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B/T 4719-2019 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控制系统技术规范.pdfICS 71.080 G 15
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T∕CAGHP 025-2018 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pdf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控制系统技术规汇
gaspressurecontrolsystemtechnicalsp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中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阳光焦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正宏、杨文彪、史建才、刘东河、杨庆彬、李庆奎、王琦、张锡斌、崔云飞、邱全山、 闫立强、孙得维、胡菊芳、郑景须。
集气管煤气压力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710焦化安全规程
4.1集气管压力变送器:集气管应配置压力变送器,零点保持稳定。
4.1集气管压力变送器:集气管应配置压力变送器,零点保持稳定。 4.2集气管压力调节翻板执行器:调节反应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1% 4.3煤气鼓风机:输送能力应满足煤气发生量和鼓风机后阻力变化的需要。
4.1集气管压力变送器:集气管应配置压力变送器,零点保持稳定。 4.2集气管压力调节翻板执行器:调节反应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1% 4.3煤气鼓风机:输送能力应满足煤气发生量和鼓风机后阻力变化的需要。
4.4鼓风机电机变频器:用于煤气鼓风机调速,运行应可靠稳定,频率反应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0.1Hz。 4.5鼓风机调速液力耦合器:用于煤气鼓风机调速,转速变化响应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额定转速的 1%,液力耦合器执行器调节反应灵敏度应小于或等于1%。 4.6鼓风机前导向:通过调节置于鼓风机进口端可转动的导流叶片角度,实现对煤气输送量与压力的调 节。 4.7控制系统:实现集气管翻板、鼓风机转速、大回流翻板及其他鼓风机吸力调节装置的自动调节,适应 生产正常变化DB44/T 1384-2014 水泥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pdf,实现焦炉集气管压力的稳定与平衡自动控制
5.1通过集气管压力调节(包括炭化室压力单调),保证在任何结焦时间炭化室均处于正压状态,结焦末 期炭化室底部压力不得低于5Pa。 5.2焦炉每段每根集气管导出管道配置压力变送器,保证压力变送器稳定可靠,保证测量信号准确反映 集气管实际压力,配置现场数字显示仪表,同时远传到自动控制系统。 5.3焦炉每段每根集气管煤气导出管道上配置有压力自动调节翻板执行器,执行器具备手自动切换功 能,正常情况下接受远程控制系统调节。 5.4煤气鼓风机应配置有变频调速器或液力耦合调速器及其配套的执行器或其他形式的吸力调节装 置。 5.5冷鼓煤气大回流管道应配置有压力自动调节翻板及其配套执行器。 5.6焦炉集气管压力自动控制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5.6.1自动调节集气管压力 5.6.2以煤气鼓风机转速自动控制作为主要调节手段,根据生产变化调节鼓风机转速,设置转速上下 限、频率上下限或液力耦合器开度上下限保护。 5.6.3以焦炉煤气鼓冷系统大回流翻板自动调节,作为鼓风机转速自动控制的备用调节手段;采用大回 流翻板自动调节时,鼓风机转速相应调整,使大回流翻板开度在可自动调节范围内。 5.6.4各受控装置宜配置备用远程操作器。 5.7正常生产条件下,集气管压力稳定性能达到以下指标: 5.7.1焦炉非装煤状态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30Pa;多座焦炉多根集气管共用一套冷鼓系统 或特殊工艺的,焦炉非装煤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40Pa。煤气管网系统压力出现波动导致集气 管压力超限时,应及时响应调节,在鼓风机转速可调整范围内在150s内恢复集气管压力稳定到上述范 围。 5.7.2采用高压氨水装煤消烟技术工艺的焦炉,开高压氨水导致集气管压超出设定值起,应在120s内 调节到设定值十60Pa之内。 5.7.3不采用高压氨水侧吸工艺的焦炉,装煤阶段操作导致集气管压超出设定值起,应在90s内调节到 设定值十60Pa之内。 5.7.4装煤和换向叠加条件下,导致集气管压力超出设定值起,应在150s内调节到设定值十60Pa之 内。 5.7.5采用炭化室压力单调技术焦炉,焦炉非装煤状态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60Pa;焦炉装煤 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土100Pa。 5.8焦炉集气管压力调节控制系统显示和记录数据应设有历史曲线记录功能,自动记录所有检测与控 制信号,历史记录保存时间应大于30d。 5.9应设有集气管压力超限自动报警功能
5.7正常生产条件下,集气管压力稳定性能达到以下指标: 5.7.1焦炉非装煤状态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30Pa;多座焦炉多根集气管共用一套冷鼓系统 或特殊工艺的,焦炉非装煤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40Pa。煤气管网系统压力出现波动导致集气 管压力超限时,应及时响应调节,在鼓风机转速可调整范围内在150s内恢复集气管压力稳定到上述范 围。 5.7.2采用高压氨水装煤消烟技术工艺的焦炉,开高压氨水导致集气管压超出设定值起,应在120s内 调节到设定值十60Pa之内。 5.7.3不采用高压氨水侧吸工艺的焦炉,装煤阶段操作导致集气管压超出设定值起,应在90s内调节到 设定值十60Pa之内。 5.7.4装煤和换向叠加条件下,导致集气管压力超出设定值起,应在150s内调节到设定值十60Pa之 内。 5.7.5采用炭化室压力单调技术焦炉,焦炉非装煤状态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士60Pa;焦炉装煤 时集气管压力应稳定在设定值土100Pa。 5.8焦炉集气管压力调节控制系统显示和记录数据应设有历史曲线记录功能,自动记录所有检测与控 制信号,历史记录保存时间应大于30d。 5.9应设有集气管压力超限自动报警功能
5.9应设有集气管压力超限自动报警功能
力调节系统正常装煤和加热换向时应不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6.2鼓风机转速不能满足自动调速条件时,大回流自动翻板应处于自动状态。 6.3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断电或设备检修时,集气管翻板、煤气鼓风机液力耦合器、大回流翻板或其他鼓 风机吸力调节装置通过现场操作器或通过远程操作器进行人工操作,煤气鼓风机采用变频调速的可通过 变频操作器或通过远程操作器进行人工操作。在现场操作器或远程操作器故障时,直接对集气管翻板执 行器、大回流翻板执行器、液力耦合器执行器人工现场手摇操作
.1正常生产茶件下,焦炉 力调节系统正常装煤和加热换向时应不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6.2鼓风机转速不能满足自动调速条件时,大回流自动翻板应处于自动状态。 6.3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断电或设备检修时,集气管翻板、煤气鼓风机液力耦合器、大回流翻板或其他鼓 风机吸力调节装置通过现场操作器或通过远程操作器进行人工操作,煤气鼓风机采用变频调速的可通过 变频操作器或通过远程操作器进行人工操作。在现场操作器或远程操作器故障时,直接对集气管翻板执 行器、大回流翻板执行器、液力耦合器执行器人工现场手摇操作
7.1焦炉集气管压力的设定值应以结焦末期(推焦前30min)炭化室底部压力不低于5Pa的原则确定 7.2执行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和失电失信号位置保持功能。 7.3非岗位人员不得操作现场执行器,现场应急操作须按规定进行。 7.4参数修改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 7.5控制系统和仪表故障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7.6集气管压力变送器采样管保持畅通。 7.7其他安全注意事项按照GB12710要求,
7.1焦炉集气管压力的设定值应以结焦末期(推焦前30min)炭化室底部压力不低于5Pa的原则确定。 7.2执行器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和失电失信号位置保持功能。 7.3非岗位人员不得操作现场执行器SH3034-2012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pdf,现场应急操作须按规定进行。 7.4参数修改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 7.5控制系统和仪表故障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7.6集气管压力变送器采样管保持畅通。 7.7其他安全注意事项按照GB1271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