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_T XXX-201X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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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_T XXX-201X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14.4.4出现无法连接时,可检查会议系统的这段IP地址或在同一网段接入电脑,配置同 网段IP地址,检查网络连接。

14.5.1双流模式:通过视频、数据两个工作终端分别与流媒体服务器进行连接,获取并又 视频流及数据流进行处理后送行不同的显示设备。视频流的显示画面可以进行布局切换、 动轮播:数据流中共享的稳定可以进行文档选择、共同观看、协作标注等。

15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运行维护技术

15.1.1本章适用于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5.1.2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可包括信息播控设备、传输网络、信息显示屏(信息标识牌)和 信息导引设施或查询终端等。 15.1.3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

15.2.1 根据计划和临时指令在不同时间不同场所将引导和发布信息传递给不同受众。 15.2.2 保障系统加载文字内容、图像内容,显示设备应正确显示发布。 15.2.3 建立播放器区GB/T 38541-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文件密码应用指南,实现播放器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可实现多级区域管理。 15.2.4 播放器的添加、删除用户,可随时对某个区域添加和删除播发器,并编辑播放器名 称、放的区位、查看当前状态等。

15.3.1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可以根据显示系统的分类(LED、LCD、CRT、DLP),定 同周期定期维护方式。 5.3.2 对信息显示屏进行单机调试,使各显示屏应达到正确的亮度、色彩显示; 15.3.3 加载文字内容、图像内容,检查、检测各终信息显示屏是否正确显示发布的内容 15.3.4 测试信息显示屏的音、视频播出质量,应达到全部合格; 15.3.5 检查多媒体显示屏安装是否牢固。

15.4.1 单个信息显示屏出现异常, 检查该显示屏,必要时更换该屏。 系统播放出现异常时,检查播放控制器或服务器/工作站上的播控软件

15.5.1集节目编辑、节目传输和发布、信息指引、查询、集中控制管理于一身,所有的播 放内容由管理工作站分发和传输到播放控制器后,由播放控制器自行控制播放和显示。 15.5.2系统支持接入多路有线电视、自办节目等实时音视频信号,由发布管理工作站控制 前端任意一个信息显示屏播出。

16时钟系统运行维护技术

16.1.1 本章适用于时钟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16.1.2 时钟系统可包括标准时间源、石英谐振器母钟、子钟及其他时间控制设备,检查范 围应根据验收情况确定。 1本系法的 和口

3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

石英谐振器母钟,简称“母钟"。一级母钟,也称“中心母钟"。 子钟有指针式和数字式两种。 其他时间控制设备,包括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输出 接口设备)、系统网管设备(控制管理系统)等。 标准时间源指GPS卫星系统,北斗卫星系统,GLONASS卫星系统等时标信号,有时 特指标准时间信号接收单元或接收器通或卫星接收机。通常会输出UTC时间及1PPS 秒脉冲信号,

16.2.1采用自守时和时间跟踪的方式,使石英谐振器母钟、子钟以及输出的其他时间信号 与标准时间源保持一致,实现时间的同步,为人、电子机电设备、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准 确统一的时间服务。

16.2.2授时校准:一级母钟应能可靠接收标准时间信号及显示标准时间,并向各二级母钟 俞出标准时间信号,无标准时间信号时,一级母钟应能正常运行;二级母钟应能可靠接收一 吸母钟提供的标准时间信号,并向子钟输出标准时间信号,无一级母钟时间信号时,二级母 钟应能正常工作;子钟应能可靠接收二级母钟提供的标准时间信号,无二级母钟时间信号 寸,子钟应能正常工作,并可单独调时。 16.2.3监控:监控终端应能对系统设备进行监控,并能显示、记录故障信息,

16.3.1子钟维护:子钟状态检查,检查子钟工作状态,能够正确显示时间信息;子钟固定 检查;清洁子钟用干净抹布擦拭子钟表面达到无积尘、水迹为止,并用清洁剂清洁子钟表面 无法抹去的污迹。 16.3.2母钟维护:母钟状态检查,检查母钟工作状态,能够正确显示时间信息;系统同步 检查;主、备母钟切换试验;清洁母钟用干净抹布擦拭母钟表面无积尘、水迹为止,并用清 洁剂清洁母钟表面无法抹去的污迹。 16.3.3标准时间源维护:GPS/北斗等信号接收单元状态检查,检查GPS/北斗等信号接收单 元工作状态;天线检查;防雷措施检查;清洁GPS/北斗等信号接收单元用干净抹布GPS/北 斗等信号接收单元表面无积尘、水迹为止,并用清洁剂清洁GPS/北斗等信号接收单元表面无 法抹去的污迹 16.3.4其他时间控制设备维护: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输出 接口设备)状态检查,检查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输出接口设 备)工作状态,能够正确显示时间信息:网管终端设备检查,查看母钟及子钟各指针工作状 态;系统同步检查;清洁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输出接口设备 用干净抹布擦拭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输出接口设备)表面达 到无积尘、水迹为止,并用清洁剂清洁NTP服务器、RS485/422/232接口扩展单元(信号分路 输出接口设备)表面无法抹去的污迹。

16.4.1时钟系统接收及授时功能 系统需要维修,更换系统设备 16.4.2时钟系统平均瞬时日差、 性出现异常.则需要维修.更换相应设备

16.5.2采用了GPS/北斗双模母钟,母钟不光可以接收GPS卫星时间信号,当GPS信号丢失 或者出现较大误码时,系统可以自动判断并切换到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北斗卫星导航定 位系统时间。

17无线对讲系统运行维护技术

17.1.1 本章适用于无线对讲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17.1.2 时钟系统可包括系统基站、室内分布天线系统及对讲机,检查范围应根据验收情况 确定。 17.1.3 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

17.2.1 按下对讲机侧面的PTT按键,可以讲话,松开按键,可以收听。 17.2.2 对讲机没有装天线或处于充电状态时,禁止发射; 17.2.3 当无线对讲机正在发射时,保持无线对讲机处于垂直位置,并保持话简与嘴部2.5 5cm的距离。发射时,无线对讲机距离头部或身体至少2.5cm。 17.2.4 当收发信号不清晰时,持对讲机者可变换自已所在位置,作前后左右移动,寻找最 佳通信位置, 7.2.5 轻拿轻放对讲机,切勿手提对讲机天线移动对讲机。使用对讲机前,应该先检查对 讲机天线是否有柠紧。 17.2.6 使用过程中不要进行多次开机关机的动作,同时把音量调整到适合您听觉的音量。

17.2.6使用过程中

PTT:pushtotalk,一个对讲机中的单向交流功能,使用户只需按下对讲机上PPT键 就可以与另一个或另一组用户通话。在一组中,顺序为‘先到先得。

17.3.1无线对讲机长期使用后,按健、控制旋钮和机壳很容易变脏,可用中性洗剂和湿布 青洁机壳。使用强腐蚀性化学药剂(诸如除污剂、酒精、喷雾剂或石油制剂等化学药品)可育 造成无线对讲机表面和外壳的损坏。 7.3.2 不使用耳机等附件时,请盖上防尘盖(若有装备) 17.3.3 请勿使对讲机电池的端子短路或将对讲机电池投入火中, 17.3.4 对讲机电池装在无线对讲机上时可以充电,但需要将无线对讲机关机,以保证对讲 机电池充满。 17.3.5 前三次充电尽量充足16个小时,以减少记忆功能,以后充电时间在10小时左右即 可。 17.3.6 不充电时不要把无线对讲机和对讲机电池留在充电器上,以延长对讲机电池寿命。 .7.3.7 对于一般的镍氢对讲机电池和镍镐对讲机电池。在每次充电前必须保证无线对讲机 时讲机电池的电完全使用干净(即按下无线对讲机PTT键时不能正常发射)。否则,会使无线 对讲机对讲机电池产生记忆。使对讲机电池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17.3.6不充电时不要把无线对讲机利 以延长对讲机电池寿命。 17.3.7对于一般的镍氢对讲机电池和镍镉对讲机电池。在每次充电前必须保证无线对讲机 时讲机电池的电完全使用干净(即按下无线对讲机PTT键时不能正常发射)。否则,会使无 对讲机对讲机电池产生记忆。使对讲机电池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17.4.1无线对讲机进水后应立即关机,并及时把对讲机电池拔掉,将水用力甩出,放在通厂 干燥处吹干。 17.4.2发现无线对讲机发出异味或烟雾等情况时,请立即关掉对讲机电源,并取下对讲机 电池,联系检测维修。

17.4.1无线对讲机进水后应立即关机,并及时把对讲机电池拔掉,将水用力甩出,放在通风 干燥处吹干。 7.4.2发现无线对讲机发出异味或烟雾等情况时,请立即关掉对讲机电源,并取下对讲机 电池,联系检测维修。

17.5.1信号覆盖:覆盖地下车库以及地面楼层的公共区域,消除弱场强区甚至盲区 17.5.2频道分组:提供多个异频转发组,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18信息化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1.1 本章适用于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1.2 信息化应用系统所涵盖的子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0339的规定。 .1.3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接口和工作模式的调整。

18.2.1 信息应用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和管理需求制定运行规程,按照运行规程进行系统运 行。 18.2.2 对系统用户智能卡发放、回收及权限的日常管理。 18.2.3 相关业务数据的浏览、查询及分析。 18.2.4 业务报表的生成与打印。 18.2.5 对计费、收费业务定期审查相关数据记录

18.3.1对智能卡设备的检查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0339的规定。 18.3.2系统安全检查,确保系统能按既定安全策略对各类非法侵入和非法应用进行有效的 监测、分析、封堵及报警。 18.3.3应用软件功能及性能的检测,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应用软件功能及性能的 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8.3.1对智能卡设备的检查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0339的规定。 18.3.2系统安全检查,确保系统能按既定安全策略对各类非法侵入和非法应用进行有效的 监测、分析、封堵及报警。 18.3.3应用软件功能及性能的检测,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应用软件功能及性能的 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8.5.1 配合系统日常运行相关部门对业务流程、工作模式进行调整。 18.5.2 通过对数据库性能的监督分析,适时进行数据库的重组织和重构造。 18.5.3 对相关应用软件,应注意系统供应商发布的软件最新版本,及时进行升级优化。 18.5.4 系统安全管理策略的调整。 18.5.5 系统升级如涉及软件修改,需进行软件回归测试,回归测试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8.5.1 配合系统日常运行相关部门对业务流程、工作模式进行调整。 18.5.2 通过对数据库性能的监督分析,适时进行数据库的重组织和重构造。 18.5.3 对相关应用软件,应注意系统供应商发布的软件最新版本,及时进行升级优化。 18.5.4 系统安全管理策略的调整。 18.5.5 系统升级如涉及软件修改,需进行软件回归测试,回归测试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 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

19.1.1 本章适用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19.1.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节能及优化运行应能保证环境的舒适度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环 境。 19.1.3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运维包括现场控制设备、软件、现场传感器设备、执行机构设 等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包括冷热源、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排水、供配电、照明和电梯 等建筑机电设备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包括冷热源、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排水、供配电、 等建筑机电设备

19.2.1 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数据及建筑环境参数,保障环境舒适度及设备正常运行。 19.2.2 对系统设定目标进行复核,有偏差时进行人工调整。 19.2.3 按季度、气候、临时安排及特殊要求做出系统调整。 19.2.4 *根据系统数据、趋势曲线,对系统做出运行优化,提高建筑能效。 19.2.5 每班次交接班记录要包括临时调整要求、报警记录、故障记录内容。 条文说明: 设定目标包括温湿度、设备开关状态、设备开度、照度等,

9.2.1 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数据及建筑环境参数,保障环境舒适度及设备正常运行。 9.2.2 对系统设定目标进行复核,有偏差时进行人工调整。 9.2.3 按季度、气候、临时安排及特殊要求做出系统调整。 9.2.4 *根据系统数据、趋势曲线,对系统做出运行优化,提高建筑能效。 9.2.5 每班次交接班记录要包括临时调整要求、报警记录、故障记录内容。 条文说明: 设定目标包括温湿度、设备开关状态、设备开度、照度等。

19.3.1 定期对传感器和执行器进行测检校正。 19.3.2 控制器定期清理检查,检查内置电池,查看状态灯。 19.3.3 检查系统通讯状态。 19.3.4 定期对控制逻辑或算法进行验证。 19.3.5 定期对系统联动测试。

系统联动测试,按建筑所在地区不同,宜在季节转换前进行。包括自动控制、监测准 确性、舒适性控制、节能控制、联动控制、报警控制。

19.4.1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维修时, 行强电隔离。 9.4.2 修复完成后,应恢复系统数据和设置。 19.4.3 故障起因为第三方设备引起的,及时向相关方提供故障报告及故障分析。

的是更加节能,控制更精确,提高效率延长设备

系统联动功能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增加和调整。 根据运行情况和使用要求,可对工作模式调整,界面调整,显示模式调整。 为提高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系统进行调整。 可对数据分类调整。 可对运行参数调整。 可对系统进行完善,避免故障的发生。

20.1.1 本章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20.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涵盖的子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GB50339的规定。 20.1.3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接口和工作模式的调整。

.2.1系统运行方应按照国家消防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现状制定和 善该系统的运行手册或操作手册。 .2.2值班交接应巡检和记录所有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和状态,

20.3.1 定期检测和验证与其他系统的联动功能,包括共用的公共广播系统,并遵从GB 50166的相关规定。 20.3.2 定期测试和验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汉化图形化界面及屏幕中文莱单功能。 20.3.3 定期按照GB50339规定的方式验证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和状态显示的一致性和可靠 性,包括消防控制室至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集成管理系统的信号传输状况。 20.3.4 定期检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性能、安装位置。 20.3.5 定期调较和验证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 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新型消防设施性 能和功能。 火灾模式的操作和功能。 20.3.7应按照GB50116和GB/T50314的相关规定保持消防控制室良好的工作环境

20.4.1 对于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和隐患,应采取其他措施保障火灾报警和消防功能的有刻 和完整。

20.5.1 根据实际情况即时调较新型智能化消防设施的参数和设置。 20.5.2 根据现场环境的变化、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结果,即时增加火灾报警探测器的数量, 纠正不当的位置和安装。

2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21.1.1 本章适用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21.1.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可包括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 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等。 21.1.3高风险对象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还应执行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1.2.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24小时止常持续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1.2.2 应定期检查并校准时钟,设备系统时间与北京标准时间误差应小于1s。 21.2.3 应每日检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主控设备运行状态,确保主控设备正常运行。 21.2.4 应定期巡检前端设备安装和设备防护情况,及时清除设备及防护罩的积灰。 21.2.5 应定期巡检线路、管道等情况,参照4.2规定。 21.2.6 应定期检查系统设备参数及其采集的数据,统计和评估运行状态,及时修正设备运 行参数,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1.2.7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系统故障或故障告警时,应及时现场确认并进行处理。处理过 程及结果应进行记录

21.3.1应定期对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系统布防/撤防 动能、监控图像质量和保存时间、报警信息以及其他信息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各子系 统之间的联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的联动、报警信号的输出接口。检测要 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339相关规定。 21.3.2应定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 能、显示功能、存储功能、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警功能。检测要求参照现 行国家标准GB50339相关规定。 21.3.3 应定期巡检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和其他设备的防雷设施,参照4.4规定。 21.3.4 4应定期对入侵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 报警功能、记录及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 级、报警优先功能。检测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339相关规定。 21.3.5 应定期对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

21.3.3应定期巡检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和其他设备的防雷设施,参照4.4规定。 21.3.4 应定期对入侵报警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及故障 报警功能、记录及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 级、报警优先功能。检测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339相关规定。 21.3.5应定期对出入口控制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必须包括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信 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对讲功能。检测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 推GB50339相关规定。 21.3.6电子巡查系统和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宜定期进行检测,检测要求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GB50339相关规定。

21.4.1 安全防范系统或设备故障时应根据故障等级对应响应时间及时进行维修。故障等级 分类见3.9。 21.4.2 单设备或单系统维修时,不得影响其它设备或其它系统的正常运行。 21.4.3 系统维修过程中,防范区域应采用人防和物防措施进行安全防范。 21.4.4 系统维修时间较长时,防范区域宜启用备用设备或备用系统。 21.4.5 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维修还应执行公共安全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1.4.6 系统维修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检测和验收,系统检测和验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GB50339相关规定。

21.5.1 当有如下情形时,应对系统进行完善,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 系统不能满足公共安全行业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防护级别有变化; 3 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理有变化; 4 被防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有变化; 5 建筑优化公共安全管理所需的其他相应增值应用功能。 21.5.2 系统完善可采用以下方式: 1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综合安防管理系统工作模式、界面、显示模式、运行参数; 2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摄像机监控区域、入侵报警系统各防区设防 时间和设防模式、出入口控制系统出入控制权限、电子巡查系统巡更路线等; 3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增加和调整安全防范各子系统之间联动功能; 提高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系统完善完成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339进行检测和验收

22机房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22.1.1本章适用于机房工程中信息机房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系统完善。 22.1.2本系统的运维内容包括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环境监控系统、安 全防范系统等

22.3.1 电池定期充放电。 22.3.2 配电箱定期检查,互投开关定期切换测试。 22.3.3 发电机定期启动测试。 22.3.4 防雷及接地定期检测。 22.3.5 空调滤网定期更换,加湿系统定期维护。制冷效率检查, 22.3.6 消防系统压力定期检查。 22.3.7 传感器精度检查。 22.3.8 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检查,摄像头监控区域的调整。 22.3.9 门禁系统的定期检查。 22.3.10 机房区及设备的定期除尘。

22.4.1对于在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维修,恢复设备的运行效率,防止故障发 生;对于故障维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 22.4.2机房工程维修影响业务系统运行的,应做好系统迁移准备,机房工程维修不能影响 业务系统运行。

22.5.1 安全性。对于系统中个体设备故障,不能影响本系统或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应完 善系统的安全性,提高安全级别。 22.5.2节能效率。在保证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提高空调系统的运行 效率,减小PUE值。

以原系统为基础,通过系统优化调整,功能完善,等技术手段。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系统 动能。再在此基础上,根据运维主体实际运行优化目的,罗列系统达到要求需改善环节,有针对 生的制定优化整改方案,方案的制定需充分考虑:运维主体功能需求,经济及可操作性,与原系 统的兼容性、稳定性,运行人员操作习惯等因素。方案需在运维主体的许可下方能实施,并保证 优化结果能够实现优化目的。

23.1运行优化目的

满足运维主体功能要求:降低能耗,提高系统工作效率,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升系统运行 定性,弥补安全漏洞。

23.1.1降低能耗:通过系统合理调整与优化措施,在保证运维主体环境舒适性、各系统正 常工作的前提下。降低水、电、气、热等能源的消耗。 23.1.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系统整合与优化,在保障系统原有功能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步 骤、优化系统智能联动与反馈机制、增强系统可操作性、改善人机交互界面友好程度。从而 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23.1.3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在不影响系统功能及工作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简化系统结 构、更新系统设备、增加系统集成度减少人力投入等方式,减少运维主体对系统运行及维护 的持续性投入。 23.1.4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在保证系统现有功能的情况下,改善设备工作环境,通过系 统优化整合及设备调整,平衡或降低系统内设备负载,更新系统设备、增加冷、热余的方 式。使系统能够稳定、可靠的连续不间断工作。 23.1.5 弥补安全漏洞:安全漏洞分为空间环境安全漏洞和系统及网络安全漏洞。 23.1.6 空间环境安全漏洞:通过增加报警点、减少监控盲区、建立报警联动机制、增设门 禁控制区域、人员权限分级等安防措施GB/T 35212.1-2017 天然气处理厂气体及溶液分析与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1部分:气体及溶液分析,对运维主体安全防范体系进行的完善。 23.1.7系统及网络安全漏洞:通过制定安全访问策略、安装杀毒软件、增设网络防护设备 等方式。对运维主体,系统数据运行环境的安全完善。 23.1.8多系统协调,实现智慧节能,

23.2.1 新技术、运维报告、新规范要求,提出优化要求 23.2.2 优化要求的提出,由用户提出或运维方提出建议, 23.2.3 确定优化具体实施方案。 23.2.4 需要优化系统的检测数据,及目标值确认。 23.2.5 按照方案和目标进行系统优化。 23.2.6 系统优化数据检测。 23.2.7 对优化结果进行评价。

对性能进行考核,填写用户评价。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的评估应当着重考察人员管理、制度管理、资料管理、流程管理 全管理、综合管理和外包管理等各方面的能力。

24.2.1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必须重视管理方法的科学化,制定一套详细的质量标 、管理规章、检查清单等一系列规章,以指导具体工作的进行。 1运行制度:建筑智能化系统必须具有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运行计划、值班 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机电设备房出入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详细记录系统运 行参数,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2操作规程:实行定人、定机或按照不同级别划分操作权限的操作规程,严格规范设备 操作程序、机房管理、巡查内容、运行记录、异常情况处置流程等一系列操作规程。 3维修与维护制度:建筑智能化系统应具有完整的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维护保养计 和应急维修预案。正常情况下,设备维护保养的实施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实施保 养后要进行验收,并保持详细记录。如遇突发状况需维修,则需严格按照应急维修预案紧急抢 修,随时做好紧急措施、过程、效果的详细记录。 4检查机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应具备完善的检查机制,具有一系列质量检查标 准,对设备运行情况、维修保养结果、员工操作规范性、紧急抢修效果等事项进行检查,以促 进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开展,达到有效、高效和节约的运作与维护支持

岗位结构合理性、制度健全性、运行资料完整性、既定服务目标的达成率、日常运行工作熟 练程度、客户满意度、提出系统优化与改进方案的能力等,

4.4.2日常维护类服务

维护作业计划的及时完成率、故障隐患发现率、故障服务请求及时满足率、业务服务请求及 时满足率、问题解决率等。

NB/T 35094-2017标准下载24.4.3维修保障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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