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0063-2017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总 则 (55) 术语和符号 (56) 2.1术语 (56) 电测量装置 (57) 3. 1 般规定 (57) 3. 2 电流测量 (58) 3. 3 电压测量和绝缘监测 (59) 3. 4 功率测量 (60) 3. 5 频率测量 (61) 3. 6 公用电网谐波的监测 (61) 3. 7 发电厂、变电站公用电气测量 (62) 3.8 静止补偿及串联补偿装置的测量 (63) 3. 9 直流换流站的电气测量 (65) 电能计量 (68) 4.1 一般规定 (68) 4.2有功、无功电能的计量 (69)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测量 (71) 5.1一般规定 (71) 5.2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 (71) 5.3计算机监控时常用电测量仪表 (71 ) 电测量变送器 (73) 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 (75) 7.1电流互感器 (75) 7.2电压互感器 (76)
量一 8.1交流电流回路· (77) 8.2交流电压回路·. (77) 仪表装置安装条件 (78) 寸录B电测量变送器校准值的计算 79)
1.0.1本条是原规范条文。说明本规范制定的目的,电测量及电 能计量装置设计中除了应做到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外 还强调了应做到满足方便监视、方便运行的需要。 1.0.2本条是说明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相对于原规范增加了规范 的适用范围,补充了并网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同时将原规范的 “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单机容量为25MW及以上的汽轮发电机及 然气轮机发电厂.....”改为“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 下新建或扩建的汽轮发电机及燃气轮机发电厂....”,“直流额定 电压为100kV及以下的直流换流站”改为“直流额定电压为 士800kV及以下的直流换流站”
本节电测量部分的术语和定义引用了原规范中的部分术语和 定义GBT 50568-2019标准下载,增加了多功能电力仪表、感应式电能表、电子式电能表等术 语和定义。
2.1.3常用电测量仪表,如指针式仪表、数字式仪表、记录型仪表
3.1.1电测量装置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测量部分、常用电测量 仪表,以及其他综合装置中的测量部分。常用电测量仪表指装设 在屏、台、柜上的电测量表计,包括指针式仪表、数字式仪表、记录 型仪表及仪表的附件和配件等;其他综合装置指的是综合保护及 测控装置、低压马达保护器等。
3.1.2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防止电力回路开路,工程中对测量仪表
的电流回路一般不宜采用直接仪表测量方式。直接仪表测量方式 指直接接人一次电力回路的测量方式,直接仪表的参数应与电力回 路的电流、电压的参数相配合,且应满足相应一次回路动热稳定的 要求;一次仪表测量方式指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仪表测量方式。 次仪表的参数应与测量回路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参数相配合 二次仪表测量方式指经变送器或中间互感器的仪表测量方式
3.1.3本次修订新增了对“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如综合保护装
遥测、计算机监控系统,且采用直流系统采样时,二次测量仪表、计 算机和远动遥测系统宜共用套变送器”。但目前实际工程中,计 算机监控系统、远动遥测系统一般均采用交流采样,即使远动遥测 系统采用经变送器采样,远动变送器屏也是独立设置的,因此,对 原规范条文做了修改。
因为发电机励磁绕组电流表经分流器直接接人时,为保证回路电
压降对测量值的影响,需选择大截面的电缆或导线,特别是对需远 方显示的发电机励磁绕组电流表宜采用经变送器接入方式。 3.1.11对无功补偿装置,除了有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的要求外还 应满足最大充许稳态过电流和最高运行电压的要求,因此,对无功 补偿装置的电测量装置,不仅要满足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的要求, 还应满足最大允许稳态过电流和最高运行电压的要求。
测量精度均较高,其中中压综合保护装置的测量精度一般能达到电 流、电压0.2级,频率精度土0.01Hz,其他参数0.5级,低压马达保 护装置的测量精度能达到电流、电压0.5级,频率精度士0.02Hz,其 他参数1级,电能计量2级,故当装有上述装置时,如作为一般监 视不参与逻辑控制或作为厂(站)内部考核用时,可不再装置常规 电测量仪表。
应采用的接线方式,由于在中性点有效接地、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 地系统中,中性点存在不平衡电流,当功率测量装置采用三相三线 的接线方式将产生较大的测量误差,因此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应 采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中推荐采 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可采用三相三线 的接线方式,在CT、PT的配置满足要求时也可采用三相四线的 接线方式。
通信组网,其中包括了电测量装置,因此,提出电测量装置通信的 基本要求。RS485通信接口及MODBUS通信协议是目前较为流 行,且较为简单的通信接口型式和通信协议,一般仪表厂家均能满 足此要求,不排除其他的通信接口及通信协议
3.2.1对本条规定的修订说明如下:
第5款明确高压厂(站)用电源需测量交流电流的回路。 第6款明确低压(站)用电源需测量交流电流的回路。 第8款取消了原规范第6款中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 限制,因220kV以下电压等级仍有采用3/2接线、4/3接线和角型 接线的接线方式。 第10款参考现行行业标准《35kV~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 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242一2010中第9.4.1条及《330kV~ 75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014一2010中 第9.4.1条、第9.4.4条编写。 第11款取消了原规范第9款中50kV·A及以上的照明变 压器字样,照明变压器的电流测量参照第4款执行。 第12款明确了厂(站)用电动机电流测量范围,相对于原规 范第10款增加了工艺要求监视电流的其他电动机。电流是电动 机的重要电气参数,且目前一般均采用计算机监控仅需增加计算 机监控系统的I/O点,不存在常规控制系统的仪表安装问题,因 此对工艺要求监视电流的其他电动机,控制室应能显示电动机的 电流以供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部分短时运行的电动 机,如输煤系统的犁煤器、三通、振动防闭塞装置电机、除尘器、伸 缩装置电机等,由于其一般均为间断运行,可不监视其电流。 第13款增加了风力发电机组的电流测量。 3.2.2对本条第4款的说明:增加了检修变压器。 3.2.4对本条第5款的说明.增加了光伏发电的直流电流测量
3.2.4对本条第5款的说明:增加了光伏发电的直流电流测量。
3.3电压测量和绝缘监测
3.3.1对本条第4款的说明:原规范为“配置电压互感器的其他 回路”,改为“需要测量电压的其他回路”。测量电压是根据需要确 定。需要测量电压的其他回路如角型接线、3/2接线、4/3接线以 及桥型接线等主变高压侧回路。
3.3.2本条是原规范的修改条文。取消了“容量为50MW及以
3.3.5.本条是原规范第3.3.5条及第3.3.6条的修改条文,说明
3.3.7取消了原规范第3.3.8条第3款中的“重要的直流回路” 改为“馈线回路”,即明确了对所有直流系统的馈线回路都应监测 绝缘。
3.3.8本条补充了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及实施
文买施 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第22.2.3.23.1条 的要求,明确了绝缘监测装置不应采用交流注入法测量直流系统 的绝缘状态,
第5款工程中输配电线路和用电线路很少采用3kV电压 等级,故将原规范第3.4.1条第4款中的“3kV”改为“6kV”。 第6款将原规范第6款“35kV及以上的外桥断路器回路” 改为“外桥断路器回路”。
3.4.2对水力发电厂的机旁控制屏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
3.4.2对水力发电厂的机旁控制屏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 电厂测量装置配置设计规范》DL/T5413一2009中的第5.5.3条 执行。
3.4.4对本条规定说明如下
第3款工程中输配电线路和用电线路很少采用3kV电压 等级,故“3kV”改为“6kV”。 第4款“35kV及以上的外桥断路器回路”改为“外桥断路
器回路”。 第6款电压等级修改为“10kV~110kV”,包含了1000kV 变电站中的110kV并联电容器和电抗器。 取消了原规范第7款“发电机励磁变压器高压侧”。 3.4.5对本条第2款的说明:电压等级修改为“10kV~110kV”, 包含了1000kV变电站中的110kV并联电容器和电抗器。 3.4.6增加了电网功率因数考核点需测量功率因数,因电网公司 对用户的功率因数要进行考核,一般情况下用户变电站的电源进 线回路为电网公司对用户功率因数考核点。
3.6.1谐波源用户负荷的变化并不一定有规律性,而且电力系统 运行方式的变化也会影响电网内谐波电压和谐波电流的分配,因 此有必要进行长期的连续监测。当新用户接入、用户协议容量发 生变化或用户采取谐波治理措施时,可以考虑进行谐波的专项监 测,用以确定电网谐波的背景状况和谐波注入的实际量,或验证技 术措施效果。 连续监测:在谐波监测点设置固定装置对电网谐波电压、电流 进行监测; 专项监测:用于各种非线性用电设备接人电网(或容量变化) 前后的监测。
需要经常监测电网谐波电压和电流的测量点。谐波监测点覆盖全 部电压等级,并在有条件时联网,将有助于进一步展开对谐波问题
3.7发电厂、变电站公用电气测量
3.7.1本条对第1款的说明:根据发电厂运行要求增加了主控制 室、网络控制室和单元控制室应监视主母线电压。 3.7.2本条是原标准的修改条文。原行标DL/T5413中相关条 款的适用范围为大中型水力发电广和抽水蓄能电站,并结合近年 实际经验,本次修订将总装机容量由“300MW”修改为“50MW”; 由“1主电网的频率;2全厂总和有功功率”修改为“1主要母线的 频率、电压;2全广总和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纽”,变电站主控制室均应监视主母线的频率及电压
3.8.1本条是原规范第3.7.1条的修改条文。
66kV,75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电站的SVC可不必再配置静补 中间变压器降压为晶闻管提供工作电压,同时直挂式110kV的 SVC也在研制中,因此,考虑到降压变压器对SVC的响应速度和 可靠性有所影响,并增加了损耗,需配置较多滤波器。
3.8.2本条是新增条文。说明如下
文。说明如下: (1)这两条适用于安装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交流线路上 的串联补偿装置。主要阐明串补装置电气测量的内容及要求,其 相应交流线路的电气测量见本规范的相关章节。 (2)串补装置主要可分为固定串补和可控串补两种类型。本 规范固定串联补偿装置(FSC)是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MOV)和 火花放电间隙实现电容器组过电压保护的典型接线考虑的测量参 数,可控串联补偿装置(TCSC)是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MOV)和 晶闸管阀实现电容器组过电压保护的典型接线考虑的测量参数 其他类型接线参照执行。 (3)串联补偿装置的电气测量一般按相分别采集。 (4)本规范串联补偿装置的测量参数中没有考虑平台电流、火 花间隙电流,主要考虑平台电流、火花间隙电流是故障时才有的电 流,一般在保护装置和故障录波装置中采集和显示,没有在监控系 统的正常监测量中考虑,设计时可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取舍。可控 串补(TCSC)除测量线路电流外,增加了测量线路电压,主要用于 可控串补的闭环控制。
3.9直流换流站的电气测量
本节主要阐述具有直流输电线路的双端直流换流站的电气监 则内容及要求,背靠背换流站或多端直流换流站可参照执行。本 节仅对换流站的直流部分和特有的交流部分的电测量数据采集进 行规定,与交流变电站相同的常规交流部分的数据采集应符合本 规范其他章节的有关规定。直流部分设备主要指换流器、直流开 关场、平波电抗器、直流线路、接地极和直流滤波器组;特有交流部 分设备主要指换流变压器、交流滤波器组。对于换流站中常规交 流部分设备的电测量要求同常规交流变电站。
3.9.4本条是原规范第5.2.1条的修改条文。主要修订如下
(1)第1款:此处的直流极线指 直流线路端的直流电流测量。
(2)第2、6款:这两款系增加的条款。 (3)第3款:这款系增加的条款。对每极采用2个12脉动换 流器串联接线的800kV电压等级的直流换流站,国内已投运的 换流站中也有没有装设换流器高、低压侧回路的直流电流测量装 置,而是在换流器旁路断路器回路装设了直流电流测量装置,该差 异对测量的影响只是旁路断路器回路的电流是直接测量还是间接 测量。 (4)第4款:地极线作为阳极运行时,还要测量其安培·小时 (A·h)数。地极线作为阳极运行时,电极会受到腐蚀,而阴极不 会。根据法拉第电解作用定律,阳极电腐蚀量不但与材料有关,而 且与电流和作用时间之乘积成正比,因此,接地极的寿命采用以阳 极运行时的电流与时间的乘积(安培·小时数或安培·年)来 表示。
(1)取消了对“对端”换流站的采集要求。尽管根据高压直流 输电的特点,为全面了解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两端换流站均需监 视对侧站有关的运行参数。但由于两端换流站监视对侧站的运行 参数是通过站间通信通道相互传送的,而不是用电的方法对电气 参数进行的测量,因此本次修订取消了对“对端”换流站电测量数 据采集的要求,本规范直流换流站的电气测量主要针对本端换流 站。两端换流站相互传送的运行参数要求可参照有关直流换流站 设计规程中的直流远动部分。 (2)对每极采用2个12脉动换流器串联接线的800kV电压 等级的直流换流站,可根据工程需要增加高低压阀组连接点电压 的采集。国内已投运的特高压换流站工程中基于SIEMENS技术 路线的换流站装设了高低压阀组连接点的直流电压测量装置,阀 组连接点的直流电压可直接测量;基于ABB技术路线的换流站没 有装设高低压阀组连接点的直流电压测量装置,阀组连接点的直 流电压是间接计算得到。实际工程中由于阀连接母线的直流电压
测量装置装在平波电抗器之前,投运后由于谐波的影响,阀连接母 线的直流电压测量误差较大。 3.9.6本条是原规范第5.2.3条的修改条文。同上述原因,取消 了对“对端”换流站的直流功率的采集要求,两端换流站监视对站 的功率参数是通过站间通信通道相互传送的。 3.9.9本条是原规范第5.3.2条的修改条文。取消了换流变压 器阀侧电压监测要求,通常换流变压器阀侧配置的套管末屏电压 分压器主要用于换流变压器阀侧零序过压保护功能。 3.9.10本条是原规范第5.3.3条的修改条文。增加了第1款: 换流器吸收的无功功率。 3.9.12本条是原规范第5.4.1条、第5.4.2条的修改条文。取 消了换流变压器中性点侧谐波电流及直流偏磁、换流站至系统主 要交流联络线的谐波电流及电压的监测要求,目前换流站工程中 一般没有监测。换流变压器网侧电流、直流线路电流和电压通常 是换流站必配的谐波监测量,其他监测量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 选择
4.1.1电能量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 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4.1.2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 理规程》DL/T448的规定。其中,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计量 对象重要程度和管理需要分为五类(I、Ⅱ、Ⅲ、IV、V)。 I类电能计量装置:220kV及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 置,500kV及以上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单机容量300MW及 以上发电机发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110kV~220kV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 置,220kV~500kV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计量单机容量100MW~ 300MW发电机发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I类电能计量装置:10kV~110kV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 置,10kV~220kV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计量100MW以下发电 机发电量、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IV类电能计量装置:380V~10kV电能计量装置,220V单相 供电、双向计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V类电能计量装置:220V单相供电,单向计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 应低于表1所示值。
4.1.7系统接地方式以及电能计量装置采用的接线方式对电 能计量装置精度有较大的影响,三相三线式接线方式能精确计 量的先决条件是中性点电流为零,当中性点电流不为零时其计 算方法从原理上就存在误差,中性点有效接地、经电阻或消弧线 圈接地系统中性点均有不平衡电流的存在,因此,对于中性点有 效接地应采用三相四线制接线方式,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 系统中如PT、CT的设置满足要求也推荐采用三相四线制接线 方式。
4.1.8本条制订目的主要是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
4.1.12、4.1.13这两条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
4.2.1对本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4.2有功、无功电能的计量
4.2.1对本条规定的说明如下: 第8款增加了需要进行技术经济考核的75kW及以上的低压 电动机。 第9款增加了直流换流站的换流变压器交流侧,直流输电的 电能计量点理论上设在换流站的直流线路侧更为合理,但工程实 际中均无法达到该要求,因此,目前国内直流工程的实际电能计量 点均设在换流变交流侧。
第7、8款增加了直流换流站的换流变压器交流侧及交流滤波
器各大组,根据目前直流工程实际情况,将按交流滤波器、并联电 容器或电抗器各分组配置无功电能表修改为按交流滤波器各大组 配置无功电能表。
5.1.1规定了计算机监控系统需满足的测量精度。 5.1.2本条规定了各系统基本的电测量数据采集量
5.1.1规定了计算机监控系统需满足的测量精度。
5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测量
5.2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
5.2.1计算机监控系统电测量数据采集的范围应包括模拟量和 电能量。
5.2.2电测量数据中的模拟量指监控对象的运行电气参数,通过
脉冲方式采集,也可采用交流采样的方式采集电流、电压,由计算 机监控系统直接计算出电能量。在设置有电能量计费系统的计量 点,电能量的采集应采用电能量计费系统经通信方式接入计算机 监控系统
5.2.4本条所指的交流采样不仅包括对电流、电压互感器输出白
二次电流、电压量的直接采集,也包括对其他直流量如直流母线电 压、直流回流电流等。本条的直流采样是指计算机监控系统接入 变送器输出4mA~20mA或0~5V信号的采样方式。
5.3计算机监控时常用电测量仪表
5.3.1根据现有的国标及行标的要求,当采用计算机监控时,控 制室内一般不设模拟屏,并取消所有的常用电测量仪表。但是在 考虑运行的习惯和作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后备操作手段,需要设
置模拟屏时,常用电测量仪表的设置应做到尽量精简;并独立于计 算机监控系统,以保证计算机监控系统故障时运行监视的可靠,这 里所指的独立是指常规电测量仪表不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驱动, 但可以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共用CT、PT或变送器。
置模拟屏时,常用电测量仪表的设置应做到尽量精简;并独立于计 算机监控系统,以保证计算机监控系统故障时运行监视的可靠,这 里所指的独立是指常规电测量仪表不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驱动, 但可以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共用CT、PT或变送器。 5.3.2机旁控制屏作为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后备操作手段,常用电 测量仪表的设置应做到尽量精简;并独立于计算机监控系统,以保 证计算机监控系统故障时运行监视的可靠。 5.3.3采用计算机监控后,就地保留必要的常规电测量表计或监 测单元,是为了满足在设备投产时安装调试的方便,以及运行时的 监视或检修及事故处理的需要。 5.3.4由于计算机监控系统具有检测和记录各种电气运行参数
5.3.3采用计算机监控后,就地保留必要的常规电测量表计或监
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功能,可不装设记录型仪表,但如果运行管 理需要也可装设,视工程情况确定。
3.5本条主要是考虑方便运行及检修
故障时测量级CT饱和时,放大了故障信息,变送器输出值会发生 亚重畸变,导致输入给DEH的功率值严重失真,不能正确反映机 组的功率值,导致AGC误动或DEH的功率不平衡保护误动作, 造成机组非正常停机,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重大隐患。 5.0.4输出电压方式由于抗干扰能力差,有时输出的直流电压上 还叠加有交流成分,线路损耗大,输出信号不能远传,远传后压降 大,精度不高,故不推荐采用输出电压型变送器
故障时测量级CT饱和时,放大了故障信息,变送器输出值会发生 严重畸变,导致输人给DEH的功率值严重失真,不能正确反映机 组的功率值,导致AGC误动或DEH的功率不平衡保护误动作, 造成机组非正常停机,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重大隐惠。 6.0.4输出电压方式由于抗干扰能力差,有时输出的直流电压上 还叠加有交流成分,线路损耗大,输出信号不能远传,远传后压降 大,精度不高,故不推荐采用输出电压型变送器。 6.0.5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 电测量变送器》GB/T13850一1998中第6.9条,超过上述范围, 将会导致测量误差的增大。变送器采用4mA~~20mA输出时输 出负载为0~5002,特殊情况下能做到0~7502(需向广家提出要 求),指针式二次仪表的直流输入阻抗一般在250Q左右,数字式 仪表的直流输入阻抗一般小于100Q,DCS模拟量输入卡件的直 流输入阻抗一般在250Q2左右,因此,接线时应注意变送器4mA~
电测量变送器》GB/T13850一1998中第6.9条,超过上述范围 将会导致测量误差的增大。变送器采用4mA~20mA输出时输 出负载为0~5002,特殊情况下能做到0~7502(需向厂家提出要 求),指针式二次仪表的直流输入阻抗一般在250Q左右,数字式 仪表的直流输入阻抗一般小于100Q,DCS模拟量输入卡件的直 流输入阻抗一般在250Q2左右,因此,接线时应注意变送器4mA~ 20mA不宜串接多个仪表,一般不宜超过2个。 6.0.6本条明确了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不使用电能变送器。因 为变送器的模拟量输出和电能表的脉冲量(或数据)输出不同,其 影响的因素较多,计量的误差较大。
7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
7.1.2本条引用了现行国家标准《电流互感器》GB1208一2006 中第13.1.2条,补充了对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准确级选择的要求。 7.1.3原规范条文中的“宜”改为了“应”,S级电流互感器在20%~ 120%的额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为保证二次电流在合理的范 围内,也可采用可变变比的电流互感器。 7.1.4依据《电力工程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中对测量用电 流互感器一次电流选择的相关描述,规定了测量用电流互感器额 定一次电流的选择原则。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在100%~120%的 额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S级电流互感器在20%~120%的额 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因此,为保证测量精度,测量用的电流 互感器的额定一次电流应接近一次回路正常最大负荷电流。
7.1.2本条引用了现行国家标准《电流互感器》GB1208一2006 中第13.1.2条,补充了对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准确级选择的要求。 7.1.3原规范条文中的“宜”改为了“应”,S级电流互感器在20%~ 120%的额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为保证二次电流在合理的范 围内,也可采用可变变比的电流互感器。 7.1.4依据《电力工程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中对测量用电 流互感器一次电流选择的相关描述,规定了测量用电流互感器额 定一次电流的选择原则。测量用电流互感器在100%120%的 额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S级电流互感器在20%~120%的额 定电流下能保证测量精度,因此,为保证测量精度,测量用的电流 互感器的额定一次电流应接近一次回路正常最大负荷电流。 7.1.5本条阐述电能计量用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选择原 则。为了保证计量的准确度,电流互感器次工作电流限定在一 定范围是必要的,因此,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一次电流不能选 的过大,应尽量选用小变比或二次绕组带抽头的电流互感器。 7.1.6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推荐选用1A的电流互感器,但是 对出线回路较少的发电厂或变电站110kV部分,对扩建工程与原 CT参数一样或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也可选用5A的电流互 感器。 7.1.7本条明确了对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负载的要求,二 次负载超限将使互感器的极限误差得不到保证,有可能导致测量 误差的增大。目前,随着电子式智能电测量仪表的广泛使用,电测 量装置消耗的二次负载已大天减小,特别是对二次额定电流为5A
的电流互感器,电缆上消耗的二次负载将占相当的比例,因此,在 选择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负载时,应充分考虑电缆的长度 及截面,合理地选择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二次额定负载,以满足测量 精度的要求。 7.1.11补充了测量用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的一般要求
7.2.2本条补充了对测量用电压互感器准确级选择的要求。 7.2.3电测量仪表用电压互感器的准确级应按测量级来选择,但 自前部分工程中存在测量与保护共用一个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准 确级按保护级来选择,造成测量误差偏大的情况;故强调当电压互 感器二次绕组同时用于测量和保护时,应对该绕组分别标出其测 量和保护等级及额定输出,以分别适应测量及保护的要求。 7.2.4工程中电压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载往往选择偏大,目前电
7.2.2本条补充了对测量用电压互感器准确级选择的要求。
测量装置基本上均采用电子型或微机型电测量装置,常规的电磁 型测量装置采用较少,电子型或微机型电测量装置相对常规的电 磁型测量装置电压回路功耗大大减少,特别是对计量回路,由于计 量回路要求独立的电压互感器或独立的二次绕组,最多接两只表 (主副表),且电子式电能表电压回路功耗较小,即使由电压互感器 供电的情况下电压回路功耗也不到1V·A,一般为0.02V·A~ 0.2V·A,因此,在选择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载时应充分考虑 实际的二次负载以保证测量的精度。
7.2.6本条补充了测量用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一般要求
8.1.1本条主要考虑是检修维护的方便。
8.1.3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与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从额定参数的选 取、准确极限误差、工作条件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测 量与保护尽可能不共用电流互感器
8.1.3测量用电流互感器与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从额定参数的选
8.1.5为保证电流互感器的测量精度,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
应在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载25%~100%之间。故当进行电缆选 择时,特别是当二次额定电流为5A时,应考虑电缆阻抗对电流互感 器实际二次负载的影响。同时,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 技术管理规程》DL/T448中对计量回路电缆芯线截面的统要求 为不应小于4mm,不再区分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为1A或5A。 8.1.8本条补充了电子式电流互感器的接线要求。
8.2.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与测量仪表分别装设自动开关或熔 新器,主要目的是避免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故障时的相互影响,以 及检修、运行和调试的方便
DLT1009-2016标准下载8.2.4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8本条补充了电子式电压互感器的接
9.0.1~9.0.6 本节基本沿用了原规范条款,略有修改,电测量仪 表的安装主要考虑因素是满足仪表正常工作、运行监视、抄表和现 场调试方便的要求
9.0.1~9.0.6 本节基本沿用了原规范条款,略有修改,电测量仪 表的安装主要考虑因素是满足仪表正常工作、运行监视、抄表和现 场调试方便的要求
附录B电测量变送器校准值的计算
表3浙江涵普电流变送器FPA(0.2级)结果对比表
通过上述对比,当功率变送器按回路额定功率来确定校准值 时有相对较高的准确度,按电流、电压互感器额定参数的乘积来确 定变送器的校准值虽然准确度略有降低,但未超过0.2%的误差, 变送器能满足0.2级的输出。 当电流互感器一次额定电流为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选择偏大 时或与保护共用电流互感器时,因变送器的校验值是根据仪表的 满刻度值来选择的,可按下列规则选择仪表的满刻度值: 1)电流表满刻度值可按一次设备的额定电流或线路最大负荷 电流的1.25倍~1.3倍,并按合适的整数选择。
2)功率表满刻度值可按一次设备额定功率的1.25倍~1.3 倍GB/T 38371.1-2020 数字内容对象存储、复用与交换规范 第1部分:对象模型,并按合适的整数选择;对量程明确的设备,其满刻度值可根据 量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