1, 0 ; 四冲程增压冷却发电机功率修正与环境湿度无关 如果具体发电机与上述参数不同,需按(往复式内燃机性能 第1部分: 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 6072,1计算修正
2Ten/ Ta = 0. 95; 3r,/rmx = 0, 9 i, e p = 0. 9pr; 7m0.8; 5 m= 0, 7,R=1. 2, 5 1, 0 ; ? 四冲程增压冷却发电机功率修正与环境湿度无关 如果具体发电机与上述参数不同,需按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 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 6072.1计算修正
当实际工作条件比本规程第5.4.2条规定更恶劣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功率、燃油消耗和 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GB/T 6072.1的规定将柴油发电机额定功率根据现场环境状况进行 修正。 5.4.4A级数据中心发电机组应连续和不限时运行,发电机组 的输出功率应满足数据中心最大平均负荷的需要。B级数据中心 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可按限时500h运行功率选择。 5.4.5机组在常温下三次之内应成功启动,两次启动的时间间隔 为20s。启动成功后应能在3min内带额定负载运行。机组的启 动电池应配置在线浮充充电整流器
5.5发电机组安装要求
5.5.1发电机房宜单独设置。当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室时,不应 设置在地下室的最底层。 5.5.2发电机组应设置减振装置和减振基础。 5.5.3进、排风口不宜设置在同一侧,机房内进、排风方向宜与机 身方向一致。 5.5.4发电机组周围的维护工作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m,操作面 与墙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1.5m。 5.5.5发电机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要求,当不满足时,实施降噪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 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消噪音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167的要求。 5.5.6发电机房宜采用自然进风,当进风不满足要求应采用强制 进风。风机配置数量应有允余。 5.5.7发电机组排烟应高点排放,排烟系统应满足机组允许的背 压要求。
5.5.8发电机组应设置日用油箱,油箱容积应符合现行国
储油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不 同等级机房的时间要求。
5.6发电机组接地及保护
5.6.1高压发电机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应结合系统供电可靠性、 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绝缘水平、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及动 作状态、系统稳定等因素进行设计,可选择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 统、低电阻接地系统或高电阻接地系统。 5.6.2高压发电机组设有差动保护时,应采用保护用电流互感 器,发电机中性点侧及靠近发电机的出口断路器侧应配置相同或 相似特性的电流互感器。 5.6.3发电机外壳应保持两处可靠接地,
5.7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间的切换
5.7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间的切换
1高压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的切换应采用可选的自动或 手动切换方式,两个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2电源转换装置的总动作时间应满足负荷最大允许断电时 间的要求。 3电源转换装置应具有标准通信接口,便于远程集中监控。 4电源转换控制系统应具备逐步投切功能。 5.7.2低压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间的切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发电机电源应与市电电源切换后接入低压配电系统。 2低压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的切换应采用可选的自动或 手动切换方式,两个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3低压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的切换宜选用旁路转换开关 电器,或采取其他措施,在自动转换开关电器检修或故障时不应影 向电源的切换。 4·自动转换开关电器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6.1.1不间断电源系统可分为交流和直流电源系统,交流系统主
6.2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要求
6.2.1UPS设备规格及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UPS系统并联数量不宜超过4台,系统并联后总容量不 宜超过2400kV·A。 2采用模块化UPS时,模块宜按N十X方式配置,当N≤5 时,备用1个模块;N>5时,每5个模块备用1个模块。 6.2.2UPS容量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UPS容量应结合负载类型、近远期负荷、机房使用规划等 因素考虑。 2UPS容量宜按近期负荷配置,远期负荷增加不大时可按 远期负荷配置。 3UPS容量不宜小于IT设备计算容量的1.2倍。 6.2.3UPS设备主路输入(整流器输入))和静态旁路的输人宜分 别引自不同的上级输入开关,多台UPS并机的旁路电源必须来自 同一路电源。 6.2.4UPS并机系统宜设置总手动维护旁路系统。 6.2.5UPS系统蓄电池组连接线应在靠近蓄电池组侧配置电池 保护箱,其内置开关应为直流型(或交直流两用型)断路器或熔断 ·20·
器。当多组蓄电池并联使用,宜设置总开关,且对每组蓄电池分别 设臀开关进行保护和操作。
6.3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要求
631直流不回断电源系统设备规格及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48V单系统容量不宜超过3000A,单模块容 量不宜超过 100A;240V、336V单系统容量不宜超过1500A,单模块容量不宜 超过50A。 2主用模块N数量应根据近期数据机房负荷及蓄电池组充 电负荷之和确定,并宜按照N十X方式配置备用模块。N≤10时, 备用1个模块;N>10时,每10个模块备用1个模块。模块总数 不应小于3个。
6.3.2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容量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输人、直流输出配电应按中期负荷需求配置,预期负 荷增加不大时可按远期配置。 2系统背板、配线、母排等按系统满容量配置。 3整流模块数量按近期负荷需求进行配置。 6.3.3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隔离与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48V系统直流正极应做工作接地。 2240V系统和336V系统采用悬浮方式供电,直流正、负极 均不应接地。 3240V系统和336V系统直流输出应与地、机架、外壳电气 隔离。 4240V系统和336V系统应具备绝缘监测功能,在直流输 出总配电屏中,应对正负极母线的绝缘状况进行在线监测,可对每 个支路的绝缘状况进行监测。系统的绝缘监测装置应能测量出 正、负极对地绝缘电阻数值,发生正、负极接地故障或绝缘电阻低 于告警值时,绝缘监测装置应能发出告警信号;当每个支路都安装 了绝缘监测装置时,系统应能准确显示发生接地故障或绝缘电阻 21
值下降的支路:绝缘电阻测量误差不大于整定值的15%
6.3.4直流不间断电源系统配电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输人电源转换:系统有两路交流输人电源时,应具有 动或自动转换装置。手动转换时,应具有机械联锁装置;自动转 时,应具有电气联锁装置;隔离开关输出端应具有短路保护的 器。 2整流器配电:每个整流器电源侧应设置保护电器。 3直流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根据负载重要程度的不同,直流配电部分可采用单 路或双路配电; 2)直流输出各级配电(末级除外)应采用熔断器或直流断路 器保护; 3)直流输出末级配电(负载输入端)应采用直流断路器 保护; 4)所采用的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都应与系统的直流电压相 适应。 4电池保护:240V和336V系统应在靠近蓄电池组侧配置 也保护箱,其内置开关应为直流型(或交直流两用型)断路器或 所器;如多组蓄电池并联使用,宜对每组蓄电池分别设置开关进 保护和操作。 .5绝缘监测装置不工作或本身出现异常时,不应影响直流正
6.3.5绝缘监测装置不工作或本身出现异常时,不应影响直流正
6.4.1蓄电池室宜单独设置,蓄电池的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相关 规定。 6.4.2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按近期负荷配置。 6.4.3蓄电池组总容量在有柴油发电机组保障的前提下,A级 ·22
6.4.1蓄电池室宜单独设置,蓄电池的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相关 规定。 6.4.2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按近期负荷配置。 6.4.3 蓄电池组总容量在有柴油发电机组保障的前提下,A级 ·22
确定。 6.4.4单台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并联组数不应超过4组。 6.4.5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的蓄电池组严禁 直接并联使用。 6.4.6不间断电源系统蓄电池组的总容量计算宜采用恒功率计 算法。蓄电池恒功率计算法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W 2V电池单体功率(W); K 安全系数,取1~1.25; 负载额定功率(kW); 力 逆变器的效率,交流系统取0.95,直流系统取1; 2V电池单体串联数量; α—电池温度系数(1/℃),当放电小时率≥10时,取α= 0.006;当≤放电小时率<10时,取α=0.008;当放电 小时率<1时,取α=0.01; 实际电池所在地最低环境温度数值。所在地有采暖 设备时,按15℃考,无采暖设备时,按5℃考虑。 5.4.7蓄电池本体及单体之间的连接线缆或铜条的载流量应大 于设计恒功率最大的放电电流值
6.5末端配电系统要求
6.5.1末端配电子系统是将不间断电源子系统提供的电能输送 并分配到各IT设备的末级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机房配电柜(列 头柜)、机柜配电单元(PDU)等设备
6.5.2机房配电柜(列头柜)
1机房内每列IT设备宜配置一个列头柜(含主备系统),当 列设备数量较少,可与相邻列共用列头柜
1文 下正 1)对于需双路供电的IT设备,其对应的机房配电柜(列头 柜)应具有完全独立且相互隔离的两组配电回路。两组 配电回路宜采用同一种电源形式;在采取适当的防护措 施并做好明显标识的情况下,允许以下不同电源形式的 组合:UPS交流十市电交流、高压直流十市电交流、UPS 交流十高压直流。 2可采用2个独立的单路供电列头柜代替1个双路供电列 头柜,此时可按2个列头柜的电源制式根据需要自由 配置
6.5.3机柜配电单元(PDU)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柜应在背面项部或两侧设置机柜配电单元,为机柜内所 有IT设备供电。对于要求双路供电的IT设备,应配置两个完全 独立的配电单元。 2机柜配电单元根据柜内IT设备的数量和功率,提供合适 数量和容量规格的输出分路,分路接口形式应符合末端设备使用 要求。 3机柜配电单元可不设置输入断路器;当柜内设备需进行单 独电源分合控制时,可为每个分路配置输出断路器。 4机柜需要显示用电负荷及能耗时,机柜配电单元应设置相 应的监测装置,并可将两路负荷及能耗数据进行合计显示
6.5.4配置末端配电母线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数据中心机房可采用即捕即用型母线槽方式进行配置,通 过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至服务器机柜。 2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上的单个输出口容量满足机柜容量 使用需求时,可在母线插接箱上配置多个输出口,为多台相邻的机 柜进行配电。 3末端配电母线插接箱可根据需求配置电力监控系统
7.1.1数据中心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符合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
7.2.1数据中心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即保护性接地(防雷接地、 防静电接地、保护接地、屏蔽接地等)和功能性接地(交流接地、直 流接地、信号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 小值确定。 7.2.2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信息 设备,接地线应与其他接地线绝缘;供电线路与接地线宜同路径 敷设。 7.2.3数据中心由多个建筑物组成时,应使用水平接地体将各建
筑物的地网相互连通,并应形成封闭的环形结构。
7.3.T数据甲心 式;在使用多级保护时,各级电涌保护器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退耦距 离或增设退耦器件。 7.3.2数据中心雷电过电压的保护设计,应合理设置各防雷区电涌 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不大于该防雷区内被保护设备的耐压水平。 7.3.3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应在靠近变压器处加装相应额定电压等 级的交流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变压器低压侧应加装电涌保护器。 7.3.4数据中心的低压配电线路、信号线路及其他各类管线在穿 过各防雷区界面处,应采用电涌保护器保护,并注意电涌保护器之 间保持适当的退耦距离或增设退耦器件。各级电涌保护器的冲击 电流、标称放电电流、电压保护水平、最大持续运行电压等参数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或《建筑物电子信 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7.3.5电涌保护器在接地电源线的引接线上,应串接SPD脱离 器,SPD脱离器应具备如下能力: 1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的雷电流,过电压引起的冲击电流。 2分断SPD安装处的预期工频短路电流。 3电源出现暂时过电压或SPD出现劣化引起流人大于5A 的危险漏电流时能够瞬时断开。 通保护器
7.4等电位联结及接地的要求
7.4等电位联结及接地的要求
7.4.1数据中心内的供电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联结方 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易受干扰的频率及数据中心的等级和规模 确定,可采用S型、M型或SM混合型。 7.4.2采用M型或SM混合型等电位联结方式时,主机房应设置
等电位联结网格,网格四周应设置等电位联结带,并应通过等电位 联结导体将等电位联结带就近与接地汇流排、各类金属管道、金属 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进行连接。每台电子信息设备(机柜)应采 用两根不同长度的等电位联结导体就近与等电位联结网格连接。 7.4.3等电位联结带、接地线和等电位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最小截 面积.应符合表7.4.3的要求
表7.4.3接地导体最小裁面积
7.4.4各类管线宜采用理地方式引入数据中心,其金属外护层或
.4各类管线宜采用埋地方式引入数据中心,其金属外护层
外壳应在入户处就近接地;无金属外护层线缆宜穿钢 管两端应做接地处理。 7.4.5数据中心内供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做 接零保护。接地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保护地线(PE)最小截面应 满足表7.4.5要求。
表7.4.5PE线量小截面
7.4.6接地线中严禁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7.4.7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铜网格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 并必须压(焊)接牢固。
8.1.1数据中心配电线路的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 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 范》GB50217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 8.1.2本章适用于数据中心20kV及以下室内、外电缆线路及室 内绝缘电线、封闭式母线等配电线路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 8.1.3配电线路的敷设方法应根据建筑物构造、环境特征、使用 要求、用电设备分布等条件及所选用导体的类型等因索综合确定。 8.1.4配电线路的选择和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 水、灰尘聚集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等外部影响对布线系统带来的 损害,并应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撞击、振动、电线或电缆 自重和建筑物的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 8.1.5当采用金属、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金属线槽等布线时,应采 用绝缘电缆。在同一根导管或线槽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回路时,所 有绝缘电缆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 8.1.6电缆的金属外皮和布线用塑料导管、金属导管、金属线槽、 桥架等可导电部分均应接地。 8.1.7电缆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区楼板、隔增时,需做好 防火封堵。 8.1.8多根单芯电缆敷设时,应选择减少涡流影响的排列方式。 8.1.9数据中心户外供电线路不宜采用架空方式敷设。 8.2电力电缴的选择与散设
8.2电力电缴的选择与敷设
8.2.1电力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控制电 览应选用铜导体,需具备高可靠性回路及工作电流较大回路中的 电力电缆应采用铜导体。 2常用电缆的绝缘水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系统中电缆的耐压水平,应满足系统绝缘配合要求 2)直流输电电缆绝缘水平,应具有能随极性反向、直流与冲 击叠加等的耐压考核;使用的交联聚乙烯电缆应具有抑 制空间电荷积聚及其形成局部高场强等适应直流电场运 行的特性。 3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不应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宜 选用450V/750V。 3常用电缆的绝缘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电缆宜选用聚氯之烯或交联聚之烯型挤塑绝缘 类型; 2)高压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 3)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不得选用聚氯乙烯绝缘 电缆。 4电缆在室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电气竖井内明敷时,不应 采用易延燃的外护层。 5理地数设的电缆宜来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无机概 员伤可能的场所,也可采用无铠装塑料护套电缆。 6选择电缆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 算电流; 2导体应满足线路保护的要求;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线路电压损伤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 的要求; 5)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1 电缆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控制电 选用铜导体,需具备高可靠性回路及工作电流较大回路中的 电缆应采用铜导体。 2常用电缆的绝缘水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系统中电缆的耐压水平,应满足系统绝缘配合要求。 2)直流输电电缆绝缘水平,应具有能随极性反向、直流与冲 击叠加等的耐压考核;使用的交联聚乙烯电缆应具有抑 制空间电荷积聚及其形成局部高场强等适应直流电场运 行的特性。 3)控制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不应低于该回路工作电压,宜 选用450V/750V。 3常用电缆的绝缘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电缆宜选用聚氯乙烯或交联聚乙烯型挤塑绝缘 类型; 2)高压电缆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 3)明确需要与环境保护协调时,不得选用聚氯乙烯绝缘 电缆。 4电缆在室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电气竖井内明敷时,不应 易延燃的外护层。 5埋地敷设的电缆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无机械 可能的场所,也可采用无铠装塑料护套电缆。 6选择电缆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 算电流; 2)导体应满足线路保护的要求; 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4)线路电压损伤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启动时端电压 的要求; 5)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受,不得电现便用 寿命的允许值, 8强电控制回路导体截面不应小于1.5mm,弱电控制回路 不应小于0.5mm。 9选择电缆阻燃、防火等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根据电缆的布放环境、布放数量、电缆的粗细、火灾的 危害程度及工程的重要程度等来确定电缆的阻燃等级; 2)阻燃与非阻燃电缆不宜在同一通道中混放,在同一通道 中敷设电缆,其阻燃等级宜一致或相近。 8.2.2电力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力电缆在室外敷设时,可根据具体的环境情况、电缆 数量、土壤性质,对电力电缆采用直埋、浅槽、电缆沟、电缆隧道、排 管等敷设方式。 2当电力电缆在室内敷设时,可沿墙及建筑构件明敷设、电 缆穿金属导管埋地暗敷设。 3电缆不宜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
8.3封闭式母线的选择与敷设
8.3.1封闭式母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式母线布线适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场所 2 需根据防火分区、灭火系统的性质选择封闭母线的防护 等级。 3封闭式母线载流量应满足负载运行的最大电流。 封闭式母线应采用三相四线
及腐蚀性液体管道下方,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隔 热措施。 3多根封闭式母线并列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各相邻封闭母线 间应预留维护、检修距离。 4母线的连接点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5母线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6在封闭式母线水平跨越建筑物的伸缩缝或沉降缝处应采 用软连接。 7封闭式母线随线路长度的增加和负荷的减少而需要变截 面时,应采用变容量接头。 8两条垂直相邻安装的母线槽,边间距不应小于0.1m。 9、母线槽直线敷设长度超过60m时应设置膨胀(伸缩)节。 10母线槽始端与变压器、发电机组等振动较大的设备连接 时,应采用铜编软连接。 11封闭式母线外壳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应不少于2处 与接地干线相连
9.1.1数据中心供配电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 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27的有关规定。 9.1.2数据中心电力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为监控系统)是数据中 心动环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监测数据中心的高低压配变电 系统、备用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IT设备配电系统的运行状 态和电能质量,监控系统要求具备遥信、遥测、遥控三重功能。 9.1.3监控系统的接人不应改变电气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 能准确可靠地监测设备数据,并且系统要求具备自检、自诊断和数 据上传功能。 9.1.4监控系统的软、硬件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具有可扩展性。 9.1.5监控系统应具有实时故障告警、告警过滤、故障定位等智 能告警功能。 9.1.6监控系统应具有数据中心能耗统计、计算和图形展示 功能。 9.1.7监控系统应具有权限管理功能,对重要操作可设置多级 权限。 9.1.81 监控系统应由不间断电源进行供电。
9.2.1根据系统管理和应用的要求,监控系统的主要监控对象包 括:高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发电机组、低压配电设备、不间断电源 输入屏、交流不间断电源、直流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输出屏、蓄 电池组、列头柜、空调配电屏等。
9.2.2监控系统宜包含环境量监控
9.3.1监测内容应根据机房等级和实际需求确定,宜满足表 9.3.1要求
9.3.1监测内容应根据机房等级和实际需求确定,宜满足表 9.3.1要求
.3.2监控系统环境量监控应包括:温(湿)度、摄像头、门磁 曼等。
9.3.2监控系统环境量监控应包括:温(湿)度、摄像头、门磁、水 浸等。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接执行”
3.1.2各系统主恶包括下列内容:
(1)配变电系统:10kV~20kV配电柜、变压器、0.4kV配电 柜等。 (2)备用电源系统:10kV柴油发电机组、0.4kV柴油发电机 组、发电机组并机柜等。 (3)不间断电源系统:交流不间断电源、直流不间断电源、输人 配电柜(屏)、输出配电柜、蓄电池组等。
3.2.1A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可按表1规定
表1A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
本条第3款当低压配电系统采用DR、RR系统配置时应注意: (1)DR配置即有3组低压配变电系统互为备份,当其中1组 系统出现故障,利用剩余2组系统供电,保证后级设备的正常 运行。 (2)RR配置即有1组低压配变电系统为其他几组系统完余 备份,当其中1组系统出现故障,利用备份系统供电,保证后级设 备的正常运行。 本条第5款中不间断电源系统需保证市电失电、发电机组正 常供电之前的系统不间断运行。后备时间主要包括两路市电停 电、发电机组延时启动、发电机组启动成功及并机完成时间、市电 与发电机组转换时间
3.2.2B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可按表2规定
表2B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
3C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可按表3规定。
表3C级数据中心供配电要求
4.5.5满足用电安全是指采取了可靠措施,避免发电机组和市电 并网运行。 4.5.7操作电源电压可按断路器操动机构类型和操动机构动作 电流确定。弹簧操动机构的合、分闸电流较小,宜采用110V的操 作电源。永磁操动机构或电磁操动机构的合、分闸电流较大,宜采 用220V的操作电源,可减少电缆截面面积,降低电压降
4.6.1高压供电系统应设置继电保护,应能及时反映设备和线路 的故障和异常运行状态,并快速切除故障和恢复供电。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以合理的运行方式和可能的故 障类型为依据,并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等基本 要求
4.8.3低压配电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心(1)来用电容补偿装置时,电容器应装设单独的控制和保护装 置,应在回路中设置抑制谐波的串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也兼作限 制合闸涌流的电抗器。 (2)采用有源补偿装置时,宜采用模块化SVG或APF产品: 以提高系统可用性和扩容性
5.1.2《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1部分:用途、定 额和性能》GB/T2820.1中规定:为了覆盖各供电系统的不同要 求,定义了4种性能等级。其中G3这一级是适用于数据中心整 流器和晶闸管控制的负载,其对发电机组电压波形的影响需要特 殊考虑。G3级发电机组电压和频率的具体运行限值,在《往复式 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第5部分:发电机组》GB/T2820.5 中给出了明确值
5.1.7本条对发电机选型做出规定
(1)柴油发电机组带非线性负载能力。 在数据中心负载中因存在大量非线性负载,产生了大量的 谐波电流,谐波电流通过电源的阻抗产生了谐波电压,谐波电压 的超标对供电及发电设备的安全及稳定性造成威胁,主要表现 发电机发热、电压不稳定、保护误动、功率因数低造成UPS频繁 在供电与UPS之间频繁切换等,此情况在由发电机供电时表现 特别突出。 谐波电压的产生与电源的次暂态电抗X"d相关联,由于发电 机的X"d远大于变压器的x"d或用U'scx(~6%pu)表示,所以谐 波对发电机影响更为突出。表现为当发电机容量选择小时出现电 压振荡、频率波动、发电机发热,甚至根本无法带负载。这是因为 在同样的谐波电流下,发电机比变压器吸收谐波的能力更大,即电 压畸变与发电机阻抗成正比,阻抗与发电机功率成反比。 由于总电流谐波为THDI=V(Z(In)")/I1而发电机带非线 性负载能力是对THDU而言,在一定的谐波电流下供电产生的 46
THDU值是影响电流安全和发电机安全的主要因数。THDU是 由各谐波电流大小和次方即V((n·In%)")和发电机的X"d,以 及为保证安全的供电的THDU值决定的,而不直接由THDI 决定。 (2)柴油发电机组带容性负载能力。 柴油发电机带容性负载能力较差,通常是发电机视在功率的 20%,主要原因是同步发电机在带感性负载时,定子负载电流产生 的磁场方向和转子励磁电流产生的磁场方向具有相反的分量。所 以当感性负载电流大时在发电机定子与转子间产生的合成磁场强 度减小,而发电机的电压为在滞后的cos下,当定子电流增加时, 此时是去磁作用,而在容性负载时定子电流产生的磁场与转子产 生的励磁磁场具有同向分量。即在超前的cos下,当定子电流增 加时,此时是助磁作用。而转子与定子之间的合成磁场的大小决 定了发电机的输出电压,如图1
5.6.2、不同特性的电流互感器励磁电流不同,将导致正常运行时 大的不平衡电流,故要求电流互感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性。
5.7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间的切换
5.7.1第一款是为保障发电机电源与市电电源可靠运行,两个电 源之间应防止并列运行,可采用电气联锁或机械联锁方式。 5.7.2第三款是宜选用旁路转换开关电器,以保证ATSE维修 或发生故障时也能对负载连续供电
T/CIS 47001-2018 船舶气象仪通用技术规范.pdf6.2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要求
6.2.4当UPS系统内主机进行更换或维修时,
状态下,不会有气体逸出,但如果出现故障状态,其会顶开阅门排 出气体,气体的成分中包含水分解后产生氢气。因此建议羞电池 室宜单独进行设置。 6.4.4过多蓄电池组的并联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易于落后电池 的产生,根据实际使用经验,不超过4组。 6.4.5“不同时期”的蓄电池可以解释为出厂日期相差超过一年 以上的蓄电池。
6.5末端配电系统要求
1数据中心机房为提高灵活性末端配电而采用即插即用型 母线槽方式,母线槽路由设计宜为直线式,安装位置宜在机柜上 方GTCC-012-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可采用柜顶吊装、托装以及柜底空调静压箱内安装: 2末端配电母线槽应用电缆始端箱自上级配电柜出线侧 取电,再通过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给服务器机柜配电单元 (PDU) ; 3当机房内安装有主干高电流母线槽而未配置列头柜的情 50
电流母线槽的插接箱出线侧取电,再通过母线插接箱单元馈电给 服务器机柜配电单元(P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