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188-2020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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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 15-188-2020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pdf

9.2.5综合管廊结构长期受地下水、地表水的作用,为改善

9.2.10在国标《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基础上增 加了预应力钢棒,

9.2.14在国标《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基础上增 加了混凝土普通砖、蒸压普通砖的最低强度等级要求。

JTT825.5-2012 IC卡道路运输证件 第5部分:IC卡从业资格证数据格式9.3.11管廊结构上部和破坏棱体范围的设施及建筑物压力应考虑

9.3.11管廊结构上部和破坏棱体范围的设施及建筑物压力

现状及以后的变化,凡规划明确的,应依其荷载设计;凡不明确的 立在设计要求中规定: 2截面厚度大的结构、超长结构或叠合结构应考虑混凝土收缩 的影响; 3地面车辆荷载及其冲力:地面的车辆荷载一般简化为与结构 理深有关的均匀荷载,但覆土较浅时应按实际情况计算,并应考虑汽 车轮压的动力系数; 4温度影响:当明挖管廊结构在较长的距离内不设变形缝时: 应充分研究温度变化对其纵向应力造成的影响。管廊结构构件因温度 变化而引起的内力,应根据当地温度情况及施工条件所确定的温度变 化值通过计算确定。 9.3.4综合管廊属于狭长形结构,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往往会产生不 均匀沉降,对综合管廊结构产生内力。当能够设置变形缝时,尽量采 取设置变形缝的方式来消除由于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内力。当由于外界

9.3.4综合管廊属于狭长形结构,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往往

均匀沉降,对综合管廊结构产生内力。当能够设置变形缝时,尽量采 取设置变形缝的方式来消除由于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内力。当由于外界 条件约束不能够设置变形缝时,应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影响。

表9.3.6不同埋深处车辆荷载的竖向压力标准值

1上表为汽车轮压按35°角向周 辆车或两辆车并列情况下各种轮压位置的组合取其最大竖向压力值,当车 辆数量多于两辆时应由设计人员自行确定。 2当车道一侧(或多侧)为地下建筑物墙体时该侧不能扩散汽车轮压,应按 实际扩散面积计算车辆荷载的竖向压力标准值

9.4.1地下结构的震害。地下结构由于受到地层的约束,地震时与地 共同运动,结构的动力反应一般不明显表现出自振特性的影响。地 下结构在振动中的主要应变与地震加速度大小联系不很明显,但与周 围岩土介质在地震作用下的应变和变形密切相关,即地层的变形大小 直接决定了地下结构的变形。根据日本有关资料,地下结构地震时的 加速度反应谱的量值仅相当于地面结构的1/4以下。地下结构多采用 抗震性能较好的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及能够适应地层变形的预 制拼装结构,震害明显低于地上结构,但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中 神户市地铁车站及区间管廊遭受到严重破坏的事实表明,在地层可能 发生较大变形和位移的部位,地下结构可能会出现严重的震害,因此 对理置于软弱地层或上软下硬地层中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抗震问 题必须高度重视。

.1地震作用下地下管廊结构主要变形形式

目前,关于地下综合管廊与地震关系的研究成果: 1遭受地震而引起的破环程度会小于地面建筑物的破环程度: 2理深越深的管廊,地震中受到的破环程度就越轻 3理于土介质中的比岩石中的管廊,在地震中更易遭受破环; 4对于浅理地下管廊,选用非周期运动材料进行填理,并对回填材 料施以地基加固措施,有助于提高抗震性; 5地下管廊在节点、接口处遭到较严重的破坏; 6柔性接头可以明显降低地下管廊的纵向应变: 7地下管廊理在不均匀**层中,特别是裂隙发育地区,震害程度 更显著。 9.4.2本规范对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的提法,与国家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目标的提法有 所区别,考虑到地下综合管廊的重要性和地下管廊结构破环后不易修 复等因素,且综合管廊即使在附近房屋建筑倒塌后仍常有继续服役的

必要,以及按多遇地震计算时其地震反应弱于地面建筑,适当提高设 防目标一般并不导致造价提高过多,因此,适当提高不同阶段地下管 郎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为“中震不坏,大震可修”。本设防目标与《地 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51336中对乙类地下结构的设防目标一致 9.4.3对于同等规模的同类结构而言,地下结构的抗震性能总体上优 于地面建筑结构,但考虑到管廊工程的重要性和修复的困难性,以及 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保持一致等因素,本规范推 荐了各不同抗震设防烈度下较为安全的结构抗震等级标准。 9.4.6管廊地下结构的地震反映计算方法、抗震验算及抗震措施内容 仍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及《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的相关内容为主。对预制拼装管廊结构,由于其接缝数量多, 接缝防水材料的安全性尤为重要。

9.6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

9.6.1主要内容仍按照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的8.5.1款,考虑到目前已有工程案例利用PC钢棒作为预制拼 装综合管廊的预应力筋,相应加入了预应力钢棒作为预应力筋进行连 接预制构件的内容

a)采用PC钢材连接

【b)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目前,广东省内预制管廊的类型较多,有整体式预制管廊、节段 预制管廊(已应用于广州市天河智慧城管廊工程)、叠合装配式管廊 盖板式预制管廊、单舱组合多舱管廊等方法。

体式预制管廊b)节段预

9.6.2~9.6.3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计算模型为封闭框架。对于带 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管廊由于横向拼缝刚度的影响,其计算模型 应考虑横向拼缝的实际刚度,以反映预制拼装结构的实际内力情况 目前一般是采用有限元法进行结构分析,可将较多的拼缝构造因素考 虑进去。关于拼缝接头的转动刚度,受拼缝构造、拼装方式、拼装预 应力大小、接缝张开量限制要求、止水橡胶变形性能等多方面因素影 响,一般情况下应通过试验确定,也可采用有限元计算方法计算。 9.6.6~9.6.7带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横向拼缝最大张 开量限制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考虑 到带横向拼缝接头综合管廊的横向整体刚度应接近不带横向拼缝接 头综合管廊闭合框架整体刚度的要求。而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的纵向拼 缝接头,因其刚度对横向闭合框架结构的整体刚度影响较少,在满足 接头止水要求的情况下,认为可适当地降低纵向拼缝接头的刚度,以 更管廊更好地适应地基不均匀沉降及地震位移作用,减小不均*沉降 及地震位移对管廊的有害影响。

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管廊

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管廊

带横向、纵向拼缝接头的管廊

图1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的接缝类型

1关于预制管廊接头水密性要求,《预制混凝土方涵设计·施工手 册》(日本),有如下论述:“通过有指定连接尺寸的预制砌块接缝 连接构筑成串的构造物,全体的变形大到了某种程度,超过了连接部 密封件的伸缩机能范围而发生接缝开裂,连接部的水密性就被破坏 了”。如下图:

图2连接部的间隙量对水密性影响的试验方法

注)将2个方涵连接、内部注水加压、连接部下面的干斤顶缓慢 下降,在开始发生漏水时测定其连接部的挠度以及连接部的间隙量

图3密封件的可伸缩量

2关于预制管廊的极限沉降量,《预制混凝*方涵设计·施工手册 (日本)的理解为: 假设预制管廊下面出现均匀间隙的变形(凹形的变形)来考虑, 管廊顶板外面的轨迹,是图4所示的以C点为中心r为半径的圆

图4方涵的变形(凹形)

81一一只有方涵下面出现间隙场合下的(凹形的沉降)极限沉降 量(mm) H一一方涵顶板外面开始到防水材的距离(mm) L一一方涵的长度(mm)

d一一连接部极限间隙量(mm)

9.7.1关于盾构法施工管廊

图5凹形变形的不同沉降区间和极限沉降量的关系

9.7 盾构管廊结构

9.7.1关于盾构法施工管廊: 1盾构法管廊衬砌的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功 能要求、管廊大小、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从国内和国际地铁以及管 郎工程衬砌的应用情况看,单层衬砌在耐久性、受力、变形和防水等 方面均能够较好的满足需求,因此建议一般情况下宜优先采用单层衬

9.9.2矿山法施工的结构衬砌

1由于曲边墙马蹄形隧道断面具有受力合理,同等荷载条件下 结构厚度小、造价经济等优点,采用矿山法施工的隧道应优先选择。 在地质条件较差的IV~VI级围岩中尤为必要。

直墙拱断面一般用于围岩条件较好,侧向荷载作用小的隧道。但 在实际工程中,也有在较差的围岩中采用直墙拱断面的情况,但其经 齐性较曲边墙马蹄形断面差,原则上应控制少用。 考虑到平顶直墙结构的受力特点和经济性,原则上只在理深较浅 的地段采用 2复合式衬砌在矿山法施工的隧道中应用前景厂阔,具有能抑制 围岩变形、充分发挥围岩自承能力、能适应隧道建成后衬砌受力状态 变化等突出优点,尤其适合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或浅理条件下使用

10. 2 混凝土结构直防水

10.2.1地下工程所处的环境较为复杂、恶劣,结构主体长期浸泡在 水中或受到各种侵蚀介质的侵蚀以及冻融、干湿交替的作用,易使混 泥土结构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产生劣化,各种侵蚀介质对混泥土的 破环与混泥*自身的透水性和吸水性密切相关。一旦结构抗渗性能下 降,已发生结构渗漏水现象,导致电气和通信信号设备故障、轨道等 金属构件锈蚀,同时地下水中的侵蚀性介质使结构劣化,使混泥土结 构开裂、剥落,导致结构的耐久性下降,影响管廊的安全运营。故防

水混泥土的配制首先英以满足抗渗等就要求作为主要设计依据,同时 也应该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需要,相应满足抗压、抗 裂和抗渗侵蚀性等耐久性要求。

10.3明挖法管廊防水

11.1.4综合管廊一般建设在城市的中心地区,同时涉及的线长面广, 施工组织和管理的难度大。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应当对施工现场、 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等进行详尽的调查,并了解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 情况。

11. 2地基与基础工程

11.2.3综合管廊基坑的回填应尽快进行,以免长期暴露导致地下水 和地表水侵入基坑。根据地下工程的验收要求,应当首先通过结构和 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4.10参考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相 关规定。预制构件成品保护应建立严格有效的保护制度,明确保护内 容和职责,制定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成品保护可采取包、裹、盖、遮 等有效措施。垫木、垫块表面宜用塑料薄膜包裹以避免给预制构件造 成污染。

11.5.1盾构掘进发施工,由于不同的盾构适应不同的地质,所以施 工前,应对地质资料进一步核对,必要时,尚应采取地质补钻和物探

工作,以给盾构安全、顺利施工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司时,管廊理置浅,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多,同时又紧临建筑物,所以 施工前,必须调查清楚,以便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各 种设施的安全。 11.5.3盾构机械设备体积天,机件多,由工)向工地运输时,有的 需要解体。因此,运到工地后,需要在盾构工作竖并内重新组装,为 保证其质量,特制定本条规定。 盾构机械设备部件多,特别是液压和电气系统两大部分,更应定 期维修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11.5.9盾构掘进施工中,地层受到扰动后,土层应力发生变化,为保 证施工安全,控制地表隆陷,确保管廊设计位置正确,必须建立完整 的监控量测系统,加强对管廊的地面、结构及盾构动态、衬砌拼装位 置、地表隆陷、地面建筑、地下管线、地层位移及应力变化等进行 监控,并及时反馈,发现问题以便采取措施

11. 7 矿山法工程

11.7.2地下水是地下空间施工的主要对策对象,如果有地下水存在, 洞体开挖时,特别是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就不可能形成自然拱或 造成失稳。不但无法施工,而且还影响安全。因此,遇有地下水时。 必须采取措施加以防治。 11.7.3根据矿山法施工的特点,地质勘察工作必须贯穿于施工的全 过程,因此,施工前需要对地质资料进一步核对,以便为制定施工方案 打好基础.另外,由于管廊开挖引起的围岩扰动,极易造成管廊上方

岩层的沉降,特别是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影响 召线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面建筑物的安全,因此,施工前必须调查 情楚,必要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加固,以避免造成事故。 11.7.5监控量测是矿山法法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廊的开 挖方法和形式、支护的质量和施工时间等因素对围岩动态都有明显的 影响,为此,采用监控量测的方法对围岩动态和支护结构状态作出正 确的评价,并及时反馈信息,以给管廊设计和施工安全提供可靠的依 据。

11.8.1过早地对混凝主施加预应力,会引起较天的回缩和徐变预应 力损失,同时可能应局部承压过大而引起混凝土损伤。本条规范的预 应力张拉及放张时混凝土强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0的规范确定的。若设计对此有明确要求,则应按 设计要求执行。 11.8.2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量测时间有关 相隔时间越长,预应力损失值越大,故检测值应由设计通过计算确定 预应力筋张拉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对结构受力性能影响很大,必须 予以保证。 11.8.3预应力筋张拉后处于高应力状态,对腐蚀非常敏感,所以应 尽早进行孔道灌浆。灌浆是对预应力的永久保护措施,故要求水泥浆 饱满、密实,完全裹住预应力筋。

出具体规定。后张拉预应力筋的锚具多配置在结构端面,所以常处于 易受外力冲击和雨水浸入的状态;此外,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锚具 及预应力筋处于高应力状态,为确保暴露于结构外的锚具能够永久性 也正常工作,不致受外力冲击和雨水浸入而造成破损或腐蚀,应采取 方止锚具锈蚀和遭受机械损伤的有效措施

11.9.1综合管廊采用砌体结构形式较少,但在有些地区仍有采用砌 体的传统和条件,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3的规定。 11.9.2砖石、砌块表面上沾有草根等杂物,不但会降低砌体结构的 强度,而且还会降低砌体结构的耐久性,影响砌体质量

11.10.7为了在出现意外情况时管廊内人员能及时进行报警,制定本 条规定。 11.10.10第3款砖、混凝土风道内表面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风管系统的 使用性能,故制定本条规定。 11.10.19第2款在实际施工中,智能建筑工程和建筑电气工程常由不 同单位施工,产生配电箱内智能化控制和信号线敷设零乱,与强电线 路交叉重叠,不但影响观感,而且容易产生干扰,故本条文作出相应 规定。 11.10.23第2款仪表工程设计中对仪表的安装位置常用平面布置图

表示,管道、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和有关制造厂图纸对仪表或仪表取 部件的安装位置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有些仪表的具体安装方位、坐 需在施工中现场确定。 11.10.28第2款为了保证综合管廊内排水通畅,特制定本条规定

11.11.6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排除雨水的舱(渠)应严格密闭, 以防雨水舱(渠)内的气体对管廊其他舱室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雨水 世露也会对管廊的安全运营和维护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要求进入综合 管廊的舱(渠)需做气密性、防渗漏的试验

12. 2 地基与基础工程

100延米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5点。

12.2.6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时,应考虑试验设

场地的可行性。如果由于承压压板面积等试验设备所限,难以进行单 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充许用单墩荷载试验予以代替。 根据综合管廊工程实际情况,参考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公路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宜定为桩数 的0.1%且不少于3处。 12.2.9闭水试验主要是确保降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目的 是检验围护结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2.2.9闭水试验主要是确保降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目的 是检验围护结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2.6 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12.6.4本条规定了结束监测工作应满足的条件。监测期应包括工程 施工的全过程,即从支护结构或降水施工之时开始,至土建施工完成 之后。

12.6.5本条款是对监测频率的规定。管廊工程监测应能及时反映监 测项目的重要发展状况,以便对设计和施工进行动态控制,纠正设计 与施工中的偏差,保证管廊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廊工程的 监测频率还与投入的监测工作量及监测费用直接相关,既不能遗漏重 要的变化时刻,也应控制监测费用。 管廊工程的监测频率不是一成不变,应根据土方开挖及地下工程 的施工进程、施工工况以及其他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的变化及时做出调 整。一般在开挖期间,地基土处于卸荷阶段,支护体系处于逐渐加荷 状态,应适当加密监测;开挖完一段时间后监测数据相对稳定时,可 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出现异常现象和数据或临近报警状态时,应提高 监测频率甚至连续监测。 表12.6.5的监测频率针对的是应测项目的仪器监测。对于宜测, 可测项目的仪器监测频率可视具体情况要求适当降低,一般可为应测 项目监测频率的1/2~1/3。 12.6.6本条所描述的情况均属于外部环境变化趋向恶劣、监测数据 临近或超过报警标准、有可能导致或出现工程安全事故的征兆或现象

12.7.1现场监测工作会受自然环境条件变化(气候、天气等)和人 为因素(施工破坏监测点等)的影响,仪器监测成果可能因为监测仪 器、设备、元器件和传感器等问题出现偏差,当传感器受施工影响出 现故障或损坏时,可能给出错误的监测数据。因此,完成现场监测后, 应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校对。当发现监测波动较大时,应分

析监测对象是实际变化还是监测点或监测仪器问题所致。难以确定原 因时,应进行复测,防止错误的监测数据影响监测成果的质量。 12.7.2监测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计算或换算监测对象的累计变 化值和速率变化值,以分析判断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及发展变化趋势 监测数据的时程曲线可直观、形象的反映监测对象的位移或内力的变 化发展趋势及过程,依次判断监测对象的安全状态和发展变化情况 因此,各类监测数据均应及时绘制成相应的时程曲线。 12.7.3工程监测预警是整个监测工作的核心,通过监测预警能够使 相关单位对异常情况及时作出反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和避免工程 自身和周边环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监测预警需有一定的标准 并按不同的等级进行预警XXXX学院培训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版本),因此,本条规定管廊工程监测必须确定报 警值。监测设计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项目控制值 是监测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控制工程自身结构和周边环境安全的 重要标准。监测报警值应由管廊工程设计设计方根据管廊工程的设计 计算结果、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等确定,如工程支护结 构作为地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地下结构设计要求也应予以考虑。 12.7.5目前工程监测技术发展很快,主要体现在监测方法的自动化 远程化以及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的智能化、软件化。建立工程监测数 居处理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专业软件帮助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分 析、处理和查询,使监测成果反馈更具有时效性,并提高成果可视化 程度,更好地为设计和施工服务。

13.5.1充分考虑顶管工程隐蔽工序多、顶进施工在很大程度上不可 逆或返工成本太大,规定工程所用的管材、中间产品和主要原材料严 格执行进场验收制和复验制,验收后方可使用

14.1.2综合管廊容纳的城市工程管线为城市的生命线,管理的专业 生强,应有专业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和维护。 14.1.14为保障综合管廊的正常、安全运营,延长综合管廊的使用寿 命,明确了利用综合管廊结构本体的雨水渠最低养护周期。 14.1.16综合管廊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测评定 建立相关指标,确保综合管廊本体、入廊管线以及监控、通风、照明 等系统运行安全,并为管线单位的维护管理提供参考

14. 2资料档案管理

14.2.2综合管廊建设模式多样,无论是由政府直接负责建设或由其 它机构代为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应完整移交给管理 单位。

14.3.3智慧管廊具备“三化合一”的特征:数字化弱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管廊和管 线的数字模型,形成数字管廊;物联化,通过传感器感知管廊管线 及其设施运行状态和运行环境;智能化,对采集的管廊管线运行数 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智能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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