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776-2019 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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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按其形态分为硅酸铝棉(散棉)、硅酸铝棉板、硅酸铝棉毡、硅酸铝棉针刺毯、硅酸铝棉管壳、 硅酸铝棉异形制品及硅酸铝棉绳。

9.3.1硅酸铝棉制品的外观质量、 9.3.2硅酸铝棉及制品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硅酸铝棉及制品的基本技术要求

DB31T 1259-2020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pdf9.4硅酸铝棉(散棉)

硅酸铝棉(散棉)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14的规定,同时满足导热系数(平均温度500℃±2℃)不 大于0.153W/(m·K)的要求。

硅酸铝棉毯、毡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14和表15的规定。

表15硅酸铝棉毯、毡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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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硅酸铝棉板、管壳

表16硅酸铝棉板、管壳技术条件

9.7硅酸铝棉绳应用范围、产品分类与要求

9.7.1硅酸铝棉绳是以硅酸铝棉为主要原料,用其长纤维纺织后而制成的编织绳,主要用于小直径管道 的缠绕保温和膨胀缝的填充, 9.7.2根据成型和使用要求,硅酸铝棉绳分为无碱玻璃纤维增强硅酸铝棉绳和钢丝增强硅酸铝棉绳 9.7.3无碱玻璃纤维增强硅酸铝棉绳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无碱玻璃纤维增强硅酸铝棉绳技术条件

9.7.4钢丝增强硅酸铝棉绳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18的规定。

表18钢丝增强硅酸铝棉绳技术条件

硅酸铝棉湿法制品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0%,抗拉强度不应小于20kPa。

10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

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是由硅酸盐类矿物质组成,添加化学添加剂和高温粘合剂,经过打浆 成型、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绝热制品,适用于热面温度不大于600℃的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层 复合绝热涂料宜热态施工。

10.2.1按产品有无憎水剂分为普通型和增水型。 10.2.2按产品形态分为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硅酸盐复合绝热毡和硅酸盐复合绝热管

10.3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

表19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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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硅酸盐复合绝热毡

硅酸盐复合绝热毡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0的规定

圭酸盐复合绝热毡技术条

10.5硅酸盐复合绝热管壳

盐复合绝热管壳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硅酸盐复合绝热管壳技术条件

10.6.1硅酸盐复合绝热制品的外观质 允许偏差应符合标准JC/T990一2005中的相关规 定。 10.6.2增水型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的增水率不应小于98.0%。

11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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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大于700℃的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层。 11.2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制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DL/T1761中的相关规定 11.3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制品的技术条件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制品技术条件

12.1以二氧化硅和碱土金属为主要成分的原料经熔融、甩丝、针刺等工艺制成的绝热毯状制品,适用 于热面温度不大于700℃的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层和各种空腔的绝热填充材料。 12.2硅酸镁纤维毯的外观应颜色均匀,且不应有撕裂、破洞以及夹心层等缺陷,尺寸与体积密度的允 许偏差应符合表23的规定。

表23硅酸镁纤维毯的尺寸与体积密度的允许偏差

12.3硅酸镁纤维毯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4的规

圭酸镁纤维毯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4的规定

表24硅酸镁纤维毯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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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玻璃纤维针刺毯是由玻璃纤维切丝经过针刺工艺制成毯状的绝热制品,适用于热面温度不大于500℃ 的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层, 13.2玻璃纤维针刺毯的外观应颜色均匀,且不应有撕裂、破洞以及夹心层等缺陷,尺寸与体积密度允 许偏差应符合表23的规定。 13.3玻璃纤维针刺毯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5的规定

表25玻璃纤维针刺毯技术条件

14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是通过干燥工艺,在一定的条件下,使增强材料与溶胶复合而制成的绝 热制品,可用作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层,I型适用于热面温度不大于300℃,I型适用于热面温度不 大于500℃

14.2.1产品按其形态分为气凝胶复合绝热毡、气凝胶复合绝热异形制品。 14.2.2产品按其导热系数分为A类和B类 423产品按加热永维杰 公头型(450℃)和型(50℃)

14.3.1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毡的外观质量、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标准GB/T34336一2017中的相关 规定。 14.4.2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的基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的基本技术要求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毡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6和表27的规定。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毡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6和表27的规定。

表27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毡技术条件

14.5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异形制品

凝胶复合绝热异形制品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6

抹面材料适用于保温层外表面的抹面保护层

抹面材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8的规定。

抹面材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8的规定。

表28抹面材料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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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粘接剂的技术条件应符合表29的规定

表29高温粘接剂技术条件

17.1对绝热材料(岩棉制品除外)有防水要求时,其质量吸湿率不应大于5.0%,憎水率不应小于98.0%。 7.2绝热材料用于覆盖奥氏体不锈钢时,浸出液离子含量应符合GB/T17393的要求, 17.3对绝热材料有最高使用温度要求时,应按GB/T17430的试验方法执行,在给定的热面温度下,任 可时刻试样内部温度不应超过热面温度,且试验后,应无熔融、烧结、降解等现象,除颜色外,外观应 无显著变化,试样总厚度变化不应大于5.0%。 17.4绝热材料成分中不应含石棉,石棉含量按GB/T23263试验方法执行。 17.5绝热材料计算体积密度时,对毯、毡类制品实测厚度若小于标称厚度,按实测厚度计算,实测厚 度若大于标称厚度,则按标称厚度计算,其他类型制品按实测厚度计算。

绝热材料的检验项目及方法见表30

表30绝热材料检验项目及方法

产品出厂应进行以下出厂检验: a)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抗压强度、质量含 水率。 硅酸钙绝热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抗压强度、质量含水率。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纤维平均直径 渣球含量、有机物含量。 玻璃棉及其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纤维平均直径、含水率。 硅酸铝棉及其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渣球含量、加热永久 线变化、含水率(仅对湿法制品) 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浆体密度、浆体pH值、干密度、体积收 缩率。 硅酸盐复合绝热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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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加热永久线变 化、抗拉强度。 硅酸镁纤维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渣球含量、加热永久线变 化、抗拉强度。 J 玻璃纤维针刺毯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纤维平均直径、抗拉强 度。 k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体积密度偏差、振动质 量损失率、导热系数、加热永久线变化。 1 抹面材料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体积密度、抗压强度、烧失量。 m高温粘接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奖体密度、抗折粘接强度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技术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1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产品到现场抽样复检的项目,除含出厂检验项目外,还应包括设计(图纸)要求的检验项目及供需

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项目

产品组批和抽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030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硅酸钙绝热制品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0699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1835一201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玻璃棉及其制品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335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硅酸铝棉及其制品、硅酸镁纤维毯、玻璃纤维针刺毯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640C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硅酸盐复合绝热涂料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1737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硅酸盐复合绝热制品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JC/T990一200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多腔孔陶瓷复合绝热材料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DL/T176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纳米孔气凝胶复合绝热材料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照标准GB/T34336一201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抹面材料、高温粘接剂的组批和抽样规则:按每批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具有代表性,每批由 其中5袋~10袋(桶)中等量取样,总量不少于40kg。

19.5.1非破坏性检验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如为非破环性试验,应符合以下判定规则 全部试样的90%及以上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 b) 全部试样的75%及以上且90%以下符合标准要求,需重新取样进行复检,试样数量与第一次 取样相同,第二次试样必须100%符合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

19.5.2破坏性检验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 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符合 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予复检。

20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附录适用于抹面材料、硅酸铝棉绳等绝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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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绝热材料烧失量试验方法

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试样在标准温度下灼烧,测出试样质量的变化,失重占原质量的百分数,即 为烧失量。

A.3.1天平:分度值不大于0.001g. A.3.2鼓风干燥箱:50℃~250℃。 A.3.3高温炉:使用温度900℃以上,精度土20℃。 1.3.4干燥器:内盛合适的干燥剂。 A.3.5蒸发皿或甘埚。

试样由取样器在样本上随机钻取10g以上。

A.5.1称蒸发血或增埚的质量

将试样放入已灼烧后的蒸发血或埚内, 干燥器内,烘干至恒重。将试样连同蒸发皿或一起从鼓风干燥器内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你其质量m

4.5.3称取灼烧后的试样加蒸发血或的

将试样连同蒸发皿或放入通风的高温炉内,在750℃土20℃的标准温度下,灼烧30min以上, 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灼烧过的试样加蒸发皿或埚的质量m2。

试样烧失量按下式计算CJJ/T290-2019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及条文说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

式中: S——试样的烧失量,%

DL/T7762019 mo一一蒸发皿或埚恒重后的质量,g; mi一 干燥试样连同蒸发皿或埚的质量,g; m2一一灼烧后试样连同蒸发皿或埚的质量,g。 A.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说明按本附录进行试验; b)试样的名称或标记; c)采用的抽样方法; d)试样数量; e)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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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1982-2013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人员上下通道技术规程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绝热材料参考导热系数方程

A绝热材料参考导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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