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6560-2018 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规范ICS13.100 E 09 备案号:65558—2018
SY/T6560—2018 代替SY65602011
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规范
JC/T 2468-2018 水泥基回填材料Standard on electric safety of offshore oilfacilities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SY/T 6560201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般规定 3.1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3.2海上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与要求 3.3证书 3.4 电气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 4.1 制度和记录 4.2 安全措施 发电装置(主发电机). 5.1 操作 5.2 检查 变配电装置 6.1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6.2 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 6.3特殊检查项目 6.4 电气作业 海底电缆 7.1 海底电缆的停、送电 7.2 检查 应急电源 8.1 应急发电机组· 8.2 蓄电池组 8.3 交流不间断电源 用电装置 9.1 钻修井用电装置 9.2 平台升降装置 9.3 防爆设备 9.4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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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手持电动工具和可移动式电气设备 9.6 电焊机 9.7 电伴热设备 9.8 电加热设备 9.9 照明装置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0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电气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SY/T 656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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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规范
的运行和检查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石油设施电气装置的安全操作和管理。内陆湖泊水上石油作业参照执行。 油生产设施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T29481 电气安全标志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5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39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导则 SY/T6608 海洋石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规范
3.1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3.1.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 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3.1.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3.1.3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3.1.4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3.2海上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与要求
3.2.1海上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应符合SY/T6608的规定。 3.2.2经医疗机构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3.2.3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标准,并经考试合格。 3.2.4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作业类型相符 合的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3.3.1海上石油设施的电气设备应具有以下证书
3.3.1海上石油设施的电气设备应具有以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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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合格证书。 b)海上石油设施的电气设备应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认可。 3.3.2危险区的电气设备应具备有资质单位签发的符合该类危险区的防爆防护证书。 3.3.3海上石油设施的电气设备年度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满足发证检验要求和专业设备检验 要求
3.4电气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4.1作业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a)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 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 b)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 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 c)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 案和书而安金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
3.4.2组织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表1高压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HG/T 2044-2020 机械密封用喷涂氧化铬密封环技术条件.pdfSY/T 65602018
c)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参见附录C)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 使用工作票。 3.4.4工作票的填用以及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满足GB26860的要求。 3.4.5电气设备应按照DL/T596的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3.4.6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实行挂牌锁定许可制度。 3.4.7电气人员使用的仪表、防护用具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有资质单位签发的鉴定证书。 3.4.8施工工具、安全工具、登高器具在施工前均应详细检查,存有缺陷不应使用。 3.4.9电气作业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 3.4.10 未经验电的电气设备应视作有电。 3.4.11 雨天或雾天不应进行室外电气作业,夜间不宜高空作业。 3.4.12 生产作业或设备调试带电作业时,应经申请批准,在确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行。 3.4.13 因检修断开的线头,应分开包扎。 3.4.14 检修或施工完毕,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可靠,电气主管人员检验合格,下达指令后方可送电。 3.4.15 维修露天装设的配电盘、配电柜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不应破环其防护性能。 3.4.16 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进行与电气有关的作业,未经批准不应进人电气设备控制室和高压室。 3.4.17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转,接线应牢固可靠。 3.4.18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使用安全电压的除外)。 3.4.19 海上石油设施上应有防静电、防雷、接地措施,并应定期进行检查或检测。 3.4.20 因电气故障或漏电引起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有效灭火。
4.1.1海上石油设施上至少应具有以下制度
4.1.1海上石油设施上至少应具有以下制度: a)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b)用电安全教育制度。入V c)电气安全检查制度。 d)临时用电制度。 e)电气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f)值班制度。 g)交接班制度。 h)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i)电工用品管理制度。 j)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4.1.2海上石油设施上至少应具有以下记录: a)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转记录。 b)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测试记录。 c)电气事故记录。 d)电气事故隐惠检查及整改记录
a)各种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b)用电安全教育制度。 c)电气安全检查制度。 d)临时用电制度。 e)电气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f)值班制度。 g)交接班制度。 h)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i)电工用品管理制度。 j)电气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4.1.2海上石油设施上至少应具有以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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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DL408一199 章的相关规定。
2.3安全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电气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提示标志。 b)安全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GB/T 50551-2018 球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质量验收标准,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c)安全标识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 d)安全标识所用的颜色、图形符号、几何形状、文字、标志牌的材质、表面质量、衬边及型号 选用、设置高度、使用要求应符合GB/T29481的规定。 2.4应急措施包括: a)作业者根据海上石油生产设施电力生产的特点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配置相应资源开展应急 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b)明确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触电的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