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0591-201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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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0591-201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5.7.18测量值更新时间试验

Q/GDW10591—2018

5. 7.19 效率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压为上限值,调整负 载电流为20%额定输出电流值~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入有功功率和输出功率: 调整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流值为额定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 电压设定值,再次测量充电机的输入有功功率和输出功率。充电机效率应符合Q/GDW10233一2018中 7.11的规定。 充电效率按式(8)计算:

DB11/T 1322.87-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87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5.7.20功率因数试验

P×100% (8) n=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并设置在恒压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压为上限值,调整 负载电流为20%额定输出电流值~最大输出电流值范围内,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入功率因数;调整充电 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输入额定电压,设定输出电流值为额定值,在上、下限范围内改变输出直流电压 设定值,再次测量充电机的输入功率因数。功率因数应符合Q/GDW10233一2018中7.11的规定。

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充电机不连接试验系统且无人员操作,仅保留其后台通讯、状态指示灯等基本 功能的状态,测量充电机的待机功耗不应大于NX50W。其中,N表示车辆接口数量。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按照G 应符合GB/T27930和GB/T 34658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机多充式充电机, 车辆接口分别进行协议一致性试验。

5. 10. 1充电控制状态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按照GB/T34657.1一2017中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 合格评判的规定。对于一机多充式充电机,应对每个车辆接口分别进行试验,各接口的控制导引 该独立运行完全隔离。

5.10.2充电连接控制时序试验

5.10.3控制导引电压限值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按照GB/T34657.1一2017中6.3.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 应合格评判的规定。

5.10.4通信中断试验

Q/GDW 105912018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按照GB/T34657.1一2017中6.3.4.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 对应合格评判的规定。

5.10.5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按照GB/T34657.1一2017中6.3.4.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 应合格评判的规定,且电子锁解锁时车辆接口电压不应超过60VDC

5.10.6连接检测信号断开试验

将充电机性按试验系统,按照GB/3465, 6.3.4.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讠 应符合对应合格评判的规定,且电子锁解锁时车辆接口电压不应超过60VDC

5.10.7输出冲击电流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充电机在闭合K1和K2(如预充电后进入充电阶段、从暂停状态恢复 态(对暂停状态需要打开K1和K2的充电机))时,检查产生的冲击电流(峰值)应控制在20A

5.10.8蓄电池电压与通信报文不符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参数配置阶段,模拟K1和K2外侧电压与通信报文中整车动力蓄电 也当前电池电压之差的绝对值大于整车动力蓄电池当前电池电压的5%,闭合K5和K6,检查充电机不应 允许充电,并发出告警提示。

5.10.9蓄电池电压超过充电机范围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参数配置阶段,模拟K1和K2外侧电压不在充电机止常输出电 内(外侧电压小于充电机最低输出电压或大于充电机的额定输出电压),闭合K5和K6,检查充 应允许充电,并发出告警提示。

5.10.10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模拟外侧电压超出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检查充电机 应在1s内断开接触器K1和K2,并发出告警提示。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且在电流响应结束后,模拟输出电流大于110%的车辆当前 需求电流(当前需求电流大于等于30A时)或者输出电流大于(车辆当前需求电流+3A)(当前需求 电流小于30A时),检查充电机应在1s内断开接触器K1和K2,并发出告警提示,

5.10.11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不匹配试验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模拟车辆握手报文中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值小于充电机最低输出电压,启 动充电,检查充电机应停止绝缘检测过程,并发出告警提示。

充电需求大于蓄电池参数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在充电过程中, 辆电池管理系统模拟软件发送的电池充电需求参数 大于车辆最高允许充电总电压和/或最高允许充电电流时,检查充电机应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提示。

Q/GDW10591—2018 将充电机放置在半消音室内,外部连接试验系统,按照充电接口参数设定负载后稳定运行。距充电 机前、后、左、右水平位置1m处,离地面高度1m~1.5m处测量噪声,测得的噪声最大值应符合Q/GDW 10233一2018中7.16的规定。根据不同的安装场所,充电机在使用时的噪声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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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环境空气温度为25℃,在充电机被测部位安装测温元件,温度可用融化颗粒、变化指示器或热 电偶进行测量,位置包括动力电源输入电流所流经的回路,如接线端子、输入断路器、输入接触器等: 率变换单元及其内部元器件、输入输出端子;直流输出电流所流经的回路,如接线端子、直流熔断器, 直流接触器、功率电阻、电流采样分流器、车辆插头等。这些测量元件应放置到对被测定温度影响可忽 略不计的地方,将柜门关好,输入额定电压,充电机设置在最大电流状态下稳定运行,使各发热元件的 温度逐渐升至热稳定,热稳定的定义见GB/T2421.1一2008中4.8的规定,温升试验应符合Q/GDW10233 2018中7.4的规定。

将充电机连接试验系统,并在环境温度为40℃,,按照充电接口参数设定负载后稳定运行,测量充 电机可触及部分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Q/GDW10233一2018中7.5.1的规定。

按照GB/T2423.55一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使用撞击元件等效质量5kg,跌落 高度0.4m。在充电机每个支撑部件的垂直面选取3个不同部位分别进行摆锤试验再在充电机水平面选取3 个不同部位进行垂直落锤试验,试验后充电机耐湿热性能不应降低,防护等级不受影响,门的操作和锁 止点不应损坏,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分与外壳相接触。机械强度试验后再进行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防止水进入试验和交变湿热试验。

5.15耐气候环境试验

5.15.1防止固体异物进入试验

按照GB/T4208的方法进行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充电机壳体试验: a)室外使用或室内暴露于污染的工业环境的充电机满足IP5X要求,将充电机放入密闭试验箱内进 行试验,密闭试验箱内的粉末循环泵使滑石粉悬浮,滑石粉用金属方孔孔筛滤过,滑石粉用量 按试验箱容积计算2kg/m3,试验持续8h,试验后,观察滑石粉沉积量及沉积地点,应不足以影 响充电机的正常操作或安全,并且通电后充电机运行正常。 b)室内使用的充电机应满足IP3X要求,将直径2.5mm的边缘无毛刺的试棒以3.0N的试验用力推入 充电机外壳开口处,检查试具的直径不能通过充电机任何开口处。 c)对于分体式充电机,根据不同柜体的具体安装要求(室外使用或室内使用或室内暴露于污染的 工业环境)进行上述相应试验。

5.15.2防止水进入试验

按照GB/T4208的方法进行防止水进入充电机壳体试验: a)室外使用或室内暴露于污染的工业环境的充电机满足IPX4要求,可进行摆管喷水试验或喷头淋 水试验。试验后,检查充电机壳内无明显积水,或有进水,但不应影响充电机的正常操作或破 坏安全性,且通电后充电机运行正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测试: 1)摆管喷水试验:将充电机放在摆管下,使摆管与垂直方向±180°的范围内进行淋水,摆管最 大半径1.6m,充电机与摆管最大距离0.2m,摆管每孔流量0.07L/min,试验持续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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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喷头淋水试验:使用喷头对充电机进行淋水试验,水流量12.5L/min,压力在50kPa~150kPa 的范围内,试验期间压力应维持恒定,喷头需要除去平衡重物的挡板,使充电机外壳各个 可能的方向都受到溅水,试验时间按充电机外壳表面积计算1min/m²,最少5min。 b)室内使用的充电机满足IPX2要求,将充电机固定在滴水台上,外壳在四个固定的位置在两个互 相垂直的平面上与垂线各倾斜15°,滴水流量3mm/min,每一个倾斜位置持续试验2.5min,试验 后,检查充电机内无明显积水,或有进水,但不应影响充电机的正常操作或破坏安全性,且通 电后充电机运行正常。 对于分体式充电机,根据不同柜体的具体安装要求(室外使用或室内使用或室内暴露于污染的 工业环境)进行上述相应试验

5.15.3防盐雾试验

按照GB/T2423.17一2008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前将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部件进行清洁, 尽量避免手接触试样表面。将试样放入盐雾试验箱,试验所使用的盐为高品质的氯化钠,于燥时,碘化 纳的含量不超过0.1%,杂质的总含量不超过0.3%。盐溶液的浓度为(5土1)%(质量比),可通过将质 量为(5土1)份的盐溶解在质量为95份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试验中试验箱内温度为(35土2)℃, Ph值维持在6.5~7.2内,持续时间48h。试验后对小试样应在自来水下冲洗5min,然后用蒸馏水或者去离 子水冲洗,然后晃动或用气流干燥去掉水滴。试样在标准恢复条件下放置,不少于1h,且不超过2h。试 验后进行目视检查试样表面盐沉积量,且符合Q/GDW10233一2018中7.3.2的规定。

5.15.4防锈(防氧化)试验

选取充电机铁质外壳、暴露的铁制支架、零件以及非铁质的金属外壳等代表性试样或部件浸入四氯 化碳、三氯乙烷或等效脱脂剂中浸泡10min,去除所有的油脂,然后将部件浸入温度为(20土5)℃的 乱化铵含量为10%的水溶液中10min。将试样上的液滴掉,但不擦干,然后将试样放进装有温度为(20 土5)℃的饱和水汽的空气的容器中,时间为10min。将试样置于温度为(100土5)℃的加热容器中烘 干10min,再置于室温24h,试样表面应无任何锈迹。边缘上的锈迹和可擦掉的任何黄印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充电机使用的外壳材料符合防锈(防氧化)相关要求,且没有对其进行过降低外壳性能的更改 则不需要按照5.15.4再进行外壳的试验,

5. 16. 1低温试验

充电机放入环境试验箱,按照GB/T2423.2一2008的“试验Bd: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 式验温度:50°C,待环境试验箱达到试验温度稳定后,按照充电接口参数设定负载后稳定运行,检查充 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h后,在试验环境下测试充电机的稳流精度,应能满足Q/GDW10233 一2018中7.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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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3交变湿热试验

充电机放入环境试验箱,按照GB/T2423.4一2008的“试验Db:交变温热(12h+12h循环) 温度:40℃,循环次数:2次。在湿热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复试,绝缘电阻应 1M2,介电强度按要求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在环境箱内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 查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充电机应符合本章节规定的的电磁兼容试验以及抗扰度要求和发射要求。本章节规定的所有电磁兼 容试验项目可按照任何顺序进行试验。本章节涉及的电磁兼容要求是基于充电机的端口和安装使用环境 给出的。充电机端口主要分为外壳端口、交流电源输入端口、信号/控制端口、有线网络端口和传导电 能传输端口(以下简称CPT端口),各端口定义详见GB/T18487.2一2017第3.1节。制造商应说明充电机 的安装使用环境。当制造商未规定充电机的预期使用的环境时,应实施最严格的发射和抗扰度试验,即 采用最低的发射限值和最高的抗扰度试验等级,

5.17.2抗扰度试验

所有试验应使用由制造商提供的典型的充电机和通信电缆(在CPT端口)。若充电机未提供电缆 式验应在电缆的典型长度下进行

5.17.3充电机的试验负载条件

充电机的CPT端口应连接到AE(辅助设备),该AE包括由AN(人工网络)和/或ISN(阻抗稳定网 络)所形成的试验系统,并与可调电阻负载相连。若充电机具有大量类似端口或连接器的端口,则应选 择足够数量的端口来模拟实际运行状况,并确保覆盖了所有不同类型的终端,如所有端口数量的20%或 至少四个端口。

5.17.4测试过程中的操作条件

试验计划中应规定充电机的配置和运行模式,且试验报告中应准确记录试验时的实际条件。试验应 在充电机规定的工作范围和额定输入电压下实施,试验中应对待机模式和充电模式两种运行模式进行评 估。

5.17.5抗扰度试验

5. 17. 5. 1 概述

充电机应考虑在待机模式 试验时应调节阻性负载, 试验在额定功率的50%下进行。

5.17.5.2试验要求

根据充电机安装使用环境,在非住宅环境中使用的充电机试验要求见表5,在住宅环境中使用的充 电机试验要求见表6。后续表中所有提及的“信号/控制端口”均指充电机的电源输入侧的端口。充电机 电源输出和负载侧无浪涌抗扰度要求,除非制造商说明书中规定的典型充电电缆超过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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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充电机抗扰度要求(非住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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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充电机抗扰度要求(住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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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3性能判据

充电机制造商应提供电磁兼容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后的功能描述和性能判据定义。性能判据如下: a 性能判据A:试验实施的过程中或试验后,充电机应在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 继续运行。其运行状态不充许改变(即充电模式下继续保持充电,待机模式下保持闲置状态) 注:状态的改变包括充电电流的任意变化(超过制造商定义的容许范围)。 b 性能判据B:试验完成后,充电机应在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按照预期继续运行。此外: 在试验实施过程中,应保持充电机的主要功能(在制造商所定义的容许范围内)。次要功能(包 括显示等)在试验过程中允许性能降级,但应在试验后恢复到初始状态。试验实施后,充电机 应不改变其运行状态(即充电模式下继续保持充电,待机模式下保持闲置状态)。 注1:状态的改变包括充电电流的任意变化(超过制造商定义的容许范围)。 注2:对于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测试,如果进行了充电过程中规定的人工操作,如刷卡或者充电启动等 可视为符合性能判据B, 性能判据C:试验实施的过程中和试验后,充电机变化到故障保护状态。如已符合GB/T 18487.12015中定义的安全要求,这种状态需要用户干预以重启充电或自动恢复充电。

5. 17.3. 1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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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分别为额定功率的20%,50%和80%状态下进行。

5.17.3.2低频扰的限值和试验条件

见定了低频骚扰现象的评

表7低频骚扰的评估要求

5.17.3.3射频骚扰的限值和试验条件

基于本部分的目的,充电机按照其应用环境进行分类。这些定义详见GB4824一2013第5章并汇总 下: a A类设备是非家用和不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设备。A类设备应满足A类 限值。对于A类设备,产品附带的使用说明书应包含以下警告:此设备不能应用于居住环境, 在这类环境中可能无法对无线电通信提供充分的保护。 B类设备是家用设备和直接连接到住宅低压供电网设施中使用的设备。B类设备应满足B类限 值。 表8规定了射频骚扰的评估要求

表8射频骚扰的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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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电池模拟测试装置

A.1电池模拟测试装置原理

根据IEC61851一23中102.2.3的规定,电池模拟测试装置原理如图A.1所示。

图A.1电池模拟测试装置原理

图A.1电池模拟测试装置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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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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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要原则 33 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33 标准结构和内容. 34 6条文说明...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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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7年度公司第2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 科(2017)952号)的要求编写。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继续加快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覆盖 京津冀鲁、长三角地区所有城市及其他地区主要城市的公共充电网络,实现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中东部城 市全覆盖。 为了促进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应用,支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使用的非车载充电机的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保证非车载充电机有序可靠安全运行。随着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相关的新标准发布,对非车载充电机提出的新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在新标准落地实施和非车载 充电机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了新问题和安全隐惠,2014年发布的国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1591电动 气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中的一些条款内容已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因此急需对相关标准条款进 行修订与完善。

本标准根据以下原则编制: a)标准编制的原则是遵守现有相关法律、条例、标准和导则等,根据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 施建设规划,结合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充分考虑先进性和实用性相 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以及未来技术发展,修订本标准; b)本标准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是保障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运行的安全和稳定,在标准制定过程 中,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网省公司和充电设施制造企业进行沟通和技术交流,并结合相 关国标和行标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标准中需要修订和完善的条款内容,同时尽量使条文具有 较好的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引用和实施: c)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使用的充电机的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到货验收等。

GB/T 37783-2019 金属材料 高应变速率高温拉伸试验方法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 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Q/GDW10591—2018 2018年6月28日,修改形成标准报批

Q/GDW10591—2018 2018年6月28日GTCC-118-2019 铁路信号断相保护器-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代替Q/GDW1591一2014,与Q/GDW1591一2014相比,本次修订做了如下结构和编辑性重 整: 一般检查中,增加了基本构成检查(见5.2.3)、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检查(见5.2.4)、充电 连接装置检查(见5.2.5)、电缆管理及贮存检查(见5.2.6)、机械开关设备检查(见5.2.7)、 防雷措施检查(见5.2.8)、防盗措施检查(见5.2.9); 功能试验中,增加了绝缘检测功能试验(见5.3.3)、直流输出回路短路检测功能试验(见5.3.4)、 车辆插头锁止功能试验(见5.3.5)、车辆插头温度监控功能试验(见5.3.6)、预充电功能试 验(见5.3.7)、动态功率分配功能试验(见5.3.10)、掉电保存功能试验(见5.3.13),修改 了通信功能试验(见5.3.2); 安全要求试验中,增加了开门保护试验(见5.4.6)、防逆流功能试验(见5.4.10)、接触器粘 连试验(见5.4.11); 防护试验中,增加了接地试验(见5.5.4)、电气隔离检查(见5.5.5); 充电输出试验中,修改了试验点(见5.7.1),增加了最大恒功率输出试验(见5.7.2)、功率 控制试验(见5.7.3)、电流纹波试验(见5.7.8)、启动输出过冲试验(见5.7.15)、输出电 流测量误差试验(见5.7.16)、输出电压测量误差试验(见5.7.17)、测量值更新时间试验(见 5.7.18); 控制导引试验中,增加了充电控制状态试验(见5.10.1)、充电连接控制时序试验(见5.10.2) 控制导引电压限值试验(见5.10.3)、通信中断试验(见5.10.4)、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试验 (见5.10.5)、输出冲击电流试验(见5.10.7)、蓄电池电压大于通信报文电压值试验(见5.10.8)、 蓄电池电池超过充电机范围试验(见5.10.9)、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试验(见5.10.10)、车辆 最高充许充电总电压不匹配试验(见5.10.11)、充电需求大于蓄电池参数试验(见5.10.12): 耐气候环境试验中,增加了防盐雾试验(见5.15.3)、防锈(防氧化)试验(见5.15.4); 增加了待机功耗试验(见5.8)、协议一致性试验(见5.9);修改了绝缘性能试验(见5.6) 电磁兼容试验(见5.17); 增加了“附录A电池模拟测试装置”,给出车辆端电池模拟装置原理图。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222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2章,主题章检验规则为检验类别、试验项目、合格判定等三个部分。主题章试 法分为试验条件、一般检查、功能试验、安全要求试验、防护试验、绝缘性能试验、充电输出试验、 功耗试验、协议一致性试验、控制导引试验、噪声试验、内部温升试验、允许温度试验、机械强度 、耐气候环境试验、环境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等十七大类内容。 本标准代替Q/GDW1591一2014,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标准主要 人包括:苏胜新、沈建新、孙鼎浩、武斌、马建伟、熊敏、刘尧、王鹤、董新生、陈晓楠、*涛永、 博、*飞、施玉祥、叶健诚、**明、*旭玲、张萱、林晓斌、高玉明、张华栋。

本标准代替Q/GDW1591一2014,与Q/GDW1591一2014相比,本次修订做了如下结构和编辑性重 周整: 一般检查中,增加了基本构成检查(见5.2.3)、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检查(见5.2.4)、充电 连接装置检查(见5.2.5)、电缆管理及贮存检查(见5.2.6)、机械开关设备检查(见5.2.7), 防雷措施检查(见5.2.8)、防盗措施检查(见5.2.9); 功能试验中,增加了绝缘检测功能试验(见5.3.3)、直流输出回路短路检测功能试验(见5.3.4) 车辆插头锁止功能试验(见5.3.5)、车辆插头温度监控功能试验(见5.3.6)、预充电功能试 验(见5.3.7)、动态功率分配功能试验(见5.3.10)、掉电保存功能试验(见5.3.13),修改 了通信功能试验(见5.3.2); 安全要求试验中,增加了开门保护试验(见5.4.6)、防逆流功能试验(见5.4.10)、接触器粘 连试验(见5.4.11); 防护试验中,增加了接地试验(见5.5.4)、电气隔离检查(见5.5.5); 充电输出试验中,修改了试验点(见5.7.1),增加了最大恒功率输出试验(见5.7.2)、功率 控制试验(见5.7.3)、电流纹波试验(见5.7.8)、启动输出过冲试验(见5.7.15)、输出电 流测量误差试验(见5.7.16)、输出电压测量误差试验(见5.7.17)、测量值更新时间试验(见 5.7.18); 控制导引试验中,增加了充电控制状态试验(见5.10.1)、充电连接控制时序试验(见5.10.2) 控制导引电压限值试验(见5.10.3)、通信中断试验(见5.10.4)、保护接地导体连续性试验 (见5.10.5)、输出冲击电流试验(见5.10.7)、蓄电池电压大于通信报文电压值试验(见5.10.8)、 蓄电池电池超过充电机范围试验(见5.10.9)、蓄电池二重保护功能试验(见5.10.10)、车辆 最高充许充电总电压不匹配试验(见5.10.11)、充电需求大于蓄电池参数试验(见5.10.12): 耐气候环境试验中,增加了防盐雾试验(见5.15.3)、防锈(防氧化)试验(见5.15.4); 增加了待机功耗试验(见5.8)、协议一致性试验(见5.9);修改了绝缘性能试验(见5.6) 电磁兼容试验(见5.17); 增加了“附录A电池模拟测试装置”,给出车辆端电池模拟装置原理图。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8)222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标准主题章分为2章,主题章检验规则为检验类别、试验项目、合格判定等三个部分。主题章试 法分为试验条件、一般检查、功能试验、安全要求试验、防护试验、绝缘性能试验、充电输出试验 功耗试验、协议一致性试验、控制导引试验、噪声试验、内部温升试验、允许温度试验、机械强度 验、耐气候环境试验、环境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等十七大类内容。 本标准代替Q/GDW1591一2014,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迷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原标准主要 直人包括:苏胜新、沈建新、孙鼎浩、武斌、马建伟、熊敏、刘尧、王鹤、董新生、陈晓楠、*涛永、 冒博、*飞、施玉祥、叶健诚、**明、*旭玲、张登、林晓斌、高玉明、张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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