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XJJ 074-2016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任毛小区供电设施 建设和改造技术标准 The technical Standard of power supply facilities construct and reconstruct for Residential district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外墙玻化微珠保温砂浆施工方案The technical Standard of power supply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
关于批准发布《住宅小区供电设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0日
1.0.1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 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及适度超前 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划内新建、改建及扩建住宅小 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 1.0.3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遵循以下基本原
日益增长的需要,结合自治区经济发
1.0.3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遵循以下基
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划。 2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结合环 境美化和提高供电可靠性要求,宜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村镇住宅小区,可适当降低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但不得低于国 家标准。 3根据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相应供配 电设施的用地。 4住宅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技 术标准规范,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操作简单、 节能环保型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4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 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道路 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 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规模上涵盖了居住 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2.0.2公共服务设施
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 和使用的各类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的 住宅建筑),类型有别墅、单层、多层等。其中别墅是指带有私家 花园的底层独立式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 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2.0.5一类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任 宅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
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 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 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0.8住宝小区供配电设施
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
电表)及相关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的电气设施。
本标准中的高压指运行电压等级为6kV、10kV、20kV,低压 指运行电压等级为220/380V。
一个负荷的电源是由两个电路提供的,这两个电路就安全供 电而言被认为是互相独立的。
为同一用户负荷供电的,来自同一变电站的两回供电线路。
2.0.12配电变压器
将高压变换为低压的配电设备。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 电变压器和式配电变压器。
具有高压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供电设施。可用于解 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 支撑作用
2.0.14配(变)电室
主要为低压用户配送电能,设有高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人 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
也称环网柜或开闭器,用于高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按 负荷的配电设施,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按使用场所可 分为户内环网单元和户外环网单元,户外环网单元安装于箱体中 时亦称开闭器
2.0.16电缆分支箱
也称电缆分接箱,用于电缆线路中分接负何的配电装 能用作线路联络或分段。
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高压开关、配电变 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 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置。
2.0.18低压供电半径
供电平径指从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出线至建筑物电 源进户处的线路长度,不包含表后线路长度。
指从最末一级电缆分支箱到电表箱的线路
指从电表箱到每户住宅配电箱的线路
2.0.21交流充电桩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 的专用装置。
2. 0. 22 TN 系统
2.0.23电能计量装置
为计量电能所必需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包括电能 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屏、柜、 箱等。
由带通信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通信通道、主站所 组成的系统。
2.0.25配电变压器采集终端
是配电变压器综合监测终端,实现配电变压器电能信息采集, 包括电能量数据采集,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运行状态监测,供电电 能质量监测,并对采集的数据实现管理和远程传输。
2.0.26用电信息采集终端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指安装在用电信息采集点的设备,用于电 能表数据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双向传输以及转发或执行控制 命令。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按应用场所分为配电变压器采集终端、 集中抄表终端(包括集中器、采集器)、分布式能源监控终端等类 型。
3.1.1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 程特点、系统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 方案。
3.1.2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安全、供电可靠、技 先进和经济合理
3.1.3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单明确,减少电能损先
1.3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单明确,减少电能损失, 牛便于管理和维护。
3.1.4住宅小区的电力规划和供配电设施工程,应由当地供电部 门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法规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意见格 式详见附录A。
3.2.1供电负荷根据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 同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负荷。
3.2.1供电负荷根据住宅小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负荷性质不
3.2.2住宅小区内的一级负荷:
1一类高层住宅(含超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应急照明、 航空障碍照明、走道及楼梯间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电子 信息设备机房、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等负荷。 2类汽车库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 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 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
3.2.3住宅小区内的二级负荷,
1二类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应急照明、走道及楼梯间照明 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生活水泵等负荷。 2II、I类汽车库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 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 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 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 3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人防工程的消防用电负荷 3.2.4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区域性热 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3.2.5居民用电负荷及其它不属于上述一级或二级的负荷为三 级负荷。
3.3.1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容量按表3.3.1原则确定:
.3.1住宅小区用电负荷容量按表3.3.1原则确定
表3.3.1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容量
3.3.2当建筑面积大于150m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 50W/m计算用电负荷。 3.3.3对于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 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 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需要系数取值可参考表 3.3.3。
3.3.2当建筑面积大于150m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 50W/m计算用电负荷。 3.3.3对于住宅建筑的负荷计算,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 法和单位面积负荷密度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 单位指标法与需要系数法相结合的算法,需要系数取值可参考表 3.3.3。
DBJ∕T 15-188-2020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pdf表3.3.3住宅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3.3.4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新建公共服务设施
3.3.4公共服务设施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新建公共服 的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负荷密度估算:办公(物业)60 100W/m;商业(会所)100W/m~150W/m²。
3.3.5住宅小区配(变)电室内住宝
配电变压器)的容量宜采用315kVA~800kVA,单台变压器 宜超过800kVA。
3.4.1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除双重电 源供电外,电源进线路径宜具有不同的线路入口。超高层建筑应 自备柴油发电机并设置应急电源户外接入端口。 2二级负荷用户和设备的供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宜采用双 重电源供电。
1住宅小区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宜采用开关站一配(变)电 室方式,也可采用环网单元一一配(变)电室相结合的方式实行 环网供电,具体见附录B。
任七小区装接容量合计超过2000kVA时应采用单独线路 供电。 3建筑面积在300000m及以上住宅小区或受电变压器总容 量超过10000kVA,其供电方式应做专题规划并经电力部门评审通 过后方可实施。 4单栋住宅建筑用电设备计算容量为250kW以下时基础土方回填施工方案,宜多栋 住宅集中设置配(变)电室。 5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建、扩建工程中,受场地限制无法 建设室内配(变)电室的场所、施工用电和临时用电,可安装箱 式变电站,箱式变电站的单台变压器容量应不大于630kVA。新建 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不应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 6配(变)电室、环网单元每路出线所带配电变压器不应超 过5台,且总容量不超过2000kVA,具体见附录B。 7高压电缆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在热稳 定校验后,应按表3.4.2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