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793-2021 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规范.pdfICS 27. 140 P59
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规范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西段)市政工程二期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Code for Compressed Air Systems of Hydropower Stations
Code for Compressed Air Systems of Hydropower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2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批准《地热井井身结构设计方法》等326项能源行业 标准(附件 1)、《Code for Seismic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 of HydropowerProject》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 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 3.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1月16日
NB/T 10793—2021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 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 技〔2017]5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压缩空气系统设 计,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配置,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试验及验收,压 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的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 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水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NEA/TC2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 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昊晟赵林直阳春树朱茹莎 苟东明周振忠刘功梅舒鲮峰 易忠有郑冬飞李仕宏 1 王雨会 周杰郭喜兵高成昊 1 黄昱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戴康俊曾镇铃韩伶俐游超 许义群蒋登云孙文彬陈向东 陈顺义武赛波张辉姚建国
总则 术语 压缩空气系统设计 ? 3.1一般规定·· 3.2 压缩空气系统技术要求 4 3.3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布置 6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配置 8 4.1空气压缩机 8 4.2储气罐· 9 4.3 压缩空气干燥器 11 4.4 管路、阀门及附件 12 4.5 自动化元件配置及控制要求· 14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试验及验收· 15 5.1空气压缩机· 15 5.2储气罐 16 5.3日 压缩空气干燥器 16 1 压缩空气系统主要设备的包装、运输及贮存···· 18 本规范用词说明 19 引用标准名录 20 附:条文说明 23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20 附:条文说明 23
GeneralProvisions Terms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ystem 福 3 3.1 GeneralRequirements 3.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mpressed Air System 3.3Arrangement of Compressed Air System Equipment 6 Configuration of Compressed Air System Equipment 4.1Air Compressors 8 4.2 1 AirReceivers 9 4.3 Compressed Air Dryers 11 4.4] Piping,Valves and Accessories 12 4.51 Automation Components Configuration and Control Requirements Testing and Acceptance of Compressed Air System Equipment......... 15 5.1Air Compressors 15 5.2AirReceivers 16 5.3Compressed Air Dryers ·· 16 Packag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Main Compressed AirSystemEquipment· 1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19 ListofQuotedStandards 20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3
1.0.1为规范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设备配置,设备试 验及验收,主要设备的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证水电站压缩空气 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水电站设计压力小于 10.0MPa的压缩空气系统。 1.0.3压缩空气系统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机组台数、电气 主接线方式、厂房及枢纽布置等进行设计。 1.0.4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给定的实际压力下测得的露点
.0.2冷冻式干燥器refrigeratio
2.0.3吸附式干燥器
借助气相或液相水分子能吸附在吸附剂表面的方法,分离压 缩空气中水蒸气的干燥器
3.1.1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能满足用户对供气量、供气压力和 相对湿度等的要求,并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 3.1.2压缩空气系统按压力等级分为低压压缩空气系统和中压 压缩空气系统,低压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压力应小于1.6MPa, 中压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压力应大于等于1.6MPa且小于 10.0MPa。
1机组制动用气。 2机组调相运行时转轮室压水用气及补气。 3水轮机主轴检修密封围带用气。 4水轮机强迫补气。 5灯泡贯流式机组发电机舱密闭增压散热用气。 6气垫式调压室用气。 7 维护检修及吹污清扫用气。 8在寒冷及严寒地区闸门、拦污栅等处吹冰防冻用气。 9气动装置用气。 10其他用气。 3.1.4中压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用气需要: 1 油压装置用气。 2机组调相运行时转轮室压水用气及补气。 3水轮机主轴检修密封围带用气。 4水轮机强迫补气。 5水泵水轮机水泵工况充气压水启动用气。
6气垫式调压室用气。 7取水口吹污清扫用气。 8其他用气。 3.1.5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力发 电厂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设计技术规定》NB/T35035的有关 规定。
3.2.1根据压缩空气系统各用户的重要性、工作压力、供气
3.2.1根据压缩空气系统各用户的重要性、工作压力、供气质 量及所处的位置等要求,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可采用独立供气方式 或混合供气方式,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压缩空气系统采用独立供气方式时,每个压力等级压 缩空气系统应至少设置2台空气压缩机,其中1台备用。检修用 压缩空气系统可不设置备用空气压缩机,但空气压缩机数量不宜 少于2台,每台空气压缩机的生产率不宜小于系统所需生产率的 50%。 2当压缩空气系统采用混合供气方式时,空气压缩机的总 生产率、储气罐的总容积宜按可能同时工作用户所需的总耗气量 确定。选择空气压缩机台数和储气罐数量时,应便于布置。 3为利于厂区各处临时性用气,可设置移动式低压空气压 缩机。
3.2.2机组制动用储气罐总容积应按同时制动的机组总耗气量
及允许的最低制动压力确定。机组制动用的空气压缩机生产率宜 按10min~15min恢复储气罐工作压力确定。机组制动用气压 设置专用储气罐及专用供气管道,
压缩机投入运行、并在2h~4h内将1台机组压力油罐内的机 准空气容积的气压充气至最大工作压力确定。油压装置供气用白 空气压缩机不应少于2台,其中1台备用。储气罐的容积应满月
压力油罐运行补气的要求。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的最大工作压力 应高于压力油罐的最大工作压力,压差不宜小于0.3MPa。
3.2.4调相压水用压缩空气系统压力应根据压水总容积、压水
1常规机组调相压水用储气罐的总容积,宜按同时压水机 组1次压水过程的耗气量和压水后储气罐内的剩余压力确定。剩 余压力应比压水后尾水管内的可能最大压力至少高0.1MPa。空 气压缩机总生产率宜按15min~45min恢复储气罐工作压力, 并同时补给调相运行机组的总漏气量确定。调相运行机组台数较 少时,恢复储气罐工作压力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 60min。 2水泵水轮机调相压水用气和水泵工况启动过程压水用气 宜采用中压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储气罐的总容积应按空气压缩机 不启动、储气罐的压力保持在正常工作压力下限值到允许最低压 力之间能完成连续2次压水操作的容积确定。允许最低压力应比 压水后尾水管内的可能最大压力至少高0.3MPa。空气压缩机的 总生产率,应按1台机组或全部水泵水轮机完成1次压水操作 后,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使储气罐压力恢复到正常工作压力下限时 所需的生产率和能够补给1台机组或全部水泵水轮机在压水操作 完成后的漏气量所需的生产率。储气罐的压力恢复时间宜取60 min~120min,对单元方式取小值,对共用方式取大值。调相 压水储气罐的材料性能应满足连续2次压水供气操作后的罐内最 低温度要求,同时应考虑供气管路、阀门等附件材质对温度的适 应性:保证系统设备在低温下的安全运行
3.2.6气垫式调压室供气空气压缩机的总生产率应满足气室首 次充气要求,充气时间不宜超过15d,空气压缩机可不考虑备 用,但不宜少于2台。补气空气压缩机生产率应大于气室的漏气 量,不宜少于2台,其中1台备用
3.2.7压缩空气系统宜包括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全阀、自
3.2.7压缩空气系统宜包括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全阀、目
动化元件、阀门、管路及附件等。当采用减压供气方式时,应设 置减压装置和安全阀
3.2.8当压缩空气系统用户对供气干燥度要求较高时,宜设置
3.2.9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应考虑项目所在地海拔及大气压力双
GB50174-2008标准下载空气压缩机生产率的影响。
3.2.11当采用较高减压比供气时,在低压侧设置的管路、阀门
3.2.12当压缩空气系统可靠性级别要求较高且未设置备用气缸 时,宜设置储气罐旁通支路。
3.2.16压缩空气系统管径应根据供气系统的供气量进行选择,
管内气体流速不宜大于15m/s。供气用户气体参数变化较大、 用户侧压力较低且管路始末端压差较大的,管径应按起始状态的 压力和所需气体流量计算。
路的压力损失。供气管网设计应结合厂房布置及厂区布置统筹考 虑,每千米管道压力损失不宜超过0.03MPa。
3.3.1空气压缩机宜布置在专用房间内,并宜设置合适的吊运 检修、运维通道
3.3.2空气压缩机室开关、插座安装技术交底,若需要应采取隔音措施。室内顶部
设吊点或设置滑轨,方便设备安装、检修;同时应有良好的通 风、防潮、防尘和防冻设施。